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路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保護網路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路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七條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開發網路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支持創新網路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路新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交流。第三章網路運行安全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第二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二十八條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九條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
第三十條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第二節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第三十一條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分別編制並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並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條除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
(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第三十六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按照規定與提供者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明確安全和保密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七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第三十九條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第四章網路信息安全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第四十二條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五條依法負有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七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和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知道其用戶有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網路信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網路運營者對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十條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網路信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要求網路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第五章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第五十一條國家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二條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並按照規定報送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三條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十四條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並根據網路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路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條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應當立即啟動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該網路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第五十七條 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第五十八條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
第六十一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或者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使用未經安全審查或者安全審查未通過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處采購金額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境外存儲網路數據,或者向境外提供網路數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安全管理義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
❷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由什麼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由有管理許可權的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辦公室可以向實施問責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提出問責建議。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網路安全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相關工作決策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網路安全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機制,明確考核內容、方法、程序,考核結果送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根據《黨委(黨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加強和規範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信息匯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關單位和機構及時報告網路安全信息,組織指導網路安全通報機構開展網路安全信息通報,統籌協調開展網路安全檢查。
❸ 貴陽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促進信息化建設健康發展,維護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管理許可權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堅持「保護與管理並重」和「誰主管、誰負責與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第四條市、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的領導,將該項工作納入本級人民政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年度目標考核。第五條市公安機關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其所屬的網路安全保衛部門具體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的日常工作。
區、縣(市)公安機關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和保密、密碼、工商、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工業和信息、監察及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
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按規定做好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二章監督管理職責第六條公安機關在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建立並落實各項安全保護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二)指導、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網路中的公共信息服務、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的安全測評等工作,發現公共信息中含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所列信息的,應當通知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服務單位予以刪除,必要時依法中止對發送者的網路服務;
