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圍觀解決社會熱點問題弊大於利
這個反正是雙面劍吧,因為有些熱點事件網路輿論關注了那麼有關部門可以形成重視,但是有些時候。有些認識時間不如一開始報道的那樣,因為網民也只是吃瓜觀眾,有時候事情變化也還會轉變風向。
『貳』 當下網路圍觀是否有助於社會熱點問題的解決
網路圍觀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解決一些社會熱點,通過這種方式很難解決所有的,覆蓋面太小。網路圍觀難以得到有效控制,易導致其他問題產生。網路圍觀多局限於個案,卻難以持續性關注,呼籲廣大微博用戶宣傳、捐助來解決弱勢群體難以得到解決的各種問題。網民網路圍觀雖然不能根治問題,但它卻是當今社會改變社會的正力量。是非理性的圍觀言論常常能帶動和加深公眾對事件和問題的看法。認為了社會熱點事件不等於社會熱點問題。在社會化媒體里,有公信力的用戶存在的,他們往往是意見領袖、權威媒體的官方賬號等等。
『叄』 網路圍觀的界定及特徵分析(2)
網路圍觀的界定及特徵分析
這種非組織的群聚有時也會彰顯出強大的力量,其原因是這種群聚中存在多個「心理群體」。圍觀者雖然分布於網路的各個節點,但「……成千上萬孤立的人也會獲得一個心理群體的特徵」⑦,這些心理群體「不善推理,卻急於採取行動」,它們「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存在,受群體精神統一律的支配」? 讁 ? 訛 。因此,當網路圍觀中的這些「心理群體」面對同一事件時,常常會表現出心理和行動的高度一致性,這是網路圍觀有時產生破壞作用的重要原因。
情緒性和可能的破壞性。心理學研究認為,雖然情緒能夠在意識中呈現,個體也能夠感受到情緒,但情緒多是自發的,而且個體對其所引起的生理變化與行為卻較難加以控制。特別是當個體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便獲得了一個集體心理,這使得他們的感情、思想和行為變得與個體單獨時完全不同」? 輥 ?輮? 訛 。網路實際上為圍觀者提供了一個類群體場,位於這個場中的個體在心理上得到了群體的庇護,「這使他敢於發泄出自本能的慾望」。於是在網路圍觀中,作為個人真實情緒表現形式的肆意謾罵和苛刻嘲諷常常成為圍觀話語中必不可少的內容。
網路圍觀個體的情緒性不僅會引發虛擬空間的語言暴力,有時也會推動虛擬的動態圍觀轉變為影響客體現實生活的動態圍觀,甚至直接導致網路暴力的發生,從而顯現網路圍觀破壞性的一面。在「虐貓女事件」、「銅須門事件」和「姜岩事件」中,少數圍觀者出於對當事人的不滿,直接對當事人進行騷擾、恐嚇,不僅侵犯了當事人的權利,而且對當事人造成了精神傷害。「姜岩事件」中的兩位主角不僅辭去了工作,而且不同培沒程度地患上源野了精神疾病;2007年1月,一位26歲的女歌手不堪忍受網友的話語打擊而自殺;2008年10月,韓國名星崔真實,同樣也由於無法承受網民謠言的.巨大壓力而自殺。網路圍觀的破壞性可見一斑。
短暫性和復發性。網路圍觀的生命周期是由圍觀者決定的。一旦失去了圍觀者,網路圍觀即告終結。短暫性是流動網路與浮 躁 心態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產物,它不同於現實圍觀的「一鬨而散」,因為被圍觀者仍然會以「展覽物」的形態存在於「現場」。有時,被冷落的圍觀事件會引發大規模的後續圍觀。塵封已久的「朱令事件」曾在1995年發布於網路,後於2000年、2006年先後兩次成為網路圍觀的熱點。網路圍觀的復發性顯現出網路的張力和彈性邏輯,重新排列組合的信息有時會激起網民新的興趣,時空得以延伸,網路事件的影響深度和廣度得以拓展。
非主流的哄客心態。哄客心態,即是懷著一種事不關己的旁觀者心理圍繞在圍觀客體周圍的起鬨、看熱鬧的心態。哄客心態並非所有網路圍觀的主流,但卻是常見的圍觀心理。特別是在對一些具有娛樂性質的圍觀中,哄客心態常常會成為主流心態。學者朱大可認為,哄客是那些渴望民間丑角誕生的娛樂群眾,他們對每一個自我獻身的「嘔像」做出熱烈反響以期從他們那裡榨取最大的娛樂價值。其進一步將哄客劃分為三類:笑客、贊客和罵客。笑客是以娛樂自身為特徵,贊客則對圍觀客體報以歡呼和掌聲,這兩部分群體不會對圍觀客體造成任何傷害。而以嘲笑和謾罵為武器,以自己的價值判斷為尺度、用語言去斥責反對者的罵客則是圍觀客體的殺手。
