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五級。
1、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3、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4、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5、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基本原則:
自主保護原則: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和標准,自主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自行組織實施安全保護。
重點保護原則:根據信息系統的重要程度、業務特點,通過劃分不同安全保護等級的信息系統,實現不同強度的安全保護,集中資源優先保護涉及核心業務或關鍵信息資產的信息系統。
同步建設原則:信息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規劃和設計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建設信息安全設施,保障信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
動態調整原則:要跟蹤信息系統的變化情況,調整安全保護措施。由於信息系統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根據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的調整情況,重新實施安全保護。
② 網路安全中等保一級、二級、三級之間有什麼差異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對信息和信息載體按照重要性等級分級別進行保護的一種工作,也是在很多國家都存在的一種信息安全領域的工作。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主要分為五級,一至五級等級逐級增高,那麼等保一級、二級、三級有什麼區別?以下是詳細的內容介紹。
第一:等級的界定不同
等保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例如:個體企業、小型私營、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統等。
等保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例如:縣級其他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等保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例如: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第二:等保測評指標項數量不同
安全物理環境、安全通信網路、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結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建設管理、安全運維管理等的各級要求都有所不同。
第三:等保測評的耗時不同
一級:等保中最低級別,無需測評
二級、三級:耗時大概3-6個月,依據具體的系統數量、規模、業務情況和對接情況而有所增減。
第四、等保測評間隔周期不同
一級:等保中的最低級別,無需測評,按具體情況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如果定級符合標准,待公安部門審核通過就可以了。
二級:建議每兩年做一次測評,間隔的時間沒有強制要求,但是部分行業有相關要求,如教育行業明確二級系統兩年做一次測評。
三級:每年至少做一次測評。
③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標准正式實施的時間是
2019年12月1日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國家標準的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進入了全新時代。作為國家等級保護標准體系的核心標准之一的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以下簡稱「定級指南」)於2020年4月28日發布,2020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定級指南規定了非涉及國家秘密的等級保護對象的定級方法和流程,通過指導網路運營者合理劃分定級對象和准確的確定安全保護等級,為後續的安全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01 等級保護對象擴大了
等保保護定級對象主要包括:信息系統、通信網路設施和數據資源等
信息系統就是我們在1.0時候的定級對象,指的是各類信息系統;
通信網路設施指的是為信息流通、網路運行等起基礎支撐作用的網路設備設施,主要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和行業或單位的專用通信網等;
數據資源指的是具有或預期具有價值的數據集合,數據資源主要是擁有大量各類有價值的數據,那麼這些單位需要保護好這些數據資源,自然需要對該數據資源進行定級,我們可以想像的這類數據有:人社數據、醫保數據、公積金數據、個人財產數據(銀行、房產、保險等)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當安全責任主體相同時,大數據、大數據平台/系統宜作為一個整體對象定級;
當安全責任主體不同時,大數據應獨立定級;涉及到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的大數據平台/系統,原則上其安全保護等級不低於三級;
不是所有的這類數據都需要獨立去定級,日常中主要存在數據進行集中化後的場景,例如一些地方的大數據局或者政務中心將各行業的一些數據要過來後進行相關應用或使用時應當對這些數據進行獨立定級。
02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新關系
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時依然定為二級。
根據2.0的定級指南中定級要數與安全保護等級的關系表我們發現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時依然為二級,這塊在徵求意見稿中是第三級。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的關系如下:
03 受侵害的客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定級對象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包括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侵害國家安全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1.影響國家政權穩固和領土主權、海洋權益完整;
2.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3.影響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文化實力;
4.其他影響國家安全的事項。
侵害社會秩序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1.影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生產秩序、經營秩序、教學科研秩序、醫療衛生秩序;影響公共場所的活動秩序.公共交通秩序;
2.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
