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由什麼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由有管理許可權的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辦公室可以向實施問責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提出問責建議。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網路安全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相關工作決策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網路安全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機制,明確考核內容、方法、程序,考核結果送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根據《黨委(黨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加強和規範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信息匯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關單位和機構及時報告網路安全信息,組織指導網路安全通報機構開展網路安全信息通報,統籌協調開展網路安全檢查。
⑵ 各級黨委對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工作負什麼責任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對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網路安全的領導班子成員是直接責任人。
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加強和規範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信息匯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關單位和機構及時報告網路安全信息,組織指導網路安全通報機構開展網路安全信息通報,統籌協調開展網路安全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向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及時報告網路安全重大事項,包括出台涉及網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根據《黨委(黨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網路安全先進集體予以表彰,對網路安全先進工作者予以表彰獎勵。
⑶ 網路安全管理規定
網路安全管理是人們能夠安全上網,那麼有哪些相關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網路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網路安全管理規定
網路安全 規章制度 為確保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 系統安全 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秦皇島市委、市保密局關於-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使用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員會、網路信息中心(簡稱「網路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信息網路安全及保密責任人,簽訂-,負責本單位網路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網路中心和聯網各部門的弱電室是計算機信息網路的要害部門,必須由專人負責,各種設備的技術參數由網路中心負責,以確保信息網路的安全運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網路設備,不得擅自修改設備技術參數。
三、網路中心作為單位網路的管理部門,負責單位區域網的規劃、建設、應用開發、運行維護及用戶管理。單位網路的計算機IP地址採取與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綁定在一起的辦法,由網路中心統一管理,網路中心將已有的計算機IP地址及其綁定的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以及該計算機使用者的情況登記備案。擬入網單位和聯網個人應到網路中心下載申請表格,填寫之後經過本單位領導審核簽字,並簽署相應的聯網安全保密 責任書 ,由網路中心負責安裝調試。用戶聯網正常後,口令由本單位或個人自己管理和更改。嚴禁擅自聯入單位區域網。
四、入網單位和聯網個人必須接受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並對單位採取的必要 措施 給予配合。單位主頁內容和新聞動態等信息服務站由指定的職能部門負責維護和服務,未被授權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更改其內容。
五、在單位網路上開辦OA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的單位,應按規定到網路中心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向單位保密委員會備案。經批准建立的公眾信息服務系統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技術上保障「先審後貼」,還應設立相應的管理員和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包括:
(1)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2)信息發布審核登記制度;
(3)信息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4)不良信息 報告 和協助查處制度;
(5)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未經許可,任何入網單位或個人不得開通BBS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
六、所有單位和個人在網路上都應自覺遵守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有關規定。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用戶、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設備的活動;不允許通過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系統;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未經單位許可不得開設二級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IP地址設置。
七、禁止下載互聯網上任何未經確認其安全性的軟體,嚴禁使用盜版軟體及游戲軟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單位分配的個人電子郵箱上公網注冊信息,不得訪問惡意網站和不健康網站,不要隨意打開陌生郵件。
八、網路系統的所有軟體均不準私自拷貝出來贈送 其它 單位或個人,違者將嚴肅處理。
九、嚴禁隨意使用軟盤和U盤、光碟等存儲介質,如工作需要,外來軟盤和U盤、光碟須在沒聯網的單機上檢查病毒,確認無毒後方可上網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嚴禁以任何途徑和媒體傳播計算機病毒,對於傳播和感染計算機病毒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製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製成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十一、發現病毒,應及時對感染病毒的設備進行隔離,情況嚴重時報相關部門並及時妥善處理。實時進行防病毒監控,做好防病毒軟體和病毒代碼的智能升級。
十二、應當注意保護網路數據信息的安全,對於存儲在資料庫中的關鍵數據,以及關鍵的應用系統應作數據備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任何人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違反本管理規定,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網路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網路,情節嚴重者,提交行政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製作、下載、復制、發布傳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信息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戶造成危害。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6、擅自改變網路中的結構。
7、不按國家和單位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用戶。
8、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
十四、本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網路安全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網上資源專管共有。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路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及服務的硬體、軟體的集成系統。
第四條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可以委託相關部門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設備。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伺服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護運行
