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有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公共安全、人生安全、財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校園周邊安全等多個方面,提高大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Ⅱ 如何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訓
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很多。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方面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專業講座。消防法要求政府相關機構對企業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我們這兒每年都是消防培訓機構主動聯系企業免費培訓。別忘了請醫院等專業機構講解一下燒傷和中毒窒息的基本急救技能。其他還應有安全用電、冬季施工等講座。
2、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在企業就是滅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技能培訓為主。我建議必須讓參訓人員實際使用操作一下。有條件和配備逃生繩、防火面罩等其他器材的單位也進行相應培訓。
3、消防應知應會知識培訓。這個應該納入職工崗前考核和在崗期間日常培訓內容。要求職工強行記憶。不掌握不上崗或者扣錢。
4、多進行應急演練。應急演練不能就拿幾個滅火器滅個火就叫應急演練了。要按照預案和基於情景假設的預案進行呼救、報告、逃生、救人、滅火、現場恢復等全過程演練。
5、採用多種形式培訓。第一本人提倡現場培訓,熟悉逃生路線到現場走一走,使用滅火器也應點一堆火,熟悉電器使用也到現場。第二觀看警示片的效果不錯。第三在一些文體活動中加入消防的內容。我在職工運動會中設置了一個項目是100米運送滅火器滅火。大家多開心的。第四大一點的單位可以開展知識競賽,比如出一張圖片讓人員查找圖中的消防隱患等等。
6、消防培訓融入日常安全教育。主要是在班組和部門的安全會議上隔三差五的把一些小技巧、小技能進行一些傳授和演示。比一年1-2次的講座效果好多了。
7、日常宣傳。掛圖、展板、標語等等。雖然我覺得效果不佳,但總可以讓一些安全意識強的職工能夠獲取知識。
個人認為,現場培訓、常態化教育和職工動手參與能夠起到比較好的培訓效果。
Ⅲ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美篇
一、火災預防原則
嚴格控制火源;
加強可燃物的管理;
採用耐火建築;
阻止火焰的蔓延;
組織訓練消防隊伍;
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二、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質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銷售過程中的防火安全情況。
用火用電情況及其它火源管理情況。
建築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級和水源道路情況。
火災隱患整改情況。
消防組織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完好情況。
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態。
消防安全疏散情況。
三、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資料
一、消防法律法規:1.消防工作方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2.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法》明確規定:消防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首先是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領導,應當對自己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各部門,各班組負責人及每個崗位的人員應對自己管轄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保證消防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保證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
二、對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義務的,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罰,依照《消防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根據《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處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賬。
五、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3:火場警惕。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5「懂」火場逃生方法
「四會」1:會報警,2:會使用消防設施器材 3:會撲救初期火災,4:會組織人員疏散
八、滅火器使用方法:1:拔下保險銷,2:一手握緊噴管 3:另一手握緊壓把 4:噴嘴對准火焰根部掃射。
九、噴淋系統工作原理:1,感溫式消防噴淋系統,平時屋頂消防水箱裝滿水,當發生火災時,噴頭在到達一定溫度後《一般是68攝氏度》自動爆裂,管內的水在屋頂消防水箱的作用下自動噴射,這時感溫式報警閥會自動打開,閥門的壓力開關會自動打開,而這個壓力開關有根信號線和消防泵連鎖,泵就自動啟動了,然後消防泵把水池的水通過管道提供到消防栓,屋頂水箱和噴頭,整個消防系統開始工作。
2:感煙式消防噴淋系統:有的是系統裝有感煙探測探頭對煙氣進行偵測,當煙氣達到一定濃度時,感煙探頭報警,給主機確認後反饋到聲光報警器動作,發出聲音或閃爍燈光警告人們,並聯動防排煙風機啟動,開始排煙,同時啟動水泵向主幹管道供水,噴淋頭開始噴水工作。
十、火場逃生「十三訣」
一旦火災降臨,在濃煙毒氣和烈焰包圍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裡逃生倖免於難。「只有絕望的人,沒有絕望的處境,」面對滾滾濃煙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靜機智運用火場自救與逃生知識,就有極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場自救的要訣,困境中也許就能獲得第二次生命。
第一訣:逃生預演,臨危不亂。
每個人對自己工作、學習或居住所在的建築物的結構及逃生路徑要做到瞭然於胸,必要時可集中組織應急逃生預演,使大家熟悉建築物內的消防設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這樣,火災發生時,就不會覺得走投無路了。請記住:事前預演,將會事半功倍。
第二訣:熟悉環境,暗記出口。
當你處在陌生的環境時,如入住酒店、商場購物、進入娛樂場所時,為了自身安全,務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樓梯方位等,以便關鍵時候能盡快逃離現場。請記住:在安全無事時,一定要居安思危,給自己預留一條通路。
第三訣:通道出口,暢通無阻。
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災發生時最重要的逃生之路,應保證暢通無阻,切不可堆放雜物或設閘上鎖,以便緊急時能安全迅速地通過。請記住:自斷後路,必死無疑。
第四訣:撲滅小火,惠及他人。
當發生火災時,如果發現火勢並不大,且尚未對人造成很大威脅時,當周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應奮力將小火控制、撲滅;千萬不要驚慌失措地亂叫亂竄,置小火於不顧而釀成大災。請記住:爭分奪秒撲滅「初期火災」。
第五訣:保持鎮靜,明辨方向,迅速撤離。
突遇火災,面對濃煙和烈火,首先要強令自己保持鎮靜,迅速判斷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決定逃生的辦法,盡快撤離險地。千萬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亂沖亂竄。撤離時要注意,朝明亮處或外面空曠地方跑,要盡量往樓層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通過陽台、氣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請記住:人只有沉著鎮靜,才能想出好辦法。
第六訣:不入險地,不貪財物。
在火場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處險境,應盡快撤離,不要因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而把寶貴的逃生時間浪費在穿衣或尋找、搬離貴重物品上。已經逃離險境的人員,切莫重返險地,自投羅網。請記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第七訣:簡易防護,蒙鼻匍匐。
逃生時經過充滿煙霧的路線,要防止煙霧中毒、預防窒息。為了防止火場濃煙嗆入,可採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離的辦法。煙氣較空氣輕而飄於上部,貼近地面撤離是避免煙氣吸入、濾去毒氣的最佳方法。穿過煙火封鎖區,應配戴防毒面具、頭盔、阻燃隔熱服等護具,如果沒有這些護具,那麼可向頭部、身上澆冷水或用濕毛巾、濕棉被、濕毯子等將頭、身裹好,再沖出去。請記住:多件防護工具在手,總比赤手空拳好。