3.其他影響社會秩序的事項。
侵害公共利益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1.影響社會成員使用公共設施;
2.影響社會成員獲取公開數據資源;
3.影響社會成員接受公共服務等方面;
4.其他影響公共利益的事項。
業務信息安全和系統服務安全受到破壞後,可能產生以下侵害後果:
1.影響行使工作職能;
2.導致業務能力下降;
3.引起法律糾紛;
4.導致財產損失;
5.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6.對其他組織和個人造成損失;
7.其他影響。
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享有的社會權利和利益等受到損害。
確定受侵害的客體時.首先判斷是否侵害國家安全,然後判斷是否侵害社會秩序或公眾利益.最後判斷是否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04 定級新流程
對於新建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等級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本標准,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對於跨省或者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網路可以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統一組織定級工作。安全保護等級初步確定為第二級及以上的等級保護對象,其運營者應當依據標准要求分別進行專家評審、主管部門核准和公安機關備案審核,最終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
定級中的一般工作流程:
專家評審: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信息安全專家和業務專家等,對初步定級結果的合理性進行評審,並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
主管部門審批: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將初步定級結果報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核准,並出具核准意見。
公安機關審核: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將初步定級結果提交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審查,審查不通過,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重新定級;審查通過後最終確定定級對象的安全保護等級。
企業合規通過等保2.0,完成備案審核後還需通過整改建設、等級評測的工作流程。
網堤安全一站式等保合規解決方案
等級保護的各個階段有著不同的工作重點,網堤安全憑借著深厚的技術實力和豐富的安全服務項目經驗,針對等級保護各個階段同時可提供專業的等保咨詢服務、安全防護產品、安全技術服務和安全運營服務。為各行業、各種場景的安全等級保護建設、提供全流程的保駕護航。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漏或者被竊取、篡改。
④ 等保2.0定級指南,你要了解在這里!
2019年12月1日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國家標準的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進入了全新時代。作為國家等級保護標准體系的核心標准之一的 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 (以下簡稱「定級指南」)於2020年4月28日發布,2020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定級指南規定了非涉及國家秘密的等級保護對象的定級方法和流程,通過指導網路運營者合理劃分定級對象和准確的 確定安全保護等級 ,為後續的安全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新版定級指南在等級保護1.0定級指南的基礎上,對等級保護對象做了新的定義,增加了對雲大物移工等場景的說明,修改了定級流程,以適應新形勢下等級保護工作的需要,有力推動了等級保護工作的開展。那麼2.0的定級指南正式實施後,我們需要注意哪些點呢?
等級保護對象新定義
等保保護定級對象主要包括: 信息系統 、 通信網路設施 和 數據資源等 。
信息系統 就是我們在1.0時候的定級對象,指的是各類信息系統;
通信網路設施 指的是為信息流通、網路運行等起基礎支撐作用的網路設備設施,主要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和行業或單位的專用通信網等,所以大家得注意了自己單位的專網得定級,特別是承載了重要信息系統或者專網規模較大的網路;
數據資源 指的是具有或預期具有價值的數據集合,數據資源主要是擁有大量各類有價值的數據,那麼這些單位需要保護好這些數據資源,自然需要對該數據資源進行定級,我們可以想像的這類數據有:人社數據、醫保數據、公積金數據、個人財產數據(銀行、房產、保險等)等信息。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新關系
依據安全保護等級的定義,定級應綜合考慮「等級保護對象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受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被篡改、泄露、丟失、損毀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侵害程度等因素」。因此本標准中明確等級保護對象的定級要素為兩個,分別為「 受侵害的客體 」和「 對客體的侵害程度 」。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的關系如下。
受侵害的客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定級對象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包括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侵害國家安全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
1.影響國家政權穩固和領土主權、海洋權益完整;
2.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3.影響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文化實力;
4.其他影響國家安全的事項。
侵害社會秩序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
1.影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生產秩序、經營秩序、教學科研秩序、醫療衛生秩序;影響公共場所的活動秩序.公共交通秩序;
2.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
3.其他影響社會秩序的事項。
侵害公共利益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
1.影響社會成員使用公共設施;
2.影響社會成員獲取公開數據資源;
3.影響社會成員接受公共服務等方面;
4.其他影響公共利益的事項。
業務信息安全和系統服務安全受到破壞後,可能產生以下侵害後果 :
1.影響行使工作職能;
2.導致業務能力下降;
3.引起法律糾紛;
4.導致財產損失;
5.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6.對其他組織和個人造成損失;
