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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責任狀

發布時間:2022-09-12 14:41:58

Ⅰ 安全教育責任書

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於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那麼相關的責任書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教育責任書1

為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維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加強對學生的遵紀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學校與家庭教育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做好此項工作,簽定此項責任書。

一、遵紀守法教育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學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

(2)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3)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4)偷竊、故意損壞公物;

(5)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等不健康的音像製品及讀物;

(6)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合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7)男、女生不正常交往,早戀現象;

(8)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9)私自下河游泳;

(10)在規定的在校時間內,擅自離校;

(11)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學生在校期間,若發生上述不良行為,學校將按有關規章制度對該生進行嚴肅處理。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要根據學校對該生的處理決定配合教育。如果學生具有上述不良行為而又不服從學校管理教育,由此導致的任何後果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2、家長發現教唆、威脅、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情況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安全教育

家長要教育學生加強對犯罪和人身安全的自我防範,教育學生要有保護意識。學生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時刻注意安全,一切按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規程、程序去做,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以下行為或導致後果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1)在校期間,學生因違反校規導致的安全事故。

(2)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意外事故;

(3)學生自行外出或者離校發生的意外事故;

(4)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學校管理並無不當的,以及其它在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意外事故。

三、該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並與學生在校就讀期間有效。

責任人:

日期:

安全教育責任書2

為了進一步明確職責強化安全教育責任,做好校園治安管理和「四防」工作,確保無事故發生,特與各班簽訂責任狀,內容如下:

1、加強防水教育,不得擅自在河裡玩水,劃船和溜冰。

2、加強防火教育,不得將火種帶進校園內,也不得燃放鞭炮、焰火。

3、加強防電教育,不得亂摸電器、電線,不得亂接電源,注意及時關燈。

4、不在扶手上爬滑,不在女兒牆邊擁擠,不追逐不亂踢。

5、遵守交通規則,上學、回家要走人行道,不得在公路上扒車、追車、逗留和追逐打鬧。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路途較遠的學生一律家長接送,不乘坐社會黑車上學、放學。

6、集會集隊做到快、靜、齊,有秩序下樓,不得擁擠,班主任跟班,放學時,整隊送隊,注重送過馬路安全。

7、教育學生不喝生水,不吃零食,把好「病從口入關」。發現學生生病,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上好健康教育課。

8、加強防盜教育,按時關鎖門窗,防止物資遺失。

9、要及時放學,不準學生放學後留在校園內玩鬧,當班老師最後離開教室。

10、安全教育要天天講,上好「安全教育」課。讓學生拒絕管制刀具,拒絕不良書刊,拒絕進入營業性網吧和游戲廳。

11、因班主任失職造成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且年終評優、晉級一票否絕。

12、因班主任未及時了解或勸阻導致學生乘坐「三無」車輛,造成重大事故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班主任年終評優、晉級一票否決。

責任人:

日期:

安全教育責任書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然而,每年都有許多天真活潑的少年兒童被溺水、車禍、觸電等意外事故奪去本該絢爛多彩的生命。為了您的孩子能健康茁壯的成長,希望您們能教育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法規意識,提高學生的自理、自護、自律能力。

1、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放學排路隊回家,不跟陌生人走。

2、教育學生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學,放學後直接回家,不在路上玩耍。

3、回家時發現有陌生人尾隨,不要自己開門回家,應先去鄰居家,或等家長回來,再開門。學生上街,應有家長陪同,教育學生在街上不和陌生人過密交往。未經家長許可,學生一律不得夜不歸宿。

4、炎熱的夏季,不到溝、塘、河邊游泳,去游泳館游泳,必須有家長陪伴。

5、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嚴守交通信號,聽從交通民警指揮。未滿十二周歲的少年兒童不得騎自行車上學、上街。

6、教育學生不玩危險的玩具(比如模擬玩具槍等),不做危險的游戲(比如拿著棍棒追跑打鬧)。

7、注意夏季飲食衛生,不購買不潔食品,生吃瓜果要洗凈,飯前便後要洗手,謹防食物中毒。

8、雷雨天盡量不外出,要關掉家中所有電器的電源;出門在外要注意:不在大樹下避雨,不觸摸電線桿及固定電線桿的金屬纖索。

家長朋友們,您現在的付出,將換來孩子終生的幸福。

責任人:

日期:

安全教育責任書4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要求,簽訂本責任書:

1、教務主任是全校任課教師和學生課內(指:正常課表內)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認清當前安全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教育師生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及時了解教師的課上出勤情況,查清教師缺課或溜堂原因,做到心中有數;對課內出現的不測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產生不良後果。

3、在教師中開展安全教育,特別是在常規教學活動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後,能正確帶領和幫助學生逃生和自救。

4、實驗室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實驗課前的准備工作,上課前向任課教師主動交代清楚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任課教師在課上要嚴格按規定指導學生使用、實驗,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嚴格執行有關國家考試試卷的存放,杜絕泄密事故。

