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運營者違背網路安全法規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網路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1、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2、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3、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❷ 不履行網路安全義務行政處罰條款
在網路方面我國一直是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旦姿。一、不履行網路安全義務的處罰是怎樣的1、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2、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賣核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二、網路運營者應當履行哪些網路安全保護義務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6、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1、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2、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3、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4、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模配絕練;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❸ 網路安全法第59條規定
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網路運營者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會受到處罰如下:
1、對拒不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網路運營者,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2、對故意破壞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或者妨礙其功能正常發揮的網路運營者,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在規定的限期內未改正的,對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給予六個月以內的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
3、對因未落實網路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情節嚴重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由主管部門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八十四條
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規定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停止傳輸、刪除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保存相關記錄,關閉相關網站或者關停相關服務的;
(三)未落實網路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情節嚴重的。
❹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二十八、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九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九十一條拒不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根據《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在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有下列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未制定並落實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二)未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三)未採取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和上網日誌信息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在提供互聯網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中,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在公共信息服務中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依法或者不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八條或者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六)拒不為公安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有前款第四至六項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四條或者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❺ 2022網路安全檢查自查報告6篇
網路安全檢查自查報告1
根據南信聯發[XX]4號文件《關於開展**市電子政務網信息安全與網路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積極組織落實,認真對照,對網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網路安全防範技術情況及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對我局的網路信息安全建設進行了深刻的剖析,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成立了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全局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具體到人。確保網路信息安全工作順利實施。
二、我局網路安全現狀
我局的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從一九九七年開始,經過不斷發展,逐漸由原來的小型區域網發展成為目前與國家局、自治區局以及縣區局實現四級互聯互通網路。網路核心採用思科7600和3600交換機,數據中心採用3com4226交換機,匯集層採用3com4226交換機、思科2924交換機和聯想天工iirit xx年都組織相關計算機安全技術培訓,計算站的同志還積極參加市信息辦及其他計算機安全技術培訓,提高了網路維護以及安全防護技能和意識,有力地保障我局統計信息網路正常運行。
四、網路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局網路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幾點不足:一是安全防範意識較為薄弱;二是病毒監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惡意攻擊、計算機病毒侵襲等突發事件處理不夠及時。
針對目前我局網路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幾點整改辦法:
、加強我局計算機操作技術、網路安全技術方面的培訓,強化我局計算機操作人員對網路病毒、信息安全的防範意識;
2、加強我局計算站同志在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方面的學習,不斷提高我局計算機專管人員的技術水平。
