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關電腦用幾年允許報廢
一般使用年限是5年。
2. 事業單位電腦不提折舊多少年報廢
摘要 6年,《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具配置標准(試行)》規定辦公設備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3. 電腦報廢年限規定
【法律分析】
電腦報廢年限規定:
一、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短年限:電子設備、汽車、工具、傢具等5年。電腦屬於電子設備,按第3項規定折舊年限為5年,而實際上,一台PC機的實際使用年限平均為4年零8個月。
二、用於辦公的固定資產報廢標准:
已提足固定資產折舊費,達到使用年限,無修復價值或修理費用過高。
由於機器設備達不到國家規定的環保、安全等標准,必須拆除報廢,需提供國家監管部門的相關文件。
三、用於辦公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流程:固定資產報廢以分公司為單位進行申請,流程如下: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公司行政部審核簽字公司財務審核簽字公司總經理簽字行政部處理處理費用上交公司財務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4. 企業計算機報廢標准
各單位有各單位的規定~~我這里有幾個單位企業的說明,請參考,
中國建設銀行計算機設備管理試行辦法
【章名】 第六章 報廢管理
第三十五條 總行、一級分行和二級分行分別成立計算機設備報廢鑒
定審核組,由科技部門、財會部門的有關領導和技術人員組成,負責計算
機設備的報廢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條 計算機設備的報廢,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及申請、鑒
定、審批的程序進行。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計算機設備可提出報廢申請:
(一)折舊期已過,帳面已提足折舊費的計算機設備,其主要部件損
壞或一次性修復費用超過目前市場同類同檔次計算機設備價格的30%。
(二)因過頻使用、自然磨損,造成計算機設備、部件同步老化,發
生硬體故障頻繁,無法繼續使用。
(三)因雷擊、火燒、爆炸、水浸、腐蝕、摔壓等事故造成計算機設
備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一次性修復費用超過目前市場同類同檔次計算機
設備價格的50%;
(四)因技術進步,原有設備明顯落後,功能過低,不能滿足業務需
求,不宜或無法使用。
第三十八條 計算機設備報廢要由科技部門提出報廢申請,逐台逐件
填寫計算機設備報廢申請表,並附維修記錄、檔案卡,提交計算機設備報
廢鑒定審核組。
第三十九條 各行計算機設備報廢鑒定審核組對提交的報廢申請要及
時進行技術鑒定和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對申請報廢的計算機設備的有關帳、卡與實物進行逐台逐件核
實,做到帳、卡、物相符。
(二)對申請報廢的計算機設備進行運行測試和故障損壞情況分析,
確認可否進行修復、改裝,估算修復或改裝費用。
(三)對折舊期未滿、因人為事故造成嚴重損壞,或功能過低、技術
落後的計算機設備要做認真分析,慎重處理。
(四)按照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報廢計算機設備的殘值。
(五)對存有程序、數據或資料的計算機設備的存儲介質進行清除,
防止失密。
(六)填制計算機設備報廢鑒定審批表。
第四十條 經批准報廢的計算機設備,由設備所有權屬行的科技部門
和財會部門根據計算機報廢鑒定審批表登記實物,清理帳、卡,注銷帳面
價值。
第四十一條 對已辦理報廢手續的計算機設備,由設備所有權屬行的
科技部門按照審批確定的殘值和處理意見,提出處理方案,報主管行長批
准後進行處理。
對涉密的報廢設備,按有關保密要求妥善處理。
東華理工學院計算機購置、使用、報廢管理辦法
第四章 計算機報廢處置
第十六條 達到使用年限可以提出報廢申請。 申請報廢的計算機及外設等原則上必須使用滿 5 年。
第十七條 主要部件或結構已經損壞,不能達到最低使用要求,且無修復價值, 可申請報廢。
第十八 第十八條 經技術鑒定,確屬質量問題或損壞過重無法修復及費用超過、接近新購價格的計算機可申請報廢。
第十九條 計算機的報廢必須嚴格履行手續。具體程序是資產管理處牽頭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技術論證,匯同其他相關職能處室一道進行計算機報廢處置。
5. 黑龍江省單位電腦報廢年限
一般是5年。
電腦,又稱計算機,它是一種消耗品,是一種利用電子學原理根據一系列指令來對數據進行處理的機器。
在計算機中有容量很大的存儲裝置,它不僅可以長久性地存儲大量的文字、圖形、圖像、聲音等信息資料,還可以存儲指揮計算機工作的程序。
6. 國有企業電腦報廢年限
法律分析:電腦的使用年限是5年。最低折舊年限3年,電腦屬於電子設備一類。可以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 行政事業單位電腦報廢年限
法律分析:最低使用年限為六年
法律依據:《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准》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央行政單位資產配置,健全中央預算標准體系和資產配置標准體系,保障中央行政單位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標准。
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准表
結合單位辦公網路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規定合理配置。涉密單位台式計算機配置數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150%;非涉密單位台式計算機配置數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100%。最低使用年限為六年。
攜帶型計算機配置數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50%。外勤單位可增加攜帶型計算機數量,同時酌情減少相應數量的台式計算機。最低使用年限為六年。
8. 機關電腦用幾年允許報廢
6年,《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具配置標准(試行)》規定辦公設備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最低使用年限根據辦公設備、傢具的使用頻率和耐用程度等確定,是通用辦公設備、傢具使用的低限標准。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損毀且無法修復外,原則上不得更新。已達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
(8)公務電腦用多少年提出報廢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機關辦公設備配置數量上限根據單位機構設置、職能、編制內實有人數等確定,是不得超出的數量標准,具體數量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按照節約的原則合理配置。
價格上限根據辦公設備、傢具市場行情確定,是不得超出的價格標准,具體價格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按照節約的原則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超價格上限采購的,應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中央行政單位應當根據本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內設機構職能、工作需要和預算安排情況,在不超出按本標准計算的數量總量內,統籌合理安排本單位內設機構通用辦公設備、傢具的配置。
9. 政府單位電腦報廢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政府單位電腦報廢,這個時候就要進入單位固定財產的報廢清理程序,可以要求後勤部門換一個。
法律依據:《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具配置標准(試行)》
第九條 辦公設備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第十條 辦公設備性能標准以滿足基本功能需求為原則,不得配置高端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