第六條除校園網負責單位,其他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七條
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WW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核,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學校相關領導審核備案後,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第八條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第十一條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伺服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體檢查、殺毒。
第十三條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活動、玩游戲。
第十四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並配合學校網路信息中心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條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路中心對校管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級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十六條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嚴禁任何非本校人員使用校園網,凡使用本校校園網的其他部門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並簽署相應的信息 安全責任書 ,自覺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學校園網路管理制度》,並承擔一旦發生問題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凡本校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校園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十八條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路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路管理人員並自覺立即銷毀。
第十九條校園網內各級使用部門要設定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並定期對網路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路 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條
網路中心只對符合設置用戶名的部門和個人配置相應的用戶名和電子郵箱,並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由學校網路中心為其設置的用戶名等管理權歸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戶名等發生的網路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二十二條
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於本單位內使用的;
(5)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條
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准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各級行政單位、教學業務單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路安全負責人。學校公共機房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時間、機號。公共機房使用網路的記錄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條
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校園網負責單位設立的代理伺服器。
第三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五條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並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七條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八條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制度由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學校實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園網負責單位為學校網路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3政府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瀏覽、復制、傳播反動及黃色信息,不得在網路上發布反動、非法和虛假的消息,不得在網路上漫罵攻擊他人,不得在網上泄露他人隱私。嚴禁通過網路進行任何黑客活動和性質類似的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和防範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2、網路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單位網路(包含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誌審計以及細致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後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應對網路設備運行狀況、網路流量、用戶行為等進行日誌審計,審計內容應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內容,對網路設備日誌須保存三個月。
4、網路管理員察覺到網路處於被攻擊狀態後,應確定其身份,並對其發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網路犯罪,若對方不聽勸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5、每月安全管理人員應向主管人員提交當月值班及事件記錄,並對系統記錄文件保存收檔,以備查閱。
6、網路設備策略配置的更改,各類硬體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更改前需經過技術驗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體、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7、定期對網路設備進行漏洞掃描並進行分析、修復,網路設備軟體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據廠家提供的升級版本進行升級。
8、對於需要將計算機外聯及接入的,需填寫網路外聯及准入申請表(附件十、《網路外聯及准入申請表》)。
9、對關鍵網路設備和關鍵網路鏈路需進行冗餘,以保證高峰時的業務需求,以消除設備和鏈路出現單點故障。
10、IP地址為計算機網路的重要資源,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科的規劃下使用這些資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統服務對網路產生影響,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科的指導下使用,禁止隨意開啟計算機中的系統服務,保證計算機網路暢通運行。
11、每個月對網路設備安全文件,安全策略進行備份。
4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校園網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校園網網路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規范。
第二條學校信息中心在校長室的領導下主管學校網路安全工作,網路管理員及各系部信息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管理的具體事務。信息中心對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1.傳達並執行上級有關網路安全的條例、法規,並制止有關違反網路安全條例、法規的行為。
2.確定安全管理責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辦公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3.購置和配備應用與網路安全管理的軟、硬體(如防火牆、路由器、殺毒軟體等)。
4.對校園網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安全檢查和審核。
第三條學校網路管理員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網路安全的技術支持、信息發布的審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備份以及不良信息的舉報和協助查處工作。
第四條學校信息中心可對校園內所有計算機進行安全檢查,相關部門或個人應積極配合,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五條學校任何部門或個人通過網路存取、處理、傳遞屬於機密的信息,必須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確保機密安全。重要部門的計算機應重點加強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六條學校所有計算機的網路配置(如IP地址等)應由網路管理員統一規劃與配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條學校為學生提供上機服務的微機房,必須有專門的負責人負責管理,禁止學生瀏覽色情網站、利用網路散布反動言論等,如有違反,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八條學校應建立網站和個人主頁的備案、定期審核制度。學校網站的建設應本著有利於教科研管理、有利於對內對外的宣傳、有利於學校師生的學習工作生活、有利於節約網路資源的原則,嚴格履行備案和定期審核的手續。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網站或個人主頁應予以取締。