(三)辦理有關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備案手續;
(四)負責受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事件、案件的報告、舉報,勘查現場並收集相關證據,依法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的違法行為;
(五)指導或者組織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從事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的人員進行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培訓;
(六)負責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七)發生計算機信息網路重大突發事件,危及國家安全、發生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重要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按照法定程序報批後,要求相關單位採取相應的緊急控制措施;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七條國家安全機關負責計算機信息網路國家安全事項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第八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有關計算機信息網路保守國家秘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九條密碼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內密碼產品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中密碼配備、使用和管理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測評,並對密碼產品使用單位的操作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密碼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違反密碼管理規定或者未達到密碼標准要求的,應當按照密碼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網路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單位網路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負責對本網路相關用戶的安全教育培訓;
(三)發現公共信息中含有危害信息網路安全、有害數據或者利用網路實施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違法內容,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24小時內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
(四)協助、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部門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五)如實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互聯網基礎數據及其他數據文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三章安全保護第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個等級,其確定的原則、標准、各級別安全保護及管理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根據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基本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准,結合系統實際情況進行保護。
❹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技術
一、建立健全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各單位要按照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工作要求,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要明確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種責任,規范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內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本單位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切實加強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設立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應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及應用、管理、維護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監督。要建立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應用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主管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各盡其職,常抓不懈,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職責。
三、嚴格執行計算機網路使用管理規定
各單位要提高計算機網路使用安全意識,嚴禁涉密計算機連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辦公內網必須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實行物理隔離,並強化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等技術防護措施,有效監控違規操作,嚴防違規下載涉密和敏感信息。通過互聯網電子郵箱、即時通信工具等處理、傳遞、轉發涉密和敏感信息。
四、加強網站、微信公眾平台信息發布審查監管
各單位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平台在互聯網上公開發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的原則,按照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制度。要對網站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把關,審核內容包括: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信息中的文字、數據、圖表、圖像是否准確等。未經本單位領導許可嚴禁以單位的名義在網上發布信息,嚴禁交流傳播涉密信息。堅持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全面審查。各單位網路信息發布審查工作要有領導分管、部門負責、專人實施。
嚴肅突發、敏感事(案)件的新聞報道紀律,對民族、宗教、軍事、環保、反腐、人權、計劃生育、嚴打活動、暴恐案件、自然災害,涉暴涉恐公捕大會、案件審理、非宗教教職人員、留大胡須、蒙面罩袍等敏感事(案)件的新聞稿件原則上不進行宣傳報道,如確需宣傳報道的,經縣領導同意,上報地區層層審核,經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審核同意後,方可按照宣傳內容做到統一口徑、統一發布,確保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嚴肅性。
五、組織開展網路和信息安全清理檢查
各單位要在近期集中開展一次網路安全清理自查工作。對辦公網路、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平台的安全威脅和風險進行認真分析,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各種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計劃、工作方案,及時按照要求消除信息安全隱患。各單位要加大網路和信息安全監管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要全面清查,嚴格把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要認真整改。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1 制定網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法律法規是一種重要的行為准則,是實現有序管理和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途徑。網路與我們的生活日益密不可分,網路環境的治理必須通過法治的方式來加以規范。世界很多國家都先後制定了網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以期規范網路秩序和行為。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針對我國網路通信安全問題,制訂了《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網路通信機構和單位有責任對網路通信科學有效劃分,根據有可能會對網路單元遭受到的破壞程度,損害到經濟發展和社會制度建設、國家的安危和大眾利益的,有必要針對級別進行分級。電信管理部門可以針對級別劃分情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核評議。而執行機構,即網路通信單位要根據實際存在的問題對網路單元進行實質有效性分級。針對以上條款我們可以認識到,網路安全的保證前提必須有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網路機系統相當於一棵大樹,樹的枝幹如果出現問題勢必影響到大樹的生長。下圖是網路域名管理分析系統示意圖。
