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臨汾安全教育平台登陸入口
一、臨汾安全教育平台學生登錄入口 臨汾安全教育平台學生登錄入口地址為: https://linfen.xueanquan.com/ ,學生和家長可以輸入學籍帳號登錄。
二、臨汾安全教育平台簡介
為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推動全國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標准化、信息化建設,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委託,中國教育學會組織專家,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參考國外經驗,緊密結合我國中小學、幼兒園實際,研製完成切實可行的我國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及評價標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委託,中國教育學會在全國建立安全教育實驗區,開展基於信息化平台的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創新安全教育的途徑和方法,為各地開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據。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機制。
實現安全教育過程和效果的實時管理和量化考核,強化和落實學校和教師的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全面提升實驗區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將實驗區打造成「全國安全教育示範區」。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體系。
在確保安全教育內容的科學性、系統性和規范性的基礎上,藉助信息化平台資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課程體系。
3、協助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開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過信息化平台,教師可以方便地運用視頻資源組織課堂教學、帶領學生開展技能訓練、進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動、及時了解和評價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協助中小學生(幼兒)自主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通過信息化平台,學生可以隨時隨地開展安全知識學習、安全技能 訓練、參與安全專項活動、進行學習效果測試等活動,切實提高中小學 生(幼兒)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
5、協助中小學提升應急疏散演練效果。
各地和學校要按照《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操作規范》要求,做到中小學校每月一次、幼兒園每季度一次應急疏散演練,並確保演練安全和效果。中國教育學會協助各地重點解決學校師生開展演練過程中的實操性問題,提高應急疏散演練的效果。
6、加強家校互動,提高家長的安全監管意識和能力。
三、臨汾中小學安全教育新聞
為全面貫徹落實*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論述,深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把融入青少年網路生活,弘揚主旋律、激發正能量,大力營造科學用網、安全觸網、文明上網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臨汾日報社在全市大中小學校深入開展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3月25日上午,臨汾市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啟動儀式在我校初中樓廣場成功舉行。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李朝旗、市政府副市長陳忠輝、臨汾學院院長秦國傑、臨汾市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傅遵師、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石瑩、市委網信辦主任許擁軍、市教育局局長李晉平、教育健康周刊景秀紅以及我校全體師生共同參加活動。啟動儀式由陳忠輝副市長主持。
隨著陳市長一聲令下,我校國旗班儀仗隊同學護送國旗,踏著整齊有力的步伐出場升旗,在庄嚴肅穆的國歌聲中,鮮艷的五星紅旗冉冉升起。升旗儀式結束後,首先由董天保校長致辭。董校長講到此次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表達了黨和政府對網路安全的重視,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關心和愛護。董校長代表臨汾三中全校師生對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他表示作為臨汾市教育系統的窗口學校,臨汾三中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精心組織,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網路安全宣傳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信息技術課、學科滲透等途徑,增強全體師生的網路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董校長號召全體三中學子要肩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實現「中國夢」的神聖使命,師生攜手,做堅守底線的踐行者、做理智發聲的推廣者、做勇於擔當的守護者,為建設富裕文明綠色幸福美麗的新臨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市委網信辦主任許擁軍宣讀了《關於在全市大中小學開展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的通知》。他強調了此次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的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在全市大中小學生中傳遞自覺踐行網路文明行為規范,深化******和中國夢教育宣傳,積極培育和踐行,爭做中國好網民理念;二是圍繞「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開展國旗下演講、手抄報評選、主題徵文、知識課堂、主題班會五項活動;三是表彰50所「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先進校園,50名「網路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先進教師,100名手抄報評選優秀作品和個人,100名主題徵文優秀作品和個人。他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加強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實責任、強化督導;要認真總結、形成機制。
