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查詢網上追逃人員名單
查詢網上追逃人員名單你可以在公安部網站上的通緝令公告欄查詢,主要嫌疑人將在這里公布。也可以在互聯網上搜索相關信息,一般會有新聞報道。如果你在網上沒有想要的結果,你可以去警察局咨詢在允許的范圍內會有一些有用的信息。
我相信每個人都看到了通緝令,尤其是現在他們在互聯網上發布了通緝令,知道了通緝令的含義,但我們通常不太了解通緝令,有些細節可能不清楚。普通常見的逃犯包括重大案件嫌疑人和普通嫌疑人,其查詢方式和信息披露方式不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個人信息只能由公安機關用於內部案件,其他人無權干涉。但公安機關公開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為公眾所了解知曉。也可以到警察局詢問相關信息。
公安部已對在逃的主要嫌疑人實施「A」和「B」通緝,公安部並將逮捕令分為「A」和「B」兩級。公安部發布的逮捕令是為了逮捕公安部通緝的嫌疑人而發布的命令。首先被逮捕令通緝的嫌疑人必須能夠清楚地識別要逮捕的嫌疑人,其次是負責此案並應被逮捕的嫌疑人。A級通緝令是全國發布的最高級別通緝令。公安部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應省級公安機關的要求發布的逮捕逃犯的命令。
有關通緝令相關法律條文如下:
通緝作為公安機關通令緝拿應當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偵查活動,通緝令是公安機關為執行此項活動發布的法律文書。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中作出了明確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2. 我朋友網貸和信用卡欠了將近二十來萬,各個銀行和網貸公司都是已報案列為公安網上在逃人員,已向法院起訴
有多少人借著朋友的名字說出了自己的故事。。。首先,在這個網路信息異常發達的今天,想找一個人還是很簡單的。只要你有關系,調出各大交通的記錄,還有就是監控以及網路了。
不過目前雖然不能暴力催收,但是很明顯,你這個「朋友」屬於惡意逾期,所以確實立案調查了,特別是已經跑路了,這個情節更加嚴重,基本要坐個幾年了
3. 網上追逃人員怎麼查詢
網上追逃人員,並不是全部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的,因為有些屬於內網通緝。同時,通緝令的登記是不同的,分為A級,B級。
1,A級通緝令是在全國范圍內發布的級別最高的通緝令。
2,公安部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
另外,除「公安部通緝令」外,省份、市、縣的公安機關也可在所轄區域內對在逃涉案人員發布通緝令。(這類通緝令是無法查詢的)
拓展資料: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
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參考資料:中國警察網網頁鏈接
4. 在逃人員名單裡面沒有名字 為什麼派出所系統還顯示在逃人員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系統問題,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網路延遲反應,所以會出現在逃人員沒有名字,系統還顯示在逃人員,更新一下系統就可以恢復了。
5. 網上在逃人員除了去公安局查詢自己可以查嗎
這是公安系統內部網路是無法查到的,只是公安系統可以查到檔案。
6. 如何查詢網上追逃的人員
在互聯網是查不到的,那是公安內部網可以查到。
7. 怎樣查詢網上在逃人員
公安部內網查詢。在逃人員身份證件屬於個人隱私信息。任何人員不能在網上隨意散播,並且互聯網只能通過身份證號查詢辦證地、生日和性別,在逃人員要去派出所通過公安網全國網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
拓展資料:
依託「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各地公安機關抓捕在逃人員的整體能力得到不斷提升。2005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抓獲各類在逃人員23.8萬余名,一大批藏匿多年、影響惡劣的重大在逃人員紛紛落入法網。
近年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以應用促建設,不斷加大投資力度,完成了「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推動了追逃工作的科技化發展,提升了公安隊伍的整體緝捕能力:一是增加了抓獲跨省在逃人員的數量。2005年共抓獲跨省在逃人員53417名,比2004年增加59.5%。其中,鐵路公安機關增幅最大,同比上升87.6%。同時車站和列車發案率分別比2004年下降19.8%和30.5%。二是各警種抓獲在逃人員的數量增加。2005年全國公安刑偵部門共抓獲在逃人員9.78萬名,占抓獲總人數的41%,派出所抓獲11.2萬名,佔47%,其他治安、邊防等部門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長。
各級公安機關在追逃工作的實踐中,不斷完善各項網上追逃工作機制,使得網上追逃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斷邁上新台階。現在「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每日平均點擊量高達兩萬多次,在逃人員上網信息數量每月超萬條,信息質量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8. 在網上怎麼查不到在逃人員的信息
你個人在網上是找不到的,因為並不是說大家都可以從網路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緝犯的資料。一般只有部分A、B級通緝犯。不過這個你可以到你們當地的派出所去查,向他們詢問案件的情況,因為所謂的「網上通緝犯」只是指公安部門內部網路共享全國范圍內的通緝犯資料,這樣當其他地方出現嫌疑人時可以馬上進行資料對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個人一般查不到,所以讓他們幫你查詢一下。
9. 網路在逃人員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網路在逃人員被公安機關抓捕會正常判刑,如果自首可能會從輕處罰。一旦網上通緝,上網地公安機關會把拘留證或者逮捕證放在網上,不論犯罪嫌疑人在何處,全國任一地公安發現都要進行抓捕。羈押,進行簡單詢問、採集信息後,抓獲地公安機關一般都會憑網上下載的拘留證或者逮捕證,把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羈押。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百四十條 委託異地公安機關代為執行拘留、逮捕的,應當將拘留證、逮捕證、辦案協作函件送達協作地公安機關。已被決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過網上工作平台發布犯罪嫌疑人相關信息、拘留證或者逮捕證。各地公安機關發現網上逃犯的,應當立即組織抓捕。協作地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後,應當立即通知委託地公安機關。委託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攜帶法律文書及時提解,提解的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10. 網逃人員都被限制什麼
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公安機關立案的話,就不會撤銷的,除非抓住犯罪嫌疑人,沒有時間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一般在公安部門辦案的時候,出現性質比較嚴重的重大案情,且嫌疑人目前是無法追蹤到,在逃的情況下,一般公安機關會在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進行排查和對比,來達到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目的。那麼像這樣的網上追逃期限是有具體的時間規定的嗎?
