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網路設置 > 網路安全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

網路安全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

發布時間:2022-09-26 17:37:32

『壹』 網路安全具體是什麼工作崗位啊

網路安全是確保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因為不同企業或單位對網路安全的要求不一樣,所以具體的工作內容也不太一樣。但是具備的基本技能如下:
1.防火牆、入侵檢測、網路流量識別控制等信息安全產品相關技術;
2.網路協議、網路編程及相關網路產品開發技術;
3.數據挖掘相關技術、演算法,了解主流數據挖掘、商業智能產品;
4.編程開發能力,熟悉C、C++或者JAVA程序開發語言;
5.資料庫原理、常用資料庫開發;
6.B/S架構系統架構、開發流程及相關技術;

『貳』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網路安全和監督工作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明確了網路安全的監管責任,解決了誰來負責的問題。
將現行有效的網路安全監管體製法制化,明確了網信部門與其他相關網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這種「1+X」的監管體制,符合當前互聯網與現實社會全面融合的特點和我國監管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叄』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路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保護網路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路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

國家鼓勵開發網路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支持創新網路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路新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網路運行安全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第二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二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九條

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

第三十條

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分別編制並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

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並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條

除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肆』 什麼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網信部門是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網信辦主要職責是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等。
一、網路安全主要包括:
1、網路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
2、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即狹義的「信息安全」;
3、網路上信息傳播的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
二、網路安全的主要技術有哪些
1、用於防範已知和可能的攻擊行為對網路的滲透,防止對網路資源的非授權使用的相關技術。涉及防火牆、實體認證、訪問控制、安全隔離、網路病毒與垃圾信息防範、惡意攻擊防範等技術;
2、用於保護兩個或兩個以上網路的安全互聯和數據安全交換的相關技術。涉及虛擬專用網、安全路由器等技術;
3、用於監控和管理網路運行狀態和運行過程安全的相關技術。涉及系統脆弱性檢測、安全態勢感知、數據分析過濾、攻擊檢測與報警、審計與追蹤、網路取證、決策響應等技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伍』 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維護網路安全的主要任務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共有七章七十九條,內容十分豐富,奠定了中國網路安全保護和網路空間治理的基本框架,是引導我國網信事業沿著健康安全軌道運行的指南針,具有里程碑意義。

(5)網路安全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集中體現了網路空間的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普遍關注,決定了網路建設、操作、維護和使用網路,網路安全監管體系和法律規范,規范和系統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協調,形成一個閉環系統維護網路主權和國家安全。

通過這些法律規范和系統,網路安全法律決定的相關法定許可權來保護網路安全,監管職責,安全的網路運營商應該執行義務,平衡多個主題涉及國家、企業和公民的網路關系,明確權利和義務之間的關系協調政府監管和社會工作網路治理。

形成了以法律為基礎、結構合理嚴謹、規章制度連貫、語言清晰准確的網路治理模式。闡述了網路安全涉及的主要詞語和含義,為建立一系列網路空間治理的基本法律保障體系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在第二次世界互聯網會議上,習近平副主席,代表中國政府,向世界發出了一個信息,共同建立一個社區共享的未來在網路空間,並提出了推進全球互聯網監管體系的四項原則:尊重網路主權,維護和平與安全、促進開放和合作,並建立良好的秩序。

習主席提出的「全球互聯網治理四項基本原則」,在國際法上具有深遠意義。第一,只有在網路空間各國主權得到相互尊重的情況下,網路空間才能和平。第二,只有網路空間實現和平與安全,才能促進各國間的開放合作。

第三,建立良好的網路空間秩序必須建立在各國開放合作的基礎上。習主席提出的上述原則植根於《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這不僅體現了互聯網時代各國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價值,也反映了互聯網時代「安全與發展」的主流趨勢。

『陸』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柒』 網安大隊職責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職責是: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捌』 網路安全管理崗位職責

防止員工上班期間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防止數據泄漏風險問題,這些是針對於企業管理方面來說的,可以用域之盾進行屏幕監控了解員工上網行為,或者是通過行為管理限制員工通過電腦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限制員工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行為、禁止其使用或下載新的應用程序,禁用私人聊天工具,防止U盤拷貝和限制文件外發都是能夠管理的到的。

『玖』 中國電信網路安全工作人員具體干什麼

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發布時間:2012-4-10 6:54:54

一、 建立並協助管理我校健全的網路安全管理組織:
1、校長為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領導本單位計算機的防黃、防黑、防不良信息、防毒等網路安全工作;網路安全管理人員直接向校長負責;
2、學校信息發布明確到個人,網路安全管理人員須負責信息發布的信息安全審核;
3、 學校網路安全管理人員要進行網路安全培訓,並實行持證上崗制。
二、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日常管理職責:
1、網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設備和配套的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2、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3、 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本網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上級網路中心對其進行的網路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4、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對網路接入的用戶,用防火牆技術屏蔽非法站點並保留日誌文件,並進行定期檢查;
5、網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網路安全和網上信息安全。如對網路安全和網上信息安全提出技術措施,須經上級領導批准後再實施;
6、系統管理員每周末對機房的安全情況進行例行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
7、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遵紀守法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保護國家機密,凈化網路環境;
8、 對用戶聯網計算機IP地址進行添加、刪除等操作應做好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IP地址;
三、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日常維護職責:
1、每日檢查各種設備,確保網路暢通和系統正常運行;
2、定期備份系統數據,仔細閱讀記錄文件,關注任何異常現象;
3、規劃、管理好各用戶組,設定適當用戶許可權;
4、管理員密碼和安全策略屬網路中心核心機密,不得泄露;
5、按照正常開、關機順序啟動或關閉設備,非緊急情況不得直接關閉電源,以保證系統的完整性;
6、每周對伺服器進行查毒、消毒,禁用未經消毒的存儲介質;收集重大病毒「疫情」,提前採取措施;
7、定期維護、保養網路中心交換設備;

閱讀全文

與網路安全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網路共享中心沒有網卡 瀏覽:521
電腦無法檢測到網路代理 瀏覽:1373
筆記本電腦一天會用多少流量 瀏覽:572
蘋果電腦整機轉移新機 瀏覽:1376
突然無法連接工作網路 瀏覽:1055
聯通網路怎麼設置才好 瀏覽:1224
小區網路電腦怎麼連接路由器 瀏覽:1030
p1108列印機網路共享 瀏覽:1211
怎麼調節台式電腦護眼 瀏覽:692
深圳天虹蘋果電腦 瀏覽:929
網路總是異常斷開 瀏覽:612
中級配置台式電腦 瀏覽:987
中國網路安全的戰士 瀏覽:630
同志網站在哪裡 瀏覽:1413
版觀看完整完結免費手機在線 瀏覽:1459
怎樣切換默認數據網路設置 瀏覽:1110
肯德基無線網無法訪問網路 瀏覽:1286
光纖貓怎麼連接不上網路 瀏覽:1470
神武3手游網路連接 瀏覽:965
局網列印機網路共享 瀏覽: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