市教育局局長李晉平發表講話。他講到網路安全進校園活動的開展是維護廣大青少年網路安全利益、保障國家網路安全的重要舉措,是構建安全、健康網路空間的必然要求。網路安全進校園活動,就是要不斷提高青少年安全上網意識,切實推進網路安全進校園宣傳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階。他提出幾點希望:希望廣大師生深入學習貫徹,自覺踐行,知行合一、行勝於言,捍衛網路空間主權,維護網路秩序,踐行網路文明,弘揚網上正能量,不斷提高網路安全素養,共建清朗網路空間;希望廣大師生堅定立場、徳法兼修,堅持正確方向,弘揚精神,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深入學習網路安全和法律知識,增強網路防護技能,讓依法上網、文明上網成為廣大師生的共同行動,共築網路安全法治屏障;希望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堅持從自身做起,積極推進網路與信息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讓學生用好網路這把「雙刃劍」,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全力營造人人重視網路安全、人人參與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啟動儀式後,參加此次活動的全體領導在我校圖書綜合樓會議室召開了座談會。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李朝旗做了重要講話,他講到廣大黨員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要認真學*召開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講話內容;要把網路意識形態工作深入到校園;要對標一流,結合「改革開放,奮發有為」大討論,把意識形態工作對照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下去。市政府副市長陳忠輝講到,做好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就是堅持,就是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教育部門要謀劃好,圍繞「網路安全教育」主題,以演講、徵文、國旗下演講、學科滲透等方式,搞好此次活動。今天的啟動儀式是一個開始,要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地扎實做好工作,做好總結,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全力營造人人重視網路安全、人人參與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此次「網路安全進校園」活動啟動儀式的成功舉辦,有利於培養我校師生良好的網路行為和習慣,營造健康文明的校園網路環境,推動我校網路安全教育的常態化、制度化,為我校師生共同維護網路安全,營造良好的校園網路環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
Ⅱ 《安全教育平台》網路安全專題教育入口
2022年安全教育平台網路安全專題教育活動正在進行中,不少小夥伴都需要前往活動頁面觀看視頻並完成問卷調查。這里我就為大家帶來行肢了安全教育平台網路安全專題教育入口,2022年中小學生網路安全活動登錄網址,有需要的小夥伴們快一起來看看吧!
>>2022網路安全知識競賽題庫唯談
《安全教育平台》網路安全專題教育入口:
網頁鏈接: https://huodong.xueanquan.com/2022-wlaq/jiating.html
活動時間: 10月1日-10月31日
活動流程:1、復制上方鏈接到瀏覽器中打開,登錄賬號並選擇對應年級
2、點擊「家庭版」,觀看視頻,並點擊右側的「已完成觀看」
3、然後點擊「做問卷」,完成相應題目的選擇答題並提交
4、全部完成後,可以點擊「查看完成指帶碰情況」,查看自己是否完成了全部的項目。
Ⅲ 2022年中小學生網路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入口
2022年中小學生(幼兒)網路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已經開始了,許多同學都需要前往學校安全教育平台網路安全專題登錄參與活動。下面我就為大家帶來了2022年中小學生網路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入口,還不知道的小夥伴們可以跟我一起來看看哦!
>>2022網路安全知識競賽題庫
2022年中小學生網路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入口:
網頁鏈接: https://huodong.xueanquan.com/2022-wlaq/jiating.html
要積極組織學生參與2022年中小學生(幼兒)「網路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切實增強網路安全教育的實效性,進一步引導學生樹立網路安全意識,培養學生上網技能、安全防護、信息甄別等網路素養能力,增強對網路不良信息的辨別能力。
活動流程:1、復制上方鏈接到瀏覽器中打開,登錄賬號並選擇對應年級
2、點擊「家庭版」,觀看視頻,並點擊右側的「已完成觀看」
3、然後點擊「做問卷」,完成相應題目的選擇答題並提交。
4、全部完成後,可以點擊「查看完成情況」,查看自己是否完成了全部的項目。
Ⅳ 肇慶安全教育平台登陸入口
一、肇慶安全教育平台學生登錄入口 肇慶安全教育平台學生登錄入口地址為: https://zhaoqing.xueanquan.com/ ,學生和家長可以輸入學籍帳號登錄。
二、肇慶安全教育平台簡介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機制。
實現安全教育過程和效果的實時管理和量化考核,強化和落實學校和教師的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全面提升實驗區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將實驗區打造成「全國安全教育示範區」。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體系。
在確保安全教育內容的科學性、系統性和規范性的基礎上,藉助信息化平台資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課程體系。
3、協助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開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過信息化平台,教師可以方便地運用視頻資源組織課堂教學、帶領學生開展技能訓練、進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動、及時了解和評價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協助中小學生(幼兒)自主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通過信息化平台,學生可以隨時隨地開展安全知識學習、安全技能 訓練、參與安全專項活動、進行學習效果測試等活動,切實提高中小學 生(幼兒)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
5、協助中小學提升應急疏散演練效果。
各地和學校要按照《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操作規范》要求,做到中小學校每月一次、幼兒園每季度一次應急疏散演練,並確保演練安全和效果。中國教育學會協助各地重點解決學校師生開展演練過程中的實操性問題,提高應急疏散演練的效果。
6、加強家校互動,提高家長的安全監管意識和能力。
三、肇慶中小學安全教育新聞
肇慶學院以網路安全宣傳周為契機,組織師生深入*在全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開展形式多樣的網路安全教育活動,積極營造健康文明的網路環境。
今年的網路宣傳周主題為「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根據這個主題,肇慶學院進行了形式豐富的學習宣傳教育,各級黨組織結合組織生活、「三會一課」等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的重要講話精神,普及《網路安全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向全體師生宣傳黨和國家網路安全政策,切實提高師生網路安全素養,提升師生文明上網素養和網路防護技能,維護網路安全。