第八訣:善用通道,莫入電梯。
按規范標准設計建造的建築物,都會有兩條以上逃生樓梯、通道或安全出日。發生火災時,要根據情況選擇進入相對較為安全的樓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樓梯外,還可以利用建築物的陽台、窗檯、天面屋頂等攀到周圍的安全地點沿著落水管、避雷線等建築結構中凸出物滑下樓也可脫險。在高層建築中,電梯的供電系統在火災時隨時會斷電或因熱的作用電梯變形而使人被困在電梯內同時由於電梯井猶如貫通的煙囪般直通各樓層,何毒的煙霧直接威脅被困人員的生命,因此,千萬不要乘普通的電梯逃生。請記住:逃生的時候,乘電梯極危險。
第九訣:緩降逃生,滑繩自救。
高層、多層公共建築內一般都設有高空緩降器或救生繩,人員可以通過這些設施安全地離開危險的樓層。如果沒有這些專門設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員不能及時趕到的情況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或床單、窗簾、衣服等自製簡易救生繩,並用水打濕從窗檯或陽台沿繩緩滑到下面樓層或地面;安全逃生。請記住:膽大心細 救命繩就在身邊。
第十訣:避難場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門已感到燙手,此時一旦開門;火焰與濃煙勢必迎面撲來。逃生通道被切斷且短時間內無人救援。這時候,可採取創造避難場所、固守待援的辦法。首先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門窗,用濕毛巾一濕布塞堵門縫或用水浸濕棉被蒙上問窗然後不停用水淋透房間,防止煙火滲入,固守在房內,直到救援人員到達。請記住:堅盾何懼利矛?
第十一訣:緩晃輕拋,尋求援助。
被煙火圍困暫時無法逃離的人員,應盡量呆在陽台、窗口等易於被人發現和能避免煙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動鮮艷衣物,或外拋輕型晃眼的東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電筒不停地在窗口閃動或者敲擊東西,及時發出有效的求救信號,引起救援者的注意。因為消防人員進入室內都是沿牆壁摸索行進所以在被煙氣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時,應努力滾到牆邊或門邊,便於消防人員尋找、營救;此外,滾到牆邊也可防止房屋結構塌落砸傷自己。請記住:充分暴露自己,才能爭取有效拯救自己。
第十二訣:火已及身,切勿驚跑。
火場上的人如果發現身上著了火,千萬不可驚跑或用手拍打,因為奔跑或拍打時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的補充,促旺火勢。當身上衣服著火時,應趕緊設法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滅火苗;能及時跳進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噴滅火劑就更有效了。請記住:就地打滾雖狼狽,烈火焚身可免除。
第十三訣:跳樓有術,雖損求生。
身處火災煙氣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於極端恐怖和接近崩潰,驚慌的心理極易導致不顧一切的傷害性行為如跳樓逃生。應該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隊員准備好救生氣墊並指揮跳樓時或樓層不高(一般4層以下),非跳樓即燒死的情況卜,才採取跳樓的方法。即使已沒有任何退路,若生命還未受到嚴重威脅,也要冷靜地等待消防人員的救援。跳樓也要講技巧,跳樓時應盡量往救生氣墊中部跳或選擇有水池、軟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盡量抱些棉被、沙發墊等松軟物品或打開大雨傘跳下,以減緩沖擊力。如果徒手跳樓一定要扒窗檯或陽台使身體自然下垂跳下,以盡量降低垂直距離,落地前要雙手抱緊頭部身體彎曲捲成一團,以減少傷害。跳樓雖可求生,但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所以要慎之又慎。請記住:跳樓不等於自殺,關鍵是要有辦法。
Ⅳ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消防部隊網路安全防事故工作
安全防事故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隊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它是衡量一個單位建設的基準點和及格線,也是衡量每一個管理成員是否認真履行職責的重要法碼之一。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對於完成各項任務,提高部隊滅火和搶險救援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鑒於部隊當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嚴峻形勢,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要把握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規律,對影響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問題要了如指掌,處理得當,以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結合基層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管理者在抓安全防事故工作中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問題。
一、在指導思想上要確立一個「實」
管理的好壞從本質上看,首先是一個指導思想問題,不同的指導思想,就會有不同的處事態度,不同的態度就會有不同的管理效果。因此,我們在抓安全防事故工作中,要有明確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指導思想。實踐證明,這個指導思想就是「實」,只有指導思想上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求實」,才能實現在具體安全防事故工作中的「務實」,才能妥善地解決安全防事故工作問題。具體說要做到「三實」。
一是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定位要「實」。安全防事故工作是部隊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安全工作不是中心,但影響中心;不是全局,但左右全局。管理中把安全防事故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工作」,或者作為「可有可無,無礙大局的工作」,這兩個定位都是不足取的。應把安全防事故工作作為一個重要的要素放在部隊戰鬥力生成這一大系統里,進行系統思考,要堅持「兩點論」,要確實把以預防事故為主的安全防事故工作與提高部隊戰鬥力有機地統一起來。要確實做到「不能以事故定乾坤,更不能以犧牲戰鬥力為代價消極保平安」。
二是揭露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的問題要「實」。也就是說,要根除「事不關已,高高掛起」和「怕得罪人」的思想,要克服「問題不揭沒人知」的僥幸心理和「揭了問題要挨批」的懼怕心理。要有勇氣透過安全防事故工作好的層面,去尋找不安全的隱患,去揭露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的問題。在揭露問題時,既要講集體的問題,也要講局部的問題;既要講別人的問題,也要講自己的問題;總之,問題的揭露,要讓出問題者聽了信服,旁觀者佩服。
三是處理事故的過程要「實」。管理者要確立不斷追求事故的本來面目的思想。處理事故時,從動機到行為都要看事,而不要盯人,要以事件的本質定性,不能參雜任何個人的感情色彩;處理事故要有膽量,對觸及領導的一些事故苗頭、事故要敢講、善講,對涉及一些關系人物的事故要敢於較真;處理事故要辨證,既要看到成績,也要看到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上潛在缺點、隱患、問題,以「成績」淡化缺點和隱患,以缺點、隱患、問題否定成績,都是不可取的。總之,處理事故隱患、事故要「唯實」不要「唯人」,不能將事故做「情感」處理。
四是吸取事故教訓要「實」。要克服「事故已經發生了,也造成影響了,總結沒有什麼用」的思想。總結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對經驗不誇大,對問題不隱瞞,更不能任意捏造經驗,做到一是一,二是二。要從實際出發,客觀地查找和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杜絕空話、大話、假話、套話。
二、在管理內容操作上要堅持一個「常」
安全防事故工作是一項管理工作,它具有經常性的特點。這一特點要求管理者在日常的安全防事故工作過程中,必須改變只注重事故處理,不注重平時事故預防的管理觀念;必須改變分時機、分內容、分階段的運動式管理模式,做到時時處處關注、落實和研究這一工作,這樣才能保證安全防事故工作目標的實現。具體說要做到「三常」:
一是組織安全教育要「常」。覺悟不高、思想麻痹、喪失警惕、缺乏常識等是事故的共性致因。所以要時刻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以形成「人人防事故,處處講安全」的濃厚氛圍。在具體操作中主要抓好以下「三個教育」,即:安全基礎知識教育、安全意識形成教育和預防事故信心教育。通過教育使官兵掌握條令條例、軍人職責、法規知識、安全常識和安全制度等方面的基礎性內容,從而明確自身的職責,為更好地做安全工作奠定必要的理論知識基礎,真正實現「在其位、謀其政、行其權、盡其責」的要求。通過各種時機和場合對各種典型的事故、案件有針對性、經常性的剖析,使官兵充分認識預防事故的重大意義,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信心。