可以看到,一級域名下面分為若干個支域名,這些支域名通過上一級域名與下一級緊密連接,並且將更低級的域名授予下級域名部門相關的權利。預防一級管理機構因為系統過於寬泛而造成管理的無的放矢。通過逐級管理下放許可權。維護網路安全的有限運轉,保證各個層類都可以在科學規范的網路系統下全面健康發展。
一些發達國家針對網路安全和運轉情況,實施了一系列管理規定,並通過法律來加強網路安全性能,這也說明了各個國家對於網路安全問題的重視。比方說加拿大出台了《消費者權利在電子商務中的規定》以及《網路保密安全法》等。亞洲某些國家也頒布過《電子郵件法》以及其他保護網路安全的法律。日本總務省還重點立法,在無線區域網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嚴禁用戶自行接受破解網路數據和加密信息。還針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制定了處罰條例措施。用法律武器保護加密信息的安全。十幾年前,日本就頒布了《個人情報法》,嚴禁網路暴力色情情況出現。在網路環境和網路網路安全問題上布防嚴謹,減小青少年犯罪問題的發生。
可以說網路安全的防護網首先就是保護網路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網路安全問題已經成為迫在眉睫的緊要問題,每一個網路使用者都應該與計算機網路和睦相處,不利用網路做違法違規的事情,能夠做到做到自省、自警。
2 採用最先進的網路管理技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我們要保障安全穩定的網路環境,採用先進的技術的管理工具是必要的。在2011年中國最大軟體開發聯盟網站600萬用戶賬號密碼被盜,全國有名網友交流互動平台人人網500萬用戶賬號密碼被盜等多家網站出現這種網路安全慘案。最主要一個原因就是用戶資料庫依然採用老舊的明文管理方式沒有及時應用新的更加安全的管理用戶賬號方式,這點從CSDN網站用戶賬號被泄露的聲明:「CSDN網站早期使用過明文密碼,使用明文是因為和一個第三方chat程序整合驗證帶來的,後來的程序員始終未對此進行處理。一直到2009年4月當時的程序員修改了密碼保存方式,改成了加密密碼。 但部分老的明文密碼未被清理,2010年8月底,對賬號資料庫全部明文密碼進行了清理。2011年元旦我們升級改造了CSDN賬號管理功能,使用了強加密演算法,賬號資料庫從Windows Server上的SQL Server遷移到了Linux平台的MySQL資料庫,解決了CSDN賬號的各種安全性問題。」通過上面的案例,我們知道保障安全的網路應用避免災難性的損失,採用先進的網路管理與開發技術與平台是及其重要的。同時我們也要研究開發避免網路安全新方法新技術。必須達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境界,才能在網路安全這場保衛戰中獲得圓滿勝利。保證網路優化環境的正常運轉。
3 選擇優秀的網路管理工具
優良的網路管理工具是網路管理安全有效的根本。先進的網路管理工具能夠推動法律法規在網路管理上的真正實施,保障網路使用者的完全,並有效保證信息監管執行。
一個家庭裡面,父母和孩子離不開溝通,這就如同一個管道一樣,正面的負面都可以通過這個管道進行傳輸。網路系統也是這樣,孩子沉迷與網路的世界,在無良網站上觀看色情表演,以及玩游戲,這些都是需要藉助於網路技術和網路工具屏蔽掉的。還有些釣魚網站以及垃圾郵件和廣告,都需要藉助有效的網路信息系統的安全系統來進行處理。保障網路速度的流暢和安全。網路管理工具和軟體可以擔負起這樣的作用,現在就來看看幾款管理系統模型:
網路需求存在的差異,就對網路軟體系統提出了不同模式和版本的需求,網路使用的過程要求我們必須有一個穩定安全的網路信息系統。
網路環境的變化也給網路安全工具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要求通過有效劃分網路安全級別,網路介面必須能夠滿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尤其是網路客戶群和單一的網路客戶。在一個單位中,一般小的網路介面就能滿足公司內各個部門的需要,保障內部之間網路的流暢運行即是他們的需求,因此,如何選用一款優質的網路管理軟體和工具非常的有必要。
4 選拔合格的網路管理人員
網路管理如同一輛性能不錯的機車,但是只有技術操作精良的人才能承擔起讓它發揮良好作用的重任。先進的網路管理工具和技術,有些操作者不會用或者不擅長用,思維模式陳舊,這樣只會給網路安全帶來更多的負面效應,不能保證網路安全的穩定性,為安全運轉埋下隱患。
4.1 必須了解網路基礎知識。
總的來說,網路技術是一個計算機網路系統有效運轉的基礎。必須熟知網路計算機基礎知識,網路系統構架,網路維護和管理,內部區域網絡、有效防控網路病毒等基礎操作知識。另外,網路管理者要具備扎實的理論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在網路的設備、安全、管理以及實地開發應用中,要做到熟練掌握而沒有空白區域。計算機網路的維護運行,還需要網路管理人員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這也能夠說明管理者達到的水平。在網路需求和網路性能發揮等目標上實施有效管理。
4.2 熟悉網路安全管理條例
網路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國家制定的相關的安全管理辦法,通過法律法規的武器來保護網路安全,作為他們工作的依據和標准,有必要也有能力為維護網路安全盡職盡責。
4.3 工作責任感要強
與普通管理崗位不同的是,網路安全問題可能隨時發生。這就給網路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更切實的要求。要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快速做出決策的能力,能夠提出有效的應對辦法,把網路安全問題降到最低程度,所以網路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必須要強。對於出現的問題,能在8小時以內解決,盡量不影響以後時間段的網路運轉。
❺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
第一條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保障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前款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網路平台運營者統稱為當事人。第三條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第四條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第五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部門可以制定本行業、本領域預判指南。第六條對於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采購活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應當通過采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者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第七條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第八條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者擬提交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等上市申請文件;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九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審查申報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第十條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相關對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國家安全風險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者破壞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泄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
(六)上市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路信息安全風險;
(七)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的因素。第十一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第十二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意見一致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論通知當事人;意見不一致的,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並通知當事人。
