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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發展史

發布時間:2022-02-27 09:37:58

㈠ 信息安全經歷了哪三個發展階段

通信保密階段、信息安全階段、信息保障階段這三個階段。

  1. 第一階段:1995年以前,以通信保密和依照TCSEC的計算機安全標准開展計算機的安全工作,其主要的服務對象是政府保密機構和軍事機構。

  2. 第二階段:在原有基礎上,1995年開始,以北京天融信網路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啟明星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江南科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網威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清華德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復旦光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從事信息化安全企業的誕生為標志的創業發展階段,主要從事計算機與互聯網的網路安全。

  3. 從1999年起,將信息安全的工作重點逐步轉移到銀行與電信信息化安全建設上。

  4. 2000年我國第一個行業性質的《銀行計算機系統安全技術規范》出台,為我國信息化安全建設奠定了基礎和樹立了示範。

  5. 這個時期主要提供的是隔離、防護、檢測、監控、過濾等中心的區域網安全服務技術與產品,其主要面對病毒、黑客和非法入侵等威脅。到2001年,一時間全國成立1300多家從事信息化安全的企業。

  6. 第三階段:以2002年成立中國信息產業商會信息安全產業分會為標志的有序發展階段。這個階段不僅從事互聯網的信息與網路安全,而且開始對國家基礎設施信息化安全開展工作,產生了許多自有知識產權的信息與網路安全產品。

㈡ 中國信息安全網的發展歷程

2007年,君盾公司開始在信息安全行業探索,當時推出的「主動防禦網」就是中安網的前身。「我們了解攻擊,是為了更好的防禦」,在相關職能部門和軍隊的大力支持下,主動防禦網為國家政府、軍隊及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發掘和培養了一大批懂網路、懂信息安全、有道德、高素質的信息安全專業人才,為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做出了傑出貢獻。
2009年1月,君盾公司斥資60萬元購得域名,開始了建設中安網的第一步。
2009年1月中旬,由技術副總親自帶隊組成的20餘人的網站開發專家團隊,連日奮戰,經過四個月的開發,終於在2010年5月1日使中安網(Beta版)正式上線。
2010年5月1日,中安網成功上線,標志著君盾公司在信息安全領域不凡的實力。
2010年5月4日,由30人組成的中安網運營團隊正式成立,中安網正式進軍中國信息安全門戶網站並開始開展業務
2010年5月25日,中安網第一個項目「網路防禦實驗室」正式開始實施.

㈢ 提問:中國信息安全的發展史

卜知道。有關網吧的信息安全算卜算啊/??

卜管算卜算,莪粘貼來鰳,!!

經營網吧要遵守一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中國公眾多媒體通信管理辦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相應管理機構其他條例。
這條有直接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63號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已經2002年8月14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總 理 朱鎔基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新華網北京10月11日電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眾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等裝置向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網吧、電腦休閑室等營業性場所。

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為特定對象獲取資料、信息提供上網服務的場所,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並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的管理,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電信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分別實施有關監督管理。

第五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 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對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二章 設 立

第七條 國家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第八條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採用企業的組織形式,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低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的標准,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

審批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除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條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十條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金信用證明;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

申請人完成籌建後,持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級公安機關申請信息網路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核。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批准文件。

申請人持公安機關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最終審核。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對申請人的申請,文化行政部門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公安機關經審核不合格的,應當分別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第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營業場所地址或者對營業場所進行改建、擴建,變更計算機數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應當經原審核機關同意。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到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

第三章 經 營

第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五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十六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採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提供上網消費者使用的計算機必須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十七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經營非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路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二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

第二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二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並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五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違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禁止含有的內容的信息,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上網消費者有前款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路游戲的;

(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第三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二)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三)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

(四)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

(五)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的。

第三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志的;

(二)允許帶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營業場所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的;

(四)營業期間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

第三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信息網路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電信管理等規定,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電信管理機構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件。

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處以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未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和違法所得必須全部上繳國庫。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1年4月3日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完

㈣ 中國互聯網發展歷程

1、在1989年, 中國開始建設互聯網——5年目標:國家級四大骨幹網路聯網。

2、在1991年, 在中美高能物理年會上,美方提出把中國納入互聯網路的合作計劃。

3、在1994年4月,NCFC率先與美國NSFNET直接互聯,實現了中國與Internet全功能網路連接,標志著我國最早的國際互聯網路的誕生。中國科技網成為中國最早的國際互聯網路。

4、在1994年, 中國第一個全國性 TCP/IP 互聯網——CERNET示範網工程建成,並於同年先後建成。

5、在1994年, 中國教育與科研計算機網 中國科學技術網中國金橋信息網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