現實圍觀中,由於圍觀者直接暴露在現實世界中,心理負荷使圍觀者更傾向於做沉默的旁觀者;而在網路圍觀中,匿名性保障的安全減少了圍觀者的心理壓力,因此更多的個體傾向於表達真實的心態,他們或笑、或贊、或罵,從而形成了網路圍觀的哄客心態。
網路圍觀的作用
傳統話語中,網路圍觀始終是消極的和破壞者的形象。應該承認,網路圍觀無論是對被圍觀者還是對社會都會造成沖擊和影響,然而其積極的建設作用亦不可低估。
第一,網路圍觀的建設作用。
網路圍觀對社會進步的推動作用不容忽視。在中國法制尚不健全的當下,網路圍觀起到了道德維護和推進制度完善的積極作用。在「孫志剛事件」中,圍觀者話語關注焦點隨著事件的發展逐漸從「孫志剛事件」本身轉移到收容遣送制度,論爭過程把原收容遣送制度的種種弊端暴露無疑;圍觀者對法律更新遲緩表現出的憤慨對權力精英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力,並最終導致一部法律的廢止,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和法制的完善。
網路圍觀是網民了解社會動態並從話語論爭中汲取營養的重要途徑。較之傳統媒體而言雹中喊,信息更加豐富的網路 媒體已經成為網民了解社會的重要窗口,一些無法在傳統媒體上被關注的內容可以在網路中出現,使人們更客觀、更全面地了解真實的社會。不僅如此,圍觀中許多民間精英的評論充滿智慧和才氣,在「真理」與「謬誤」的論戰中彰顯了理性的力量,既為閱讀者提供了豐富的知識和理性養分,也會更大范圍、更深層面地波及和震撼許多淺薄無知的內心。
第二,網路圍觀的消極作用。
網路圍觀中,被圍觀者不僅面臨隱私可能遭到暴露的危險,而且還必須承受激烈話語帶來的精神重荷。而當虛擬動態圍觀演變成動態圍觀之後,被圍觀者更要承受現實的種種不可預知的影響。「姜岩事件」中,被圍觀者的隱私信息被網民公開,被所在單位暫停工作後被迫辭職,生活受到極大影響。不僅如此,來自網民的恐嚇和威脅也使此事件的當事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而出現精神抑鬱,最終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抵擋圍觀者的進攻。「民眾狂熱而非理性的群眾暴力行為,是這個事件的根源所在。人民高呼著正義的口號,用某種極端甚至野蠻的方式,在精神上對事件當事人進行摧毀,當這種『群眾暴力』發泄在了錯誤對象上時,所釀成的悲劇會是非常可怖的,足以將一個人的精神信仰徹底摧毀,甚於對肉體的損害」? 輥 ?輰? 訛 。正如盧梭所言,危害最大的不是罪惡,而是打著正義旗號的偽正義。
網路圍觀有時會對社會產生消極影響。大規模的圍觀如果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必然引起民怨的積聚而為社會的穩定埋下隱患。特別要注意的是圍觀中存在各種「心理群體」潛流,如果任由情緒在這種群體中感染和流言在這種群體中傳播,很容易導致虛擬的「心理群體」演化為現實的社會集合行為,從而對社會和諧與安定產生破壞和影響。比如在「海藝事件」中,憤怒的圍觀者直接來到當事人所在單位進行抗議,影響了該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網路圍觀是一種發生於虛擬世界,並可能延伸到現實生活中的特殊現象。我們既要看到其積極的建設作用,也要重視其可能帶來的消極影響,加大監管力度和立法,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使之有益於社會和人民。
『肆』 網路圍觀是否是網路暴力的源頭
不是,他們只是旁觀者,因為每個人都有好奇心,大家都有事實真相知情權。
『伍』 網路圍觀的邊界在哪裡
網路圍觀沒有邊界。
網遲物絡圍觀具有虛擬性、情緒性、短暫性等特徵,其對碼雹液社會的影響也是一把雙刃劍,它的邊界是沒有具肆段體規定的,因此網路圍觀沒有邊界。