❻ 湖南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促進信息化發展,提高數字化水平,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網路安全保障和信息化促進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應當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第五條縣級以上負責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網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公安、財政、政務等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省通信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相關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引導和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行業組織和個人參與網路安全共同治理與信息化發展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網信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以及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並報上一級網信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編制本系統、本部門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專項規劃,並與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相銜接。第八條編制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專項規劃,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堅持安全可控、合理前瞻、科學布局、綠色集約、開放共享的原則,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第九條省人民政府標准化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標准並監督實施。
鼓勵有關單位參與制定修訂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自主制定高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團體標准、企業標准。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網信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高等院校建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空間安全、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等學科,建設重點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研究基地,支持建設國家一流網路安全學院和網信人才培養基地,加強高等院校與實務部門的人才交流。
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信人才職稱評價制度和職稱評聘制度。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教育機構、公眾傳媒、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網路安全意識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網路安全教育和信息化內容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培訓和普法考核,普及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發展信息技術職業教育。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建立績效評估指標,對本行政區域各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第二章網路安全保障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路安全保護能力,實現網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的安全可控。第十四條縣級以上網信、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保密、密碼管理等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省通信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對本省行政區域內未列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信息系統,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重要信息系統的具體范圍和識別指南由省網信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制定。第十六條重要信息系統的行業主管或者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本行業、本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運行安全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重要信息系統安全規劃,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網路安全檢查監測、應急演練,對重要信息系統進行識別並向省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報送識別結果。
❼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技術
一、建立健全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各單位要按照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工作要求,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要明確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種責任,規范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內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本單位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切實加強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設立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應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及應用、管理、維護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監督。要建立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應用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主管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各盡其職,常抓不懈,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職責。
三、嚴格執行計算機網路使用管理規定
各單位要提高計算機網路使用安全意識,嚴禁涉密計算機連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辦公內網必須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實行物理隔離,並強化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等技術防護措施,有效監控違規操作,嚴防違規下載涉密和敏感信息。通過互聯網電子郵箱、即時通信工具等處理、傳遞、轉發涉密和敏感信息。
四、加強網站、微信公眾平台信息發布審查監管
各單位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平台在互聯網上公開發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的原則,按照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制度。要對網站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把關,審核內容包括: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信息中的文字、數據、圖表、圖像是否准確等。未經本單位領導許可嚴禁以單位的名義在網上發布信息,嚴禁交流傳播涉密信息。堅持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全面審查。各單位網路信息發布審查工作要有領導分管、部門負責、專人實施。
嚴肅突發、敏感事(案)件的新聞報道紀律,對民族、宗教、軍事、環保、反腐、人權、計劃生育、嚴打活動、暴恐案件、自然災害,涉暴涉恐公捕大會、案件審理、非宗教教職人員、留大胡須、蒙面罩袍等敏感事(案)件的新聞稿件原則上不進行宣傳報道,如確需宣傳報道的,經縣領導同意,上報地區層層審核,經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審核同意後,方可按照宣傳內容做到統一口徑、統一發布,確保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嚴肅性。
五、組織開展網路和信息安全清理檢查