第九條學校任何部門或個人在公網上建設網站、主頁,要嚴格遵守有關法規,不得損害學校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一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10.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十二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學校信息網路或者使用學校信息網路資源;
2.未經允許,對學校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學校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使用各類黑客軟體進行黑客攻擊活動的;
6.未經學校批准,在校園網內私自建立網站或提供對外網路服務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發表消極、低級庸俗言論,發表各類未經許可的 廣告 信息,使用各種公眾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內容作為自己的網名的;
8.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十三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侵犯校園網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條校園網內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校內個人用戶所擁有,網路管理員應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門或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十五條校內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內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六條為了有效防範網上的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未經學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一律不得開設代理伺服器等應用伺服器。
第十七條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有效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網路管理員應定期檢查網路安全保護管理以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加強校園網電子公告欄、留言版、聊天室等互動式欄目的管理和監控,並定期對這些欄目的內容進行審核和檢查,及時發現和刪除各類有害信息。
第十八條學校開設的各類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6個月。網路管理員要按照公安部門有關技術監察的要求規定,不定期地檢查各開通伺服器的系統日誌。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范的,由學校辦公室根據情節給予警告、責成相關部門、網路管理員和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停機整頓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行政紀律處分;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並在校內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一條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學校校園網運行的實際情況並結合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將對本規范適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規范由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信息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5鄉鎮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為了加強我鎮信息網路、政府信息網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本政府機關的計算機網路相關的設備和耗材。
二、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購置與計算機網路相關的設備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裝相關的軟體或更換計算機相關配件,應及時報告辦公室,由辦公室統籌配置。
三、各站所計算機的管理、使用、保養、清潔等應明確到人,堅持誰使用誰負責;應定期打掃清潔衛生,嚴防煙灰、紙屑、茶水等進入計算機,確保安全運行。下班後應當關閉計算機並切斷電源、網線,如遇雷雨天氣,應切斷交換機的總電源。同時保護好電腦,若有人為造成電腦損失和造成被盜,應照價賠償。
四、計算機網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向辦公室反映,由黨政綜合辦公室聯系專業技術人員上門維護維修,禁止將主機送外維修,確保信息安全。
五、計算機的隨機配件、軟體和外購軟體應到黨政綜合辦公室登記、注冊、查毒後方可使用,並妥善保管;按規定實行雙硬雙網物理隔離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離卡。
六、各站所的設密文件、資料、信息應設置安全保護,不得保存於未設置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上。未經授權,不得隨意訪問別人的保密文檔。
七、政府機關職工上班應當每天瀏覽縣委、縣政府、鎮政府等辦公信息網,做到公文處理及時、准確。
八、機關職工應該學習計算機知識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計算機操作培訓。嚴格遵照計算機操作程序,正確使用計算機及網路設施,避免操作不當造成損壞。
九、機關職工應充分利用網路量大、面寬、傳遞快等優勢,自覺學習和運用網上相關知識,查閱與工作相關的資料,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但不得瀏覽不健康網頁,不得在工作時間內玩游戲、聊天,不得用紙質列印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文件或信息。
十、機關職工違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關的法規、紀律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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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促進信息化發展,提高數字化水平,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網路安全保障和信息化促進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應當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第五條縣級以上負責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網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公安、財政、政務等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省通信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相關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引導和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行業組織和個人參與網路安全共同治理與信息化發展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網信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以及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並報上一級網信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編制本系統、本部門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專項規劃,並與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相銜接。第八條編制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專項規劃,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堅持安全可控、合理前瞻、科學布局、綠色集約、開放共享的原則,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第九條省人民政府標准化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標准並監督實施。
鼓勵有關單位參與制定修訂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自主制定高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團體標准、企業標准。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網信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高等院校建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空間安全、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等學科,建設重點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研究基地,支持建設國家一流網路安全學院和網信人才培養基地,加強高等院校與實務部門的人才交流。
