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匿名化是指個人信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自然人的過程
匿名化是指個人信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自然人的過程出自《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七十三條(四)關於「匿名化」定義。
該定義中的「不能復原」主採取了兩種方法:一是刪除個人信息包含的個人描述部分,包括將描述部分替換為其他描述部分,或者使用具有不可恢復的方法等;二是刪除所述個人信息中所包含的全部標識符,包括將標識符替換為其他描述部分,或者使用具有不可恢復的方法等。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第一款明確了「個人信息」的定義:「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信息。
該定義與《網路安全法》《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個人信息」定義在基本概念上保持了一致,強調了「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信息」,但在內涵上卻有很大的不同。
《個人信息保護法》中的「個人信息」定義增加了「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信息」,明確了「個人信息」經匿名化處理後不屬於個人信息,也就無須適用《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體現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保護」和「利用」並重。
在數字化、智能化和網路化的時代,數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自由流動和跨境傳輸,因此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僅有域內效力的規定根本無法充分保護本國公民的個人信息。
2018年生效的歐盟GDPR率先確立了個人數據保護的域外效力,目前已有多個國家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借鑒了GDPR域外效力的立法實踐,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反映了國際個人信息保護的域外效力趨勢。
處理個人數據的要求
數據處理包含數據收集、數據使用、數據存儲、數據披露(共享轉讓公開)、數據銷毀(這里注意是要徹底刪除,而非可恢復的刪除)等較為完整的生命周期。此外,同時還應該關注數據傳輸過程。
數據採集應該遵循知情同意、合法、必要、正當的原則。GDPR中寫的是個人數據的處理原則:合法、合理、透明。
以上資料參考:蚌山區數據資源管理局:【文字解讀】《個人信息保護法》解讀
2. 《網路安全法》規定的個人信息包括哪些
1、個?信息,是指以電?或者其他?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然?個??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然?的姓名、出??期、?份證件號碼、個??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法?法獲取公民個?信息的,依照第?款的規定處罰。
4、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員和其他直接責任?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網路安全法》聚焦個人信息泄露,明確網路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對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拓展資料:《網路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有哪些內容?
1、《網路安全法》作出專門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
2、除嚴防個人信息泄露,《網路安全法》針對層出不窮的新型網路詐騙犯罪還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與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五款,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3. 《網路安全法》規定的個人信息包括哪些
1、個_信息,是指以電_或者其他_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_然_個__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然_的姓名、出__期、_份證件號碼、個__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_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_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_;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_。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_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_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_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_法_法獲取公民個_信息的,依照第_款的規定處罰。
4、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_,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_員和其他直接責任_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網路安全法》聚焦個人信息泄露,明確網路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對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拓展資料:《網路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有哪些內容?
1、《網路安全法》作出專門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
2、除嚴防個人信息泄露,《網路安全法》針對層出不窮的新型網路詐騙犯罪還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與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五款,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4. 網路安全法規定的個人信息包括哪些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1、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拓展資料: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得知,網路安全交換個人信息可能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5. 買賣實名微信,和不實名有什麼分別量刑標准
近日,某公司以「提供賬號密碼,授權後即送手機」的手段獲取被害人的微信賬號密碼,登錄後便修改密碼,同時刪除微信好友,解綁銀行卡。通過上述手段,該公司共非法獲取400餘個微信號,隨後將這些微信號出售給國內外的買家,在短短的20天里成功售出200餘個微信號,銷售額高達10萬余元。目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批准逮捕。
在網上以「微信號買賣」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在搜索結果出現了不少賣微信號的網站。隨機點進其中的一個網站,網站的首頁上就寫著「批發零售各種微信號」「國內號、國外號、私人號、滿月號」,五花八門。是否實名制、注冊時間長短等不同種類的微信號價格也各不相同。正常使用微信號的客戶會自己去注冊,不需要購買,買微信號的大多是互聯網黑產從業者。而倒賣微信號只是地下黑灰色產業鏈中的一環。
我: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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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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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需明確何為公民個人信息。《網路安全法》第76條規定了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在《刑法》領域,《刑法》保護的范圍更廣。基於此,《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進一步明確「公民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識別信息和活動情況信息,從而規定: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那麼,微信號中是否包含公民個人信息呢?微信不僅作為一種通訊工具,同時還具備社交、支付等功能。按照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未實名的個人支付賬戶通過微信收錢、使用零錢發紅包等功能會受到限制,無法正常使用。所以絕大多數正常使用的微信號都會進行實名認證,那麼實名認證的微信號中就包含了許多個人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證號等。此外,根據《解釋》的規定,若能從用戶分享的朋友圈動態中識別特定人身份、反映特定人活動情況的,也視為公民個人信息。所以在使用微信的過程中,微信里其實已經包含了用戶的個人信息。故大量倒賣個人微信號將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該行為是《刑法》所禁止的。