二是實施安全檢查要「常」。檢查是安全防事故工作中一項必不可少的環節,檢查的目的是及時掌握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現狀和發展變化的趨勢,及時地發現不安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地修正安全防事故工作中的偏差,保證安全防事故工作目標順利實現。因此,檢查必須經常。而要實現經常就必須做到「四在、四不出現、四突出」:在時間上要實現「全時制」的檢查,不出現時間「空檔」,突出對八小時以外的檢查;在單位上要實現「全方位」的檢查,不出現單位「死角」,突出對重點崗位上的重點人的檢查;在內容上要實現「全方面」檢查,不出現內容「缺項」,突出對官兵思想和制度落實的檢查;在人員上要實現「全員額」的檢查,不出現人員「漏網」,突出對幹部的檢查。
三是開展安全活動要「常」。預防事故的目標不能只寫在紙上,講在嘴上,掛在牆上,而要經常地通過一系列豐富多採的活動來實現。安全事故的剖析,安全防事故心得交流會,會使人員擺正「有事」與「無事」的辨證關系,提高官兵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認識;安全活動的評比可以增強官兵在安全方面的自我約束力和自我調節力。經常聽取「安全網」的匯報,就可以做到人人、事事有人監督。總之,通過活動要能使官兵設身處地地感到了「事故離我們並不遙遠」這一現實,樹立從自我安全做起的意識和行為。
三、在方式方法上要把握一個「律」
辨證唯物主義認為,任何事物的發生、發展都具有一定的規律性,部隊安全防事故工作也不例外。只有善於研究和把握事故發生的規律,才能減少盲目性,掌握主動權,提高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效益。
一是要想防範事故發生,必須加強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預測。「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這是一條管理規律。在預測上,主要是針對部隊人員、環境以及任務的變化,及時對官兵的思想變化狀況進行分析預測。在具體操作中,要善於觀察官兵思想、行為變化的徵兆。任何問題的發生一般都有一個從萌芽開始的漸進過程,有徵兆可尋,有一定的現象可供思索。只要及時感覺徵兆,及時採取方法,對症下葯,就可以防範於未然。就個體而言,一個人在行動前,尤其是在對其利益有重大影響的行動前,在其語言、情緒、行為等方面都會表現出反常的跡象和徵兆,這些表現有的是顯象的,有的卻是隱蔽的,但是再隱蔽也會有一些蛛絲馬跡。這就要求我們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要與廣大的官兵常接觸,一定要通過各種手段,實現對士兵「四個知道,一個跟上」,使士兵的思想、行為走向一直控制在管理者手中。
二是要想防微杜漸,就必須加強對安全事故的深入剖析。從別人失敗的教訓中吸取經驗,做到舉一反三就可以縮小出現事故發生的概率,這是一條管理經驗。管理者要不斷從來自本單位的、兄弟單位的、上級單位的、其它省市單位的安全防事故工作信息,吸取對自己有教育意義的經驗,組織官兵對事故進行聯系自己實際的剖析,找出事故發生的共性與規律,找出自己身邊與之相似的事故隱患,找出可以借鑒的措施。
三是要想警鍾長鳴,就必須加強對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的落實。實踐證明:安全防事故工作要想經常、扎實、有效,能起到警鍾長鳴的作用,就必須實現由人治轉為法治,這也是一條寶貴的管理經驗。因此,管理者要執行和不斷完善本單位的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以保證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經常性和有效性。要落實學習制度。只有「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覺」;要落實檢查制度。只有通過多種方式的檢查,才能及時發現安全防事故工作中的缺陷和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地修正偏差;要落實講評制度。只有講評到位,才能引導部屬認識到位、重視到位,行動到位;要落實獎懲制度。只有實施公正的、不間斷的獎懲,才能更好地鞭策官兵,時時、處處把安全制度落實放在首位。
四是要想堵塞安全漏洞,就必須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中實現群管群防。「光有領導的積極性,而沒有群眾的積極性,這種積極性十有八九是要落空的」。為此,安全防事故工作作為一項全員性的管理工作,必須有扎實的群眾基礎,必須實現人人參與。通過依靠群眾,發揚民主拓寬安全防事故工作信息的來源,開闊管理者抓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視野,彌補管理者的不足,使預防事故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之上。總之,群管群防,才能更好地防事故,達到疏而不漏。
四、在事故處理上要突出一個「硬」
對事故的處理具有很強的示範性,那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勢必會形成「吃一塹,不長智」,「出了事,不怕事,事情過後就忘事」的局面,最終將會導致事故的不斷重復發生。所以,當事故出現後,管理者對事故負責人必須嚴肅處理,以防積重難返。要想「嚴肅處理」就應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查找事故原因要「准」。事故定性不能隨人情走,不能只查客觀,不查主觀;不能只查部屬,不查主官;不能只查別人,不查自己;不能只查外圍,不查核心;只有把查事故的「心」擺正了,才能查准原因,才能為事故處理時的「硬」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是事故剖析要「深」。追查責任不能避實就虛,不能頭痛就在頭上找原因,腳痛就在腳上找原因,要對事故的發生有一個系統的思考,要從規律上、從領導的責任心上等諸多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這樣,才能不斷地糾偏補漏,才能真正「治本」。
三是懲罰責任人要「狠」。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不能有絲毫的遷就,該由誰負責就由誰負責,該是什麼層次的處理就是什麼層次的處理,需要「殺一儆百」的就必須「殺一儆百」,這樣才能引起廣大官兵對事故的重視,才能真正地從事故中吸取教訓,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Ⅳ 消防安全宣傳圖片+怎樣才能做成幻燈片教案
校園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公共場所,教學儀器多、科研設備價值昂貴、用電量大,各類試驗、實習項目和易燃物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影響大、損失大,直接影響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因而,我校多年來高度重視校園防火工作,始終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項預防工作的首位。預防校園火災是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學習消防知識是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可或缺的一課。
為了增強廣大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便於同學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我們編輯了這本《中學生消防安全常識》。本書內容主要包括:火災基本常識、滅火器基本常識、初起火災撲救方法、人員疏散和火場逃生知識、消防知識問答等,並收集了校園火災案例、消防安全知識競賽試題等方面的內容。其目的是讓中學生通過學習這本讀物,了解消防安全常識,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特點,掌握滅火、疏散、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預防校園火災。同時,也為廣大學生和中學生義務消防隊提供了學習、宣傳資料。我們期望,通過對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使廣大同學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的危害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會逃生自救。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希望同學們自覺承擔起校園防火工作的責任與義務,更多的學習和掌握消防知識,遵守各項防火制度,積極參與校園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關心消防、處處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從根本上減少或避免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燃燒的定義
燃燒,俗稱著火,系指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的現象。
燃燒具有三個特徵,即化學反應、放熱和發光。
(二)燃燒的條件
燃燒的必要條件——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能發生燃燒現象,無論缺少哪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但是,並不是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存在,就一定會發生燃燒現象,還必須這三個因素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為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種類別。可燃燒物質大多是含碳和氫的化合物,某些金屬如鎂、鋁、鈣等在某些條件下也可以燃燒,還有許多物質如肼臭氧等在高溫下可以通過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熱。