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信人才職稱評價制度和職稱評聘制度。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教育機構、公眾傳媒、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網路安全意識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網路安全教育和信息化內容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培訓和普法考核,普及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發展信息技術職業教育。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建立績效評估指標,對本行政區域各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第二章網路安全保障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路安全保護能力,實現網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的安全可控。第十四條縣級以上網信、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保密、密碼管理等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省通信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對本省行政區域內未列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信息系統,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重要信息系統的具體范圍和識別指南由省網信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制定。第十六條重要信息系統的行業主管或者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本行業、本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運行安全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重要信息系統安全規劃,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網路安全檢查監測、應急演練,對重要信息系統進行識別並向省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報送識別結果。
⑸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由什麼依據有關規定實施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由有管理許可權的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辦公室可以向實施問責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提出問責建議。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網路安全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相關工作決策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根據《黨委(黨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負指導監管責任。沒有主管監管部門的,由所在地區負指導監管責任。主管監管部門應當依法開展網路安全檢查、處置網路安全事件,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網路和信息系統所在地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各地區開展網路安全檢查、處置網路安全事件時,涉及重要行業的,應當會同相關主管監管部門進行。
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網路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網路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實現自治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自治區網路安全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組織全覆蓋。
自治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強化網路安全監督管理,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強網路安全人才培養,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第四條自治區實行網路安全綜合治理。各級人民政府、行業主管或者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相應職責;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享有法定權利,履行法定義務。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相互配合,共同維護網路安全秩序。
按照確保網路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自治區實行網路安全責任制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並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五條自治區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統一指揮、協同配合、資源共享、高效處置的網路安全工作機制,編制並組織實施自治區網路安全規劃。
州(市、地)縣(市、區)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通信、公安、經信、保密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在網路領域依法行使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第六條網信、通信、公安等部門應當設置舉報平台,公示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的行為進行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第七條自治區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建立完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和政府、學校、家庭、社會相銜接工作機制,經常性地開展網路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把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納入普法內容,增強公民特別是青少年的法治意識和網路安全意識。第二章網路安全保障與促進第八條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投入,制定促進網路安全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多語種等網路安全技術研發和高科技產品推廣,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創新,研究開發網路安全新技術、新產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家和自治區網路安全規劃,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機制,加大對網路安全技術防護、網路安全監測、網路安全風險評估、網路安全應急響應,以及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投入。第九條自治區督促網路運營者採用國家和行業標准,支持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地方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制定。第十條自治區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網路安全保障工作機制,完善網路安全防護體系,提高網路安全風險預測和管控能力。第十一條縣級以上網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投資規模較大、跨部門、跨行業、涉及國計民生的信息化項目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組織進行論證評審。
各行業、各部門應當對本行業、本部門信息化項目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組織進行論證評估。第十二條網路運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法定權利,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在進行網路建設、運營和服務時,應當執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網路運營者應當確保網路安全經費投入,保障網路安全技術防護設施建設、運行維護、人員培訓、安全測評等網路安全所需資金。第十三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身份認證和許可權管理;
(二)採取技術措施,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
(三)加強技術監控,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容災備份和加密認證等措施;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⑺ 網路管理制度.
因為我不知道你公司的性質,所以只能給你提供個範本,希望可以作為參考!
