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泄密案例有哪些
泄密案例1
「輪渡」木馬病毒使他們不知不覺間泄密
互聯網路通全球,居家能曉天下事。如今,現代人越來越離不開互聯網了。在享受互聯網方便、快捷服務的同時,與之相伴而生的各種風險也給人們帶來了許多意想不到的麻煩:黑客攻擊、網上陷阱、網路犯罪、網上竊密等令人防不勝防。近期發生於的泄密事件多與互聯網病毒有關,尤其是「輪渡」木馬病毒,其竊密手段非常隱蔽,用戶在不經意間極易造成泄密。
所謂「輪渡」木馬病毒,就是運行在互聯網上的名為AutoRun.Inf和sys.exe的病毒程序,其「感染」的主要對象是在國際互聯網和涉密計算機間交叉使用的U盤。當用戶在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上使用U盤時,該病毒便以隱藏文件的形式自動復制到U盤內。如果用戶將該U盤插入涉密電腦上使用,該病毒就會自動運行,將涉密電腦內的涉密文件以隱藏文件的形式拷貝到U盤中。當用戶再用該U盤連接國際互聯網時,該病毒又會自動運行,將隱藏在U盤內的涉密文件暗中「輪渡」到互聯網上特定郵箱或伺服器中,竊密者即可遠程下載涉密信息。
以下兩起案例,是近期發生真實泄密事件,都屬於典型的由「輪渡」木馬病毒造成的無意識泄密事件。
小劉,是某機關一名幹部,平時好學上進,表現突出,被組織上定為政工幹部培養苗子。2006年經組織推薦,小劉被送政工班培訓。去學習前,小劉特意將自己平時在機關撰寫的計劃、總結等涉密資料存入U盤,准備在學習期間進行學術交流。學習期間,小劉多次上網查閱資料,並用該U盤下載參考資料。在此過程中,「輪渡」木馬病毒自動駐存於U盤中,將小劉存儲的涉密資料悉數「盜」入國際互聯網。事後查明,小劉泄密的資料達32份,他因此受到降職、降銜的嚴肅處理。
董教授,是某大學知名教授,平時工作兢兢業業,經常加班加點在家備課。由於需要查閱資料,他家中的電腦接入了國際互聯網。董教授白天在辦公室辦公電腦上工作,晚上在家用個人電腦工作,經常用U盤將未完成的工作內容在兩個電腦間相互拷貝。自2005年以來,董教授辦公電腦內的二百多份文件資料竟鬼使神差般地「跑」進了互聯網,造成重大泄密。經上級保密委員會審查鑒定,涉密文件資料達三十多份,董教授受到降職降銜、降職稱的嚴肅處理。
因保密防範知識缺乏造成的泄密實在令人遺憾!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類似這樣不該發生的一幕卻在不斷上演。這兩起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充分反映了部分涉密人員保密觀念淡薄、信息技術知識特別是網路安全防範知識欠缺、單位網路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當前,在一些單位,由於缺乏對安全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缺乏對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的嚴格管理,涉密人員對安全保密防範知識不懂不會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甚至連安全保密的基本常識都不了解,由此造成的泄密事件防不勝防。因此,抓好安全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嚴格對互聯網的使用管理,不僅是各單位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也是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必須認認真真抓好,確保人人了解,人人知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範泄密。(摘自湖南省國家保密局網站)
泄密案例2
我國破獲首例網上泄露國防重大機密案
這是一起在互聯網上泄露某國防重點工程秘密案,是我國目前破獲的首例網上泄露國防重大機密案。
1999年5月19日,四川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安全小組聯絡員,在互聯網上發現一篇介紹某國防重點工程研製進度、近期研製規劃和總裝、試驗情況,以及中央、軍委領導親臨研製現場的有關情況的文章,立即將該文下載並報告成都市安全局。通過偵破,是航空工業總公司某研究所工作人員郭某所為。
