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石化網路學院 安全生產法 怎麼學
只要自己想學,找到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管理知識的書記或光碟影像資料,自己拿出時間認真自學就可以學好了。
安全設備系統管理員應依據中國石化信息安全規劃,結合實際需求,制定、配置具體網路安全設備的安全策略,並且進行規范化和文檔化,安全設備的策略文檔應妥善保存。對關鍵的安全設備要採用雙機熱備或冷備的方式進行部署以減小系統運行的風險。
安全設備部署應依據中國石化的信息安全規劃統一部署,保證安全設備的可用性。安全設備部署的具體實施須經信息管理部門的審批並保留審批記錄。
『貳』 9月新規來了,具體都有哪些新規呢
國家從9月份起正式開始實施一批新規定,這些規定每一項都與我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那麼小編就給大家簡單說一下。
當然也許有一小部分人會想,這些新規定看著跟我們並沒有太大的關系。實際仔細深究,每一條新規定都跟我們的生活、錢包、教育離不開。每一條都很重要。
『叄』 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
法律分析: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十二條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肆』 安全協議書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安全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
乙方:
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范通信機房施工作業程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珠海市電信分公司通信網路的安全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范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通信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電信設備(網路)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要害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作業須知。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設備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並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施工人員車輛、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場地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系人、聯系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了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施工操作要嚴格按照電信工程施工規范和通信機房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施工。
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信設備運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設備穩定運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立即停工。
11、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設備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批准,並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設備或電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到設備、電源或電路割接時,必須向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提交割接申請報告,待批復後才能進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設備側的電源時必須由甲方派技術人員配合督導,割接時須保證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乙方在甲方碼頭裝卸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認真磋商,達成共識,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2、 告知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處理大輪靠離甲方碼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區域內不遵守、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員。
4、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大輪生產作業,待整改合格後方能繼續作業。
5、 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生產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6、甲方提供乙方大輪停靠泊位,機械和工人視情況而定。
7、雙方配合作業中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處理,按照事故責任(全責100%、主責70%、次責30%)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負責處理(發生的費用:醫療費、護理費、賠償費等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先墊付,最後雙方按責任一次性解決)。
8、安全責任人: 電話: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
2、乙方過駁車輛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3、乙方過駁車輛應按甲方指定線路行駛,司機必須遵守港內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碼頭限速10公里/小時,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時),交叉路口減速慢行,如甲方發現乙方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按甲方《江蘇揚子江港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條例》處理。
4、乙方作業人員上下大輪必須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須張掛好安全網,
嚴禁跨船幫,作業人員進入甲方碼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穿越甲方區域必須遵守港內道路交通規則,注意觀察、避讓車輛和機械。嚴禁在碼頭門機裝卸作業半徑和場地作業點內行走站立和蹲坐,嚴禁觸碰甲方機械和電器設備,嚴禁在碼頭區域內吸煙和隨地大小便,遵守門衛制度。乙方作業人員在甲方區域發生偷盜行為,按甲方規定處罰(以一罰十),作業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清除灑落在碼頭、道路上的貨物,保證甲方區域干凈整潔。
5、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由於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發生事故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同時組織搶險搶救工作,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甲方區域內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責向本單位隸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靖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甲方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支付。
8、雙方配合作業中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處理,按照事故責任(全責100%、主責70%、次責30%)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負責處理(發生的費用:醫療費、護理費、賠償費等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先墊付,最後雙方按責任一次性解決)。
9、乙方作業前必須提供進港作業人員名單和過駁車輛車號。
10、乙方安全責任人: 電話:
三、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祠堂鋪中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鍾長鳴,常抓不懈。
二、學生在校期間,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校紀校規。若未經請假私自外出,則一切後果自負。
三、初中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子女上下學時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嚴禁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車輛、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嚴禁乘坐殘疾車和三輪車,嚴禁乘坐無營運資質的非法車輛。
五、乙方要向孩子宣講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杜絕孩子進入河、塘、堰、水庫玩耍、游泳。
六、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學校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祠堂鋪中學(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監護人:
學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兩方簽訂的xx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泥漿供應及砼澆注勞務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力度,保護勞務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作業分包內容: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第二條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進行企業及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交底,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甲方有監督、糾正乙方人員違章、違規、違紀行為的權力,對不服管理的人員有權命令其停止作業。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生產安全的勞務作業環境,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電氣設備、機械、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4、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進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勞務人員施工安全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服從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參加甲方定期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並按照甲方分配職責抓好落實。
2、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監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3、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准、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3、必須按甲方規定將甲方配發的勞保用品發放給勞務作業人員,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的童工。
4、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第四條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立即進行改正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改正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第五條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節,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第六條生效
此協議作為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附件,具同等效力,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勞務作業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落實交管部門和公司領導關於對駕駛員安全法規教育的指示精神,凡在公司入職的司機都應本著與企業同甘苦、共患難、風險共擔的原則,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XX
乙方:XX
駕駛證號:XXXXXX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招聘、考評、審核、錄用及解聘。
2、甲方負責乙方日常工作的行為規范、思想品德、愛崗敬業、安全行車的管理教育。
3、甲方負責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提供車輛的司乘險。
4、甲方根據下列情況,有權終止協議,解聘乙方:
(1)乙方在工作中,主責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2)一年中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況屬實、且屢教不改的;
(3)消極怠工、欺騙領導,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的;
(4)服務不好,有損公司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愛崗敬業、嚴於律己,維護公司的聲譽珍惜自己的勞動就業機會;
2、乙方應愛護車輛設備,執行操作規范,節約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對車輛三勤四檢,始終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做到禮貌待客、舉止文明。
3、乙方在使用車輛中,因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車輛機件事故,扣相應的工資和獎金。
4、乙方因酒後,嚴重違章駕駛車輛或肇事逃逸,或不經部門領導同意私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將承擔損失的全部費用。
5、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隱瞞事實,所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三、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用車制度,不得公車私用;
2、乙方承諾對於車輛使用中產生的費用將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為實報銷,乙方若虛假報銷系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有權查實後立即解除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3、乙方承諾在車輛使用過程中,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由於乙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5、乙方若不在工作時間或范圍內私自開車,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公司有權核實後立即解除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6、雙方就本協議有任何爭議的,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7、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協議的同時,乙方需要保證所駛車輛無未處理的重大交通違章。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xxxxxx的安全管理,確保電路、用電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製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對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崗前專業培訓,並熟悉單位電力線路分布圖,經培訓考核合格後,乙方才可進入甲方配電室進行操作。
3、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各重點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為乙方提供安全規范的操作環境,有不安全隱患需甲方解決,若出現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或經濟損失的,甲方負全部責任。
4、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應盡全力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持國家頒發的有關證件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章,不得違章操作。
2、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公司對安全的管理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3、乙方要做到出現問題時隨叫隨到,並且在作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或找人頂替,要做好各項記錄登記工作,確保安全運行。
4、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單位的用電設施,在進行工作過程中,必須自己配備、使用合格(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專業電工工具,否則,造成任何違章操作的甲乙雙方和第三方人員傷亡的意外情況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承擔。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如本協議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執行標准。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根據市交通局20xx年3月13日交通系統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對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縣運管所《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 公司與掛靠業主(姓名): 車牌號:皖 簽訂本協議。
一、明確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職責。業戶應做到誰的車誰負責,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交通部門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及時糾正交通運輸過程中嚴重違章行為,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運輸行為的發生。
二、業戶應負責加強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在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崗位技能方面的學習和再培訓,運輸過程不開「英雄」車,不得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不得阻礙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車輛上路前應當規范裝載,車輛裝載物掉落、遺灑、飄散後,車輛駕駛員、押運員未及時採取措施處理,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該車駕駛人及實際車輛業主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特定崗位應由具備資質(駕駛員、押運員)人員專業操作。