一、總則:
1、目的:
一個公司的網路管理我們不但要做到「攘外」——防止外部黑客以及病毒的侵襲,還要做到「安內」——管理好公司內部人員的越權操作,所謂是「無規矩不成方圓」。為加強公司內部網路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內部網路安全高效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內部計算機網路事宜均適用本制度。
3、網路管理員職責
公司網路管理設網路管理員和網路主管(由工程部經理兼任)。
網路主管的職責是:
考核網路管理員,做好網路建設和網路更新的組織工作和技術支持,制定和修訂網路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網路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A、協助網路主管制定網路建設及網路發展規劃,確定網路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B、負責公用網路實體,如伺服器、交換機、集線器、防火牆、網關、配線架、網線、接插件等的維護和管理。
C、負責伺服器和系統軟體的安裝、維護、調整及更新。
D、負責網路賬號管理、資源分配、數據安全和系統安全。
E、監視網路運行,調整網路參數,調度網路資源,保持網路安全、穩定、暢通。
F、負責系統備份和網路數據備份;負責各部門電子數據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G、保管網路拓撲圖、網路接線表、設備規格及配置單、網路管理記錄、網路運行記錄、網路檢修記錄等網路資料。
H、每年對本公司網路的效能和各電腦性能進行評價,提出網路結構、網路技術和網路管理的改進措施。
二、網路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A、未經網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網路拓撲結構,網路設備布置,伺服器、路由器配置和網路參數。
B、任何人不得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更改系統信息和用戶數據。
C、公司區域網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技術侵佔用戶合法利益,不得製作、復制和傳播妨害公司穩定的有關信息。
D、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和相關業務數據進行備份以防發生故障時進行恢復。
2、帳號管理制度
A、網路賬號採用分組管理。並詳細登記:用戶姓名、部門名稱、相應軟體賬號名及口令、存取許可權、開通時間、網路資源分配情況等。申請表要經部門領導簽字後交網路管理員辦理,注銷帳號時要通知管理員。
B、網路管理員為用戶設置明碼口令,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保密情況進行修改口令,用戶應對工作站設置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C、用戶帳號下的數據屬於用戶私有數據,當事人具有全部存取許可權,管理員具有管理理和備份存取許可權。
D、網路管理員根據公司制度的帳號管理規則對用戶帳號執行管理,並對用戶帳號及數據的安全和保密負責。
E、網路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用戶的密碼、帳號等保密信息、個人隱私等資料泄露出去。
3、公司電腦操作人員培訓制度
A、公司中所有操作電腦的人員,都要經過電腦的上崗培訓,只有培訓合格證的人員,才可以有操作電腦的許可權,並且自己的機器都設有屏保密碼,避免別人的不合理侵入;
B、公司購買新的軟體產品或自己開發的軟體產品,安裝使用前一定要生產廠家的專家技術人員來廠進行培訓,只有經過培訓合格者,方能取得此軟體的操作許可權。
4、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
A、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區域網上製造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
B、網路使用者發現病毒應立即向網路管理員報告以便獲得及時處理。
C、網路伺服器的病毒防治由網路管理員負責,各部門的電腦病毒的防治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網路管理員可以進行指導和協助。
D、各部門應定期查毒,(周期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員應及時升級病毒庫,並提示各部門對殺毒軟體進行在線升級。
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⑻ 怎麼樣實施網路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路上信息、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體檢查、殺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路設備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天。
第七條 上網信息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准後,才可發布(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網路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路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⑼ 網路安全工作責任書
網路安全工作責任書(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責任書,通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書(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為了保護我校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根據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以及《沙頭角中學網路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請各位老師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位老師使用的電腦應使用固定ip地址並進行綁定,使用真實姓名對計算機進行命名。具體操作方法:滑鼠右鍵點擊"我的電腦"_屬性_計算機名,在此界面的中部「要重新命名此計算機或加入域」,單擊 更改,改名的格式:沙中李維,以此類推。
二、所有連入校園網路的計算機均須安裝使用公安部門檢測認證的殺毒軟體,禁止安裝網上下載的未經公安部門檢測認證的或試用版的殺毒軟體,同時要做好病毒和木馬等安全防範工作。
三、堅決杜絕訪問國家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四、禁止瀏覽、下載並傳播一些盜版、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的文件和電影。
五、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部門領導審核才能發布,所有校園網用戶的帳號密碼必須自己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隨意公布轉借。