郭某,1992年7月畢業於一所全國知名的重點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承擔國防重點工程任務的某研究所工作。他參加了該工程的設計工作,並先後兩次被公派出國培訓,對該工程的研製進展情況比較熟悉。應當說良好的學習基礎加之良好的工作環境,他完全可以將自己鍛煉成一位知名專家和學者,甚至會在不久的將來承擔起重要的業務工作。 但他由於經不住物質利益的引誘,置國家利益於不顧,擅自離開單位到某信息技術開發公司打工,並擔任該公司主辦的某論壇的"版主"。不辭而別數月之久,該研究所為嚴肅工作紀律,於1998年7月將其除名。
1999年5月7日,郭某在家通過撥號上網,看到有關該工程的一些內容,抱著"別人的信息都不準確,自己從事過這項工作應當有責任發表一篇最權威的文章"的心理,於在線狀態下編寫並發表了該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判處郭某有期徒刑8個月。(摘自杭州市國家保密局網站)
一 原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法院黃松仁泄密案
黃松仁,原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法院院長。他曾有著當兵18年,入黨37年,從事政法工作19年的光榮歷史。 1994年,連雲區法院審理蔣玉春挪用公款案時,蔣妻杭某為救丈夫,使出渾身解數,除了給黃松仁送去金飾、煙酒等物品外,把自己也搭了進去。黃松仁被女色和金錢所俘虜,對杭惟命是從,他不僅將有關案卷材料私下復印180多頁交給杭,還在審委會上力主為蔣玉春開脫罪名,致使蔣玉春被判無罪,後因檢察機關抗訴,此案不得不重新審理。 黃松仁與杭的「鐵關系」不脛而走,一些案犯的家屬紛紛找杭幫忙。1994年至1996年間,連雲區法院在先後審理4個貪污、受賄案件時,4名案犯的妻子通過杭的引見,給黃松仁送來了大筆金錢和貴重物品,黃松仁笑納之餘,向案犯家屬提供了大量辦案偵察的案卷資料,並採取授意行賄人翻供、指使辦案人員削減贓款、直接干涉案件審理等手段,千方百計為案犯開脫罪名,減輕處罰。在上述5案的審理中,黃松仁共向案犯親屬泄露機密級案卷材料多達119件,收受賄賂款物摺合人民幣93708元。黃松仁因泄露國家秘密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非法所得。
二 計算機網上泄密案
利用網路傳遞信息方便快捷,但利用互聯網傳遞涉密信息,在方便自己的同時,也方便了境外的間諜機構。用涉密計算機上網瀏覽、傳遞涉密或不涉密信息都是十分危險的。別有用心的人不但可以通過網路獲取涉密信息,還可以通過操作系統的漏洞侵入涉密計算機硬碟。也許當一些人津津有味地上網瀏覽時,間諜也正在津津有味地下載著我們的國家秘密。
2002年3月,某市某區教委為傳達文件需要,竟將上級下發的涉密文件貼在與國際互聯網相聯的區教育信息網上。經鑒定,其中共3份屬機密級國家秘密,2份屬於秘密級國家秘密。
2002年2月,華北某學院教師劉某將涉密科研項目申請書(秘密級)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形式傳遞,造成泄密。6月,該學院另一教師將7項涉密科研成果(秘密級)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造成泄密。還是6月,該學院教師王某將兩篇涉密文章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形式傳遞,造成泄密。案發後,學院給予三起泄密事件的責任人行政警告處分,並進行通報批評。
2002年9月,某部委研究室工作人員張某違反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擅自在載有機密級文件的計算機上安裝上網設施,從互聯網上下載資料。致使計算機中有關統戰工作的機密級文件被竊取,最後竟出現在某國的網站上,不僅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而且在國際上也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三 空軍某部將殲十飛機圖紙外賣個體廢品收購站案
2005年某部空軍機關,將我國殲十飛機維護及飛機構造生產圖紙、流程工藝要求等幾百張機密圖紙,給個體收購站當作廢品處理,經發現後及時進行了制止,處理了當事人。
⑵ 【看點】大馬用戶資料外泄是一起什麼性質的事件
據馬來西亞《星報》網站10月31日報道,「大量手機資料遭外泄,馬來西亞全國民眾或受影響。」此次資料泄密事件,一共大約有4600多萬份手機用戶的資料被泄露,資料包括手機用戶的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識別卡信息等等。
此次大馬用戶資料泄密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鍾,數據安全問題不容忽視,保護用戶數據安全刻不容緩!