6、在1994年, 中國終於獲准加入互聯網並在同年5月完成全部中國聯網工作。

7、在1995 年,張樹新創立首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瀛海威,讓老百姓進入互聯網。

8、在1998 年,CERNET 研究者在中國首次搭建IPV6 試驗床。

9、在2000年, 中國三大門戶網站搜狐、新浪、網易在美國納斯達克掛牌上市。

10、在2001年,下一代互聯網地區試驗網在北京建成驗收。

11、在2002年, 第二季度,搜狐率先宣布盈利,宣布互聯網的春天已經來臨。

12、在2003年, 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工程CNGI 項目開始實施。

(4)網路安全發展史擴展閱讀

中國互聯網發展的四大階段

1、學術牽引期。指的是互聯網從美國引入中國的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國政府科研單位歷經數年的努力,推動互聯網從信息檢索,到全功能接入,再到商業化探索。

2、探索成長期。指的是逐步建立普通大眾對互聯網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穩步成長。在這一期間,我國最早一批互聯網公司相繼成立,熱情高漲,一路高歌,不畏互聯網泡沫期帶來的考驗,努力探索互聯網的商業模式。

3、快速發展期。該階段成熟的互聯網商業模式已經建立,「內容為王」的時代慢慢過去,開始轉向「關系為王」的web2.0。互聯網的角色關系也開始轉變,內容的締造者不再只是網站,個體用戶也可以參與其中,逐步通過內容來拓展自己的關系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SNS時代。

4、成熟繁榮期。該階段正是我們目前經歷的成熟互聯網階段。從微博的盛行,到2012年移動互聯網的爆發,移動應用與消息流型社交網路並存,真正體現了互聯網的社會價值和商業價值,呈現空前繁榮的景象。

㈤ 信息安全在當前歷史階段主要體現為什麼

客戶對信息安全產品的需求將表現在四個層面。
首先,大的行業客戶對安全的需求會「從單一信息安全產品發展到綜合防禦體系」,「從某一點的安全建設過渡到整個安全體系的建設」。
其次,信息安全部署的重點開始由「網路安全」向「應用安全」嬗變。「咨詢+建設+外包」的模式會逐漸普及。
再次,自2005年起,國內信息安全企業將在市場上逐漸占據主流:一方面,在服務和建設方面,國內的安全企業一直擁有優勢。眾所周知,對於信息安全建設來說,服務比產品更重要,國外安全企業由於人力成本太高,很難做到本地化、定製化地滿足客戶需求,而在這方面,國內企業有明顯的優勢;另一方面,國內安全企業的產品也開始會在市場上占據主流——目前國內企業已在中低端市場鞏固住了優勢,而自2004年始,以聯想的超5系列防火牆為代表的產品和方案,已在高端市場與國外產品展開了正面競爭。
最後,從客戶業務的層面看,應用安全和安全管理會逐漸熱起來。安全外包目前還處於試探性階段,但可能會成為將來安全建設的熱點。

㈥ 中國互聯網安全發展史,希望能詳細點,謝謝!

※1987年,北京大學的錢天白教授向德國發出第一封電子郵件。當時中國還未加入互聯網。
※1991年10月,在中美高能物理年會上,美方發言人懷特·托基提出把中國納入互聯網路的合作計劃。
※1994年3月,中國終於獲准加入互聯網,並在同年5月完成全部中國聯網工作。
※1995年5月,張樹新創立第一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瀛海威,中國的普通百姓開始進入互聯網路。
※2000年4-7月,中國三大門戶網站搜狐、新浪、網易成功在美國納斯達克掛牌上市 。
※2002年第二季度,搜狐率先宣布盈利,宣布互聯網的春天已經來臨。
※2006年底,市值最高的中國互聯網公司騰訊的價值已經達到了60億美金。

㈦ 信息安全的發展劃分為哪幾個階段

通信保密階段、信息安全階段、信息保障階段這三個階段.。

信息安全,亦可稱網路安全或者信息網路安全。不同的說法只不過是認知角度不同而已,並無實質性區別。

首先,信息安全是信息化進程的必然產物,沒有信息化就沒有信息安全問題。信息化發展涉及的領域愈廣泛、愈深入,信息安全問題就愈多樣、愈復雜。信息網路安全問題是一個關繫到國家與社會的基礎性、全局性、現實性和戰略性的重大問題。

其次,信息安全的主要威脅來自於應用環節。如非法操作、黑客入侵、病毒攻擊、網路竊密、網路戰等,都體現在應用環節和過程之中。應用規則的嚴寬、監控力的強弱以及應急響應速度的快慢,決定了信息網路空間的風險防範和安全保障能力、程度與水平的高低。

(7)網路安全發展史擴展閱讀:

信息時代的安全與工業時代的安全明顯不同。國家信息安全問題,僅靠提高自主研發、實行進口替代,以及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方式來解決是不夠的。

國家信息安全離不開全球信息安全這個大環境,無一國家可獨善其身,自搞一套、自我封閉更是行不通的,迫切需要通過各國間合作,制定有約束力的國際規則來進行保障。

對於一個擁有14億人口、世界上最多網民、正在邁入信息化社會的國家來說,提高對國家信息安全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加快推進國家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建設,是頭等大事之一,十分緊迫。

㈧ 網路技術公司的發展歷程!