7.其他影響。
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享有的社會權利和利益等受到損害。
確定受侵害的客體時.首先判斷是否侵害國家安全,然後判斷是否侵害社會秩序或公眾利益.最後判斷是否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等級保護對象新特徵
作為等級保護對象的網路應具有如下基本特徵:
具有確定的主要安全責任主體 ;
承載相對獨立的業務應用 ;
包含相互關聯的多個資源 。
在確定定級對象時,雲計算平台/系統、物聯網、工業控制系統、採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系統在滿足以上基本特徵的基礎上,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定級新流程
對於新建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等級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本標准,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對於跨省或者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網路可以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統一組織定級工作。安全保護等級初步確定為第二級及以上的等級保護對象,其運營者應當依據標准要求分別進行專家評審、主管部門核准和公安機關備案審核,最終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
專家評審 :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信息安全專家和業務專家等,對初步定級結果的合理性進行評審,並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
主管部門審批 :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將初步定級結果報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核准,並出具核准意見。
公安機關審核 :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將初步定級結果提交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審查,審查不通過,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重新定級;審查通過後最終確定定級對象的安全保護等級。
⑤ 等級保護分為幾個級別
等保測評分為五個級別,從一到五級別逐漸升高。等級越高,說明信息系統重要性越高。一般企業項目多為等保二級、三級。對網路安全有特定高要求的軍工、電力、金融等單位應符合等保三級或等保四級;等保一級和等保五級(涉密)由於安全性太低或太高,單位或組織少有涉及。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是對信息和信息載體按照重要性等級分級別進行保護的一種工作,在中國、美國等很多國家都存在的一種信息安全領域的工作。
在中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廣義上為涉及到該工作的標准、產品、系統、信息等均依據等級保護思想的安全工作;狹義上一般指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包括定級、備案、安全建設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級測評、信息安全檢查五個階段。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是驗證信息系統是否滿足相應安全保護等級的評估過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不同安全等級的信息系統應具有不同的安全保護能力,一方面通過在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上選用與安全等級相適應的安全控制來實現;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統中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過連接、交互、依賴、協調、協同等相互關聯關系,共同作用於信息系統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統的整體安全功能與信息系統的結構以及安全控制間、層面間和區域間的相互關聯關系密切相關。因此,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在安全控制測評的基礎上,還要包括系統整體測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九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發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作用,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十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積極同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開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國際安全義務,促進共同安全,維護世界和平。
⑥ 網路等級保護幾個級別
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以下五級:
第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十二款規定,人民警察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的職責。
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147號)第九條明確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安全等級的劃分標准和安全等級保護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2008年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公安部「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法定職責。
⑦ 二級等保要求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網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最新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標准已於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簡稱「等保2.0」)。
⑧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級別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第一級為自主保護級,第二級為指導保護級,第三級為監督保護級,第四級為強制保護級,第五級為專控保護級,五級防護水平一級最低,五級最高。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級別具體介紹?