六、校園網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路安全管理人員或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校園網建設領導小組應不定期檢查校園網路信息發布的內容,督促管理員和各部門對有害信息進行清除。
請老師們遵守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將導致無法上網並承擔一切後果。
責任人:
日期:
為了保證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本公司在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期間,承擔如下責任:
一、 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
二、 設置安全可靠的防火牆,安裝防病毒軟體,定期進行安全風險分析與系統漏洞測試,適時對軟硬體進行升級,確保系統安全、可靠、穩定地運行。
三、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網上傳送密件,不泄漏用戶個人資料。
四、 不在網上製作、復制、發布、傳播《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禁止的九類有害信息。發現有害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並報告北京首科電訊有限公司。
五、 建立公共信息內容自動過濾系統和人工值班監控制度,用戶上傳的公共信息在本網站上網發布前,必須經過本網站工作人員的人工審核後,方能上網發布。
六、 網站信息內容記錄備份保存不少於60日,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七、 建立網路與信息安全責任人聯系制度,保證北京首科電訊有限公司可以隨時與網站安全責任人溝通聯系。本網站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網站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第二、第三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具有刪除違法信息的權力。責任人變更後,應在兩天內書面通知北京首科電訊有限公司。
責任人:
日期
為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擬定北宿中學校園網路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任何個人,未經學校電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設備,一經發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校園網路的管理部門是學校電教室,負責校園網的規劃、建設、應用開發和運行維護。上網的教師要辦理上網登記手續,簽署相應的聯網責任書,並自覺遵守。
三、學校所有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並對學校採取的必要措施給予配合。
四、健全安全措施,定期檢查和消除安全隱患,配合學校做好防盜防竊工作。
五、校園網路的IP地址由學校電教室統一管理。每位教師必須使用被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用真實姓名命名主機名稱,分配的固定IP地址並綁定mac地址,使用網路資源。違者一經發現如果情節嚴重的將取消上網的許可權或計算機的使用權力。
六、教師不能參與與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允許在網路上發布不真實的、反動的信息或散布計算機病毒;自己的計算機、或者被授權管理的計算機發現病毒或不良信息立即採取措施,自己不能處理的找有關計算機專業負責人處理。
七、在校園網路和個人主頁上開辦論壇、電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的個人,應按規定到學校電教室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由學校電教室上報學校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小組批准,並辦理備案。
八、學校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九、制訂計算機安全保密管理的具體措施,堅持"誰主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嚴禁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上網。
十、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和數據信息;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數據信息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體檢查、殺毒。
發現有上述行為者,學校電教室可對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網路使用。情節嚴重者,由學校有關部門依照校紀、校規及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如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人:
日期:
一、學校內的計算機機房和電子閱覽室等互連網上網服務場所,要有明確的主管領導和具體的管理負責人,並為本單位機房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負完全責任。
二、校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應落實消防責任人,健全消防安全設施,嚴格檢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三、學校內部的計算機機房和電子閱覽室等互連網上網服務場所的計算機要編號並分配固定IP地址。各單位根據其規模向網路中心申請IP地址集分配范圍。
四、學生上機時要按照分配的編號上機。校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要做好學生上機記錄,並對記錄要保留60天,以配合相應部門的`檢查。
五、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要監督和指導學生的上網活動,以保證學生不瀏覽、不製作、不傳播有害信息。
六、嚴禁學生在校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從事電腦游戲,特別是非網路游戲,以及網路聊天活動。
七、學校的房產和設備不得用於經營或變相經營網吧。
八、積極配合國家安全部門、文化部門、校保衛處的安全整治和調查工作。
九、保證遵守學校其他各項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條例。
十、如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追究當事人和主管領導、管理負責人的責任,並中斷其網路服務。
如能夠保證以上規定的落實,並同意承擔相應責任,請在下面簽字,同時學校將提供本單位機房等互連網上網服務場所的網路連接,否則將終止本單位互連網上網服務場所的網路服務。