三、業戶負責落實運輸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經常檢查排除事故隱患的整治,嚴禁不符合技術條件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車輛應定期進行二維備案、技術性能的檢測,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另外,業戶應做到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時報告、現場實施應急救援處理等。
四、業戶用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數控制為零,重傷人數不得突破控制指標零人。對未認真履行本協議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將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嚴格追究肇事(人)車輛的法律責任。
五、責任期自簽本協議之日起生效。
XXXX運輸公司 掛靠業戶(車主) 簽章:
簽字: 二O 年 月 日
腳手架搭設單位: (以下稱甲方)
腳手架使用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乙方外牆干掛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為乙方保留華俊工程機械交易中心外腳手架,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外牆干掛工程施工期間的腳手架使用安全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腳手架移交接:
1、甲方應保證移交的腳手架符合有關規范、標准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設計搭設的腳手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移交時甲、乙雙方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驗收,並填寫腳手架使用和管理移交接記錄,正式移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2、移交完成後,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腳手架使用費共計 元。乙方接收腳手架後對管轄范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負全部責任。
二、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
1、確保達到安全文明標化工地要求,每次腳手架單項評分不少於80分。
2、乙方平時接受甲方或相關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査優良率為100%。
3、惡性責任事故零發生。
三、乙方接收腳手架後,乙方對腳手架管理必須做到:
1、保證架子的整體完整、穩固,不能隨意拆除卸荷設施、拉結點、架體桿件、安全網等設施。
2、經常檢査腳手架是否牢固、可靠,對需拆改的拉結點或其它部位必須有臨時加固措施,並及時恢復,對危及架子整體穩定的拆改應有方案,並報總包方和監理單位批准後方可執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協助拆改架子,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響腳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協助拆改,並經雙方驗收後,乙方才能繼續使用,如未經驗收乙方強行使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4、腳手板的日常維護(含安全網、腳手板、內防護、牆間封閉、鋼絲繩等)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乙方應保證腳手架作業面無單板、探頭板等,腳手板的日常維護應由特種操作證的架子工進行,如乙方無架子工,可向甲方尋求幫助。
5、及時淸理腳手架上的雜物,以防墜物傷人。
6、乙方應合理安排腳手架上作業,交叉作業應有防護設施,以免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四、為了保證實現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乙方承諾:
1、甲方、監理方對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通知令其整改,對甲方、監理方簽發的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走期限內整改完畢。乙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止使用腳手架直至單方解除本協議。
2、在上級部門檢食中,若由於腳手架的原因,對總包企業及建造師造成扣分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次扣分合計值5000元計取。
3、在上級部門檢査中,若由於腳手架的原因,發生被責令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警告等現象,導致本工程未獲省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由此對甲方造成的和關損失和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事故處理:
1、乙方接收腳手架後,若由於乙方對其管轄范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發生工傷或其他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其善後具體事以及家屬的接待由乙方負責處理.
2、若由於乙方的事故處置不當,直接造成甲方行政處罰、訴訟等相應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六、需要補充的條款:
2、協議未盡事宜,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如與本協議書有沖突,以補充協議為准。
七、合同的份數
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壹份。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腳手架使用完畢書面通知甲方後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伍』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法對高危生產行業在安全方面有了更多的保證,你知道是哪條嗎?下面就讓我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希望大家喜歡。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在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修改提示:本條是對安全生產法修訂前第十九條的修訂,與原法相比在第一款中增加了金屬冶煉單位、道路運輸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規定,在第二款中將300 人降為100 人。刪除了第二款中“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和第三款“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的內容,將其移至本法總則第十三條。這樣修改的目的:一是加強了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二是提高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要求;三是統一規范了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等中介服務要求。
【釋義】
一、本條規定應從人員配備上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
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進行,除了必要的物質保障和制度保障外,還要從人員上加以保障。因此,對於從事一些危險性比較大的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是從業人員較多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有專門的人員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及時處理,對生產事故隱患及時排除。在生產經營單位內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也是各國立法對保證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如《加拿大安大略省職業安全健康》規定,經常僱用工人在20 人及20 人以上的作業場所以及存在特殊危險物質的作業場所,需要建立聯合安全衛生委員會。我國台灣地區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平時僱傭勞工人數在100 人以上者,應設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僱傭勞工人數未滿100 人以上者,應設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實施自動檢查。本條也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出了類似規定。
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含義有:
1、礦山、建築施工、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這里講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事務的獨立部門;“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生產經營單位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員。礦山、建築施工、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是危險性比較大的生產經營活動,從事這些活動的單位是危險性比較大的單位。因此必須在單位內成立專門從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的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人員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除礦山、建築施工、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100 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超過100 人的生產經營單位是規模比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大多是人員密集的作業場所,例如,大型服裝加工企業;群眾性活動場所。對於這類生產經營單位,考慮到其規模較大,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也可能較大,安全生產工作尤其重要。因此,必須在單位內成立專門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人員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除礦山、建築施工、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100 人以下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風險較小,生產經營的規模也較小。因此法律規定不要求其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可以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也可以配備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實踐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對於礦山、建築施工、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和從業人員超過100 人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具體在什麼情況下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條未作具體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規模大小、安全風險等實際情況,自主作出決定。一般來講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例如,個別危險物品的經營單位,人數較少,可只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模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則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從根本上說,無論是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還是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必須以滿足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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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如何學習領會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已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8月31日通過,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產法》根據該決定進行修改並重新公布。為廣泛深入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傳貫徹活動,為法律施行營造強大的輿論氛圍和良好的執法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增強學習宣傳新《安全生產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新《安全生產法》的公布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向科學化、法制化方向又邁進一大步。作為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新《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創新工作機制,對於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地位、強化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政府監管、強化責任追究,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作為這部法律的主要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抓好法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二、採取多種形式,掀起學習宣傳熱潮
(一)廣泛開展社會性宣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主流媒體發表解讀文章、開展專題訪談,舉辦知識競賽,拍攝專題片、製作動漫等方式,對新《安全生產法》進行廣泛宣傳貫徹。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把新《安全生產法》作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開展普法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紙、雜志等各類媒體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新《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精神和實質內涵,普及安全生產防範知識。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意識,提升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全社會更加關注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法制氛圍。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主動聯系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共同制定本地區新《安全生產法》宣傳計劃,針對各行業、領域的特點,通過組織知識競賽、演講會、專題宣講等活動,廣泛宣傳新《安全生產法》。
(二)抓好領導幹部、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要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和講座等方式,對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地)、縣(市、區)、鄉(鎮)政府負責人進行專門教育培訓。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分期、分批組織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認真學習新《安全生產法》,深刻領會法律的精神實質,准確理解法律條款內容,增強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組織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新《安全生產法》的教育培訓。有計劃、分層次地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讓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了解、明確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定權利和義務,自覺做到學法、懂法、守法。
(四)認真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釋義和讀本。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編寫新《安全生產法》釋義(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對法律條文逐條進行解讀;會同國務院法制辦編寫新《安全生產法》讀本(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對立法背景、重要制度、重點條文及有關事故案例進行闡述、解析。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領導幹部、執法人員和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做到人手一套釋義和讀本,原原本本地學習領會法律的立法本意和豐富內涵。
三、抓緊做好新《安全生產法》實施前的准備工作
(一)抓緊制定修訂有關配套規章制度。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正在抓緊研究修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部門規章,盡快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生產經營單位危險作業目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准等配套規章制度。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也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抓緊制定修訂本地區安全生產條例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執法規范,嚴格行政執法程序。新《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規定了查封、扣押和強制停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多數條文不再把責令限期改正作為行政處罰的前置程序,大幅度提高了罰款金額上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盡快研究制定分類分級監管辦法和有關強制性措施實施辦法,編制新的執法文書式樣,修訂自由裁量標准。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認真清理本部門現有執法管理制度,強化執法計劃管理,完善自由裁量規范,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案,確保新《安全生產法》的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三)確保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和監管措施到位。新《安全生產法》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制度由「先證後崗」修改為「先崗後證」,將礦山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改為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此,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做好工作銜接,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和社會公眾的作用,確保行政審批調整後相關工作力度不減、水平不降、秩序不亂,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配合做好行政執法和事故追責有關工作。