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增值稅電腦產品幾個稅點
電腦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7%(銷售電腦硬體產品)和6%。增值稅是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間接稅。徵收范圍包括所有的工業生產環節、商業批發和零售環節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增值稅實行價外稅。
在徵收管理上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規定標准以上即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或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經申請審批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或13%,有權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按規定取得進項稅額的抵扣權。小規模納稅人按6%的徵收率徵收,不能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㈡ 賣電腦的增值稅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是16%,小規模是3%。
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6%、10% 、6%、0%等。
1、適用16%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2、適用10% 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第十五條 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