『陸』 城管局怎樣做好網路輿情監測工作方案
城管局要做好網路輿情監測工作方案可以找一家好的輿情監測公司。『柒』 網路圍觀的界定及特徵分析論文
網路圍觀的界定及特徵分析論文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跟論文打過交道吧,藉助論文可以達到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目的。你知道論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網路圍觀的界定及特徵分析論文,歡迎大家分享。
一、網路隱私權概述
(一)隱私權概述
目前,關於隱私權的定義還沒有形成一個為公眾所普遍認同的觀點。本文認為,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一種人格權。[2]
(二)網路隱私權概述
1.網路隱私權的概念
「網路隱私權」一詞還並非法定術語,而是從學理角度基於傳統隱私權概念引申出穗巧的一種新概念。關於網路隱私權的研究尚不成熟,國內和國際都未明確地對其下定義。我國學者趙華明認為,網路隱私權是指自然人在網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像以及誹了謗的意見等。[3]
2.網路隱私權的侵權形態
侵犯公民網路隱私權的行為多種多樣,依據不同分類標准可以得出不同的分類結果。本文對網路隱私權侵權形態依據侵權主體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
(1)政府部門對公民的侵權。
(2)網路服務商對網路用戶的侵權。
(3)設備開發商對客戶的侵權。
(4)僱主對員工的侵權。
(5)黑了客對網路用戶的侵權。
(6)其他網民的侵權。
二、我國網路隱私權的民法保護現狀
(一)我國網路隱私權的民法保護現狀
我國目前還沒有關於網路隱私權保護的全國性專門立法,只是有一些公安部、文化部等部委局辦制定的行政法規中有涉及網路隱私權保護的條款。民法對網路隱私權的保護是比照傳統隱私權的,《侵權責任法》施行之前按照侵犯名譽權案件予以間接保護。《侵權責任法》施行之後改變了間接保護的狀況,明確將隱私權納入了受保護的民事權益范圍,為網路隱私權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36條是關於網路侵權的一般性規定,網路用戶和網路服務提供者侵害他人的網路隱私,構成網路隱私權侵權,應當承擔較重的侵權責任。兩種連帶責任的規定,更有利於保護公民的網路隱私權。
(二)我國網路隱私權的民法保護的反思
完善網路隱私權立法體系的首要問題就是在法律上明確隱私權作為獨立民事權利的'地位,即在《民法通則》或在制定民法典時將隱私權作為一項獨立的人格權予以保護,並准確界定其定義。[5]然而,我國網路隱私權侵權糾紛日益增多,民法為網路隱私權提供的保護還存在許多缺陷和不足。我國缺乏對網路隱私權單獨立法,對網路隱私權的保護依然參照傳統隱私權,針對性不強,不足以應付日益復雜的網路隱私權侵權糾紛。
三、我國網路隱私權民法保護體系構建
在基本法規定了網路侵權的一般規則前提下,鑒於我國隱私權侵權糾紛日益增多且日漸紛繁復雜,我國有必要單獨制定《隱私權保護法》對隱私權侵權的具體規則作出規定,並且單列猜指鍵一章「網路隱私權」具體規定網路隱私權保護的構成要件、侵權歸責原則及其違法性阻卻事由和侵權責任承擔等內容。
1.明確界定網路隱私權的構成要件。網路隱私權的構成要件包括權利客體、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及其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客體:網路隱私權的客體當屬網路隱私,《隱私權保護法》應當明確規定網路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包括個人數據、個人私事和個人領域。
(2)權利主體及其權利和義務:權利主體,是指網上個人數據、資料和信息的擁有者,其享有的權利包括知情權、選擇權、控制權、安全請求權、利用限制權和賠償請求權等,其義務主要為一些注意義務。