網路安蠢悔全檢查自查報告2
根據縣政府辦《關於開展20__年全縣重點領域網路與信息安全檢查行動的通知》__文件要求,現將我局開展網路與信息安全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網路與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我局對網路信息安全檢查工作十分重視,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網路安全保密責任制和有關 規章制度 ,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各科室負責各自的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嚴格落實有關網路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各項規定,對局所有的計算機及網路與信息安全情況進行自查,總體上看,我局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的工作做得比較扎實,效果也比較好,未發現失泄密問題。
二、信息安全工作情況
1.信息系統安全方面實行領導審查簽字制度。凡上傳網站的信息,須經有關領導審查簽字後方可上傳帶兄正;並開展經常性安全檢查,主要對弱口令、防病毒軟體安裝與升級、木馬病毒檢測系統管理許可權開放情況塵悄、訪問許可權開放情況等進行監管。
2.日常管理方面切實抓好外網、網站和應用軟體管理,嚴格執行「涉密計算機不上網,上網計算機不涉密」,嚴格按照保密要求處理光碟、硬碟、U盤、移動硬碟等管理、維修和銷毀工作。
3.硬體設備使用合理,軟體設置規范,設備運行狀況良好。 我局每台終端機都安裝了防病毒軟體,系統相關設備的應用一直採取規范化管理,硬體設備的使用符合國家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規定,暫未出現任何安全隱患。
4.網站信息安全使用符合要求。 制定了網路信息安全相關制度,要求機關各科室、單位提供的上傳內容,由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查後報送至局,經相關管理人員和局主管領導審核後同意後上傳;重大內容發布報局主要領導簽發後再上傳,以此作為局計算機網路內控制度,確保網站信息的保密性。上傳時使用專屬許可權密碼鎖登陸後台,上傳文件提前進行病素檢測,並由專人負責。
三、主要問題和面臨的威脅分析
1.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一是相關制度尚未健全;二是部分幹部和職工對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視程度不夠;三是安全基礎設施和基礎性工作尚待加強。四是專職計算機和網路工作人員缺乏。
2.面臨的安全威脅與風險。隨著計算機網路的不斷發展,全球信息化對社會產生巨大深遠的影響。但同時由於計算機網路具有多樣性、不均性、開放性、互連性等特徵,致使計算機網路容易受到病毒、黑客、惡意軟體和其他不法行為的攻擊,所以使得網路安全和信息保密成為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3.整體安全狀況的基本判斷
盡管我局在網路和信息安全方面做到了人防和技防,但當前,部門間存在大量的信息交流,而工作人員往往通過互聯網電子信箱或個人郵箱發送信息,容易受到惡意軟體的攻擊和截留,致使信息安全存在隱患。
四、改進措施及整改結果
1.改進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做到領導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二是建立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強教育培訓,提升認知度。四是進一步規范移動傳輸介質的使用。各科室在安裝殺毒軟體時基本採用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查毒殺毒軟體適時查毒和殺毒,不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殺毒的軟體、軟盤、光碟、u盤等載體,不訪問非法網站,自覺嚴格控制和阻斷病毒來源。電腦設備外送修理時,有指定人員跟隨聯系。電腦報廢處理時,及時將硬碟等存儲載體拆除或銷毀。
2.整改效果:通過整改,逐步建立技術、制度、監管執行三位一體的信息安全防護體系,確保業務數據、核心設備、網路運行安全,提高了網路和信息安全防護能力,確保了信息工作安全穩定運行。
網路安全檢查自查報告3
根據《關於開展xx市電子政務網信息安全與網路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積極組織落實,認真對照,對網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網路安全防範技術情況及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對我局的網路信息安全建設進行了深刻的剖析,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成立了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全局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具體到人。確保網路信息安全工作順利實施。
二、我局網路安全現狀
我局的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從一九九七年開始,經過不斷發展,逐漸由原來的小型區域網發展成為目前與國家局、自治區局以及縣區局實現四級互聯互通網路。網路核心採用思科7600和3600交換機,數據中心採用3com4226交換機,匯集層採用3com4226交換機、思科2924交換機和聯想天工ispirit1208e交換機,總共可提供150多個有線接入點,目前為止已使用80個左右。數據中心骨幹為千兆交換式,百兆交換到桌面。網際網路出口統一由市信息辦提供,為雙百兆光纖。與自治區統計局採用2兆光纖直聯,各縣區統計局及三個開發區統計局採用天融信虛擬專用網路軟體從互聯網上連接進入到自治區統計局的網路,入口總帶寬為4兆,然後再連接到我局。橫向方面,積極推進市統計局與政府網互聯,目前已經實現與100多家市級黨政部門和12個縣區政府的光纖連接。我局採用天融信硬體防火牆對網路進行保護,採用偉思網路隔離卡和文件防彈衣軟體對重點計算機進行單機保護,安裝正版金山毒霸網路版殺毒軟體,對全局計算機進行病毒防治。
三、我局網路信息化安全管理
為了做好信息化建設,規范統計信息化管理,我局專門制訂了《xx市統計局信息化規章制度》,對信息化工作管理、內部電腦安全管理、機房管理、機房環境安全管理、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管理、數據、資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計算機操作人員管理、網站內容管理、網站維護責任等各方面都作了詳細規定,進一步規范了我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針對計算機保密工作,我局制定了《涉密計算機管理制度》,並由計算機使用人員簽訂了《xx市統計局計算機保密工作崗位責任書》,對計算機使用做到誰使用誰負責對我局內網產生的數據信息進行嚴格、規范管理。
此外,我局在全局范圍內每年都組織相關計算機安全技術培訓,計算站的同志還積極參加市信息辦及其他計算機安全技術培訓,提高了網路維護以及安全防護技能和意識,有力地保障我局統計信息網路正常運行。
四、網路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局網路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幾點不足:一是安全防範意識較為薄弱。二是病毒監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惡意攻擊、計算機病毒侵襲等突發事件處理不夠及時。
針對目前我局網路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幾點整改辦法:
1、加強我局計算機操作技術、網路安全技術方面的培訓,強化我局計算機操作人員對網路病毒、信息安全的防範意識。
2、加強我局計算站同志在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方面的學習,不斷提高我局計算機專管人員的技術水平。
網路安全檢查自查報告4
根據x高法〔2015〕75號《關於加強全省法院信息網路安全保密管理和開展建設整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院網路安全保密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對全院網路安全保密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自評自查。現將本次自評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保密工作認識