給你一個參考

成立於2013年的河源市暢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部惠州暢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是一家專注於信息安全、IT基礎架構建設和企業級應用的高新科技企業,和全球范圍內眾多的頂尖IT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致力於為政府部門、各大公司和分支機構提供領先的IT解決方案和與之相關的IT服務。是深信服科技、IP-guard、愛數EISOO、NOD32、藍盾等安全廠商在河源的核心代理商及服務支持中心。
公司經過多年耕耘,在信息安全領域累積了豐富的項目案例和實施經驗,建立起一支技術精湛、響應及時的服務團隊,通過了SANGFOR、IP-guard、ESAFENET、NOD32、BLUEDON等安全產品的高級技術認證,以及CISCO、LINUX等多項認證,能為客戶提供涵蓋:售前咨詢、方案規劃、項目實施、應用培訓、系統維護等全程服務支持。
暢聯公司目前代理的產品有:SANGFOR、IP-guard、EISOO 、ESETNOD32、Trendmicro、Softnext、Bluedon、VMware、NOVELL、H3C、HP、IBM等,業務涵蓋以下三大領域:
一、信息安全:1、基礎安全:包括防病毒、防火牆、入侵檢測/入侵防護、垃圾郵件防護等。
2、管理安全:包括上網行為管理、文件加密、網路准入控制、身份認證等。
3、應用安全:包括統一存儲、數據備份容災、業務連續性、應用交付、虛擬化等。
二、IT基礎架構:包括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機房環境、網路運維管理等。
三、企業級應用:操作系統、資料庫、辦公軟體、高可用軟體等。

