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等級保護常見問題和解答
答:等級保護是公安部第三研究為響應國務院147號令而牽頭制定的信息安全標准和規范,全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保護截止目前為止分為兩個版本,等級保護1.0和等級保護2.0,基本內容要求分別參考GB/T 22239-2008和GB/T 22239-2019,由此可見等級保護1.0是從2008年開始實施的,而等級保護2.0是從2019年開始實施的。
等保2.0之後都是由專家進行定級,也就是在當地公安網監部門進行等保備案的時候進行定級評估。一般遵循如下原則:
答:等保的指標項參考基本要求項GBT 22239和測評項 GBT 28448;原則上可以通過配置和自身調整實現的基本要求項和測評項就不需要額外購買軟硬體來彌補,如果實在消耗人力和資源過大和無法通過自身資源調整實現,那最快最使用的方式就是購買第三方軟硬體和服務來實現該項的要求。
答:等級保護的范圍是全國所有非涉密系統,無論系統在內網還是互聯網,都需要做等保。
答:等級保護是以信息系統為整體,而不是以公司或部門。
比如有一個公司有10個信息系統,那麼除去不重要的,還有5個。
a、有兩個信息系統之間存在較多的數據之間的交互,則可以以一個整體做等保;
b、如有較少的數據交互或不存在交互,則建議單獨定級。
答:等保二級每兩年一次,沒有明確的標准說明,一般都是建議每兩年做一次。
等保三級每年都需做一次,參考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又稱43號文第十四條明確規定。
http://www.scio.gov.cn/ztk/hlwxx/02/09/document/533639/533639.htm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如果你的信息系統沒做等保,那被攻擊了,造成一定影響了,首先是你沒履行網路安全義務,其次是黑客犯法,兩者都將收到嚴懲。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簡稱「關保」,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國防科技工業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網路設施、信息系統等。
等級保護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的區別在於,「關保」是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章第二節規定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包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范圍、保護的主要內容等。
目前「關保」的基本要求、測評指南、高風險判例等均已完成,相關工作已啟動。等保的受眾范圍比關保要廣泛,通常要做關保建設的主體都要做等保建設,而要做等保建設的不一定要做關保建設,關保建設是針對重要行業和領域的,是基於等保之上進行重點保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相關的安全保護義務。同時第七十六條定義了網路運營者是指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
等級保護工作是保障我國網路安全的基本動作,目前各單位需按照所在行業及保護對象重要程度,依據網路安全法及相關部門要求,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的原則,開展等級保護工作。
一個二級或三級的系統整體持續周期1-2個月。
現場測評周期一般1周左右,具體時間還要根據信息系統數量及信息系統的規模,以及測評方與被測評方的配合情況等有所增減。
小規模安全整改(管理制度、策略配置技術整改)2-3周,出具報告時間1-2周。
目前各地根據各自省份或城市的情況,還存在單獨規定測評實施周期的情況,一般是簽訂測評合同之日起3-6個月必須出具測評報告。
等級保護工作屬於屬地化管理,測評收費非全國統一價,測評費用每個省都有一個參考報價標准。因業務系統規模大小及是否涉及擴展功能測試不同總體測評費用也有所差異。
如某省的參考報價為:二級系統測評費5萬,三級系統測評費9萬。
等級保護採用備案與測評機制而非認證機制,不存在包過的說法,盲目採納服務商包過的產品與服務套餐往往不是最高性價比的方案。網路運營者可結合自身實際安全需求與等保測評預期得分,咨詢專業的第三方安全咨詢服務機構來開展等建設工作。
測評後無合格證書。等級保護採用備案與測評機制而非認證機制,在屬地網安備案後可獲得《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測評工作完成後會收到具有法律效率的「測評報告(至少要加蓋測評機構公章和測評專用章)」。
全國各省網警管理有所差異,一般提交備案流程後,如資料完備,順利通過審核後15個工作日即可拿到備案證明。
等級保護2.0測評結果包括得分與結論評價;得分為百分制,及格線為70分;結論評價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
不同公司作為兩個獨立承擔法律的主體單位,必須明確唯一的備案主體,不能算一個系統。同一單位的業務系統,如確實經過改造,入口、後台、業務關聯性、重要程度等符合《GB/T 22240-2020 信息系統安全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要求可以算作一個系統。
選擇有測評資質的測評公司,優先考慮本地測評公司。可參照中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網( djbh.net )的《全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機構推薦目錄》選中幾家進行邀請投標,同時關注該網站公布的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不定期整改公告中是否涉及相關測評公司。