2.氧化劑: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為氧化劑。燃燒過程中的氧化劑主要是空氣中游離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為燃燒反應的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其它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當某種可燃物受熱,它不僅會汽化,而且該可燃物的分子會發生熱烈解作用從而產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種高度活潑的化學形態,能與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應,而使燃燒持續進行下去,這就是燃燒的鏈式反應。
燃燒的充分條件——(1)一定的可燃物濃度;(2)一定的氧氣含量:(3)一定的點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例如: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2raj,乙醚為O.19mJ,甲醇為0.215mJ。對於無焰燃燒,前三個條件同時存在,相互作用,燃燒即會發生。而對於有焰燃燒,除以上三個條件,燃燒過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離基(自由基),形成鏈式反應,使燃燒能夠持續下去,亦是燃燒的充分條件之一。
(三)燃燒的類型
燃燒按其形成的條件和瞬間發生的特點一般分為閃燃、著火、自燃和爆炸四種類型。
閃燃是物質遇火能產生一閃既滅的燃燒現象。
著火是可燃物質在空氣中與火源接觸,達到某一溫度時,開始產生有火焰的燃燒,並在火源移去後仍能繼續燃燒的現象。
自燃是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積熱不散引起的燃燒。
爆炸是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溫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的現象。爆炸可分為: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和核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於液體變成蒸氣或者氣體迅速膨脹,壓力急速增加,並大大超過容器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如蒸氣鍋爐;液化氣鋼瓶等的爆炸。
化學爆炸是因物質本身起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氣體和高溫而發生的爆炸。如炸葯的爆炸,可燃氣體、液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學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點。
熱傳播除了火焰直接接觸外,通常是以熱傳導、熱輻射和熱對流三種方式向外傳播的。
(四)火災的定義
火災系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火災大多數是一種社會現象,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可歸納三個方面。一是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含放火);二是物質的不安全狀態;三是工藝技術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最主要的因素。
(五)火災的分類
火災依據物質燃燒特性,可劃分為A、B、C、D、E五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性質,一般在燃燒時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煤、棉、毛、麻、紙張等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鋁鎂合金等火災。
E類火災:指帶電物體和精密儀器等物質的火災
(六)火災的級別
按照國家《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一般火災。
特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重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一般火災: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一)滅火器的種類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乾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鹼、清水等。
(二)滅火器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 —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隻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時,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 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 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 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沖擊可燃液面, 以防止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時, 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2.手提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或肩扛滅火器帶到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先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開啟把,另一手握在噴射軟管前端的噴嘴處。如滅火器無噴射軟管,可一手握住開啟壓把,另一手扶住滅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將噴嘴對准燃燒處,用力握緊開啟壓把,使滅火器噴射。當被撲救可燃燒液體呈現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向前快速推進,直至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中燃燒,應對准火焰左右晃動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噴射流跟著火焰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但應注意不能將噴射流直接噴射在燃燒液面上,防止滅火劑的沖力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撲救可燃性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時,則將噴流對准燼燒昂猛烈處噴時,坐火焰機撲滅,及時採取措施,不讓其復燃。
1211滅火器使用時不能顛倒,也不能橫卧,否則滅火劑不會噴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窄小的室內滅火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撤離,因 12ll滅火劑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對人體的傷害。
3.推車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一般由二個人操作,先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火場,在距燃燒處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開噴射軟管,緊握噴槍,對准燃燒處:另一個則快速打開滅火器閥門。滅火方法與手提式1211滅火器相同。
4.手提式於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站在上風方向噴射。
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儲氣瓶式,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山後,迅速對准火焰的根部掃射滅火。使用的於粉滅火器若是儲壓式,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准火焰根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准液面噴射, 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 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 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准燃燒最猛烈處噴射, 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5.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與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