為了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刑法》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了規制。刑法修正案(七)增設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為切實加大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刑法保護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作出修改完善修改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整合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2017年6月1日,兩高出台了《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的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標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常見的行為即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從實踐來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方式主要表現為竊取、購買、收受、交換和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
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較易理解,即將真實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並獲得利益的行為。
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主要是指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向不特定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但是基於信息技術發展的現實需要,現有法律為個人信息交易和流動留有一定空間。《網路安全法》第42條第一款以及《解釋》第3條第二款都明確了合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據此,經得被收集者同意,以及匿名化處理,是合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兩種情形,不能納入刑事規制范圍。
上述案例中,某公司向被害人謊稱提供微信賬號密碼供其授權即可贈送手機,被害人因利誘如實提供了微信賬號密碼。公司以該種方法獲取了被害人的微信賬號密碼,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該公司獲取密碼後便登錄微信號同時修改密碼,刪除微信好友,解綁銀行卡後進行出售。若在解綁銀行卡時,對微信號的實名信息也進行了刪除,且清空了朋友圈,則該種無好友、無朋友圈、無實名信息的微信號被稱為「白號」。「白號」中並未包含原微信持有人的個人信息,出售「白號」並不會造成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不構成「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故出售的行為不能評價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若出售的微信號中仍含有原微信持有人的實名信息,未進行匿名化處理,則可能構成「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簡而言之,若買賣的微信號中包含了原始持有人的個人信息且達到立案追訴標準的,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若買賣的是不包含個人信息的「白號」,則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下游買家購買微信號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如用於微信賭博、詐騙等。若行為人在售賣微信號時即知曉下游買家購買微信號是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則還可能構成下游犯罪的共同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253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6. 《網路安全法》釋放了哪些重要信號
《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一條指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首次引入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概念,並規定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作為關乎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福祉的戰略性資源,其重要性顯而易見。重要的互聯網企業(如擁有數億用戶的網路、阿里、騰訊)現在已可被視為基礎信息平台,被列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的可能性極大,一旦這些互聯網企業及其系統出現中斷、癱瘓或其他問題,都將會造成重大損失。
7. 網路安全法正式執行,會對個人或組織造成什麼影響
對個人:個人信息受保護更加明確。
目前,我國網路用戶群體龐大。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第38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7.1億,互聯網普及率達51.7%,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6.56億,網路安全問題不可掉以輕心。那麼,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將會給個人帶來哪些影響?
網路安全法對保護個人信息有了明確規定,如「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
保護個人信息是當前網路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隨著雲計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機構擁有搜索個人信息的能力,個人信息的使用、交互、跨境傳輸越發頻繁。雖然相關部門此前有一些政策法規,但總體比較分散、不成體系,正需要這樣一部上位法。
個人信息泄漏有多種原因,如網站存在安全漏洞,黑客或釣魚網站的竊取,無良商家的盜賣等。第三方機構已披露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網站因為安全漏洞可能泄漏的個人信息多達55.3億條,其中包括大量的用戶實名信息。......
另一方面,網路安全法提出的「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等規定,也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網路實名制」。這給遏制如今網路謠言肆意傳播、網路暴力泛濫等亂象,提供了法治基礎。
從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等角度看,這次提出的網路實名制比以往的電話實名制范圍更廣,且其「前台匿名、後台實名」的原則也充分保護個人隱私,如個人上網發帖子以後照樣可以匿名或用網名,只是在涉及執法時後台能追蹤調查到個人。
對企業:提高了准入門檻和運行安全能力要求。
一旦互聯網企業或系統出現問題乃至發生癱瘓,會造成重大損失。在業內專家看來,互聯網發展到現階段,需要設置門檻,不能再「野蠻生長」;這個門檻就是安全,而網路安全法正是「安全保障之門」。
網路安全法對企業的安全資質、內部技術、制度等有了具體規定,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開展業務、提供服務的同時保障安全,若達不到要求無法進行服務。這將作為互聯網企業發展的一個衡量標准。
同時,網路安全法也對互聯網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公司現在已可被視為基礎信息平台,如阿里、網路、騰訊等擁有數億用戶,這些企業應承擔起相應的義務。以上供參考。
8. 隱私政策
快樂點隱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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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內部安全事件處置機制等。
2.2 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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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個人信息安全事件,我們將通過您預留的個人信息(包含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及時通知您,並告知您案件進展和影響,我們將聯合安全團隊、法務部、技術部共同採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手段,採取補救措施以降低風險。同時,我們將根據有關政府部門及法律法規要求,主動上報安全事件的情況,並可能採取法律手段解決安全事件。
2.4 如果決定更改隱私政策,我們會在本政策中及我們認為適當的位置發布這些更改,以便您了解我們如何收集、使用您的個人信息,哪些人可以訪問這些信息,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透露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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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與本協議、使用快樂點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糾紛交由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任一條款被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應視為可分的且並不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