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公安局裡都有哪些職務哪個是最大的,還有各個職務分別負責的事情。最好說一下各個職務的地位排序,
局長最大,政委第二大,副局長第三大。然後是工會、組織幹部室,行政辦公室,團委,裝備財務室,宣傳教育室,法制監管大隊,治安大隊,刑警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內部安全保衛大隊,網路安全監察大隊,離退休辦公室等等。各科室都是主任最大,各大隊都是大隊長最大,教導員第二大。
2. 網安聯動中心是什麼的
摘要 "您好,他們是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工作;
3. 高新支局警號是
摘要 主要負責人:陶旭東職
4. 一個公安局有幾個科長
通過查詢官方網站顯示,縣公安局內設19個職能科室。其中正科級1個,副科級機構7個,正股級11個。根據相關文件,縣級公安機關內設機構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主任高配為正科級,副主任高配為副科級。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刑事偵查大隊、交通警察大隊的大隊長、教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大隊長、副教導員高配為副科級。看守所所長、教導員,安匠公安檢察站站長、指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所長、副站長高配為副科級,下板城派出所,縣城管理派出所所長、指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所長高配為副科級,帝賢公安分局局長、教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局長高配為副科級。其他經批准設置的股級機構的正職高配為副科級。具體消息可關注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5. 公安網安支隊長是啥級幹部
市公安局是正縣級機構,局長一般是由副市長兼任,所以是副廳級領導。
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比如網安支隊,是正科級機構,支隊長是正科級領導,但是有的地方將市局內設部分支隊的支隊長高配為副縣級領導。
6. 2020年因公犧牲民警名單公布,哪一位民警的故事最讓你感動
一、煙台市公安局萊山分局刑事偵查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沈成磊, 他的工作是長期在一線進行戰斗。
這位交警一直在整治轄區的交通情況,下午還要組織酒駕查處,和民警一同蹲守在各個檢查點,在行動結束之後還需要沿街進行走訪。當天在執行的時候會接到了兒子打來的電話,詢問他是否回來吃飯,但是他都是會回答:不回去吃,晚上還要帶著民警們去夜查。但是這其實就是兒子與父親最後一次的對話,因為在當晚一輛肇事轎車發生了事故,把他撞倒了,鮮血染了一地。他最終犧牲在自己的崗位上。
每一個民警其實都非常偉大,他們深知到這個崗位都不容易,也知道這個崗位的危險性,但是他們還是依然選擇了這份職業,因為保護人民群眾是他們最大的願望。
7. 義烏市公安局領導簡介
義烏市公安局領導簡介如下:
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於完善。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的通知。各市、縣市、區物價局、司法局: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現就完善我省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大幅縮小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范圍。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務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2、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3、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務收費全部放開,實行市場調節。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准,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第六條 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8. 安全保衛服務專業對應職業工種
摘要 您好,安全保衛服務專業對應職業工種:治安管理,偵查學,刑事偵查,刑事科學與技術,公安管理,安全防範,交通管理,邊防管理,消防工程,警察行政管理,經濟犯罪偵查,安全保衛,安全技術防範,警衛,治安管理,安全管理,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防火管理,森林消防,邊防檢查,邊境管理,禁毒,警犬技術,交通安全及監控技術,警衛學,邊防指揮,消防指揮等
9. 縣公安有多少科級幹部
縣公安局內設19個職能科室。其中正科級1個,副科級機構7個,正股級11個。
為了使公安機關在規范機構設置時幹部待遇不降低,根據相關文件,縣級公安機關內設機構指揮中心(掛辦公室牌子)、政工監督室(掛紀委、監察室、警務督察大隊牌子)主任高配為正科級,副主任高配為副科級;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治安管理大隊(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刑事偵查大隊(掛××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隊的大隊長、教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大隊長、副教導員高配為副科級;看守所所長、教導員,安匠公安檢察站站長、指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所長、副站長高配為副科級,下板城派出所,縣城管理派出所所長、指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所長高配為副科級,帝賢公安分局局長、教導員高配為正科級、副局長高配為副科級;其他經批准設置的股級機構的正職高配為副科級。原享受正副科級待遇的人員,改革時未在相應崗位任職的,可保留原待遇。
10. 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有哪些
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包括:
1、指揮中心
負責「110、119、122」公眾緊急電話報警求助的受理和先期指揮處置,對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和檢查;規范、協調應急反應機制建設,先期指揮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2、科技情報大隊
負責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區科技強警和公安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的規劃、建設並管理、維護和整合數據資源;負責警衛任務、重大安保活動及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區局新聞發布和輿情導控工作。
3、警務督察大隊
組織全區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
警務部署開展現場或網上督察;受理、核查、督辦對公安機關及
人民警察的檢舉、控告;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履行職責、
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組織、協調、督辦全區公安機關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工作;協助警務保障室做好局機關秩序維護和民警職工日常管理工作。
4、法制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公安法制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規范化建設;開展內部執法監督,組織執法質量考評,制定落實內部執法工作規范;承辦公安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及聽證;對區局承辦的刑事、行政案件進行審核把關;組織對全區公安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訓;辦理勞動教養案件。
5、國家安全保衛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政治案件的偵破、政治保衛等基礎工作。
6、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大隊(經文保大隊)
主要職能: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單位內部安全穩定情況,預防化解和協調處置各類不安定事端;依法監督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安全;查處由公安機關管轄的重大責任事故和行政違法案件;指導單位內部治安保衛隊伍建設;監督指導區直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7、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主要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互聯網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電子數據證據的檢驗鑒定工作。
8、刑事警察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對全區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偵破全區有影響的重特大案件、嚴重暴力案件、流竄案件、系列案件及上級交辦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嚴打專項斗爭;為全區公安機關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和服務等。
9、經濟案件偵察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公安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收集、掌握全區經濟犯罪信息,研究全區經濟犯罪活動的規律和特點,制定打擊、防範、控制工作對策;辦理依法由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負責全區公安經偵執法工作,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工作;組織開展預防經濟犯罪的宣傳、培訓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10、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交通安全宣傳、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處理、路障管理、靜態交通管理工作;參與新建、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驗收;參與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規劃部署和組織實施全區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指揮管理;組織開展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工作;負責轄區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人的管理工作;協助區有關部門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和區容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11、治安管理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維護全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組織做好暴力犯罪、群體性及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治安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監督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和槍支彈葯、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放射物品、劇毒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業務工作、社區警務工作;指導、檢查公安條線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戶口、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指導重點人口(工作對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流動人口和私房出租的登記、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大型、重要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12、巡防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管理主城區保安巡防大隊工作,指導各鎮區園巡防工作,負責對區行政中心及重要活動保衛,全區保安服務、金融押運機構管理指導,依法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保安員及其保安服務培訓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對全區社會公共安全行業、技術防範產品與工程進行技術監督、管理和推廣應用,指導治保、保安聯防等群防群治工作。
13、水警大隊
主要職能:指導全區內河水域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水上治安動態並制定相應對策;負責長江水上管轄區域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長江岸線管轄區域水運系統、船舶修造單位及碼頭的治安管理;協調水上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4、出入境管理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公民因私出國境證件和來通境外人員簽證(簽注)、居留許可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常住和短期居留的外國人管理;負責臨時來通華僑、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的住宿登記管理;負責對全區各派出所外管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培訓;指導、協助或參與涉外案(事)件查處。
15、看守所
主要職能:負責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監管法律規定留所執行的罪犯。
16、拘留所
主要職能:負責對被依法決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的看管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