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少年要如何對待網路游戲,網路賭博,網路借貸網路謠言,等法律知識
守法尊法,不以法律當兒戲。學習法律知識武裝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㈡ 手機玩賭博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㈢ 手機上賭博警察會管嗎
一、賭博是違法行為,會擾亂社會治安,嚴重的構成犯罪,因此,警察是有權利管的。手機上賭博的案件也是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所以有人舉報或者是你自己去自首,警察也會進行偵察管理。如果發現卻有其事的,公安機關會提起公訴。二、【法律依據】:《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一、關於網上開設賭場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一)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路賭博的;(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㈣ 網路賭博如何徹底戒掉
1、各級黨委和政府以人為本,廣泛發動全民參與,發揮「婦女禁賭協會」、「老年禁賭協會」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建立禁賭舉報、查處機制,努力形成縱橫交錯、群防群控的禁賭網路,形成全民禁賭風氣,使賭博活動無處藏身。
2、將預防賭博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目標考核范疇,認真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對本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參與賭博放任不管,知情不報和查禁不力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建立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3、堅決遏止賭博文化的傳播,取締賭具製造工廠和涉賭網站、場所,收繳涉賭影像、書籍、電子產品,刪除、屏蔽涉賭互聯網有害信息,學校、單位和媒體加大對賭博危害性的宣傳,
4、政法、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履行職能,開展專項行動,加大對參賭人員的治安處罰、刑事和紀律懲處力度,把嚴厲打擊作為一種特殊的預防手段,抓住重點案件、重點對象開展調查,整治一批黨員、幹部參與賭博的重點骨幹分子,端掉一批聚賭窩點,查處一批涉及賭博問題的腐敗案件,打擊賭博人員的囂張氣焰;
從嚴執紀,設置「高壓線」,領導幹部參與賭博而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的,一律免職或責令其辭職;尤其是對監管不力造成本單位發案的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一定要依法追究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杜絕縱容和包庇現象發生。
5、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影響開設賭場或為開設賭場提供庇護、充當保護傘的,要堅決依法查辦、從嚴懲處。
6、發展社區、村鎮文化場所,吸引、鼓勵干群參加積極、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大力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倡公民參與高雅的休閑娛樂活動,並為此提供方便條件,把圍著賭桌轉的人吸引到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中來,從而使賭博之風失去群眾基礎。
7、制定政策,長抓不懈。對過去曾參賭現主動投案自首、願意具結悔過的和一般參賭人員,以教育為主,從輕處理,給予悔過改正的機會;對那些不聽勸阻、拒不悔過、頂風作案的,報復檢舉人、查禁人員的,要依法、依紀從嚴處理,決不手軟,觸犯刑律的要依法嚴懲。
8、發案單位或有傾向性、苗頭性單位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組織上要有針對性地開展談心、教育活動,幫助有關人員戒賭。
(4)少年手機網路堵博怎麼辦擴展閱讀:
網路賭博的特點:
網游博彩平台國際化、玩家分散性強,數量大、網游賭博人群年輕化,越來越多青少年參與到網游博彩之中、專業化網路博彩公司越來越多,組織結構更加嚴密、網路便捷使賭資支付渠道網路化,電子化程度更高、下注金額數額巨大,賭資運轉速度加快。
網路博彩之所以吸引人,不僅僅在於金錢利益,「興趣」在其中也佔了很大比重。網路上的博彩加入了很多人們關注的話題,比如足球、賽馬以及各種體育比賽。這樣的賭博方式不僅能吸引賭徒,還能吸引球迷、馬迷等其他受眾參加。這里仍以賭球為例,讓大家看看博彩公司為留住「顧客」採用的種種小花招。
㈤ 手機參與網路平台賭博算不算犯法
手機參與網路平台賭博算犯法。賭博罪與一般賭博違法行為的主要區別是行為人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常業的行為。一般參與賭博屬違法行為,按規定給予治安處罰,不作為犯罪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㈥ 如果一個人在手機上網路賭博會怎樣處理
賭博在我國是被明令禁止的,任何賭博的活動都是不允許的,只參加一次網路賭博也算是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簡單地說,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刑法》中所指的賭博罪,指的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也即是說,如果不以營利為目的,或者沒有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的,那麼就不會構成我國刑法法律中的賭博罪。由此可以看到,刑法中的賭博罪顯然和現實生活中的娛樂活動區分開來了。
刑法法律只懲罰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而不懲罰除此之外的娛樂行為,比如老人們進行娛樂的打麻將等活動。因此,賭博不一定構成犯罪,關鍵是看賭博行為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規定。如果不符合,則不構成犯罪。
㈦ 網路賭博怎麼處理的呢
只要情節到達刑法的構成要件要求,構成賭博罪,會受到刑事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同時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獲利五千元以上的,或者賭資累計五萬元以上的,或者是人數累計20以上等,構成賭博罪。如果是尚未達到前者的要求,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進行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1、網路賭博也是賭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輕則構成行政違法,重則構成犯罪。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的,構成賭博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的規定,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同時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獲利五千元以上的,或者賭資累計五萬元以上的,或者是人數累計20以上、組織中國公民10人以上到境外賭博的,構成賭博罪。因此,網路賭博只要具備上述情節的,也可以構成賭博罪。
3、如果尚未達到前述情節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㈧ 手機上賭博警察會管嗎
網路不是真空地帶,有網警監管,在網路上從事犯罪活動[包括賭博等],警察肯定會來抓捕,每個人都應該做守法的公民,以身試法不可取。
㈨ 怎樣舉報個人手機網路聚眾賭博
舉報個人手機網路聚眾賭博,首先搜集證據可以對手機網路聚眾賭博的相關視頻截圖,轉賬記錄,聲音資料等等相關證據搜集起來,第二帶著相關資料去當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說明情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㈩ 手機上賭博算不算犯罪,有啥處罰
算。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10)少年手機網路堵博怎麼辦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出境賭博通常由不法分子以高回報找工作、發展暴利項目合作、免費提供出入境服務、免費提供往返機票、免費食宿、免費旅遊等方式誘騙、招攬國內人員出國參賭和為境外賭博服務。
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境外賭場、賭博網站加大對我國公民招賭力度,東南亞周邊國家賭場林立,這些賭場和賭博網站主要針對中國招賭吸賭,同時僱傭個別國內人員從事經營服務、網路支持、資金結算等工作。一些不法分子大肆借疫情實施電信網路詐騙,兩類犯罪組織、人員還相互勾聯,危害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