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犯罪具有哪些特點
法律分析:同傳統的犯罪相比,網路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獨特的特點:1.犯罪主體多元化,年輕化;2.犯罪方式智能化、專業化;3.犯罪對象的廣泛性;4.犯罪手段的多樣化;5.犯罪的互動性、隱蔽性高。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是指網信、電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信息網路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以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其他文書形式,責令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改正措施。認定「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應當綜合考慮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確、合理,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採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進行判斷。
㈡ 計算機犯罪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計算機犯罪的主要特點有:
(1)作案手段智能化、隱蔽性強。大多數的計算機犯罪都是行為人經過狡詐而周密的安排,運用計算機專業知識所進行的智力犯罪行為。進行這種犯罪行為時,犯罪分子只需要向計算機輸入錯誤指令,篡改軟體程序,作案時間短且對計算機硬體和信息載體不會造成任何損害,作案不留痕跡,使一般人很難覺察到計算機內部發生的變化。
另外,計算機犯罪所採用的犯罪手段較為隱蔽,所以很難被覺察。
(2)犯罪侵害的目標較集中。就國內已經破獲的計算機犯罪案件來看,作案人主要是為了非法佔有財富和蓄意報復,因而目標主要集中在金融、證券、電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經濟部門和單位,其中以金融、證券等部門尤為突出。
(3)偵查取證困難,破案難度大,存在較高的犯罪黑數。犯罪黑數,其基本含義是指實際發生,但在正式的犯罪統計中卻沒有反映出來的數字。計算機犯罪黑數相當高,據統計,99%的計算機犯罪不能被人們發現。另外,在受理的這類案件中,偵查工作和犯罪證據的採集相當困難。
(4)犯罪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國際計算機安全專家認為,計算機犯罪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取決於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社會作用,取決於社會資產計算機化的程度和計算機普及應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計算機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也越大。
(2)電腦網路犯罪特點擴展閱讀:
1、計算機犯 罪是很謹慎而周到的,進入一個系統的方法是不易被偵查的例如,犯罪分子在執行守"犯罪程序"後再加上一條指令,可以讓計算機抹掉前面的程序記錄,即使是留下犯罪證據,也因為些"犯罪指令"都 是些不可直接閱讀的電腦記錄,很難查清和確認計算機具體在哪些都使和工作環節上被做了手腳,偵查人員也多因不懂計算機專業知識、而對這些無可奈何。
2、許多大金融公司在發現計算機罪犯在網上入侵後,因害怕損害它們的聲譽,寧可自己受損也不舉報,不聲張,因為他們認為那樣做的後果是客戶會感到該公司的計算機網路不可靠,從而喪失了消費者信賴。
3、司法機關對計算機犯罪懲治的不利性主要體現在司法人員缺乏計算機專業知識,不能適應現代算機犯罪的偵查、起訴、審判等司法活動的需要。司法人員多不懂計算機技術而難以現清案情的脈絡,無法定罪,即使定了罪,往往用於"讓而從輕處罰。導致更加隱蔽,尚未發現的計算機犯罪案件猛增。
㈢ 網路犯罪的特點有哪些安全教育
法律分析:同傳統的犯罪相比,網路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獨特的特點:
1.犯罪主體多元化,年輕化。
2.犯罪方式智能化、專業化。
3.犯罪對象的廣泛性。
4.犯罪手段的多樣化。
5.犯罪的互動性、隱蔽性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條 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 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㈣ 計算機犯罪的特點都包括什麼內容
計算機犯罪的特點在於隱蔽性高,風險小,難以確定犯罪主體。其次,大多數為預謀犯罪,網路犯罪是一種高智商的犯罪,最後犯罪的主體低齡化,在網路犯罪實施中,青少年佔了很大的比例。
㈤ 計算機犯罪的特徵和特點有哪些
計算機犯罪的概念:計算機犯罪指信息活動領域中,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計算機信息知識作為手段,或者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對國家、團體或個人造成危害。計算機犯罪的特點:隱蔽性高、風險小,難以確定犯罪主體;大多為預謀犯罪網路犯罪是一種高智能犯罪等特點。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㈥ 網路犯罪的特點
網路犯罪的特點有:1.犯罪主體多元化,年輕化;2.犯罪方式智能化、專業化;3.犯罪對象的廣泛性;4.犯罪手段的多樣化;5.犯罪的互動性、隱蔽性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㈦ 網路犯罪的特點有哪些
法律分析:犯罪主體多元化,年輕化,犯罪。各種職業、年齡、身份的人都可能實施網路犯罪。犯罪方式智能化、專業化。很多罪犯都對計算機有著很深的了解,從而對系統網路發動攻擊,對網路信息進行侵犯。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簡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㈧ 計算機犯罪的特點是什麼
計算機犯罪有什麼特點有:
(一)隱蔽性高、風險小,難以確定犯罪主體
(二)大多為預謀犯罪
網路犯罪是一種高智能犯罪,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行為人經過狡詐而周密的安排,運用計算機專業知識所從事的智力犯罪行為,因而犯罪人的主觀故意性居多,並且犯罪決心大。比如入侵銀行信息管理系統,犯罪人事先要進行大量的攻擊測試,最後破解系統實現自己犯罪目的。
(三)犯罪主體低齡化
在網路犯罪實施者中,青少年占據了很大比例。他們大多沒有商業動機和政治目的,而是把犯罪行為看作富有挑戰性的攻關游戲,藉此取得滿足感。
(四)監控管理及司法規定相對滯後
目前,社會上有許多人對高新科技有一種盲目的迷信,以為一旦使用了高新科技設備就會萬無一失地實現科學管理、達到高效率。而社會原有的監控管理和司法系統中的人員往往對高新技術不熟悉,對其特點、危害性認識不足,或沒有足夠的技術力量和相應的管理措施來對付它們。由於網路警察隊伍年輕,沒有可借鑒的經驗,網警們的工作壓力很大。因為網路犯罪是在虛擬的網路中進行的,而網路上的東西又可以隨時刪除,犯罪證據很難採集。
(五)侵害的目標較集中
就國內已經破獲的網路犯罪案件來看,作案人主要是為了非法佔有財富和蓄意報復,因而目標主要集中在金融、證券、電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經濟部門和單位,其中以金融、證券等部門尤為突出。
(六)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
隨著社會網路化的不斷發展,包括國防、金融、航運等國家各部門都將實行網路化管理,整個社會對網路的依賴日益加深,一旦這些部門遭到侵入和破壞,後果將不堪設想。最近在網上流行的「熊貓燒香」病毒已造成大量電腦癱瘓
㈨ 目前網路犯罪的特徵是什麼
法律分析:多元化,年輕化。(一)在計算機網路上實施的犯罪種類: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表現形式有:襲擊網站;在線傳播計算機病毒。(二)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種類: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罪;利用計算機實施盜竊罪;利用計算機實施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計算機竊取國家秘密罪;利用計算機實施其他犯罪:電子訛詐;網上走私;網上非法交易;虛假廣告;網上洗錢;網上詐騙;電子盜竊;網上毀損商譽;在線侮辱、毀謗;網上侵犯商業秘密;網上組織邪教組織;在線間諜;網上刺探、提供國家機密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