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是什麼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准確地掌握並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
一、報告內容
1、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情況。
2、總經理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4、突發性事件、事故、問題。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
6、領導幹部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情況。
7、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1、xxxxxx全體員工要執行每項工作報告迴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請示,事後又報告,保證領導對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請示報告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要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凡重大問題本級無權決定的,要逐級報告,不得超越許可權。
3、凡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事宜要事前報告,事前無法報告的,事後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事件或事故應緊急報告,無論什麼時間,必須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4小時內)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後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後根據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報。
5、凡領導交辦的'事情,都必須堅決執行,認真落實,不打折扣,確實遇到困難應及時報告,不能有抵觸行為。
6、報告事項由受理人審批或請示有關領導後審批。急事及時批復,其它事項三天內批復。特殊情況或按規定需要上報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B.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是什麼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是為了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的一項制度。
根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並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並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關於重大事項請示的規定。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第十條涉及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有關黨組織向共同上級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聯合請示報告應當明確牽頭黨組織。黨政機關聯合請示報告的,一般應當將上級黨政機關同時列為請示報告對象。
第十二條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針政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原則和問題,國家安全、港澳台僑、外交、國防、軍隊等黨中央集中統一管理的事項,以及其他只能由黨中央領導和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
C.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有哪些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總則如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等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幹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第四條
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政治導向。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晰。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三)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
(四)堅持規范有序。落實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規定的主體、范圍、程序和方式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
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並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並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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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處置制度:
第一條
請示報告內容:超出審批許可權的經費支出;大額資金使用;重大活動開展,重要會議;受縣以上表彰的推薦名單;在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本轄區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動態、緊急災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緊急情況及事項等,均必須請示報告。
第二條
請示報告程序:除重大問題、緊急信息直接向鄉黨政主要領導請示報告外,其它事項原則上實行一般幹部職工向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向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向鄉黨政主要領導的逐級請示報告程序。轄區內發生的重大緊急事件,一律由鄉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第三條
請示報告時限:除不可預見的重大緊急事件以及發生的重大問題外,一律要求提前請示報告;發生重大問題或重大緊急事件,必須立即報告鄉分管領導及黨政主要領導,鄉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村主要領導、鄉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都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和處置,
同時,按照規定,鄉黨政主要領導最遲不得晚於事發後2 小時上報,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 小時內上報。
第四條
處罰規定:不按照以上規定請示報告的,予以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未經請示報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承擔。
D. 加強對黨忠誠教育,落實( ),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加強對黨忠誠教育,落實《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是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等黨內法規制定。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由中共中央於2019年2月28日印發,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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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於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
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E. 如何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為了確保《規定》落到實處,堅持把此項制度作為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進行部署,通過印發文件、會議學習、網路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學習宣傳。特別是借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機,又對此項制度進行了重點宣傳。
(三)強化監督,力求實效。
1、抓重點。把縣處級領導幹部和各鄉鎮各部門一把手以及管人、管錢、管物、管事的一些要害單位負責人作為重點報告對象進行監督。
2、抓節點。在春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重申紀律要求,打好預防針,節後紀檢部門對各級領導幹部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堅決遏制不正之風和查處違紀違規現象。
3、抓典型。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對不按規定向組織報告或不嚴格執行紀律規定的,採取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方式,嚴肅處理,及時糾正。
拓展資料:
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也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重要保障。
F. 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什麼等問題
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主體不適當、內容不準確、程序不規范、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提醒糾正,並將有關情況體現到考評通報中。
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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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擅自決定應當由黨中央決定的重大事項,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
2、履行領導責任不到位,對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不重視不部署,工作開展不力的;
3、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
4、缺乏責任擔當,推諉塞責、上交矛盾、消極作為的;
5、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請示報告內容不實、信息不準,造成嚴重後果的;
6、違反工作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
7、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G.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是什麼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是為了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的一項制度。 根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制度:
制度,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2、制訂法規;3、規定;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5、製作;6、製作方法;7、規模、樣式;8、規制形狀;9、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