等級保護涉及面廣,相關的安全標准、規范、指南還有很多正在編制或修訂中。常用的規范標准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不是。等級保護測評結論為「差」,表示目前該信息系統存在高危風險或整體安全性較差,沒有達到相應標准要求。但是這並不代表等級保護工作白做了,即使你拿著不符合的測評報告,主管單位也是承認你們單位今年的等級保護工作已經開展過了,只是目前的問題較多,沒達到相應的標准,需要抓緊整改。
一般情況是備案證明和測評報告,測評報告應加蓋測評機構公章和測評專用章。
要做。業務上雲有多種情況,如在公有雲、私有雲、專有雲等不同屬性的雲上,並採用IaaS、PaaS、SaaS、IDC託管等不同服務,雖然安全責任邊界發生了變化,但網路運營者的安全責任不會轉移。根據「誰運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應承擔網路安全責任進行等級保護工作。
很多人認為,完成等保測評就萬事大吉了。其實,不然。等保測評標准只是基線的要求,通過測評、整改,落實等級保護制度,確實可以規避大部分的安全風險。但是,安全是一個動態而非靜止的過程,不是通過一次測評,就可以一勞永逸的。
企業通過落實等保安全要求,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基本能做到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但依然不能百分百保證系統的安全性。因此,要通過等級保護測評工作開展,以「一個中心、三重防護」好「三化六防」等為指導,不斷提升網路攻防能力。
首先,等保的每隔一段時間進行評測的,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即使投機取巧今年過了,明年後年也還是要進行測評的。
其次,並沒有要求一定要自己購買,只需要提供有相關的服務證明即可,租賃合同也可以的。
首先聲明等保是沒有明文規定要求去購買第三方軟體和硬體的,第三方的軟體和硬體只是作為補償措施;在應用系統本身無法都滿足等保要求的情況下,可以藉助一些補償措施來彌補應用系統上的不足,讓應用系統符合等級保護測評項的相關要求。
漏洞掃描: 基本所有級別的等保都建議要進行漏洞掃描
滲透測試: 三級等保要求必須做,二級等保雖然不是強制要求但是首次進行等保建設還是建議先做一次的。
基線核查: 並非等保要求,但是方便去整改;如果在測評之前做了基線核查工作,那麼整改起來也會方便很多。
最快也得一周,具體看當地網監部門的審核進度。
『貳』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五級。
1、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3、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4、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5、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基本原則:
自主保護原則: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和標准,自主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自行組織實施安全保護。
重點保護原則:根據信息系統的重要程度、業務特點,通過劃分不同安全保護等級的信息系統,實現不同強度的安全保護,集中資源優先保護涉及核心業務或關鍵信息資產的信息系統。
同步建設原則:信息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規劃和設計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建設信息安全設施,保障信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
動態調整原則:要跟蹤信息系統的變化情況,調整安全保護措施。由於信息系統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根據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的調整情況,重新實施安全保護。
『叄』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國家標准
等級保護2.0標准體系主要標准如下:1.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條例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准則3.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實施指南4.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5.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6.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設計技術要求7.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8.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過程指南。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相較於1.0版本,2.0在內容上到底有哪些變化呢?