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用滅火器滅火的最佳時機。因此,正確合理地配置滅火器顯得非常重要。
(三)滅火器的適用范圍
撲救A類火災可選擇水型滅火器、泡沫滅火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
撲救B類火災可選擇泡沫滅火器(化學泡沫滅火器只限於撲滅非極性溶劑)、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撲救C類火災可選擇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
撲救D類火災可選擇粉狀石墨滅火器、專用乾粉滅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鑄鐵屑末代替。
撲救帶電火災可選擇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帶電火災包括家用電器、電子元件、電氣設備(計算機、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發電機、電動機、變壓器等)以及電線電纜等燃燒時仍帶電的火災,而頂掛、壁掛的日常照明燈具及起火後可自行切斷電源的設備所發生的火災則不應列入帶電火災范圍。
(四)滅火器滅火的有效程度
相對於撲滅同一火災而言,不同滅火器的滅火有效程度有很大差異;二氧化碳和泡沫滅火劑用量較大,滅火時間較長;乾粉滅火劑用量較少,滅火時間很短:鹵代烷滅火劑用量適中,時間稍長於乾粉。配置時可根據場所的重要性,對滅火速度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綜合考慮。
(五)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
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對於滅火器的噴射性能和安全性能有明顯影。向。若環境溫度過低則滅火器的噴射性能顯著降低,影響滅火效能;若環境溫度過高則滅火器內壓增加,滅火器有爆炸傷人的危險。因此滅火器設置點的環境溫度應在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內。
(六)滅火器對保護物品的污損程度
水、泡沫、乾粉滅火器噴射後有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水漬、泡沫污染和粉塵污染等,對於貴重設備、精密儀器、珍貴文物、高檔電氣設備等,應選用二氧化碳和鹵代烷等高效潔凈的滅火器,不得配置低效且有明顯污損作用的滅火器。對於價值較低的物品,則無須過多考慮滅火劑污染的影響。
(七)使用滅火器人員的身體素質
滅火器的重量不等,小的只有0.5公斤,大的可達幾十公斤,配置滅火器時應考慮其使用人員的年齡、性別、體力等。使用人員以青壯年為主的場所可配置較大級別的滅火器,有助於迅速滅火。而在服裝廠(以女工為主)、醫院、小學及養老院、福利工廠(工人存在生理缺陷)等場所應配置較小級別的滅火器,以便於開展滅火工作。
(八)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
火災危險等級越高,則單位劑量滅火器的保護面積越小,為了方便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應選用較大滅火級別的滅火器,如堆場、汽車庫可選用大型推車式滅火器。對於火災危險等級較低的場所,如辦公樓、教學樓等,可選用較小滅火級別的滅火器,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九)同一場所滅火器的配置
各種滅火器的操作方法不盡相同,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滅火器順利滅火,同一場所最好採用同一類型的滅火器,或選用同一操作方法的滅火器。
(十)不同類型滅火器之間的相容性
不相容的滅火器
┌—————┬————————————————┐
│類 型 │ 不相容的滅火器 │
├—————┼————————————————┤
│於粉與乾粉│ 磷酸銨鹽、碳酸氫鈉、碳酸氫鉀│
├—————┼—————————┬——————┤
│乾粉與泡沫│碳酸氫鉀、碳酸氫鈉│ 蛋白泡沫│
│ ├—————————┼——————┤
│ │碳酸氫鉀、碳酸氫鈉│ 化學泡沫│
└—————┴—————————┴——————┘
不同類型滅火器所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在滅火時,不同的滅火劑可能會發生反應,導致不利於滅火的反作用。因此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的滅火器時,應採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
(十一)滅火器的維護
一是滅火器應放置在通風、乾燥取用方便的地方,環境溫度在—5℃~45℃為好。
二是滅火器應避免高溫、潮濕和有腐蝕嚴重的場合,可防止乾粉滅火劑結塊、分解。
三是檢查乾粉是否結塊,儲氣瓶內二氧化碳氣體是否泄漏。檢查二氧化碳儲氣瓶,應將儲氣瓶拆下稱重,稱出的重量與儲氣瓶上鋼印所標的數值是否相同。如小於所標值7克以上時,應送維修部門修理。如果有壓力表則查其指針是否指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已在紅色區域,則說明內部壓力已泄漏無法使用,應趕快送維修部門檢修。
(十二)其他應考慮的問題
幾種滅火器相比較,鹵代烷1211滅火器價格最高,磷酸銨鹽乾粉次之,其餘的相對較便宜;二氧化碳滅火器單位滅火級別的體積最大。為保護大氣臭氧層,在非必要場所不得配置鹵代烷滅火器,對於有防震動要求的計算機主機房等場所,不得選用推車式滅火器。
(一)常見火災隱患
1.教室火災隱患
(1)門不暢通或只開一個門;
(2)使用大功率照明燈或電熱器具取暖靠近易燃物;
(3)違反操作規程使用電子教具:
(4)線路老化或超負荷;
(5)不按照安全規定存放易燃物品;
(6)在教室內吸煙、亂丟煙頭。
2.實驗室的火災隱患
(1)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存不當或打碎灑落;
(2)實驗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
(3)實驗過程缺少專人指導:
(4)實驗項目缺少防火措施;
(5)試劑混存。
3. 圖書館的火災隱患
(1)電線、 電器設備發生短路;
(2)火柴、打火機等意外點燃;
(3)吸煙、亂扔煙頭;
(4)疏散通道不暢。
4. 宿舍的火災隱患
(1)使用劣質電器:
(2)違章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使線路超負荷;
C3)私接亂拉電線;
(4)卧床吸煙:
(5)在蚊帳內點蠟燭看書;
(6)擅自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灶具、酒精爐等可能引起火災的器具;
(7)焚燒雜物:
(8)台燈靠近枕頭、被褥;
(9)手機充電器放在床上充電。
5.禮堂、報告廳的火災隱患
(1)電線老化:
(2)亂丟煙頭;
(3)大功率照明燈靠近幕布或易燃裝飾物;
(4)違章使用明火;
(5)安全門、疏散通道堵塞;
(6)場館內嚴重超過額定人數。
(二)火災預防
1.學生宿舍內火災預防
學生宿舍防火安全應做到十不準
(1)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不準卧床吸煙和亂扔煙頭
(3)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設備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離開宿舍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2.常用電器火災預防
(1)電吹風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電吹風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電吹風正在使用時,因有其它事情走開(如接電話、有人敲門去開門等),隨手將電吹風往木台上一擱,並完全忘記了使用過電吹風的事,結果長時間擱置,於是電吹風外殼的高溫便引燃可燃物。
第二,在使用電吹風時遇上停電,在未斷電源的情況下去處理其它事情或外出,待恢復通電以後電吹風的電熱絲長時間加熱,溫度升高,引起火災。
2)電吹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電源插座以及導線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連接要緊密牢靠。
第二,謹防敲打,跌碰和禁止拆卸電吹風,以免損壞發熱元件以及絕緣裝置,造成漏電甚至短路,引起火災。
第三,使用電吹風時人員不能離開,更不能將其隨意放置在台凳、沙發、床墊等可燃物上。
第四,使用完畢一定要及時切斷電源。
(2)白熾燈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白熾燈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白熾燈泡表面溫度很高,能烤燃與其接觸或鄰近的可燃物。在一般散熱條件下,白熾燈泡的表面溫度隨著其功率增大而增大。例如功率分別為40瓦、100瓦、200瓦的白熾燈,其燈泡表面溫度可分別達到50—60'C、170~200'C、160—300'C。如木材、紙張、棉布、柴草等,燃點都很低,若與正在通電使用的燈泡靠近,就很容易將其烤著起火。經測試表明,200瓦的白熾燈緊貼木箱,不到1小時就能將木箱烤著;如緊貼棉衣,只有5分鍾就能起火燃燒。燈泡的功率越大,開燈時間越長,燈泡表面溫度越高,可燃物燃點越低,二者的距離越近,越容易引起燃燒。
第二,因供電電壓過高,燈泡功率過大,導線負載能力小,絕緣老化,致使導線過熱,短路起火。
第三,因供電電壓過高,燈絲發熱量過大,引起燈泡內部惰性氣體劇烈膨脹或功率大、表面溫度高的燈泡受到驟冷驟熱、水濺、震盪等,致使燈泡爆炸,高溫玻璃片、高溫燈絲濺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第四,因燈頭接觸部分接觸不良,引起發熱、打火;在燈頭的玻璃殼連接松動時擰動燈頭,發生短路,引起火災。
2)白熾燈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燈泡應設置在安全、妥善的地點,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在可能遇到碰撞的地點,燈泡應有金屬保護網或玻璃外罩。