各單位要在近期集中開展一次網路安全清理自查工作。對辦公網路、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平台的安全威脅和風險進行認真分析,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各種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計劃、工作方案,及時按照要求消除信息安全隱患。各單位要加大網路和信息安全監管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要全面清查,嚴格把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要認真整改。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1 制定網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法律法規是一種重要的行為准則,是實現有序管理和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途徑。網路與我們的生活日益密不可分,網路環境的治理必須通過法治的方式來加以規范。世界很多國家都先後制定了網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以期規范網路秩序和行為。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針對我國網路通信安全問題,制訂了《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網路通信機構和單位有責任對網路通信科學有效劃分,根據有可能會對網路單元遭受到的破壞程度,損害到經濟發展和社會制度建設、國家的安危和大眾利益的,有必要針對級別進行分級。電信管理部門可以針對級別劃分情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核評議。而執行機構,即網路通信單位要根據實際存在的問題對網路單元進行實質有效性分級。針對以上條款我們可以認識到,網路安全的保證前提必須有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網路機系統相當於一棵大樹,樹的枝幹如果出現問題勢必影響到大樹的生長。下圖是網路域名管理分析系統示意圖。
可以看到,一級域名下面分為若干個支域名,這些支域名通過上一級域名與下一級緊密連接,並且將更低級的域名授予下級域名部門相關的權利。預防一級管理機構因為系統過於寬泛而造成管理的無的放矢。通過逐級管理下放許可權。維護網路安全的有限運轉,保證各個層類都可以在科學規范的網路系統下全面健康發展。
一些發達國家針對網路安全和運轉情況,實施了一系列管理規定,並通過法律來加強網路安全性能,這也說明了各個國家對於網路安全問題的重視。比方說加拿大出台了《消費者權利在電子商務中的規定》以及《網路保密安全法》等。亞洲某些國家也頒布過《電子郵件法》以及其他保護網路安全的法律。日本總務省還重點立法,在無線區域網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嚴禁用戶自行接受破解網路數據和加密信息。還針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制定了處罰條例措施。用法律武器保護加密信息的安全。十幾年前,日本就頒布了《個人情報法》,嚴禁網路暴力色情情況出現。在網路環境和網路網路安全問題上布防嚴謹,減小青少年犯罪問題的發生。
可以說網路安全的防護網首先就是保護網路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網路安全問題已經成為迫在眉睫的緊要問題,每一個網路使用者都應該與計算機網路和睦相處,不利用網路做違法違規的事情,能夠做到做到自省、自警。
2 採用最先進的網路管理技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我們要保障安全穩定的網路環境,採用先進的技術的管理工具是必要的。在2011年中國最大軟體開發聯盟網站600萬用戶賬號密碼被盜,全國有名網友交流互動平台人人網500萬用戶賬號密碼被盜等多家網站出現這種網路安全慘案。最主要一個原因就是用戶資料庫依然採用老舊的明文管理方式沒有及時應用新的更加安全的管理用戶賬號方式,這點從CSDN網站用戶賬號被泄露的聲明:「CSDN網站早期使用過明文密碼,使用明文是因為和一個第三方chat程序整合驗證帶來的,後來的程序員始終未對此進行處理。一直到2009年4月當時的程序員修改了密碼保存方式,改成了加密密碼。 但部分老的明文密碼未被清理,2010年8月底,對賬號資料庫全部明文密碼進行了清理。2011年元旦我們升級改造了CSDN賬號管理功能,使用了強加密演算法,賬號資料庫從Windows Server上的SQL Server遷移到了Linux平台的MySQL資料庫,解決了CSDN賬號的各種安全性問題。」通過上面的案例,我們知道保障安全的網路應用避免災難性的損失,採用先進的網路管理與開發技術與平台是及其重要的。同時我們也要研究開發避免網路安全新方法新技術。必須達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境界,才能在網路安全這場保衛戰中獲得圓滿勝利。保證網路優化環境的正常運轉。
3 選擇優秀的網路管理工具
優良的網路管理工具是網路管理安全有效的根本。先進的網路管理工具能夠推動法律法規在網路管理上的真正實施,保障網路使用者的完全,並有效保證信息監管執行。
一個家庭裡面,父母和孩子離不開溝通,這就如同一個管道一樣,正面的負面都可以通過這個管道進行傳輸。網路系統也是這樣,孩子沉迷與網路的世界,在無良網站上觀看色情表演,以及玩游戲,這些都是需要藉助於網路技術和網路工具屏蔽掉的。還有些釣魚網站以及垃圾郵件和廣告,都需要藉助有效的網路信息系統的安全系統來進行處理。保障網路速度的流暢和安全。網路管理工具和軟體可以擔負起這樣的作用,現在就來看看幾款管理系統模型:
網路需求存在的差異,就對網路軟體系統提出了不同模式和版本的需求,網路使用的過程要求我們必須有一個穩定安全的網路信息系統。
網路環境的變化也給網路安全工具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要求通過有效劃分網路安全級別,網路介面必須能夠滿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尤其是網路客戶群和單一的網路客戶。在一個單位中,一般小的網路介面就能滿足公司內各個部門的需要,保障內部之間網路的流暢運行即是他們的需求,因此,如何選用一款優質的網路管理軟體和工具非常的有必要。
4 選拔合格的網路管理人員
網路管理如同一輛性能不錯的機車,但是只有技術操作精良的人才能承擔起讓它發揮良好作用的重任。先進的網路管理工具和技術,有些操作者不會用或者不擅長用,思維模式陳舊,這樣只會給網路安全帶來更多的負面效應,不能保證網路安全的穩定性,為安全運轉埋下隱患。
4.1 必須了解網路基礎知識。
總的來說,網路技術是一個計算機網路系統有效運轉的基礎。必須熟知網路計算機基礎知識,網路系統構架,網路維護和管理,內部區域網絡、有效防控網路病毒等基礎操作知識。另外,網路管理者要具備扎實的理論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在網路的設備、安全、管理以及實地開發應用中,要做到熟練掌握而沒有空白區域。計算機網路的維護運行,還需要網路管理人員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這也能夠說明管理者達到的水平。在網路需求和網路性能發揮等目標上實施有效管理。
4.2 熟悉網路安全管理條例
網路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國家制定的相關的安全管理辦法,通過法律法規的武器來保護網路安全,作為他們工作的依據和標准,有必要也有能力為維護網路安全盡職盡責。
4.3 工作責任感要強
與普通管理崗位不同的是,網路安全問題可能隨時發生。這就給網路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更切實的要求。要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快速做出決策的能力,能夠提出有效的應對辦法,把網路安全問題降到最低程度,所以網路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必須要強。對於出現的問題,能在8小時以內解決,盡量不影響以後時間段的網路運轉。
❽ 如何加強企業網路安全管理
導語:如何加強企業網路安全管理?提供基於WEB的管理方法,管理員可以通過瀏覽器進行系統管理。用戶與計算機設備綁定,同時使用USB-KEY身份認證技術,每個用戶依據配置的策略進行操作,即使“管理員不在場”也不會發生違規操作和竊、泄密事故。
1. 統一操作系統,及時打上補丁,定期掃描計算機網路安全漏洞。
單位聯網計算機的所有操作必須依靠計算機操作系統,而操作系統先天不足的安全性是我們大家共知的,如果操作系統沒有及時打補丁,就有可能帶來病毒感染和被黑 客攻擊。因為網路安全維護是每天必須要做的工作,並不是說網路設備、伺服器配置好了就絕對安全了,操作系統和一些軟體的漏洞是不斷被發現的,比如沖擊波、 震盪波病毒就是利用系統漏洞,所以我們要及時的給操作系統打補丁。及時了解網路安全和病毒的各種最新信息,升級系統、查殺病毒,下載安裝安全補丁,是解決 問題的基本途徑。為此我們下載了操作系統的所有已知的補丁,共享在文件伺服器是上,並通知計算機使用人員,讓他們經常去檢查自己所用計算機的漏洞,並及時 打上相應地補丁. 另外設置好管理員的帳號和許可權,對用戶的使用許可權加強限制,加強密碼設置。
2. 安裝具有防禦功能的防火牆,擋住外來侵犯
單位如果上了互聯網就應該安裝防火牆來對內外通道加強管理。防火牆是在放在內外網之間的一個網路設備,防火牆的主要作用是內外網之間的屏障,其次是判斷來源 IP,將危險或未經授權的IP數據拒之於系統之外,而只讓安全的IP數據通過,最大限度地阻止網路中的黑客來訪問你的網路,更進一步預防了植入、刪除和破 壞等現象。
3. 安裝企業版殺毒軟體,及時更新病毒庫,每天全網掃描病毒,讓病毒無處可存在系統安全性方面有2個主要問題,一是病毒對於網路的威脅,二是黑客對於網路的破壞和侵入。
大多數單位都不注意網路安全管理方面的資金投入,很多人都認為只要在內部網與互聯網之間放一個防火牆就萬事大吉,有些單位甚至無牆而直接連接互聯網,這就給 病毒和黑客的侵入敞開了大門。 我們單位與上面的情況一樣,自2003年來,以“蠕蟲”、“沖擊波”、“震盪波”等病毒的連續性爆發為起點,至2006年的熊貓病毒光臨等諸多事件在我單 位網路中頻繁發生,致使單位的計算機網路系統大面積的癱瘓,導致數據資源丟失。針對種種病毒,我們安裝了企業版殺毒軟體RISING,及時地更新病毒庫, 每天定時查殺區域網內計算機病毒,有效的限制了病毒的蔓延。
4.制定了嚴格的網路管理制度,規范上網行為
大家談到網路安全,首先想到的 是病毒,黑客入侵等罪魁禍首,然而單位內部人員有意無意的上網行為造成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單位花巨資建設信息化設施,其目的是提高辦公效率,創 造效益;然而,計算機操作的多樣性、隱蔽性、豐富性和趣味性導致我們的員工的網路行為無法自律,形成了大量的不規范網路行為。因此我們單位制定了嚴格的網 絡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明確了職工對網路的安全職責,採取了嚴厲的懲罰手段,對那些違反網路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的行為採取有效的、徹底的控制,從規范了職工的 上網行為。
