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貴陽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促進信息化建設健康發展,維護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管理許可權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堅持「保護與管理並重」和「誰主管、誰負責與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第四條市、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的領導,將該項工作納入本級人民政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年度目標考核。第五條市公安機關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其所屬的網路安全保衛部門具體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的日常工作。
區、縣(市)公安機關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和保密、密碼、工商、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工業和信息、監察及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
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按規定做好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二章監督管理職責第六條公安機關在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建立並落實各項安全保護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二)指導、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網路中的公共信息服務、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的安全測評等工作,發現公共信息中含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所列信息的,應當通知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服務單位予以刪除,必要時依法中止對發送者的網路服務;
(三)辦理有關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備案手續;
(四)負責受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事件、案件的報告、舉報,勘查現場並收集相關證據,依法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的違法行為;
(五)指導或者組織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從事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的人員進行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培訓;
(六)負責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七)發生計算機信息網路重大突發事件,危及國家安全、發生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重要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按照法定程序報批後,要求相關單位採取相應的緊急控制措施;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七條國家安全機關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國家安全事項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第八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有關計算機信息網路保守國家秘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九條密碼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內密碼產品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中密碼配備、使用和管理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測評,並對密碼產品使用單位的操作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密碼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違反密碼管理規定或者未達到密碼標准要求的,應當按照密碼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單位網路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負責對本網路相關用戶的安全教育培訓;
(三)發現公共信息中含有危害信息網路安全、有害數據或者利用網路實施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違法內容,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24小時內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
(四)協助、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部門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五)如實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互聯網基礎數據及其他數據文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三章安全保護第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個等級,其確定的原則、標准、各級別安全保護及管理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根據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基本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准,結合系統實際情況進行保護。
㈡ 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預防網路違法犯罪,維護網路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安機關依法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義務情況進行的安全監督檢查。第三條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網路安全保衛部門組織實施。
上級公安機關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開展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四條公安機關開展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應當遵循依法科學管理、保障和促進發展的方針,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序,不斷改進執法方式,全面落實執法責任。第五條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第六條公安機關對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的網路安全風險,應當及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第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建立並落實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制度,自覺接受檢查對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第二章監督檢查對象和內容第八條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由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網路服務運營機構和聯網使用單位的網路管理機構所在地公安機關實施。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為個人的,可以由其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實施。第九條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網路安全防範需要和網路安全風險隱患的具體情況,對下列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一)提供互聯網接入、互聯網數據中心、內容分發、域名服務的;
(二)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
(三)提供公共上網服務的;
(四)提供其他互聯網服務的;
對開展前款規定的服務未滿一年的,兩年內曾發生過網路安全事件、違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網路安全義務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的,應當開展重點監督檢查。第十條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履行法定網路安全義務的實際情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對下列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是否辦理聯網單位備案手續,並報送接入單位和用戶基本信息及其變更情況;
(二)是否制定並落實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
(三)是否依法採取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和上網日誌信息的技術措施;
(四)是否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技術措施;
(五)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務中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依法採取相關防範措施;
(六)是否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為公安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防範調查恐怖活動、偵查犯罪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七)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義務。第十一條除本規定第十條所列內容外,公安機關還應當根據提供互聯網服務的類型,對下列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對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並留存網路地址及分配使用情況;
(二)對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所提供的主機託管、主機租用和虛擬空間租用的用戶信息;
(三)對提供互聯網域名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網路域名申請、變動信息,是否對違法域名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四)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依法採取用戶發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對已發布或者傳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依法採取處置措施,並保存相關記錄;
(五)對提供互聯網內容分發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內容分發網路與內容源網路鏈接對應情況;