6、加強教學常規管理,認真檢查教師課堂教學目標落實情況,經常巡視,出現問題及時糾正。

7、認真查找教學工作中的問題,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出現的矛盾,把矛盾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比較嚴重的問題應及時向校長匯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主管領導、學校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安全教育責任書5

本人自願參加XX年山東師范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本人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地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責任人:

日期:

安全教育責任書6

為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工作精神,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保證學生健康成長,學校與教師簽定安全教育責任狀,明確責任,落實工作。

一、學校全體教職工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每位教職員工都是安全教育責任人,都要承擔安全教育、安全防範責任。在工作中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不能視而不見,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消滅隱患,維護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二、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關心學生的健康心理教育。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要尊重、理解學生,採取多種方式與學生溝通,傾聽學生的心聲,在學生遇到心理問題時,要用積極、健康的人生觀引導學生走出心理誤區。避免用簡單粗暴的方法處理心理問題,使學生出現自閉障礙或做出令人痛心的事。

三、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學法、守法、用法,並通過有效形式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宣傳,教育學生遵紀守法,提高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學生觸犯法律或人身受到侵害。

四、班主任要完成以下幾方面安全教育工作:

1、對班級學生進行全員管理,掌握每天的出缺席情況,對缺席的學生要了解缺席原因,並告知家長。對在校學生進行常規管理,發現曠課、逃學和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學生,要及時處理,消滅隱患。

2、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早、午檢,班團會等時機,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外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文明騎車、文明乘車、文明走路。要掌握乘坐通勤車上放學學生的乘車情況,教育學生不乘坐報廢車、三輪車、三無車(無牌照、無駕照、無營運執照)等不合格車輛,乘坐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嚴禁乘坐超載的車輛,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3、加強飲食安全教育。班主任要教育和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教育學生不喝生水、不大量喝飲料、不食變質食物、不買「三無」食品、不隨意吃小食品、不到沒有衛生許可的飯店、小吃部就餐,嚴格管理班級飲用水的飲用,嚴防食物中毒。

4、加強網路安全教育。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不到網吧或黑網吧上網,不到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撞球室娛樂。引導學生文明上網。

5、加強消防安全教育。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班級的用電設備是否安全,電源插座是否能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電工更換。教育學生不要玩火,注意用火、用電安全。通過班會、報告、圖片展等形式教育學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及自護、自救本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6、加強學生人身安全教育。根據不同季節、不同環境,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夏天,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不到江河湖泊、溪邊、水庫、沙河(場)游泳。冬季,不到不安全的冰面上玩耍。預防溺水傷亡事件的發生。不到環境不安全的野外、建築工地、泵站、倉庫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遊玩,避免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7、開學初、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節假日,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在大型活動的組織過程中,要及時到位,認真布置,一絲不苟的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五、課任教師要結合所教學科的特點,對學生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上課前、上課後對學生進行一分鍾安全教育。並承擔課堂教學中對學生的常規管理工作,發現有學生曠課、逃學、其他危險情況要及時告知班主任,並協助解決。體育教師負責學校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要提前到場組織學生,使活動順利進行。在體育教學中,重視安全保護工作,避免傷害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狀面對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工作,如有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安全教育責任書7

學校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學校各項管理,落實教師責任,杜絕學校一切事故的發生,打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創造和諧校園。現與教師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教師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專題教育。科任要結合本學科的特點,教給學生安全常識;班主任要堅持每天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充分利用班會或隊會時間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2、依法從教,以德從教,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不諷刺、挖苦、辱罵學生,不用教師忌語。

3、上課安全責任:執行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嚴禁脫離崗位。教師上課、輔導按時到崗,認真負責,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不得隨意提前或延遲下課。上課時,該堂課的教師為直接責任人;其他活動:組織者為直接責任人。教師上課前應及時了解學生的出勤情況,查清學生缺勤原因,對課內出現的不測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產生不良後果。教師不得隨意讓學生離開課堂,學生無故曠課或中途逃學,科任教師要及時追查去向或與家長取得聯系,並告知班主任。

4、科任所用教學儀器、電教設備等誰用誰負責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隱患。

5、體育教師課前應檢查所用體育設施和用品的安全情況,按規定完成准備活動,強調活動中的安全事項及自我保護,詢問有無不適宜本節課活動的學生,全程監督體育活動。

6、課間安全責任:執行誰發現誰負責的原則。值日領導和老師要依時到崗,全程全方位關注學生課外活動安全,及時制止學生不良行為和處理突發事件;要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突發事件誰發現誰負責,做到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7、對學校公共設施的安全隱患教師有責任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8、學生外出活動要學校領導批准,組織者(老師)負全責。

責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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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Ⅲ 如何做好企業信息安全防護工作

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關注企業信息安全問題了,尤其是企業信息泄露這類事情,企業領導都不想員工干一天的工作之後將成果偷偷帶走,然後發給他人或者同行,所以企業做好終端安全防護工作還是很有必要的。