5. 購置內網行為管理軟體和網路流量分析軟體,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網路管理不是線路接通就行了,要有統一的管理和預防措施。我們 安裝了內網行為管理軟體和網路流量分析軟體兩款軟體,加強對網路交換機、路由器和防火牆和計算機進行監控和管理,做到了網路故障及時定位、立即分析以及馬 上排除。避免了單位網路處在一個開放的狀態,設置了有效的安全預警手段和防範措施。加強了上網的有效監控和日誌,上網用戶的身份必須統一識別,排除存在的 安全隱患。利用時時檢測和掃描軟體區域網所有共享資源進行了安全性檢查,發現並糾正了存在的問題。監控工作范圍內的網路信息內容。通過專人對單位電子郵 件、個人工作期間接收的電子郵件、以及上網訪問資源進行嚴格的監控。
2.1防火牆控制
防火牆技術是一種保護計算機網路安全的一種技術性措施,它是用來阻止非法用戶訪問網路的屏障。它負責的是兩個網路之間執行控制策略的系統,對外部沒有經過允許的用戶進行限制訪問,並且通過建立起的網路通信監控系統上來負責隔離外部網路和內部網路,阻擋外部網路的侵入,並且防止沒有經過授權用戶的惡意攻擊。
2.2 優化網路拓撲結構
在諸多企業當中,在進行企業網路平台的搭建的時候不是按照企業自身的特點出發,而是簡單的對一台交換機的下面連接幾台計算機和交換機。這樣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的網路的通信量會隨著主機的數量和數據不斷的增長,將會導致網路性能以及網路故障的下降。
因此,企業要根據自身管理的特點和需求,對網路進行科學合理的配置和分析,讓企業的網路硬體投資性價比得到最大化,使應用系統最大的性能。進行網路優化的方式有很多,如:真滴企業各個部門現擁有的網路應用的不同,把網路劃分為不同的Vlan,在交換機上面通過軟體把整個企業的內部網路都劃分為不同大小的子網,使每個子網Vlan都成為一個單獨的'廣播域。進行Vlan劃分的好處主要有:限制特定用戶的訪問范圍,使網路的性能增加;限制廣播組的位置和大小,控制網路內部廣播風暴的發生;對網路的管理能力再加強。劃分Vlan對於網路用戶來說是完全透明的,用戶能和交換式的網路一樣使用,但是對於網路的管理人員又很大的不同。此外,通過設定交換機埠的配置代理以及數據流量和novell伺服器等方式對網路進行優化。
2.3 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
一個企業的內部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如果沒有制定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會給網路管理工作造成責權不明以及工作的混亂等,影響網路的正常運行。因此,要按照相關的標准來制定出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全面性的規章制度,這是保證企業內部計算機網路安全的重要基礎,也能夠使網路管理人員依法辦事和依規辦事。在制定製度的時候要依照網路設備的采購、選型以及修養制度和信息系統的使用規范、計算機操作管理制度,以及機房管理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等。雖然目前有很多企業都制定的有自己的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嚴格執行的企業不多。雖說規章制度的建立並不能夠完全保證企業計算機網路安全的管理,但是正確的實施規章制度才能使其發揮作用。
2.4 加強企業內部計算機網路的管理能力
目前,有很多企業對企業內部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的管理方式還是全人工的管理方式。但是面對網路速度慢和網路中計算機病毒泛濫等一些問題,企業的網路管理人員都是忙於處理各種各樣的故障,總是治標不治本,沒有真正找到整體結構的瓶頸。但是通過網路管理軟體來進行管理,就可以使整個網路的監控和管理有條不紊的運行,全面的掌握網路中的系統、流量以及資料庫和每台計算機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可以快速的對存在的故障進行定位。這樣可以減輕網路管理人員的工作強度,並且提高網路管理工作的效率,還可以加強對網路的監控和管理能力,網路安全、高效的運行。
❾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前款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網路平台運營者統稱為當事人。 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
拓展資料: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者擬提交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等上市申請文件;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明確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九條提出了相同的要求。
❿ 網路安全管理規定
網路安全管理是人們能夠安全上網,那麼有哪些相關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網路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網路安全管理規定
網路安全 規章制度 為確保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 系統安全 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秦皇島市委、市保密局關於-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使用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員會、網路信息中心(簡稱「網路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信息網路安全及保密責任人,簽訂-,負責本單位網路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網路中心和聯網各部門的弱電室是計算機信息網路的要害部門,必須由專人負責,各種設備的技術參數由網路中心負責,以確保信息網路的安全運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網路設備,不得擅自修改設備技術參數。
三、網路中心作為單位網路的管理部門,負責單位區域網的規劃、建設、應用開發、運行維護及用戶管理。單位網路的計算機IP地址採取與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綁定在一起的辦法,由網路中心統一管理,網路中心將已有的計算機IP地址及其綁定的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以及該計算機使用者的情況登記備案。擬入網單位和聯網個人應到網路中心下載申請表格,填寫之後經過本單位領導審核簽字,並簽署相應的聯網安全保密 責任書 ,由網路中心負責安裝調試。用戶聯網正常後,口令由本單位或個人自己管理和更改。嚴禁擅自聯入單位區域網。
四、入網單位和聯網個人必須接受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並對單位採取的必要 措施 給予配合。單位主頁內容和新聞動態等信息服務站由指定的職能部門負責維護和服務,未被授權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更改其內容。
五、在單位網路上開辦OA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的單位,應按規定到網路中心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向單位保密委員會備案。經批准建立的公眾信息服務系統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技術上保障「先審後貼」,還應設立相應的管理員和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包括:
(1)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2)信息發布審核登記制度;
(3)信息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4)不良信息 報告 和協助查處制度;
(5)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未經許可,任何入網單位或個人不得開通BBS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
六、所有單位和個人在網路上都應自覺遵守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有關規定。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用戶、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設備的活動;不允許通過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系統;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未經單位許可不得開設二級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IP地址設置。
七、禁止下載互聯網上任何未經確認其安全性的軟體,嚴禁使用盜版軟體及游戲軟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單位分配的個人電子郵箱上公網注冊信息,不得訪問惡意網站和不健康網站,不要隨意打開陌生郵件。
八、網路系統的所有軟體均不準私自拷貝出來贈送 其它 單位或個人,違者將嚴肅處理。
九、嚴禁隨意使用軟盤和U盤、光碟等存儲介質,如工作需要,外來軟盤和U盤、光碟須在沒聯網的單機上檢查病毒,確認無毒後方可上網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嚴禁以任何途徑和媒體傳播計算機病毒,對於傳播和感染計算機病毒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製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製成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十一、發現病毒,應及時對感染病毒的設備進行隔離,情況嚴重時報相關部門並及時妥善處理。實時進行防病毒監控,做好防病毒軟體和病毒代碼的智能升級。