同時,學校嚴格執行「誰主管、誰運營、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履行網路信息安全責任,完善輿情應急和溝通協作機制,切實發揮好網路在引導輿論、反映師生意見的作用,牢牢把握網路教育安全宣傳陣地,掌握網路話語權。另外,學校還通過開展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不斷加強各種安全軟硬體設備設施管理,實現對信息系統安全防護。
網路宣傳周期間,肇慶學院精心製作了《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網路安全手冊》兩個專題宣傳材料,介紹網路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風險,揭秘29種詐騙手段,提醒師生時刻警惕網路詐騙,並提出規避風險和謹防上當受騙的建議,獲得師生的好評;同時,通過校園宣傳展示欄、LED滾動播放平台、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校園網路平台集中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
Ⅳ 為什麼網路安全教育平台登錄不上,顯示你不是該平台的用戶我以前還登上去的,怎麼現在登不上了,什麼情況
以前登陸過的話 應該就是沒有打開cookie造成的 打開即可
Ⅵ 安全教育平台網址是什麼
安全教育平台網址是:https://www.xueanquan.com/。
安全教育平台是教育部委託中國教育學會開發的一個面向全國數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開展安全教育的學習平台,其課程資源和內容完全是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針對不同學段、不同年齡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知能力而開發和設計的。
開設有從幼兒園到高中超過200節課時的安全教育課程,包括了校園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災害、意外傷害、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等14大模塊,形成了科學系統的安全教育課程體系。
(6)網路安全防護教育平台擴展閱讀:
服務內容
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各項要求,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教育,學校安全教育信息服務平台服務體系由四體系一庫構成:安全教育課程體系、安全技能訓練體系、安全活動開展體系、安全教育測評體系及安全教育教學資源庫;
「學校安全教育服務體系」已經在部分城市和學校進行了兩年的試點,總結了大量的經驗,初步形成了一個實踐性、實用性和實效性相結合的服務體系。
中國教育學會堅持以「學術立會、服務為本」的原則,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提供課程支持、資源支持、平台支持、專家支持和技術支持等,共同推動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科學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開展安全教育。
Ⅶ 安全教育平台登錄入口【官網入口】
安全教育平台登錄入口【官網入口】: https://www.xueanquan.com/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築、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伍枝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核敏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於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准,保證學校圍牆、校舍、場地、教學設施、腔氏敏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准;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採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於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並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於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葯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並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並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並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准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範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並根據教學要求採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並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製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並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准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後,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第四十條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範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學校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商,選聘優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願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於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在學校圍牆或者建築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並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五十三條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在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採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校園內發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於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生事故後未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三條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引發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勞動的安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