(六)對提供互聯網公共上網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採取符合國家標準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第十二條在國家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期間,對與國家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相關的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公安機關可以對下列內容開展專項安全監督檢查:
(一)是否制定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所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確網路安全責任分工並確定網路安全管理人員;
(二)是否組織開展網路安全風險評估,並採取相應風險管控措施堵塞網路安全漏洞隱患;
(三)是否制定網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相關設施是否完備有效;
(四)是否依法採取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所需要的其他網路安全防範措施;
(五)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機關報告網路安全防範措施及落實情況。
對防範恐怖襲擊的重點目標的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按照前款規定的內容執行。
㈢ 市公安局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綜合業務崗位具體是做什麼的職能是什麼主要負責哪一塊
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
主要職責是協助公安機關從事網路安全保衛有關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對全縣虛擬社會的管控和輿情危機處置工作;負責網上監控處置、情報預警、落地調查和輿情分析引導等工作。
1、負責對本地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用戶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2、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3、比如每天工作時間時時巡查 論壇、 貼吧、騰訊微博、新浪微博、紅豆社區、天涯論壇等社區涉及輿情、民生、涉警、黃、賭、毒、槍等違法信息。按照「三個馬上」(馬上取證、馬上刪除、馬上落地查人)工作原則即時封堵、刪除網上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的有害信息。第一時間進行輿情引導工作,有效處置網路輿情的擴散。
㈣ 公安局網路安全管理職位是干嗎的
公安局網路安全管理是負責管理網路,負責國家的網路安全,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2、對單位和個人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傳播有害信息的情況給予查處,對上述地址、目錄、伺服器,應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或刪除。
13、負責接受有關單位和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報告,查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等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和打擊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對策。
15、研究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的取證、破譯、解密等偵破技術,並負責對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進行取證和技術鑒定。
16、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和計算機系統輻射、泄露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評估。
17、對有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
18、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
《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使用簡訊息服務,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全國的簡訊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簡訊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統稱電信管理機構。
第四條 提供、使用簡訊息服務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電信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簡訊息服務從事違法活動。
第五條 鼓勵有關行業協會依法制定簡訊息服務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導會員加強自律管理。
㈤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有什麼
法律分析: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第四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公開、泄露用戶注冊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依法使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不得利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對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准。
第五條 公安機關公共網路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對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准。
㈥ 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保護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計算機信息網路,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製作、採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和運行體系。
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包括計算機信息系統及互聯網路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第三條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與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對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實行分級保護制度,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保密標准管理。第四條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堅持「保護與管理並重」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第五條市公安局根據本條例規定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分局具體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各縣(市)公安局和蕭山區、餘杭區公安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保密工作部門、密碼管理部門、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第六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的權利,受法律、法規和本條例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及社會秩序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第二章安全保護和管理第七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個等級。等級確定的原則、標准、各級別安全保護和管理內容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根據國家等級保護的基本要求,按照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規定和技術標准,結合系統實際情況進行保護。第八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營、使用單位作為安全等級保護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范、技術標准確定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對新建、改建、擴建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並同步建設符合該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第九條新建的第二級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在系統投入運行後三十日內到市公安局辦理備案手續。已運行的第二級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在安全保護等級確定後三十日內到市公安局辦理備案手續。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日常檢測工作制度。
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定期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狀況、安全保護制度及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經測評或者自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未達到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制定方案進行整改。第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並落實以下安全保護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和保密制度;
(二)核實、登記並及時更新用戶注冊信息制度;
(三)信息發布審核、登記、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四)信息網路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五)信息網路安全應急處置制度;
(六)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七)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安全保護制度。第十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系統重要數據備份、容災恢復措施;
(二)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防治措施;
(三)系統運行和用戶使用日誌備份並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記錄、監測網路運行狀態和各種網路安全事件的安全審計措施;
(五)網路安全隔離以及防範網路入侵、攻擊破壞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措施;
(六)密鑰、密碼安全管理措施;
(七)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㈦ 公安局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是什麼
標題換成=職業五毛的神秘職責=更貼切!
