㈠ 保密法第十四第48條列舉了多少種違法犯罪行為
《保密法》列舉了12種常見、最典型的嚴重違規行為,這些違規行為導致保密措施失效,國家秘密失控,保密技術防護體系受到破壞,嚴重威脅國家秘密安全。這些行為是:
(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2)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3)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4)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5)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8)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9)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10)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案例】
2015年10月,有關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某涉密單位有關領導秘書程某,在連接互聯網的非涉密計算機中存儲、處理多份涉密文件掃描件。
經查,程某自擔任秘書一職以來,承擔了不少文稿起草工作,為圖工作方便,他擅自掃描了包括7份機密級、5份秘密級文件在內的大量紙質資料,存儲在連接互聯網計算機中。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給予程某行政記過處分,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降低考核等次。
㈡ 保密法12種嚴重違規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2、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3、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4、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5、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8、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9、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10、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於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違反保密規定的處罰:
1、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發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2、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對應當定密的事項不定密,或者對不應當定密的事項定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保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建議辦法》為指導開展部門保密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保密意識和法律意識;公司全體幹部職工要時刻保持高度的原則性和政治敏銳感,牢固樹立「泄密隱患就在身邊,保密工作從我做起」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視保密工作,落實和強化保密責任;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強管理,嚴格防止國家秘密泄露,不在互聯網網站、QQ、微信、微博、網盤、雲盤等方式發布或轉發國家秘密,不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處理和存儲國家秘密,不在涉密設備連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等,若違反相關規定,將嚴肅處理。
拓展資料:違法保密法的行為會構成犯罪,需要承擔相當的責任。構成保密法犯罪的行為有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五十一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履行保密管理職責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㈢ 網路違法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網路犯罪具體行為包括:病毒傳播、設置邏輯炸彈、非法入侵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盜用上網賬號和信用卡數據、網路敲詐、侵犯版權和其它知識產權、發布網路虛假廣告、利用網路散發虛假或恐怖信息、傳播淫穢物品等.一些通常被認為不可能通過網路進行的犯罪,如殺人、強奸等直接針對人身的犯罪,現在也有人透過網路途徑間接實施.黑客侵襲、內部人員攻擊、計算機病毒蔓延等種種在新技術條件下的攻擊方式,均會造成網路秘密信息的泄露,破壞網路資源的正常使用以及信息系統的癱瘓,這些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針對網路系統實施攻擊的行為,就是人們俗稱的「網路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㈣ 如何避免在互聯網計算機等非涉密網路上泄露國家秘密
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試行)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嚴禁涉密軟體、光碟、U盤、移動存儲介質等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採用專用光碟、硬碟、U盤等方式,並妥善保管。
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體移交給其他工作人員,調離後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八、對於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㈤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為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加強在網路維護管理過程中涉及國家和企業工作的管理,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篇一
一、涉密信息網路應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和《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系統審批暫行辦法》的規定,採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範 措施 。
二、所有上網用戶嚴禁在接有涉密網路的計算機上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外來軟體、碟片,嚴禁用戶私自修改本機的軟、硬體配置,對於重要的計算機信息子系統,網路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是否感染病毒,實行專機、專盤、專用,對系統進行維護時,應採取數據保護措施,如修改、抽取、轉儲等,應事先對資料庫進行備份。
三、禁止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禁止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進行移動存儲介質數據交換。
四、涉密信息網路使用者有責任保守各種機密,認真執行安全保密措施,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障重要的數據不會泄露,記載有機密信息的報廢磁介質和紙張,必須進行銷毀後方可丟棄。
五、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應及時銷毀。
六、涉密信息網路及其用戶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公共信息網聯網,必須與公共信息實行物理隔離。
七、涉密信息網路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檢查,並保持相對穩定。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篇二
第一條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涉密計算機要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專人使用,並設置密碼,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其他外部網路系統。
第三條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第四條嚴禁私自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並有專人保管。
第五條使用電子文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要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文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六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定期對其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後,對硬碟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徵求有關領導批准,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八條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碟、硬碟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條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涉密資料、檔案、移動存儲設備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後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非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碟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 其它 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七、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3. 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
4. 有關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5. 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
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的十二種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九)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四十九條 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發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對應當定密的事項不定密,或者對不應當定密的事項定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㈦ 您好,我買的新電腦當涉密電腦使用,但是在開機設置的時候連接了無線網,還沒有安裝涉密軟體
如果是在領用審批完成以後連接的,則違規。如果是之前,則沒問題。
望採納,謝謝。
㈧ 連外網犯不犯法
知道的法律規定
所謂的「翻牆」,是指繞過相應的IP封鎖、內容過濾、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實現對網路內容的訪問。在我國網民所稱的「翻牆」,一般是指繞開我國的法律管制,瀏覽境外伺服器的相關網頁內容。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管理,保障國際計算機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網路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規定
行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訪問境外互聯網網站的「VPN」翻牆服務的,可能會觸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情節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行為人使用「翻牆」軟體獲得某些不實言論、信息後,進行散布、造謠,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會觸犯「尋釁滋事罪」或者是「誹謗罪」等等。
㈨ 涉密計算機使用過程中連接什麼
涉密計算機在使用過程中,如果連接了國際互聯網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網路,都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