第二,嚴禁用紙、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擋燈具,不準用燈泡在被窩里取暖和烘烤衣物。
第三,不得將燈泡掛靠在木質傢具、門、框或硬紙板上,也不得將燈泡嵌在天花板或頂棚里。移動台燈時燈泡要與窗簾布、蚊帳等可燃物品保持一定距離。
第四,白熾燈的供電電壓不能超過其額定電壓。不得用濕手或濕布摸擦正在工作燈泡,以防燈泡爆炸。如果燈頭與玻璃殼連接松動,不得強行擰動燈泡。如果使用150瓦以上的燈泡,不得使用膠木燈口,以免發熱起火。
第五,白熾燈所用導線應當具有優良的絕緣性能。導線不得靠近燈泡,以防因長時烘烤使導線絕緣層老化、熔化、燃燒。在線路上要安裝保險裝置,保護線路。開關不得安在地線上。
第六,使用白熾燈特別是大功率白熾燈,連續通電的時間不宜過長,不得點「長明燈」。人員外出、上課要牢記關燈。
(3)日光燈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日光燈鎮流器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鎮流器質量差。有些鎮流器在出廠時沒有經過嚴格檢驗或自己繞制鎮流器,由於粗製濫造,質量較差,如:線圈匝數不足、絕緣能力不夠、線徑過小、鐵芯面積過小、空間間隙太大、硅鋼片插得不緊等等。這些都容易使鎮流器發熱,產生高溫,以致損壞絕緣、瀝青融化並從盒內溢出等,形成短路,引起火災。
第二,鎮流器選擇安裝不當。如:選用鎮流器與日光燈管功率不匹配、各接點接觸不牢、鎮流器緊貼天花板等可燃材料安裝,並且安裝部位通風散熱條件很差。這樣,一方面鎮流器容易發熱,另一方面熱量不易散發,從而大量驟熱,形成高溫,烤燃可燃物質,引起火災。
第三,使用不當。日光燈的供電電壓過高,超負載等會使鎮流器產生高溫,日光燈連續使用時間過長或開、關日光燈過於頻繁等,也會使鎮流器產生高溫,甚至釀成火災。
第四,維護保養不良。日光燈鎮流器上積落大量可燃粉塵、木屑等,如果鎮流器產生高溫會被烤焦起火;鎮流器受潮或者進水等,會使線圈絕緣能力下降,甚至短路起火。這些都是平時維護保養不善所致。
2) 日光燈鎮流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要選用優質合格產品。日光燈與鎮流器的功率要相互匹配,不能使用無合格證的鎮流器,也不能自己繞制鎮流器。鎮流器通電後有嗡嗡的響聲,則質量差,容易發熱:通電半小時後,用手摸鎮流器如燙手,則說明鎮流器質量不好。
第二,安裝日光燈時,鎮流器不能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要注意通風、防雨、防塵。鎮流器底部應朝上,不能朝下,更不能豎裝,以防其中的瀝青受熱融化外溢。
第三,使用中要加強檢查和維護,防止供電電壓過高或過載。日光燈不能頻繁開關,也不能長時間連續使用過久,以防鎮流器過熱。檢查中如發現接觸點接觸松動,鎮流器發出響聲,手摸時燙手或聞到焦味,都要採取措施處理。人離開時應隨手切斷電源。
3.煙頭引起火災原因及注意事項
(1)煙頭引起火災原因
煙頭雖是個不大的火源,但它能引起許多物質著火。煙頭表面溫度為200~C一300~C,中心溫度為700~C~800~C,—般可燃物的燃點大多低於煙頭表面溫度,如紙張為130~C,布匹為200~C,松木為250~C。一支香煙延燒時間為4~15分鍾。在這段時間內能將一般可燃物點燃,經過一段時間陰燃後,便著火燃燒。據在自然通風條件下試驗,將煙頭扔進深5厘米的鋸末中,經過75~90分鍾陰燃,便開始出現火焰:將煙頭扔進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機會,經過60~100分鍾即開始燃燒。而對化學危險物品來說,香煙明火會立即引起它們發生燃燒爆炸。
(2)吸煙時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1)不要躺在床上、沙發上吸煙;
2)吸煙時,如臨時有其他事情外出,應將煙頭熄滅後人再離開。
3)劃過的火柴梗,吸剩的煙頭,一定要熄滅。未熄滅的火柴梗、煙頭要放進煙灰缸或痰盂內:不能用火柴盒、煙盒當煙灰缸,不能把煙頭、火柴梗扔在廢紙簍里,更不能隨處亂扔。
4)禁止在維修汽車和用油品等清洗機器零件時吸煙。如需吸煙,應遠離油盆(桶);如果手上沾有油品,應清洗後再吸煙。吸煙完畢,應將煙頭熄滅再進行作業。
4.燃放煙花爆竹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件喜慶事情,但是,非常容易造成火災事故。因此,燃放煙花爆竹應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燃放拉炮、鑽天猴、地老鼠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災的煙花爆竹。購買煙花爆竹時,要到指定商店購買印有生產廠名、商標、。燃放說明的品種。不要購買私人銷售的劣質品種。
(2)不要在窗檯、陽台、走廊、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前必須仔細閱讀煙花爆竹上的燃放說明,按說明方法燃放。燃放高升(雙向爆竹)要直立地面,點燃後人即避開。
(3)燃放升高的煙花爆竹要注意防止落在可燃物上,仍有餘火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將余火撲滅或將殘片移走。
(4)不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火車、船舶和飛機。
(5)買回的煙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點,不要靠近火源、熱源、電源,並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燒爆炸。
(6)燃放煙花爆竹要講文明,不要對著行人、對著別人家的窗戶、陽台燃放。
(7)燃放煙花爆竹時,要側身去點燃,不要直接對著面部;不要一手捏著炮(單響),一手去點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點燃;點燃後如果遇到啞炮,不要急著去拿,等一會,當確認不能再響時,用腳踢到安全地方;千萬不要拾起來用雙手去剝皮,以防爆炸傷人。
5.驅蚊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夏季,尤其是夜晚,人們常常驅趕蚊蟲,但在使用明火驅蚊時,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因此,在驅蚊時要特別注意防火。
(1)點燃的蚊香要放在金屬支架上,要遠離窗簾、門簾等可燃物,千萬不能直接放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
(2)自製的蚊香點燃後,應放在盆里,並用磚塊墊底。
(3)點火驅蚊時,要有人看管,做到人走火滅。
(4)最好用「滅蚊劑」或電子驅蚊器,以利安全。
Ⅵ 消防安全知識ppt 請在明天早上之前發給我 急急急急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一、 企業重點防火檢查、巡檢崗位
1、M高壓合成崗;溶硫崗;鹼吸收崗;
2、 CA縮合崗;DPG氧化崗
3、原料儲存庫區。
4、鍋爐房
二、防火、巡查要求
1、防火巡查、檢查由車間、部門的班長進行,至少每班一次;
2、班長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穿工裝、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3、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匯報。如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的問題及時維修;
4、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5、防火巡查應包括:
⑴、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⑶、消防器材設施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⑷、消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⑸、其它需要巡查的情況;
6、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⑶、消防水源情況;
⑷、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按標志設置情況;
⑸、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⑹、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⑺、防火檢查開展情況;
⑻、其它需要防火檢查的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管轄內的所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於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於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此項包括:職工餐廳、辦公樓、職工宿舍;