迅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組織全院幹警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黨政機關和涉密單位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等,強調保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提高幹警對國家秘密和審判秘密的認識,牢固樹立「涉密無小事,失密是大事」的保密意識。對公文收發人員、檔案管理員、書記員等加強保密教育,加強做好保密工作的檢查督促,促進全體幹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保密工作的責任感。同時,進一步明確涉密人員對文件收發、登記、傳遞、歸檔、銷毀等環節的職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規章、做有依據、查有準則,真正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自糾自查,排除泄密安全隱患
按照本院制定的《網路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制度》,明確自查的內容和標准,並對自查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和安排。各部門根據所負保密工作職責,對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認真地自查,對可能存在的泄密隱患進行了重點排查,認真整改。
一是嚴格要害部門的管理與防護。檔案室、辦公室等部門是保密重點部門,涉密文件的收發,卷宗的存檔與查閱應重點防護。通過自查,這些部門的規章制度健全,能從每個環節做起,保密觀念強,措施得力,落實較好,能嚴格控制機要文件、加密傳真和歸檔案卷的閱讀范圍,嚴格閱讀紀律,嚴格機要文件存放點和保密防範,對傳真文件堅決做到明來明往,密來密復。
二是加強涉密計算機的管理。涉密計算機主要用於處理電子政務、涉密文件和公文的收發,經定期檢查,未感染「木馬」等危害性病毒,做到了專機專用,未與非涉密介質互用,嚴格執行了公文處理的有關保密規定,未發現違規行為。
三是嚴格存儲介質的使用管理。涉密U盤主要是將秘密文件直接在專用計算機上處理。經檢查,未用存儲介質來回移動及在介質上存儲涉密信息,對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和整改。
四是強化辦公網路使用的管理。根據工作需要,經區法院計算機所連網路分為法院系統內部網路與互聯網,做到了專網專用,定位準確,非涉密計算所連互聯網未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五是狠抓涉密載體的清理。及時對涉密載體進行嚴密保管和認真清理,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
三、強化監督,落實保密工作責任
一是保密監督檢查工作長效制,定期對各個庭室的保密情況進行督察,發現保密工作未到位的,及時督促整改。每庭室確定一名內勤人員負責文件收發與保管,堵塞漏洞,確保秘密安全。
二是堅持日常規范與重點督察相結合。切實做到法院工作做到哪裡,保密工作就跟進到哪裡。在落實保密工作的過程中,抽調專人對保密工作進行經常檢查,尤其對於涉密的要害部門、重點部門進行定期檢查,一旦發現不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的責令整改。
三是堅持接受監督與責任追究相結合。嚴格內部保密管理的同時,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指導。規定對於缺乏保密觀念和保密意識、思想嚴重麻痹、保密管理責任不落實、保密人員疏於管理,由此造成失泄密事件的人和事都要做到發生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保密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自建院以來無失、泄密事件發生。
四、物力保障,夯實保密工作物質基礎
保密工作除了人員到位、定密到位,還要經費到位,才能較好地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近年來,我院加大保密工作物質保障,對保密工作的資金投入近五萬元,配置購買了保密櫃、文件粉碎機,安裝防火牆、隔離卡,使用專網U盤等,為做好保密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
五、加大教育宣傳,務求保密工作落實到位
結合當前信息網路安全保密工作的形勢和任務,定期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院幹警的保密意識、保密責任和保密技能。並將保密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確保信息網路安全保密工作落實到位。
通過這次的自評自查活動,提高了我院保密工作水平,也提升了我院全體幹警的保密工作意識,但按照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的差距和不足,做好保密工作仍然任重道遠。在今後的工作中,我院將進一步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重視,強化對涉密內容的管理,力爭保密工作取得新的成績,確保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開展。
網路安全檢查自查報告5
為了加強我校教育信息網路安全管理,保護信息系統的安全,促進我校信息技術的應用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並配合省公安廳、省教育廳,對我校計算機信息系統開展以「反、反破壞、掃黃打非、清理垃圾郵件」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凈化校園網路環境,不斷提高學校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防範能力,從而為學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網環境。
一、領導重視,責任分明,加強領導
為了認真做好迎檢准備工作,進一步提高教育網路信息安全工作水平,促進教育信息化健康發展,我校建立了專門的網路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成立了由分管領導、網路管理員組成的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的辦法和規定,協調處理全校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重大問題;負責學校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應用等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安全的監督、事故的調查和處罰。學校網路管理人員要在學校計算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校園網的安全保護工作和設備的維護工作,必須模範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積極採取必要的防範技術措施,預防網路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網路,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視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於未然。
2、遵守「教學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管理辦法」,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凡進入機房的。人員除須遵守校規校紀外,還必須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愛護機房內的所有財產,愛護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得隨意使用,更不得損壞,如發現人為損壞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機房內禁止吸煙,嚴禁明火。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實驗室用電線路、儀器設備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