㈧ 《網路安全管理條例》具體內容是什麼
《網路安全管理條例》具體內容有 1. 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 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3. 加強對單位的信息發布和BBS公告系統的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4. 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 修改或者增加;(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做好記錄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 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將一律不予以發布,並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 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信息發布登記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時要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路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對以虛擬主機方式接入的單位,系統要做好用戶許可權設定工作,不能開放 其信息目錄以外的其他目錄的操作許可權。 3. 對委託發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並存檔。 4. 對信源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不得有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5. 發現有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情形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信息內容審核制度 一、必須認真執行信息發布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 管理辦法》的情形出現。 二、對在本網站發布信息的信源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認真檢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三、對在BBS公告板等發布公共言論的欄目建立完善的審核檢查制度,並定時檢查,防止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言論出現。 四、一旦在本信息港發現用戶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10.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路中含有上述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伺服器。並保留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用戶備案制度 一、用戶在本單位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填寫用戶備案表。 二、公司設專人按照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備案表的通知》的要求,在每月20日前,將濟南地區本月網際網路及公眾多媒體通信網(網外有權部分)新增、撤消用戶的檔案材料完整錄入微機,並列印兩份。 三、將本月新增、撤消的用戶進行分類統計,並更改微機存檔資料,同時列印一份。 四、每月20日之前,將列印出的網路用戶的備案資料(2份)及統計信息(1份)送至濟南市公安局專人處。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定期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路安 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審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 性。 二、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三、對信息源接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他們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 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杜絕發布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信息內容。 四、不定期地邀請公安機關有關人員進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訓,加強對有害信息,特別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識別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網路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組織網路管理員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網路安全員的警惕性。 3. 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 建立電子公告系統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對電子公告系統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BBS上出現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 1. 對版主的聘用本著認真慎重的態度、認真核實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記錄。 2. 對各版聘用版主實行有針對性的網路安全教育,落實版主職責,提高版主的責任感。 3. 版主負責檢查各版信息內容,如發現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即時予以刪除,情節嚴重者,做好原始記錄,報告網路管理員解決,由管理員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管理監察機構報告。 4. 網路管理員負責考核各版版主,如發現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職責者,將予以警告,嚴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負責欄目中發現重大問題未得到及時解決者,即時對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強網路管理員職責,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維護電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 檢查時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審核管理制度》(見附頁)的標准執行。 2. 如發現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見附頁)的言論及信息,即時予以刪除,情節嚴重者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3. 負責對本網路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網路管理員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對網路信息安全維護的警惕性。
參考資料: http://www.aqtd.cn/wlaq/List/List_1188.html
㈨ 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的部門職責
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列職責:
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3、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6、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7、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㈩ 如何做好公安網路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求解