2、房間內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於20m。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採用平開門,不應採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6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多時,可向內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不應設置台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牆等不應採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採用燃燒後產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 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於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 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層數不超過3層,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台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台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部易於開啟的裝置,窗口、陽台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 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採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牆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於20米,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米,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於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且間距不應大於5米;
3、內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於4m的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的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應採用嵌入式,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光源或自然採光量應達到規定要求。
第九條 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於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部,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部,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部。
第十二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窗口、陽台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否則必須在窗口、陽台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第十三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量負有監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 安全部對安全疏散設施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並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並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消防沙、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採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於無故障狀態。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如發現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二)、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現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能力。
(三)、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介面及其部件,保證介面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8.3、二氧化碳滅火器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器保持良好的狀態,在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規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
1、常規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器進行常規檢查。常規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滅火器室內清潔衛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溫度是否符合規定。
(二)、檢查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於正常位置。
(三)、檢查管道系統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8.4、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二)、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乾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後,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並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認真整改火災隱患,依據《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銷案辦法》、《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無論車間部門及外來施工人員全部適用於本制度;
二、火災隱患的界定
第三條 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具有火災危險性,可能造成火災,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認定條件如下:
1、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或消防技術規范、標準的事實存在;
2、由於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或消防技術規范、標准,而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工藝技術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災危險性,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規定的時間內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條 凡火災隱患能在短時期內或立即整改的,為一般火災隱患。
第五條 凡火災隱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時間長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並可能造成特大火災事故後果和社會影響的,為重大火災隱患。
三、火災隱患的主要范圍
第六條 車間建築物方面:
1、車間建築地址選擇不當,布局不合理,防火間距不足,違章亂搭亂建的;
2、明火作業場所、倉庫、生產車間交錯布置;
3、在甲、乙類物品庫房內設置辦公室、休息室的;
4、違章搭建違章建築,影響安全布局,佔用防火間距,阻塞消防車通道的;
5、建築物的結構、耐火等級、層數、面積與使用性質不相適應,如甲、乙類物品庫房採用三級或以下級耐火等級建築等違反或不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
6、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產生,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未採取相應通風、防火、防爆措施或設置不當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數目不足、疏散寬度過小、疏散距離過遠的;建築內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條 電氣設備方面:
1、不按環境選擇導線和敷設方式,截面與負荷量不相適應,電線亂接亂拉,導線嚴重破損、接觸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過載、接觸電阻過大,產生電弧、電火花的;
2、照明燈具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易燃易爆場所不採用防爆燈,在物資倉庫內使用功率超過60瓦的白熾燈泡,或燈泡與可燃物未保持不小於0.5米水平距離等,與可燃物相臨近的;
3、配電盤材質與使用環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製作的,在有可燃粉塵或纖維產生的場所採用非密閉型配電盤;接線零亂,導線選型不合要求,配電盤內用裸導線連接的;熔斷器不符合額定電流要求或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的;