6、實驗室使用的用電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檢查、檢修。
7、杜絕黃色、迷信、反動軟體,嚴禁登錄黃色、迷信、反動網站,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防範工作。
8、工作人員須隨時監測機器和網路狀況,確保計算機和網路安全運轉。
9、機房開放結束時,工作人員必須要關妥門窗,認真檢查並切斷每一台微機的電源和所有電器的電源,然後切斷電源總開關。
(二)操作人員許可權等級分配製度
1、校領導統一確定操作人員職能許可權。
2、電教組成員負責管理、維修學校所有計算機,出現重大事故應及時報上級領導。
3、教師用戶帳號、密碼由網路管理員發放,並統一管理。
4、學校計算機管理人員需定期維護計算機軟體和數據,重要信息定期進行檢查和備份。
5、網路管理員負責校園用戶計算機系統能夠正常上網,為用戶提供日常網路維護服務和日常數據備份。
(三)賬號安全保密制度
1、網路用戶的賬號、密碼不得外傳、外借。
2、非法用戶使用合法用戶的賬號進入校園網的,追究該帳號擁有者的安全責任。
(四)計算機病毒防治制度
1、學校購買使用公安部頒布批準的電腦殺毒產品。
2、未經許可證,任何人不得攜入軟體使用,防止病毒傳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軟體,均須首先防止病毒傳染。
4、電腦出現病毒,操作人員不能殺除的,須及時報電腦主管處理。
5、在各種殺毒辦法無效後,須重新對電腦格式化,裝入正規渠道獲得的無毒系統軟體。
6、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貯存外,還應拷貝到軟盤上,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7、及時關注電腦界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要求調節電腦參數,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教師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學校負責對本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教師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3、校管理中心對信息源接入的骨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杜絕發布違犯《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信息內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時報告制度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如發現有上述行為,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填寫好《安全日誌》,在12小時內向上級報告。
2、接受並配合區電教中心和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3、發現有關計算機病毒、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計算機安全案情的,應在12小時以內向上級報告。
4、計算機機房設管理員一名,其職責是每天不定期瀏覽主頁或自己頁面,負責領導還應經常巡視操作者,如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應立即制止並報告校園網安全領導小組。
(七)、面對大面積病毒應急處理方案
1、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2、培訓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人員;
3、採取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
4、對網站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用和使用人員進行計算機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訓;
5、及時檢測、清除計算機系統中的計算機病毒,並做好檢測、清除的記錄;
6、購置和使用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
7、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的計算機病毒,並協助公安機關追查計算機病毒的來源;
8、對因計算機病毒引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癱瘓、程序和數據嚴重破壞等重大事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保護現場。
除以上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外,我校也認真落實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基礎措施良好擁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設有學校重要部位值班制度,做到晝夜值班,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微機房。
網路安全檢查自查報告6
根據縣委宣傳部《轉發〈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結合檢查內容及相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對相關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技術防護、應急工作、宣傳教育培訓、等級保護工作、商用密碼使用等六個方面進行逐一排查。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成立了網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全局信息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辦公室人員為成員網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具體到人。分工與各自的職責如下:局長為計算機網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副組長分管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協調、督促工作。辦公室人員負責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計算機和網路安全情況
(一)網路安全。我局所有計算機均配備了防病毒軟體,採用了強口令密碼、資料庫存儲備份、移動存儲設備管理、數據加密等安全防護措施,明確了網路安全責任,強化了網路安全工作。
(二)日常管理。切實抓好內網、外網和應用軟體管理,確保「涉密計算機不上網,上網計算機不涉密」,嚴格按照保密要求處理光碟、硬碟、移動硬碟等管理、維修和銷毀工作。重點抓好「三大安全」排查:一是加強對硬體安全的管理,包括防塵、防潮、防雷、防火、防盜、和電源連接等;二是加強網路安全管理,對我局計算機實行分網管理,嚴格區分內網和外網,合理布線,優化網路結構,加強密碼管理、IP管理、互聯網行為管理等;三是加強計算機應用安全管理,包括郵件系統、資源庫管理、軟體管理等。定期組織全局工作人員學習有關網路知識,提高計算機使用水平,確保網路安全。
三、計算機涉密信息管理情況
近年來,我局加強了組織領導,強化宣傳教育,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加大對涉密計算機的管理。對計算機外接設備、移動設備的管理,採取專人保管、涉密文件單獨存放,嚴禁攜帶存在涉密內容的移動介質到上網的計算機上加工、貯存、傳遞處理文件,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保密環境。嚴格區分內網和外網,對涉密計算機實行了與國際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物理隔離,落實保密措施,到目前為止,未發生一起計算機失密、泄密事故;其他非涉密計算機及網路使用,也嚴格按照有關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加強管理,確保了我局網路信息安全。