1.0定級的對象是信息系統,2.0標準的定級的對象擴展至:基礎信息網路、雲計算平台、物聯網、工業控制系統、使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網路以及大數據平台等多個系統,覆蓋面更廣。
再者,在系統遭到破壞後,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的由原來的最高定為二級改為現在的最高可以定為三級。
最後,等保2.0標准不再強調自主定級,而是強調合理定級,系統定級必須經過專家評審和主管部門審核,才能到公安機關備案,定級更加嚴格。
總結通過建立安全技術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構建具備相應等級安全保護能力的網路安全綜合防禦體系,開展組織管理、機制建設、安全規劃、通報預警、應急處置、態勢感知、能力建設、監督檢查、技術檢測、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經費保障等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一條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肆』 規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指導思想原則和要求
等級保護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必定有一定的原則需要遵守,今天,我們通過對比和中有關描述,來看一下有關原則哪些是一如既往不變的部分,哪些是在不斷發展中拓展出來的內容。有關貫徹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最要由《關於印發『伍』 網路安全法對等保的要求是什麼樣的
辦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的條件:
『陸』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標准正式實施的時間是
2019年12月1日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國家標準的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進入了全新時代。作為國家等級保護標准體系的核心標准之一的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以下簡稱「定級指南」)於2020年4月28日發布,2020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定級指南規定了非涉及國家秘密的等級保護對象的定級方法和流程,通過指導網路運營者合理劃分定級對象和准確的確定安全保護等級,為後續的安全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01 等級保護對象擴大了
等保保護定級對象主要包括:信息系統、通信網路設施和數據資源等
信息系統就是我們在1.0時候的定級對象,指的是各類信息系統;
通信網路設施指的是為信息流通、網路運行等起基礎支撐作用的網路設備設施,主要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和行業或單位的專用通信網等;
數據資源指的是具有或預期具有價值的數據集合,數據資源主要是擁有大量各類有價值的數據,那麼這些單位需要保護好這些數據資源,自然需要對該數據資源進行定級,我們可以想像的這類數據有:人社數據、醫保數據、公積金數據、個人財產數據(銀行、房產、保險等)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當安全責任主體相同時,大數據、大數據平台/系統宜作為一個整體對象定級;
當安全責任主體不同時,大數據應獨立定級;涉及到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的大數據平台/系統,原則上其安全保護等級不低於三級;
不是所有的這類數據都需要獨立去定級,日常中主要存在數據進行集中化後的場景,例如一些地方的大數據局或者政務中心將各行業的一些數據要過來後進行相關應用或使用時應當對這些數據進行獨立定級。
02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新關系
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時依然定為二級。
根據2.0的定級指南中定級要數與安全保護等級的關系表我們發現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時依然為二級,這塊在徵求意見稿中是第三級。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的關系如下:
03 受侵害的客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定級對象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包括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侵害國家安全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1.影響國家政權穩固和領土主權、海洋權益完整;
2.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3.影響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文化實力;
4.其他影響國家安全的事項。
侵害社會秩序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1.影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生產秩序、經營秩序、教學科研秩序、醫療衛生秩序;影響公共場所的活動秩序.公共交通秩序;
2.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
3.其他影響社會秩序的事項。
侵害公共利益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1.影響社會成員使用公共設施;
2.影響社會成員獲取公開數據資源;
3.影響社會成員接受公共服務等方面;
4.其他影響公共利益的事項。
業務信息安全和系統服務安全受到破壞後,可能產生以下侵害後果:
1.影響行使工作職能;
2.導致業務能力下降;
3.引起法律糾紛;
4.導致財產損失;
5.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6.對其他組織和個人造成損失;
7.其他影響。
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享有的社會權利和利益等受到損害。
確定受侵害的客體時.首先判斷是否侵害國家安全,然後判斷是否侵害社會秩序或公眾利益.最後判斷是否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04 定級新流程
對於新建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等級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本標准,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對於跨省或者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網路可以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統一組織定級工作。安全保護等級初步確定為第二級及以上的等級保護對象,其運營者應當依據標准要求分別進行專家評審、主管部門核准和公安機關備案審核,最終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
定級中的一般工作流程:
專家評審: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信息安全專家和業務專家等,對初步定級結果的合理性進行評審,並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
主管部門審批: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將初步定級結果報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核准,並出具核准意見。
公安機關審核: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將初步定級結果提交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審查,審查不通過,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重新定級;審查通過後最終確定定級對象的安全保護等級。
企業合規通過等保2.0,完成備案審核後還需通過整改建設、等級評測的工作流程。
網堤安全一站式等保合規解決方案
等級保護的各個階段有著不同的工作重點,網堤安全憑借著深厚的技術實力和豐富的安全服務項目經驗,針對等級保護各個階段同時可提供專業的等保咨詢服務、安全防護產品、安全技術服務和安全運營服務。為各行業、各種場景的安全等級保護建設、提供全流程的保駕護航。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漏或者被竊取、篡改。
『柒』 有沒有詳細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流程介紹謝謝了。
開展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五個規定基本動作:定級、備案、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監督檢查。具體細節:
定級階段:
網路運營者確定等級保護對象,明確定級對象,梳理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及對客體造成侵害的程度。
備案階段:
第二級及以上網路運營者在定級、撤銷或變更調整網路安全保護等級時,在明確安全保護等級後需在10個工作日內,到縣級以上機關備案,提交相關材料。
建設整改階段:
安全建設整改工作分五步進行:
落實安全建設整改工作部門,建設整改工作規劃,進行總體部署;
確定網路安全建設需求並論證;
確定安全防護策略,制定網路安全建設整改方案
根據網路安全建設整改方案,實施安全建設工程;
開展安全自查和等級測評,及時發現安全風險及安全問題,進一步開展整改。
注意:全國各地區政策不一樣,以實際情況為准。
等級測評階段: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過程分為4個基本活動:測評准備活動、方案編制活動、現場測評活動、分析及報告編制活動。
監督檢查階段:
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涉及相關行業的可以會同其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必要時,機關可以委託社會力量提供技術支持。
以上都是摘自時代新威官網,裡面等保干貨非常多,解釋更加規范、准確。
『捌』 等保2.0定級指南,你要了解在這里!