十二、應當注意保護網路數據信息的安全,對於存儲在資料庫中的關鍵數據,以及關鍵的應用系統應作數據備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任何人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違反本管理規定,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網路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網路,情節嚴重者,提交行政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製作、下載、復制、發布傳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信息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戶造成危害。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6、擅自改變網路中的結構。
7、不按國家和單位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用戶。
8、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
十四、本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網路安全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網上資源專管共有。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路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及服務的硬體、軟體的集成系統。
第四條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可以委託相關部門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設備。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伺服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護運行
第六條除校園網負責單位,其他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七條
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WW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核,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學校相關領導審核備案後,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第八條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第十一條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伺服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體檢查、殺毒。
第十三條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活動、玩游戲。
第十四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並配合學校網路信息中心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條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路中心對校管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級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十六條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嚴禁任何非本校人員使用校園網,凡使用本校校園網的其他部門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並簽署相應的信息 安全責任書 ,自覺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學校園網路管理制度》,並承擔一旦發生問題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凡本校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校園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十八條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路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路管理人員並自覺立即銷毀。
第十九條校園網內各級使用部門要設定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並定期對網路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路 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條
網路中心只對符合設置用戶名的部門和個人配置相應的用戶名和電子郵箱,並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由學校網路中心為其設置的用戶名等管理權歸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戶名等發生的網路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二十二條
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於本單位內使用的;
(5)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條
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准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各級行政單位、教學業務單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路安全負責人。學校公共機房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時間、機號。公共機房使用網路的記錄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條
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校園網負責單位設立的代理伺服器。
第三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五條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並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七條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八條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制度由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學校實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園網負責單位為學校網路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3政府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瀏覽、復制、傳播反動及黃色信息,不得在網路上發布反動、非法和虛假的消息,不得在網路上漫罵攻擊他人,不得在網上泄露他人隱私。嚴禁通過網路進行任何黑客活動和性質類似的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和防範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2、網路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單位網路(包含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誌審計以及細致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後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應對網路設備運行狀況、網路流量、用戶行為等進行日誌審計,審計內容應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內容,對網路設備日誌須保存三個月。
4、網路管理員察覺到網路處於被攻擊狀態後,應確定其身份,並對其發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網路犯罪,若對方不聽勸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5、每月安全管理人員應向主管人員提交當月值班及事件記錄,並對系統記錄文件保存收檔,以備查閱。
6、網路設備策略配置的更改,各類硬體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更改前需經過技術驗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體、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7、定期對網路設備進行漏洞掃描並進行分析、修復,網路設備軟體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據廠家提供的升級版本進行升級。
8、對於需要將計算機外聯及接入的,需填寫網路外聯及准入申請表(附件十、《網路外聯及准入申請表》)。
9、對關鍵網路設備和關鍵網路鏈路需進行冗餘,以保證高峰時的業務需求,以消除設備和鏈路出現單點故障。