(3)義務主體及其權利和義務:義務主體,主要包括政府部門、網路服務提供商、網路設備開發商、僱主、黑的客和其他網民等,其應承擔的義務主要有事先通知和徵得權利人同意的義務、合法和逗攔合理地收集和利用個人數據的義務、採取科學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證個人數據安全與完整的義務以及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違法社會公共道德等義務,其徵得用戶許可後合法和合理取得個人數據就取得了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個人數據的權利。
2.構建網路隱私權侵權歸責原則及違法性阻卻。
(1)歸責原則:《隱私保護法》應當根據網路隱私權的特點適用過錯推定責任,舉證責任轉而由侵權人承擔。受害人僅需證明侵害人實施了不法侵害行為並給自己造成了損害結果即可,對侵害人的主觀過錯無需舉證。
(2)違法性阻卻:網路隱私權侵權的違法性阻卻事由應當包括正當防衛、意外事件、受害人同意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等。
;『捌』 網路圍觀是否有利於解決社會熱點問題
我方的觀點是,當今中國,網路圍觀對於解決社會問題利大於弊。
首先,從個人層面,有兩點原因。其一,網路圍觀為公民行使監督管理提供了極大便利。由於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每位公民切實參與政治生活其實並不多。但是,社會問題,社會熱點問題又與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在網路圍觀現象未出現前,類似於貪污反腐,社會民生等裂春社會問題,普通群眾幾乎沒有什麼機會和想法在公共場合抒發自己對實事政治和社會問題的看法,民眾參與度比較低,而隨著網路的出現引起的網路圍觀現象,給予了每位網民參與和關注問題的切入點,喚起了普通民眾的公民意識和參與意識。
而不同領域的民眾關注點與理解不同,群策群力,這就沒不僅使得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引起政府及有關部門重視的同時,也有助於社會問題的多層次挖掘和分析解決。它真正的做到了,擴大參政議政的途徑,肆肢耐充分尊重了公民的監督權。
其二,網路圍觀在解決社會問題中,可以很好地聲援正義的一方,警戒非正義方。當個人與一個較為強大的組織或腐敗的政府為敵,其實沒有什麼很好的解決辦法。
但是通過在網路上發帖,引起網路圍觀,得到網民的關注,提供信息,可以讓有關部門意識到社會問題的存在,並基於事件事實和對社會的影響力而重視問題,下定決心解決問題,優化解決問題的機制和方飢空案,從而達到解決該社會問題的目的。這些充分反應了利之所在。
『玖』 如何看待網路監督的作用
有積極的一面,可以很好的制約違法信息的傳播和公布,另一面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網路的發展。不過總體來說積極面大於負面。
『拾』 西政人論壇的規模與影響
西政人社區現有注冊會員10萬餘人(截止2011年3月),在校內伏襪外影響廣泛。被西政學子譽為西南政法大學學生的網上精神家園。不論是2008抗震救災時期的「愛心門」,「搬寢室」,2009年的「電費門」2010年的「搬校風波」,「熱水門」,還是與學生日常生活有關的「丹田物業」,「食堂話題」西政人論壇為西政學子提供了自由的交流平台,受到了西政學生的積極支持。
但西政人論壇堅持「言論自由」也遭到了各方的打擊。西南政法大學黨宣部門抨擊西政人論壇「發布不良信息,混淆事實真相,引缺鍵激發網路圍觀」,同時重慶網路輿情監管部門也多次聯絡論壇,要求予以刪帖或者關閉某一話題。
自2010年初,西政人論壇伺服器外遷美國,現使用加密訪問,以避免「防火長城」的過濾,國內用戶可以亮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