⑶ 你見過哪些因為個人信息被泄露而造成嚴重後果的例子
12月6日,成都市郫都區確診兩例新冠陽性患者,為一對夫妻。
今天,這兩名患者的孫女趙某也被診斷出呈陽性。趙某確診的消息發出後,當地防疫部門及時在網上公布了該患者14日內的主要活動場所,其中包含多家餐館、酒吧,范圍涵蓋成華、郫都兩區。
一並公布的信息顯示,趙某年僅20歲,還沒有固定職業。年紀輕輕就頻繁出入酒吧,這一情形引起了網民們的熱議,而此後事情開始向另一個方向發展,互聯網上接連出現趙某的身份證號、真實姓名及具體住址等個人隱私信息,趙某本人也遭受了極大程度的網路暴力。
此外,還有多名女性遭到「誤傷」,個人信息受到不同程度泄露。目前,成都警方稱已介入調查,但結果仍有待公布。
針對後續發展,網上看法不一,有人認為,特別時期應該特別對待,雖然趙某的個人信息遭到泄露,但其在接觸確診的祖父母後仍然流連多地,「被人肉」是應得的懲罰,有助於警示後人,而且現在疫情防護仍然是第一位,尊重隱私再大也不能大過防疫。有的人則認為,即使是在特殊時期也不應該放鬆對個人隱私的保護,防疫不應成為實施不法行為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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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抗疫活動已經持續將近一年,在這一年中,抗疫優先於保護公民其他權利的情況的確並不少見,比如為了防止人員流動而限制小區居民行動自由、為了提醒民眾注意而公布患者活動軌跡等。在這些例子中,公民的個人自由、個人隱私都給防疫要求讓了位,「特別時期特別對待」是具有正當性的。
但是在趙某這個案件中,存在著很多和上面不同的情節。合法的情況是由防疫主管部門來公布患者個人信息,而不是網友匿名「人肉」;公布的隱私程度也應該保持在必要限度,而不是大到教育經歷、小到身份證號統統曝光。
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看出,合法公布信息的背後有法規支持,且內容克制,雖然也造成公民個人隱私的散布,但並沒有給當事人帶來太大損害。而以「支持防疫」為名進行的人肉搜索活動則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擅自披露趙某個人隱私的網友既沒有得到當事人許可、也沒有對披露范圍進行限定。
結果,趙某的照片、朋友圈信息及身份證號等隱私信息都被公之於眾,這些信息除了給網友增加談資外,沒有任何幫助抗疫的作用,而趙某本人也遭受了大量網路攻擊。即使是在疫情期間,這樣的「人肉」也沒有任何的正當性。
更有人認為,「人肉」患者雖然有違法嫌疑,但能夠對不注重防疫的人群施以懲戒,從這個角度來說不應該追究法律責任。首先我們要擺正認知,罹患新冠肺炎不論是在道德上還是在法律上都稱不上惡,如果趙某明知自己患病,還為了感染他人多處活動,那麼很可能構成了刑法上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自有刑法懲戒。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麼其本身就是疫情受害者,社會應當予以救濟,而不是施以懲戒。
關於網路世界中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國家網信辦於去年頒布的《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邁出了重要一步。該規定就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網路信息內容服務平台及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三個群體都設置了不得散布個人隱私的規定,這表明,發布、轉發個人隱私信息都有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本案中包括了初始信息的上傳者、微博轉載者及提供轉載渠道的微博平台等。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如何承擔侵權責任被規定在第十五條,需要根據造成的損害類型來具體確定。在