信息主導警務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安信息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了廣泛應用,「網上追逃」、開展「網上作戰」、「精確定位」已成為基本的偵查破案手段;各業務部門基本實現了網上辦公。廣大民警在公安信息化應用中嘗到了甜頭,各項公安工作對公安網路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形成了「上班必開機、工作必上網」公安工作常態,信息技術越先進,信息化程度越高,信息安全問題相高水應就越突出,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遇到的挑戰也會越嚴峻。在此情況下,一旦發生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問題,造成系統中斷、網
一、當前公安信息網主要存在的安全問題:
(一)基層網路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基層科所隊網路交換機機櫃,交換機置於辦公桌或其他開放空間,還有個別基層單位由於種種原因網路線路布線不按規定布置,隨意布放,造成部分線路裸露在戶外或非公安區域,信息安全員不發揮作用,大家隨便都可以去調整網路,這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容易導致公安網路和互聯網路串聯,很可能導致嚴重安全事件。
(二)部分民警安全責任心不強。xx省xx市xx縣公安局的信通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對民警開展安全保密教育,使公安民警的網路安全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但是,還存在個別責任民警缺乏一定位的安全保密意識,責任心不夠,對自己使用的計算機管理不善,對非警務人員在未授權情況下操作使用公安信息網計算機視而不見,一些派出所在聘用臨時人員時沒有進行上崗資格培訓,同時由於存在責任心不強、素質不高等問題,使公安信息網出現了許多安全隱患;有的基層所隊雖與信通部門簽訂了責任書,但維修時仍不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多數「一機兩用」的產生是外出維修時造成的。有的民警在公安網和其他網路上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而且沒有對其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測處理,導致大量的病毒滲入公安網路。
(三)邊界接入系統存在隱患。個別系統採用互聯網撥號登錄系統,給我們網路帶來一定隱患,而且很多終端用戶缺乏身份認證手段。邊界安全管理難度越來越大。
(四)保密安全管理難度不斷加大。隨著公安信息化越來越深入,安全問題就越突出,xx省廳、市局,各級領導都對公安網路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安全管理工作面越來越廣、量越來越大,這同時,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面對更大的挑戰。
二、加強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的幾點建議:
針對以上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存在問題,我認為,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不斷地對民警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和培訓,增強廣大民警「規范上網、文明用網、自覺護網」的網路安全意識,營造大家「談安全、學安全、管安全」的濃厚氛圍,將公安信息網建成安全、有序、規范的,真正成為為公安信息化服務,保障各項公安工作開展的網路。
(二)規范網路設備使用和管理,規范網路線路標識和走向。所有公安網網路設備要安裝在網路機櫃內,並做好接地、防雷、防火、防盜、保潔、線路規整工作。由於目前部分單位都有公安信息網和互聯網兩套網路,同時又都是利用一套綜合布線系統。要求兩套網路的網路設備最好分別安裝在兩個機櫃中,在兩套設備上粘貼醒目的內外網標識。要嚴格區分公安網線路和互聯網線路,所有的網路線路和網路埠必須做好內、外網標識和資料登記工作,一些已不用的閑置線路,應該及時給予拆除,網路調整時,相應的線路和埠務必立即更改標識並進行資料存檔。
(三)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民警上網行為。網路安全問題,其最終決定因素還是人為因素,在網路安全上下工夫,其目的就是防止人為因素去攻擊和破壞,人員的素質提高了,網路的安全性也就相對提高了。所以,xx省廳頒發的一系列規章制度,還要建立一套符合自己實際的管理制度。要制定包括網路規劃、建設、使用、管理、維修等在內的各項安全保護制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網路的每個環節,每位民警。每個單位要挑選素質較高、責任心強、熟悉網路業務的人員擔任信息安全管理員,並要求適時對網路安全和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使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四)技術力量要加強 經費投入要加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xx縣(區)局配備一定技術人員進行日常巡檢,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以確保公安網路的安全運轉,但由於技術人員的匱乏日常巡檢無法落實。所以要為信通部門配備足夠的技術人員。加大網路安全投入經費,該升級的及時升級、該配備的設備及時配齊、該完善的要及時完善,著力構建「三建」、「三防」、「一保障」的公安信息網路安全體系。
總之,公安信息網路安全保密工作是一項長期性、艱巨性的工作,我們要繼續堅持「專網專用」、「專機專用」的原則,堅決實行「誰管理、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做到安全保密工作「天天抓」。防止違規事件、案件發生。優化網路運行環境,更好地為公安工作服務。
網路環境下版權的司法保護
論文摘要國際互聯網已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傳統的獲得與使用信息的方式。知識產權法在網路環境下正經歷必要的調整,而版權制度對網路下的「復制權」重新定義,提出了挑戰。只有承認「數字化」作品不產生新作品和暫時復制已構成復制,才能更好地保護版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的各項權利都是隨著傳閱讀全文在廣播電視網路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成立儀式上的致辭
梁建明同志在十堰市廣播電視網路有限責任公司鄖縣分公司成立儀式上的致辭各位領導、各位來賓、先生們、女士們:迎著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東風,踏著廣播電視改革的步伐。今天,我們十堰市廣播電視網路有限責任公司鄖縣分公司正式成立了,這是我們鄖縣廣播電視系統全體幹部職工一直以來熱切期盼的大日子、好閱讀全文網路對大學德育教育的機遇、挑戰及對策淺議
內容摘要:本文從網路給大學德育教育帶來的正、負面影響出發,就人們關心的一系列問題,如網路對德育教育理念的主導性、對德育教育的方法、對德育教育的模式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作了比較清晰的闡述,並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對策思考,這對大學德育教育更好的應對網路的挑戰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關鍵詞閱讀全文灌溉發展需求預測人工神經網路模型的建立與應用
摘要:本文將計算機人工神經網路理論首次引入灌溉宏觀發展戰略研究領域,以各「五年」計劃期末全國糧食總產與影響因子集為訓練樣本,建立了灌溉發展需求預測人工神經網路模型;從建國以來40多年的時間序列中,任選5個年份的相應參數作為校核樣本,對所建模型進行了校核;根據今後我國人口增長與糧食閱讀全文關系網路、以法抗爭和當代中國城市集體行動——一個街區維權運動
內容摘要: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已經從垂直性的單位制轉向為由基層政府主導的社區制。隨著這種轉型和由此引發的利益沖突,基層社會也爆發了越來越多針對地方當局的市民維權運動。本研究旨在探索這些社區運動的動力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