㈨ 信息安全技術歷史

「安全」已經成為當今社會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生活要安全,食品要安全,網路要安全……,正在如火如荼進行著信息化當然也需要安全。從最初的企業買殺毒軟體殺毒到現在的構建安全網路系統,很明顯地再告訴我們這樣一個事實:企業已經意識到了信息安全對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意義。正是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下,信息安全產業將在2005年迎來自己的需求「井噴」時代。
「信息安全」依然是2005年全球IT界的熱點話題,這一方面是因為商業計算所面臨的「安全形勢更嚴峻」,另一方面是由於客戶對「高信度計算」的需求在不斷升級。
中國信息安全產業的三個發展階段
信息安全業在中國信息化建設的進程中可算是一個新興產業,大體上,產業的發展軌跡包括了三個階段。
萌芽階段(2005年之前):這個階段的特點是,國內各行業、各部門開始萌生信息安全的意識——從最初的「重視信息化建設」卻「輕視安全體系的構建」,發展至「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並且「希望在企業內部實現安全」,但又認為信息安全很神秘,不知從何入手。在此階段,各行業的客戶都在有意識地學習和積淀信息安全知識,與這一領域的權威企業廣泛交流,了解其技術、理念、產品、服務。與此同時,一些企業、部門也出現了一些規模較小的、零星的信息安全建設,但並未實現規模化和系統化;而且這個時期政府對於信息安全在宏觀政策上的體現是呼籲較多,而具體的推進事務則比較少,雖然顯得很熱鬧,但實際信息安全建設很少。
爆發階段(2005-2009年):這個階段的特點是,國內各行業、部門對於信息安全建設的需求由「自發」走向「自覺」。企業客戶已基本了解了信息安全的建設內容與重要意義——很多行業部門開始對內部信息安全建設展開規劃與部署,企業領導高度重視,投資力度不斷加大。由此,信息安全成為了這一階段企業IT建設的重中之重。某種意義上,信息安全市場的需求爆發可說是多年來企業在安全方面的「欠債」所造成的。
普惠階段(2010年以後):當信息安全建設與企業整體信息化建設融而為一,信息安全作為一個話題可能會喪失其「熱點效應」,但作為企業IT建設的關鍵環節之一,它是普惠的——就像空氣一樣無比重要、無所不在,卻又不易為人察覺。
2004年是信息安全發展由第一階段到第二階段的過渡期,而從2005年起則將進入到第二階段,信息安全產業將在2005年迎來需求的「井噴」。
從現在起的3~5年內,信息安全市場將保持高速、超規模的發展勢頭,電信、政府、金融將會是2005年信息安全需求最大的行業。因為電信業和金融業是投資大、發展快、信息化程度高而需求復雜、安全形勢相對嚴峻的行業,而政府部門則因站位較高、安全需求迫切,對外(包括國內商界和全球政經界)又在時刻發揮著示範作用,所以也會對信息安全加大投入。
2005:客戶需求多樣化、技術發展兩極化
2005年客戶對信息安全產品的需求將表現在四個層面。首先,大的行業客戶對安全的需求會「從單一信息安全產品發展到綜合防禦體系」,「從某一點的安全建設過渡到整個安全體系的建設」。其次,信息安全部署的重點開始由「網路安全」向「應用安全」嬗變。「咨詢+建設+外包」的模式會逐漸普及。再次,自2005年起,國內信息安全企業將在市場上逐漸占據主流:一方面,在服務和建設方面,國內的安全企業一直擁有優勢。眾所周知,對於信息安全建設來說,服務比產品更重要,國外安全企業由於人力成本太高,很難做到本地化、定製化地滿足客戶需求,而在這方面,國內企業有明顯的優勢;另一方面,國內安全企業的產品也開始會在市場上占據主流——目前國內企業已在中低端市場鞏固住了優勢,而自2004年始,以聯想的超5系列防火牆為代表的產品和方案,已在高端市場與國外產品展開了正面競爭。最後,從客戶業務的層面看,應用安全和安全管理會逐漸熱起來。安全外包目前還處於試探性階段,但可能會成為將來安全建設的熱點。
2005年,信息安全技術的發展將呈現出兩極分化的趨勢:專一之路和融合之路都會有廠商去「趟」。諸如防火牆、IDS、內容管理等產品方案會越做越專,這是因為一些安全需求較高的行業(如電信、金融行業)須應對復雜多變的安全威脅。同時,融合也是一種趨勢。在安全要求不太高的行業,對一些綜合性的產品需求會越來越多,例如學校的網路。
國內信息安全企業的機遇
2005年,三大因素將推動國內信息安全產業的發展。
其一是企業的信息化乃至整個社會的信息化。客戶端對於安全保障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對信息安全的需求會越來越大。
其二是政府的引領和推進作用。去年27號文件的出台,必然會直接推動一些國家關鍵信息化點和行業的安全建設進程。
其三是安全技術和產品的日益成熟。2003年以前,國外的安全產品技術相對先進,但由於人力成本高,難以做到貼身為客戶服務,且往往需要固化在企業IT信息系統內,很難升級。相比之下,國內產品與之存在一定的技術差距,但服務優勢卻很明顯;而在2004年以後,國內信息安全產品的技術改進明顯,穩定性、可靠性有了極大的提升,再加上國內產品往往能提供貼身定製化的服務,這無疑會誘發客戶的采購熱情.

㈩ 網路的發展史

Internet(互聯網)在中國的發展歷程可以大略地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87—1993年,也是研究試驗階段。在此期間中國一些科研部門和高等院校開始研究InternetInternet技術,並開展了科研課題和科技合作工作,但這個階段的網路應用僅限於小范圍內的電子郵件服務。

第二階段為1994年至1996年,同樣是起步階段。1994年4月,中關村地區教育與科研示範網路工程進入Internet,從此中國被國際上正式承認為有Internet的國家。

之後,Chinanet、CERnet、CSTnet、Chinagbnet等多個Internet絡項目在全國范圍相繼啟動,Internet開始進入公眾生活,並在中國得到了迅速的發展。至1996年底,中國Internet用戶數已達20萬,利用Internet開展的業務與應用逐步增多。

第三階段從1997年至今,是Internet在我國快速最為快速的階段。國內Internet用戶數97年以後基本保持每半年翻一番的增長速度。增長到今天,上網用戶已超過1000萬。

據中國Internet絡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3年6月30日,我國上網用戶總人數為6800萬人。這一數字比年初增長了890萬人,與2002年同期相比則增加了2220萬人。

(10)網路安全發展史擴展閱讀

Internet的最早起源於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署DARPA(Defenc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的前身ARPAnet,該網於1969年投入使用。由此,ARPAnet成為現代計算機網路誕生的標志。

互聯網發展史是從20世紀50年代到90年代,按編年體的形式,詳細歷數了互聯網一步步走向成熟的發展過程,由美國國防部編制。

50年代

1957 蘇聯發射了人類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Sputnik。作為響應,美國國防部(DoD)組建了高級研究計劃局(ARPA),開始將科學技術應用於軍事領域(:am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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