本案中,趙某受到了諸多方面的網路暴力,人們根據其活動軌跡及身份信息稱呼其為「轉場女王」,又因為年紀輕輕無固定職業,因此遭受了網民私德上的指責。這里也涉及了名譽上的污衊,因此她可以主張「賠禮道歉」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⑷ 央視315晚會曝光的手機連上wifi信息都泄露了是怎麼做到的
晚會現場,360安全工程師模仿了黑客的操作,獲取現場觀眾剛剛拍攝並且發布的照片,並通過現場的大屏幕展示出來,現場觀眾都很震驚,而據主持人介紹,這樣的技術只是最為簡單的黑客手段,而照片的泄露與觀眾在公共場所接入不安全WiFi有關。
⑸ 5個不正當手機使用
杜絕手機失泄密問題。
一憂失泄密,二憂亂交往,三憂沉迷網路游戲,四憂瀏覽不健康內容,五憂網上賭博。在武警第一機動總隊某大隊召開的安全教育會上,大隊長結合當前官兵上網問題,開展五個不正當行為,杜絕手機失泄密問題主題教育。嚴格落實官兵手機上網的有關規定,切實築牢手機失泄密的安全堤。
當今信息時代,手機顯然已成為官兵獲取信息,了解社會,學習新知的重要途徑。該大隊在開展教育時充分尊重保護官兵隱私,確保數據信息絕對安全的前提下,讓官兵先進行自我剖析,自我檢查。大隊定期下發網路保密應知應會,組織理論抽測,讓官兵有意識有行為的認識到了手機使用不當的嚴重性,不斷提陞官兵安全保密意識。
⑹ 蘋果泄密事件是怎麼回事
apple ID帳號密碼泄漏,導致直接在icloud雲端可以查看自動備份的手機圖片。預防的方式,1,不要讓自己的apple ID帳戶泄漏,2,不要將照片備份到雲端 ,3,沒事自己拍個蛋!
⑺ 小米手機多次泄密!百萬罰款警告無效:國產廠商提高保證金至500萬
【8月31日訊】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前一段時間,一份有關於小米MIX 4詳細評測指南在發布會前夕遭到了泄密曝光,這份擁有高達29頁的PPT資料,也是直接將小米MIX 4系列手機的所有配置消息曝光,就連小米多位高管都無奈表示,發聲呼籲廣大米粉們當做什麼都沒看見,而這份核心文件也是充滿著 科技 九洲君的水印,隨後數碼大V— 科技 九洲君的一份正式道歉聲明,也正式確認了泄密源頭,根據當事人表示,小米MIX 4系列手機泄密是因為自己團隊的員工失誤導致,小米MIX 4的所有配置信息被提前曝光,而小米官方也發布了相關公告確認這名數碼大V將會向小米賠償100萬元人民幣;
其實這已經不是小米手機新品第一次被泄密了,上一次小米10至尊版也同樣遭到了泄密,瞬間擊垮了小米官方為新機「營造」出的神秘感,讓消費者對於小米新旗艦產品的期望只剩價格。並且還給小米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小米旗艦晶元接連遭到泄密,似乎也讓各大國產手機廠商成為了「驚弓之鳥」;
根據最新的爆料信息顯示,目前國內已經有部分手機廠商,直接將保密協議的賠償金額直接從100萬元提升至500萬元,從而避免尚未發布的新品信息被提前泄密, 畢竟對於很多數碼大V而言,500萬元的罰款並不是一個小數目。
對此也有很多網友們表示:「至少5億才有震懾作用,一次性讓他們傾家盪產。把資料賣出去得200萬,賠了100萬,自己還賺100萬把資料賣出去得200萬,賠了100萬,自己還賺100萬;」
最後:各位小夥伴們,對於國產手機廠商將保密協議額罰款提升至500萬元,你們覺得後續可以徹底地杜絕新品被泄密嗎?歡迎在評論區中留言討論,期待你們的精彩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