2019年12月1日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國家標準的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進入了全新時代。作為國家等級保護標准體系的核心標准之一的 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 (以下簡稱「定級指南」)於2020年4月28日發布,2020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定級指南規定了非涉及國家秘密的等級保護對象的定級方法和流程,通過指導網路運營者合理劃分定級對象和准確的 確定安全保護等級 ,為後續的安全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新版定級指南在等級保護1.0定級指南的基礎上,對等級保護對象做了新的定義,增加了對雲大物移工等場景的說明,修改了定級流程,以適應新形勢下等級保護工作的需要,有力推動了等級保護工作的開展。那麼2.0的定級指南正式實施後,我們需要注意哪些點呢?
等級保護對象新定義
等保保護定級對象主要包括: 信息系統 、 通信網路設施 和 數據資源等 。
信息系統 就是我們在1.0時候的定級對象,指的是各類信息系統;
通信網路設施 指的是為信息流通、網路運行等起基礎支撐作用的網路設備設施,主要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和行業或單位的專用通信網等,所以大家得注意了自己單位的專網得定級,特別是承載了重要信息系統或者專網規模較大的網路;
數據資源 指的是具有或預期具有價值的數據集合,數據資源主要是擁有大量各類有價值的數據,那麼這些單位需要保護好這些數據資源,自然需要對該數據資源進行定級,我們可以想像的這類數據有:人社數據、醫保數據、公積金數據、個人財產數據(銀行、房產、保險等)等信息。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新關系
依據安全保護等級的定義,定級應綜合考慮「等級保護對象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受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被篡改、泄露、丟失、損毀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侵害程度等因素」。因此本標准中明確等級保護對象的定級要素為兩個,分別為「 受侵害的客體 」和「 對客體的侵害程度 」。
定級要素與安全保護等級的關系如下。
受侵害的客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定級對象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包括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侵害國家安全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
1.影響國家政權穩固和領土主權、海洋權益完整;
2.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3.影響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文化實力;
4.其他影響國家安全的事項。
侵害社會秩序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
1.影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生產秩序、經營秩序、教學科研秩序、醫療衛生秩序;影響公共場所的活動秩序.公共交通秩序;
2.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
3.其他影響社會秩序的事項。
侵害公共利益的事項包括以下方面 :
1.影響社會成員使用公共設施;
2.影響社會成員獲取公開數據資源;
3.影響社會成員接受公共服務等方面;
4.其他影響公共利益的事項。
業務信息安全和系統服務安全受到破壞後,可能產生以下侵害後果 :
1.影響行使工作職能;
2.導致業務能力下降;
3.引起法律糾紛;
4.導致財產損失;
5.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6.對其他組織和個人造成損失;
7.其他影響。
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享有的社會權利和利益等受到損害。
確定受侵害的客體時.首先判斷是否侵害國家安全,然後判斷是否侵害社會秩序或公眾利益.最後判斷是否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等級保護對象新特徵
作為等級保護對象的網路應具有如下基本特徵:
具有確定的主要安全責任主體 ;
承載相對獨立的業務應用 ;
包含相互關聯的多個資源 。
在確定定級對象時,雲計算平台/系統、物聯網、工業控制系統、採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系統在滿足以上基本特徵的基礎上,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定級新流程
對於新建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等級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本標准,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對於跨省或者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網路可以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統一組織定級工作。安全保護等級初步確定為第二級及以上的等級保護對象,其運營者應當依據標准要求分別進行專家評審、主管部門核准和公安機關備案審核,最終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
專家評審 :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信息安全專家和業務專家等,對初步定級結果的合理性進行評審,並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
主管部門審批 :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將初步定級結果報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核准,並出具核准意見。
公安機關審核 :定級對象的運營、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將初步定級結果提交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審查,審查不通過,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組織重新定級;審查通過後最終確定定級對象的安全保護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