4、用電設備安裝使用不合要求,選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缺乏安全裝置的;在有爆炸危險場所選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塵場所選用非密閉型開關、接觸器、電機的;在同一線路上接入過多的並聯負載或不經過計算隨便更換大功率用電設備以至過載的;在導線截面積改變和接入負載時,沒有安裝合適的熔斷器的。
第八條 罐區及成品庫區:
1、物資存放過密、過多,超過額定庫容量,內部沒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燈距0.5米、牆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間距不夠,無檢查通道,通風不良,易受潮、蓄熱,不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的;
2、易燃液體與易燃、可燃固體、可燃氣體混放在一起,氧氣瓶與乙炔瓶,遇水燃燒物資與含有水分的物資放在一起,運輸和包裝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維修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的。
第九條 消防安全防護方面:
1、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或者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2、儲罐區、提升機、電焊機等設備沒有靜電接地裝置或接地裝置的工頻接地電阻大於30歐姆的;儲罐區、反應釜等重要設備及建築物未安裝避雷設施或避雷設施年久失修不能有效泄放雷電的;
3、電器產品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條 明火作業方面:
1、火源或熱源(高溫蒸汽、電熱器具等),靠近可燃物體、物質的;
2、在明火作業場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在未清除或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明火作業的;
3、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條 消防器材設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設或者設置不當、水壓過小、損壞,不適應滅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備數量及其性能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放置位置不當或者損壞的;
3、室外消防設施被埋壓、圍占、損壞,影響使用的。
第十二條 消防組織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或不健全不落實的;
2、重點部位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或消防巡檢人員脫崗的;重點工種、特殊崗位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上崗操作的;
3、違章關閉消防設施、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講科學,冒險蠻干,隨意拆卸或更換易燃易爆物品或場所的安全裝置等管理不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
四、火災隱患的整改
第十三條 對於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任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十四條 對於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的處理:
1、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火災隱患的車間或部門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向公司安全部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2、對於車間或部門能夠自行整改的,安全部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3、火災隱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時間或過程,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責任車間應當制訂過渡防範措施並落實,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將危及人身安全的,責任車間應當自行對危險部位採取停產整頓的措施。
4、對於車間無力整改的,車間應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和整改方案上報公司安全部。
第十五條 對於公司上級檢查發現通知、通報的消防隱患,責任車間按上述規定整改完成後,填寫「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表上報到公司安全部。
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電氣安全管理規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裝卸作業安全技術管理規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電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原材料儲罐區、成品庫區、本公司其它轄區內,對本單位職工和為本單位建設施工人員的用火、用電行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條 原材料儲罐區、成品庫區內進行電、氣割焊等動火作業、用火作業,應由公司安全消防部門、原材料罐區車間消防管理負責人辦理審批手續,在其它工作場所由本公司安全消防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條 原材料罐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外、物品庫區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罐區或庫區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五條 動火審批: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區域的消防管理負責人部門申請,由作業所在區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准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後才能離開。
第六條 兩個以上車間共同使用的建築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部門應通知使用部門共同採取防範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 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十條 危險貨物裝卸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裝卸、搬運危險貨物應使用防爆叉車並隨車配備性能良好的滅火器。其他裝卸工具也應採取防火花措施。
Ⅶ 求小學119消防安全教育主題班會ppt和配套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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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燈片模板即已定義的幻燈片格式。PowerPoint和Word、Excel等應用軟體一樣,都是Microsoft公司推出的Office系列產品之一,主要用於設計製作廣告宣傳、產品演示的電子版幻燈片,製作的演示文稿可以通過計算機屏幕或者投影機播放;利用PowerPoint,不但可以創建演示文稿,還可以在互聯網上召開面對面會議、遠程會議或在Web上給觀眾展示演示文稿。隨著辦公自動化的普及,PowerPoint的應用越來越廣
Ⅷ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哪些
消防培訓有以下幾點:
一是火災成因,首先是生活因素,例如炒菜取暖等操作不當。其次就是安裝和使用電器不當引發的火災,違反操作規程引起火災。
二是要了解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是了解火災逃生的技巧,如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製器材逃生,利用建築物逃生或者是尋找避難處所逃生。
四是懂得消防安全知識:
1.要具備「四個能力」: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2.要知道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首先就是要撥打「119」,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火場警惕、初期火災補救,還有就是協助消防滅火。
3.是要知道「五懂」:懂得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懂得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懂得火場逃生方法。
4.是要掌握「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消防措施;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離。
5.是要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