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監聽別人手機
法律分析: 對於規定范圍內的案件,公安機關是可以監聽,但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可以對下列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集團性、系列性、跨區域性重大犯罪案件。利用電信、計算機網路、寄遞渠道等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針對計算機網路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❷ 警察能遠程進入別人的手機嗎
警察不能遠程進入別人的手機。
警察也不可以隨意查看別人手機,這屬於侵犯隱私權。]警察經過公安局批准,可以採用技術偵查的手段遠程查手機。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一種人格權。
隱私權簡介
隱私權賦予權利人對私人生活的控制權,這種控制權包括防禦他人竊取個人隱私與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及公開范圍的決定權。
隱私權的常見類型包括個人生活自由權、情報秘密權、個人通訊秘密權、個人隱私利用權。隱私權是公民人格權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等法律條文中均有相關規定。
隱私權教育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內容。隱私權作為人的基本權利,也是兒童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成年人在兒童性教育中起到至關重要的引導作用,應當教育孩子保護自己的隱私和尊重他人的隱私。必須重視兒童的隱私權保護,兒童對於隱私權的充分了解將幫助他們免受騷擾和暴力傷害。
❸ 小型案件警察會監控手機嗎
警察不會監控對方手機屏幕內容的
監控手機的是公安局的網安大隊;一般若警察要對相關人員進行監聽,除該人員是有涉及重大案件,才會進行監控。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❹ 現在警察能夠通過互聯網監控一個人的手機嗎
警察也不可以隨意查看別人手機,這屬於侵犯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
根據隱私權的特徵,就國內外學者的通說,隱私權有以下四項權利:
(1)隱私隱瞞權。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
(2)隱私利用權。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權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
(3)隱私維護權。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權所享有是維護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時可以尋求公力與私力救濟。
(4)隱私支配權。隱私支配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隱私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支配
❺ 警察會不會監控對方手機屏幕內容的
警察不會監控對方手機屏幕內容的,監控手機的是公安局的網安大隊;一般若警察要對相關人員進行監聽,除該人員是有涉及重大案件,才會進行監控。
一、公安機關可以監聽到手機通話
是的,手機通話監控是公安機關的技術偵查措施之一。技術偵查措施適用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與犯罪活動直接相關的人員。對除此之外的人員的手機通話監聽是非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五十五條 技術偵查措施是指由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技術偵查的部門實施的記錄監控、行蹤監控、通訊監控、場所監控等措施。技術偵查措施的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與犯罪活動直接關聯的人員。
二、公安機關可以監控微信
如果微信內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別是重要的刑偵線索,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對該手機號碼採取技術偵查手段。
1.可以跟蹤手機的位置,監控你的通話,攔截你的微信。在啟動技術調查手段前的一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不清楚),你的來電和微信內容(無論是發送還是接收)都會存儲在提供通信服務的公司的電腦上。因此,找出簡訊和電話的內容並不難。2.微信是數據流,不同於電話。如果要監控,只能通過微信和相關程序的官方協商來監控。即使是通信提供商也無法存儲這些數據。3.現代技術方面,公安機關可以在微信里查到聊天記錄,但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必須是已經立案偵查的嚴重犯罪嫌疑人。4.追捕正在通緝或者已經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批准,可以採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採取監控手機通信行為是非常嚴格的,需要是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恐怖襲擊等嚴重的刑事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❻ 公安局會監控手機嗎
公安局不會監視你的手機,但是現實中有警察,網路上也有網警,我們在網路上的一言一行都有網警在監控,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人發辱罵交警呀,辱罵公家工作人員會被請去警局喝茶,嚴重的還會被拘留,被判刑的原因。現在的人只要使用智能手機的幾乎沒什麼隱私,你在下載各種軟體時你的個人信息已經被你授權給各大APP無償使用了
❼ 現在警察能夠通過互聯網監控一個人的手機嗎
摘要 只有國家安全部門有權監聽涉疑似間諜案件當事人電話外,其他單位及個人監聽他人電話是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嚴重的犯罪行為。
❽ 派出所可以監聽個人手機嗎
法律分析:對於規定范圍內的案件,公安機關是可以監聽,但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要想知道自己是否被監聽,需要到公安局了解情況。公安警察為了維護社會治安或者偵查案件的需要,經批准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對行為人手機進行監聽和定位,有關機構應當協助。可以通過衛星定位等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後,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對下列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1、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2、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團性、系列性、跨區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利用電信、計算機網路、寄遞渠道等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針對計算機網路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機關追捕被通緝或者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❾ 網警怎麼監控手機
手機上網的所有信息都會通過伺服器,只要查伺服器就可以,辦案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要求相關網路服務商提供協助調查。
公安部門是有權力查微信的,但是涉及到案情,也必須要立案之後,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記錄。一般人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其他任何人查微信記錄都會涉嫌侵害他人隱私,所以不要被別人騙了,有很多時候違法者就利用大家不懂法律的這點來騙取他人的財務,即使是警察也需要立案後才能查。
所以大家不要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發布觸犯法律條例的信息,也不要在公眾賬號散布謠言,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
大家現在看到的新聞也很多,有很多人因為無知去觸犯法律,這些事都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聽到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要有自己的判斷力,不要被有心人利用,觸犯法律的事情一概不要去做,這個是身為一個公民的責任,要有底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後,對於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査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
追捕被通緝或者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准,可以採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第一百五十一條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對象。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復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❿ 警察能看別人手機嗎
法律分析:警察也不可以隨意查看別人手機,這屬於侵犯隱私權。但是民警在偵查案件期間,是可以查看你的手機的。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五十七條 公安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