責任人:
日期:
為進一步落實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確保青雲街道中小學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特製訂本責任書。
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為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組織,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制定網路安全事故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配備專職或兼職計算機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已經建立教育網站或網校的單位,應保證嚴格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審批手續,並保證不利用電子閱覽室、計算機房等信息化專用服務場所開辦電腦學校、職業技術培訓班等名義變相經營網吧。
三、本單位負責教育上網人員不利用網路製作、傳播、查閱和復制下列信息內容: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及政府榮譽、利益、形象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四、本單位負責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引導中小學生遠離營業性網吧,教育師生正確使用新泰教育網和互聯網服務於教育教學和管理,並杜絕下列行為:訪問有傷風化的網路站點;通過網路發布不負責任的言論;利用網路設備和軟體,監聽或盜用他人帳號、口令、IP地址;使用黑客程序侵入、危害他人計算機;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五、學校要嚴格要求廣大教職工在正常上班時間,不得利用網路下載與教學無關的其它資源和看網路電視、電影、QQ聊天、玩游戲等與教學無關的網路活動,避免因進行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網路活動而導致教育網路不暢。
六、負責制訂並落實本單位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防範措施,做到如下幾點:
1、加強本單位網路中心和計算機機房等信息化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認真做好設備設施的防潮、防火、防雷擊、防盜等各項安全工作。加強信息化服務場所的巡查,遇到緊急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
2、對進入本單位信息化服務場所使用網路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外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信息化服務場所使用網路必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准許並登記。各場所管理員保證隨時監視網路和計算機運行狀況以及上網人員使用網路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3、教學區外等場所的計算機不得私自接入、更改新泰教育網的相關網路設備,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主管部門聯系協調,由主管部門按規程進行處理。
4、定期檢測網路軟體、操作系統及應用系統有無安全漏洞,如發現漏洞及時採取技術措施補救,增強網路系統的安全性。
5、配備網路版或單機殺毒軟體並定期升級,定期查、殺計算機病毒。如發現病毒,盡可能及時清除。如不能清除,應主動切斷有毒計算機與新泰教育網的連接,以防病毒泛濫。
6、本單位保證及時向新泰教育信息中心和有關部門提供最新校園網路的拓撲結構圖和IP地址的分配使用情況。
7、積極實施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建立出口訪問記錄的安全審查制度。本單位提供的網路訪問出口網關設備,如路由器、防火牆或代理伺服器等,要盡可能按規定實現關鍵字過濾、有害信息過濾及封堵、垃圾郵件清理、身份登記和識別確認等功能,並建立完備的審計日誌記錄,日誌保存時間不少於90天,上網計算機上網記錄保存不少於60天,並定期檢查。
8、各學校要指定專門的學校通信員,並且不得隨意更換。通信員代表學校在新泰教育網上發布的校園動態必須由校長簽字審核認可後方能上傳,如不按此要求引發的一系列後果由校長負責並由新泰市教育局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本單位保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和新泰市教育局、新泰市教育科研信息培訓中心的監督、指導和管理,定期匯報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情況。如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內存在各類有害信息、計算機安全事故以及網路違法行為,保證在保留有關原始記錄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查處。
八、嚴格實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如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規定,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嚴重違紀違法事件的,同意按有關規定對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⑽ 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負什麼責任
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負指導監管責任。沒有主管監管部門的,由所在地區負指導監管責任。主管監管部門應當依法開展網路安全檢查、處置網路安全事件,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網路和信息系統所在地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各地區開展網路安全檢查、處置網路安全事件時,涉及重要行業的,應當會同相關主管監管部門進行。
網路安全工作事關國家安全政權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對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網路安全的領導班子成員是直接責任人。
根據《黨委(黨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加強和規範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信息匯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關單位和機構及時報告網路安全信息,組織指導網路安全通報機構開展網路安全信息通報,統籌協調開展網路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