新《安全生產法》完善了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履職方式的規定,將實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作為安全監管部門的法定執法方式。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修改相關辦法,為依法履職、科學履職等奠定基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落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開展執法的制度,完善事故責任追究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把認真學習宣傳新法作為今明兩年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工作計劃,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謀劃,作出具體安排,落實工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與整體工作統籌協調推進。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新《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全面負責,分管法規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具體落實,其他班子成員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宣傳貫徹工作,各內設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要制定新《安全生產法》宣傳貫徹的工作方案,細化宣傳要點,明確責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切實把各項宣傳貫徹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通過信息簡報、調度例會、專項報告等方式,加強督促和指導,確保層層推進、項項落實,切實增強宣傳貫徹工作的實效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適時將對各地區的宣傳貫徹工作進行檢查。
『柒』 一般的生產企業,安全評價應該多久做一次,是兩年一次嗎
一年一次。高危行業(礦山、危化、建築)以外,一般企業新、改、擴建時,必須走三同時手續(預評價、驗收評價),之後沒有要求做安全現狀評價。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也就是說,危化品生產企業,或者各省自行規定的高危企業,需要三年做一次安全現狀評價。其他類型企業沒有明確的要求。
資料擴展:
對於一個生產經營單位來說,要做好安全現狀評價,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備工作和配合協調工作。主要是按照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規范標准要求對企業安全管理檔案資料做好准備,對生產現場設施設備、工藝、作業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整改隱患,對需要強制檢測檢驗的特種設備、危險場所、重大危險源、其他各種強制要求檢驗項目進行相應檢測,等等;然後按照安全評價有關要求委託具備相應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現場勘查,實施評價,取得評價報告後報送相關安監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安監部門要求看是否需要組織專家審查,取得安全評價報告正式稿等待報送;
對於一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來說,做好安全現狀評價的內容就很多了,也很專業。首先需要具備相應的安全評價資質,具備相應行業許可范圍;具有相應專業並取得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件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必要的技術專家作為外部支撐;具有開展安全評價的各種辦公條件、硬體設施和外部環境;
具體到一個安全現狀評價項目來說,首先要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行業風險及項目規模確定是否需要項目風險分析,然後簽訂安全評價合同,派出安全評價小組到企業現場進行實地勘察,採集相應原始資料,進行必要的檢驗測量,然後組織人員進行報告編制,報告完成後整理檔案,進行項目三級審核,由機構負責人簽發報告。
『捌』 關於安全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很多種類型,具體如下: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節約能源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工傷保險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8)安全生產法網路安全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導和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發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同時推動生產力的發展,保證企業效益的實現和國家經濟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
『玖』 如何開展好對《新安全生產法》的宣傳學習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對照《安全生產法》進行公司內審,逐條審核各條款的內容在本公司內是否適用。本公司是否符合條款要求,如果有不符合的,制定不符合清單和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時限。
要加強對新《安全生產法》整體制度的學習領會,系統性、全面性地把握理解各項制度;又要突出重點,通過對比前後兩部法律的異同,加強對新《安全生產法》確立的新制度、新內容、新罰則的學習和理解,確保各項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技術審查。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統籌提出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計劃。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對外通報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拾』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2021修訂)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以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遵循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並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的監督管理體制。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准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專項規劃,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加強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支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督查有關政府和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或者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執法檢查人員,依法對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監督管理,並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農業示範區、港區、風景區、自然保護區、旅遊度假區等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當設立或者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力量,按照職責對管理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授權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第八條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提出保障安全生產建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出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經驗和科技成果,增強事故預防能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推動安全文化建設,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並將其納入幹部培訓內容和國民教育體系,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並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十一條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建立健全行業規范,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研究和推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與先進管理經驗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生產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工藝符合規定要求;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有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八)法律法規、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