10、IP地址為計算機網路的重要資源,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科的規劃下使用這些資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統服務對網路產生影響,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科的指導下使用,禁止隨意開啟計算機中的系統服務,保證計算機網路暢通運行。
11、每個月對網路設備安全文件,安全策略進行備份。
4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校園網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校園網網路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規范。
第二條學校信息中心在校長室的領導下主管學校網路安全工作,網路管理員及各系部信息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管理的具體事務。信息中心對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1.傳達並執行上級有關網路安全的條例、法規,並制止有關違反網路安全條例、法規的行為。
2.確定安全管理責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辦公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3.購置和配備應用與網路安全管理的軟、硬體(如防火牆、路由器、殺毒軟體等)。
4.對校園網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安全檢查和審核。
第三條學校網路管理員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網路安全的技術支持、信息發布的審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備份以及不良信息的舉報和協助查處工作。
第四條學校信息中心可對校園內所有計算機進行安全檢查,相關部門或個人應積極配合,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五條學校任何部門或個人通過網路存取、處理、傳遞屬於機密的信息,必須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確保機密安全。重要部門的計算機應重點加強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六條學校所有計算機的網路配置(如IP地址等)應由網路管理員統一規劃與配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條學校為學生提供上機服務的微機房,必須有專門的負責人負責管理,禁止學生瀏覽色情網站、利用網路散布反動言論等,如有違反,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八條學校應建立網站和個人主頁的備案、定期審核制度。學校網站的建設應本著有利於教科研管理、有利於對內對外的宣傳、有利於學校師生的學習工作生活、有利於節約網路資源的原則,嚴格履行備案和定期審核的手續。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網站或個人主頁應予以取締。
第九條學校任何部門或個人在公網上建設網站、主頁,要嚴格遵守有關法規,不得損害學校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一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10.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十二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學校信息網路或者使用學校信息網路資源;
2.未經允許,對學校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學校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使用各類黑客軟體進行黑客攻擊活動的;
6.未經學校批准,在校園網內私自建立網站或提供對外網路服務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發表消極、低級庸俗言論,發表各類未經許可的 廣告 信息,使用各種公眾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內容作為自己的網名的;
8.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十三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侵犯校園網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條校園網內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校內個人用戶所擁有,網路管理員應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門或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十五條校內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內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六條為了有效防範網上的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未經學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一律不得開設代理伺服器等應用伺服器。
第十七條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有效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網路管理員應定期檢查網路安全保護管理以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加強校園網電子公告欄、留言版、聊天室等互動式欄目的管理和監控,並定期對這些欄目的內容進行審核和檢查,及時發現和刪除各類有害信息。
第十八條學校開設的各類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6個月。網路管理員要按照公安部門有關技術監察的要求規定,不定期地檢查各開通伺服器的系統日誌。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范的,由學校辦公室根據情節給予警告、責成相關部門、網路管理員和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停機整頓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行政紀律處分;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並在校內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一條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學校校園網運行的實際情況並結合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將對本規范適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規范由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信息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5鄉鎮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為了加強我鎮信息網路、政府信息網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本政府機關的計算機網路相關的設備和耗材。
二、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購置與計算機網路相關的設備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裝相關的軟體或更換計算機相關配件,應及時報告辦公室,由辦公室統籌配置。
三、各站所計算機的管理、使用、保養、清潔等應明確到人,堅持誰使用誰負責;應定期打掃清潔衛生,嚴防煙灰、紙屑、茶水等進入計算機,確保安全運行。下班後應當關閉計算機並切斷電源、網線,如遇雷雨天氣,應切斷交換機的總電源。同時保護好電腦,若有人為造成電腦損失和造成被盜,應照價賠償。
四、計算機網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向辦公室反映,由黨政綜合辦公室聯系專業技術人員上門維護維修,禁止將主機送外維修,確保信息安全。
五、計算機的隨機配件、軟體和外購軟體應到黨政綜合辦公室登記、注冊、查毒後方可使用,並妥善保管;按規定實行雙硬雙網物理隔離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離卡。
六、各站所的設密文件、資料、信息應設置安全保護,不得保存於未設置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上。未經授權,不得隨意訪問別人的保密文檔。
七、政府機關職工上班應當每天瀏覽縣委、縣政府、鎮政府等辦公信息網,做到公文處理及時、准確。
八、機關職工應該學習計算機知識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計算機操作培訓。嚴格遵照計算機操作程序,正確使用計算機及網路設施,避免操作不當造成損壞。
九、機關職工應充分利用網路量大、面寬、傳遞快等優勢,自覺學習和運用網上相關知識,查閱與工作相關的資料,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但不得瀏覽不健康網頁,不得在工作時間內玩游戲、聊天,不得用紙質列印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文件或信息。
十、機關職工違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關的法規、紀律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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