1、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3、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4、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5、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標准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能力的五個等級:
第一級:用戶自主保護級,?第二級:系統審計保護級,第三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第四級:結構化保護級,第五級:訪問驗證保護級。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是對信息和信息載體按照重要性等級分級別進行保護的一種工作,在中國、美國等很多國家都存在的一種信息安全領域的工作。
總結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的級別劃分是根據網路系統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網路系統遭到破壞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
⑨ 等級保護二級要求有哪些
等級保護全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顧名思義就是指根據信息系統在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秩序和公共利益方便的中重要程度以及風險威脅、安全需求、安全成本等因素,將其劃分不同的安全保護等級並採取相應等級的安全保護技術、管理措施、以保障信息系統安全和信息安全。
等級保護依據保護對象的重要性程度和受到破壞後的危害性程度劃分了五個等級,其中最常見的等級保護系統是二級和三級。
⑩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標准體系
等級保護2.0標准主要特點
首先,我們來看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的主要標准,如下圖:
說起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標準的特點,馬力副研究員表示,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對象范圍擴大。新標准將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工業控制系統等列入標准范圍,構成了「安全通用要求+新型應用安全擴展要求」的要求內容。
二是,分類結構統一。新標准「基本要求、設計要求和測評要求」分類框架統一,形成了「安全通信網路」、「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和「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三重防護體系架構。
三是,強化可信計算。新標准強化了可信計算技術使用的要求,把可信驗證列入各個級別並逐級提出各個環節的主要可信驗證要求。
「標准從一級到四級全部提出了可信驗證控制項。但在標準的試用期間,對於可信驗證的落地還存在諸多挑戰。所以,我們希望與這次參會的所有硬體廠商、軟體廠商、安全服務商共同努力,把可信驗證、可信計算這方面的產品產業化,來更好地支撐新標准。」 馬力副研究員說到。
等級保護2.0標準的十大變化
隨後,他為大家解讀了等級保護2.0標準的十大變化,具體如下:
1、名稱的變化
從原來的《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改為《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再改為《網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2、對象的變化
原來的對象是信息系統,現在等級保護的對象是網路和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對象包括網路基礎設施(廣電網、電信網、專用通信網路等)、雲計算平台/系統、大數據平台/系統、物聯網、工業控制系統、採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系統等。
3、安全要求的變化
由「安全要求」改為「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擴展要求」。
安全通用要求是不管等級保護對象形態如何必須滿足的要求,針對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和工業控制系統提出了特殊要求,成為安全擴展要求。
4、章節結構的變化
第三級安全要求的目錄與之前版本明顯不同,以前包含技術要求、管理要求。現在的目錄包含:安全通用要求、雲計算安全擴展要求、移動互聯安全擴展要求、物聯網安全擴展要求、工業控制系統安全擴展要求。
對此,馬力副研究員指出:「別小看只是目錄架構的變化,這導致整個新標準的使用不同。1.0標准規定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全部實現。現在需要根據場景選擇性的使用通用要求+某一個擴展要求。」
5、分類結構的變化
在技術部分,由物理安全、網路安全、主機安全、應用安全、數據安全,變更為安全物理環境、安全通信網路、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安全管理中心;在管理部分,結構上沒有太大的變化,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安全管理、系統建設管理、系統運維管理,調整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建設管理、安全運維管理。
6、增加了雲計算安全擴展要求
雲計算安全擴展要求章節針對雲計算的特點提出特殊保護要求。對雲計算環境主要增加的內容包括:基礎設施的位置、虛擬化安全保護、鏡像和快照保護、雲服務商選擇和雲計算環境管理等方面。
7、增加了移動互聯網安全擴展要求
移動互聯安全擴展要求章節針對移動互聯的特點提出特殊保護要求。對移動互聯環境主要增加的內容包括:無線接入點的物理位置、移動終端管控、移動應用管控、移動應用軟體采購和移動應用軟體開發等方面。
8、增加了物聯網安全擴展要求
物聯網安全擴展要求章節針對物聯網的特點提出特殊保護要求。對物聯網環境主要增加的內容包括:感知節點的物理防護、感知節點設備安全、感知網關節點設備安全、感知節點的管理和數據融合處理等方面。
9、增加了工業控制系統安全擴展要求
工業控制系統安全擴展要求章節針對工業控制系統的特點提出特殊保護需求。對工業控制系統主要增加的內容包括:室外控制設備防護、工業控制系統網路架構安全、撥號使用控制、無線使用控制和控制設備安全等方面。
10、增加了應用場景的說明
增加附錄C描述等級保護安全框架和關鍵技術,增加附錄D描述雲計算應用場景,附錄E描述移動互聯應用場景,附錄F描述物聯網應用場景,附錄G描述工業控制系統應用場景,附錄H描述大數據應用場景(安全擴展要求)。
等級保護2.0標準的主要框架和內容
為了讓大家更為直觀的了解等級保護2.0標準的主要框架和內容,我重點通過PPT來闡述。
首先來看看新標准結構:
2008版基本要求文檔結構如下:
新基本要求文檔結構如下:
安全通用要求中的安全物理部分變化不大,見下面:
網路試用版到***版被拆分了三個部分:安全通信網路、安全區域邊界、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在強調集中管控的時候,再次強調了系統管理,審計管理,安全管理,構成新的標准內容。具體如下:
演講***,馬力副研究員對幾個擴展要求進行了總結展示。他強調,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將替代原來的GB/T2239-2008《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並呼籲大家認真學習新版等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