進行企業信息安全防護工作其實並不難,需要考慮的就是如何在不影響員工正常辦公情況下對數據進行保護,防止員工通過U盤會其他形式外發文件;比如用域之盾工具對電腦中的文件進行加密,經過加密後的文件就無法被員工拷貝出去或者是外發了,因為加密後的文件脫離區域網的話,會被自動加密變成亂碼的。想要外發需要管理端審批,即使通過審批也可通過設置外發次數和打開次數的方式保護文件安全。

不想對文件加密也可以用U盤管理、郵件外發進行管理的,通過文檔備份也能夠保證對修改後刪除的文件自動做備份處理。

Ⅳ 網路安全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責任劃分分為以下幾點: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Ⅳ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了四大主體的責任義務,四大主體具體是()

四大主體具體是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1、出台《草案》,並且在未來在這部高規格法律下完善相應的配套體系和制度,並體現其可操作化和可執行性。除此之外,還需要若乾的細則出台,比如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由國務院哪些部門組織制定,牽涉哪些行業;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哪些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需要予以明確等等。

3、「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企業更要樹立一定的責任感,積極按照法律條款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4、網路使用者即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具體條款細化為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還要增強法律意識。

Ⅵ 企業網路安全主要負哪些責任

網路安全法企業責任有:
1、嚴格保密用戶信息,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2、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3、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全文》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Ⅶ 網路安全責任主體有哪些

法律分析: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Ⅷ 為什麼要簽署網路信息安全責任書

網路與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明確互聯單位、接入單位、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互聯網信息與網路安全,營造安全和諧的網路環境,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有關法規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單位應認真落實以下責任: 一、自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有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責任單位警告、罰款、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等行政處罰。 二、不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從事犯罪活動。 三、不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四、不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五、建立安全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單位網路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設立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對發布的信息進行實時審核,發現有以上二、三、四點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報告。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單位網路中含有以上第二點內容的地址、目錄或關閉伺服器。 八、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網路資源或終止經營活動,應及時到屬地公安機關網安部門辦理有關備案變更手續。 責任單位: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篇二:網路信息安全責任書 xxx網路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網路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嚴防網路安全事故的發生,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網路信息環境,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有關法規規定,特製定本責任書。 一、不利用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從事犯罪活動。

二、不利用互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三、不從事下列危害網路信息安全的行為:1.製作或者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 2.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本部門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工作,對發布的信息進行實時審核,發現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xxxx報告。在工作中,服從監督,對出現重大事故並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並將依法追究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五、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簽訂本責任書的責任人工作如有調整,繼任者承擔本責任書的責任。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責任單位: 負責人: xxxx年xx月xx日篇三:2013年信息安全責任書(正式) 2013年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化工作會精神,進一步強化全員信息安全意識,落實信息安全責任,確保企業信息安全「50200」目標的實現,決定與計算機使用人員簽訂2013年信息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重大網路及信息安全事件為零;重大病毒或木馬感染事件為零;網路或黑客攻擊事件為零;重要信息泄漏事件為零;數據丟失事件為零。信息安全培訓計劃完成率100%;信息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二、責任期限: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工作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相關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及信息安全規章制度。 2、不擅自安裝、拆卸、更換、維修或移動計算機、列印機、網路設備等信息化設施;不擅自重裝操作系統;不擅自使用他人的計算機。 3、不擅自更改企業所分配ip地址,不盜用他人ip地址。 4、不擅自使用代理伺服器,不擅自將無線ap、路由器、交換機、hub及撥號上網等網路設備接入企業網路中。 5、不擅自卸載公司和企業開發的應用軟體;不擅自安裝和使用盜版的辦公軟體、應用軟體;不擅自安裝、下載和使用如:游戲、炒股、聊天、視頻、迅雷、電驢、pplive、 p2p等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6、不得故意製作、傳播病毒、木馬等破壞性程序;不得攻擊企業網路設備和他人的計算機;不得訪問不信任、不安全的站點;不隨意接收、打開來路不明的文件或郵件。 7、不得把u盤、光碟、移動硬碟、照相機、手機等移動存儲介質接入企業信息設備中。

8、不得利用企業網路訪問非法網站;不得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以下內容的信息: a.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b.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及企業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c.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d.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g.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9、計算機要設置登陸、屏保及應用系統密碼8位以上(建議英文字母與阿拉伯數字混合使用),定期更改密碼,密碼更改周期不超過90天。嚴格管理好密碼,不得泄露口令和密碼。 10、涉密計算機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擅自安裝各類軟體;涉密計算機不得使用無線滑鼠、無線鍵盤及其它無線設備;涉密計算機不得與internet網聯接。不得泄露國家及企業重要信息。 11、雷電期間、下班、節假日及辦公場所無人值守時,要關閉信息化設備並切斷信息化設備電源。 12、工作期間,或遇雷電,發現信息化設備有異味、異聲及冒煙等現象,立即關閉信息化設備,同時切斷信息化設備電源,並立即向信息主管部門報告。

Ⅸ 網路安全主體責任制度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主體責任制度是執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明確了將等級保護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了網路運營者的義務。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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