一、網上追逃具體內容
網上追逃不同於通緝。在刑事訴訟法中,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布,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眾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號「關於辦理《公安部通緝令》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被通緝人員信息必須先上公安網,錄入「公安部在逃人員信息資料庫」,網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緝的部分職能。具體內容是:
1、是嚴格執行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經抓獲的破案標准
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公安部關於修改刑事案件破案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8〕1號)精神,在破案統計、偵查部門破案成績考核、刑警中隊等級評定等工作中都要嚴格執行這個破案標准: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須抓獲;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須抓獲;犯罪集團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實施犯罪的嫌疑人必須抓獲。要把緝捕在逃人員作為偵查辦案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堅決糾正重破案、輕追逃的錯誤傾向,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提高偵查破案水平,及時抓獲更多的犯罪嫌疑人,減少在逃人員的產生。
2、是嚴格落實破案追逃責任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立案、偵查、破案、追逃的責任,落實到每個辦案單位和偵查員身上,誰辦的案件,誰就要對該案在逃人員的緝捕工作負責到底。辦案單位和偵查員要負責搜集在逃人員的資料並及時上網,要保管好在逃人員的證據檔案,隨時掌握緝捕工作進展情況,並做好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等工作。
3、是對在逃人員要及時上網
以下三種在逃人員必須上網:1999年7月1日以後,已經辦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人員要在一個月以內上網;看守所、勞改、勞教場所脫逃的在逃人員要隨時上網;案情重大、緊急、情況特殊的在逃人員,經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先上網,然後補辦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續。
在逃人員上網要有簡要案情、姓名、性別、照片、體貌特徵、身份證號碼、法律手續等資料,要逐步提高上網在逃人員資料的質量。逃犯信息上網要經縣、區以上(含)公安機關偵查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批。各級刑偵部門要隨時掌握網上在逃人員信息,省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負責對上網在逃人員情況變化時的刪改和抓獲核實後的撤銷工作。
4、是運用網上查詢和光碟比對及時查獲在逃人員。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要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結合日常業務工作,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查詢、比對,查獲在逃人員。
5、是要為網上查詢和光碟比對提供切實有力的保障。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快公安信息二級網路、三級網路建設,盡快創造條件把網路聯通到責任區刑警隊、派出所等基層實戰單位。各級公安信息通信部門要保障網路暢通,為網上追逃提供全天候、全過程、全方位的保障服務。
6、是對重大在逃人員實行A、B級通緝。將《公安部通緝令》分成A級B級兩個等級。《公安部A級通緝令》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發布的命令。《公安部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各省級公安機關向公安部申請發布《公安部通緝令》,要提供以下材料:發布通緝令的請示,基本案情和要求通緝的地域范圍;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體貌特徵、近期清晰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證號碼;對被通緝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批准逮捕決定書》、《逮捕證》或《呈請刑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的復印件。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辦理業務仍歸口部刑偵局管理。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傳真下發,同時在全國公安信息網路上發布,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還將視情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全國性的計算機公共信息網路上適量發布,實行公開通緝。
7、是實行追逃獎勵制度。每抓獲一名網上在逃人員,立案地公安機關要獎勵抓獲單位或個人五百元至一千元,案情重大、緊急的,可以視情提高獎勵金額。獎勵金額要標注在上網在逃人員信息中。在本地區、本市轄區內抓獲本地的上網在逃人員原則上不予獎勵。對抓獲《公安部A級通緝令》被通緝人或者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由公安部給予獎勵,獎勵金額在通緝令上標明;對抓獲《公安部B級通緝令》被通緝人或者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由申請發布通緝令的省級公安機關給予獎勵,獎勵金額由省級公安機關確定,並在通緝令上標明。對防逃意識強,犯罪嫌疑人到案率高,防止在逃人員產生的;對抓逃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人民警察獎懲條例》的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8、是實行倒查追究制度。各級公安機關對抓獲的重大在逃人員要認真分析研究其潛逃、藏匿的情況,從中發現緝捕在逃人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並對有關責任人員實行倒查責任追究。對因偵查工作失誤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的;對應上網而未上網喪失抓捕時機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久抓未獲的;對在逃人員在轄區內長期隱藏沒有及時發現的;對虛報成績騙取獎勵或榮譽的;對配合協助外地抓逃不力或亂收費的,要嚴肅追究有關民警及領導的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要通報全國,嚴肅批評。(摘編自公安部《關於實行破案追逃新機制的通知》公通字〔1999〕91號)
二、網上追逃期限
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公安機關立案的話,就不會撤銷的,除非抓住犯罪嫌疑人,沒有時間限制。
《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網上追逃是公安機關的追逃措施,也就是司法機關已經立案了,而犯罪嫌疑人逃跑了,根據《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就沒有追訴期限的限制,所以犯罪嫌疑人沒有歸案,網上追逃是不會撤銷的。
網上追逃和我們常見的網上通緝其實性質是不一樣的。網上的通緝是面對社會的群眾,希望可以發動廣大的群眾力量,在日常出行生活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然後和公安機關合作抓獲嫌疑人。而網上追逃是只針對公安機關內部人員信息的公開和排查,一般的話在沒有抓到嫌疑人結案,網上追逃期限就是無限,不會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