四、硬體、軟體使用置規范,設備運行狀況良好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網路安全,我局對部分需要計算機設備進行了升級,為主要計算機配備了UPS,每台終端機都安裝了防病毒軟體,硬體的運行環境符合要求;防雷地線正常,防雷設備運行基本穩定,沒有出現雷擊事故;今年已更換了已經老化的`一對光纖收發器,目前光纖收發器、交換機、等網路硬體設備運轉正常,各種計算機及輔助設備、軟體運轉正常。
五、嚴格管理、規范設備維護
我局對電腦及其設備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我們一是堅持「制度管人」。二是強化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員計算機技能。同時利用遠程教育、科普宣傳等開展網路安全知識宣傳,增強黨員幹部網路安全意識。在設備維護方面,對出現問題的設備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換,對外來維護人員,要求有相關人員陪同,並對其身份進行核實,規范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六、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通過本次網路安全自查工作,我們也發現在網路管理過程中的一些薄弱環節,比如:個別單位工作人員網路安全意識還不夠強。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和防範技能訓練,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注重人防與技防結合,確實做好我局網路安全工作。
❻ 網路服務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
網路服務提供者 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主體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單位也可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 (二)主觀方面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 (三)客體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侵犯的客體是有關國家網路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客觀方面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客觀方面表現三個方面:一是行為違法。即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二是拒不改正。即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三是產生後果。即導致了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用戶信息泄露並造成嚴重後果、或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後果的產生。 所謂「網路服務提供者」,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信息或者為獲取網路信息等目的提供服務的機構,包括網路上的一切提供設施、信息和中介、接入等技術服務的個人用戶、網路服務商以及非營利組織。根據其提供的「服務」不同,網路服務提供者具體可以分為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網路內容及產品服務提供者。 所謂「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是指國家對於「網路服務提供者」在履行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的相關規定。比如國務院關於《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 (一)負責本網路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二)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路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負責對本網路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委託發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並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按照本辦法第五條進行審核; (五)建立計算機信息網路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六)發現有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路中含有本辦法第五條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伺服器。 所謂「網路監管」,是指網路營運監管、網路內容監管、網路版權監管、網路經營監管、網路安全監管、網路經營許可監管等; 所謂「監管部門」,是指代表政府參與網路監管的主要職能部門。如通信管理部門、互聯網新聞宣傳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文化部門,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部門和新聞出版部門等;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是結果犯,但何為結果中的「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嚴重後果」「情節嚴重」和「其他嚴重情節」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有待於法律或司法解釋作出界定;犯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並罰。
❼ 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情節嚴重對經營服務提供者如何處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主席令第36號公布,2018年主席令第6號修正)第八十四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規定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停止傳輸、刪除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保存相關記錄,關閉相關網站或者關停相關服務的;
(三)未落實網路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情節嚴重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主席令第53號公布)第六十八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安全管理義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第七十條:「發布或者傳輸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和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知道其用戶有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第二款:「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000年國務院令第291號,2014年國務院令第653號第一次修訂,2016年國務院令第666號第二次修訂)第七十七條:「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和第五十八條所列禁止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後,應當通知企業登記機關。」
第五十六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電信網路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0年國務院令第292號,2011年國務院令第588號修改)第二十條:「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通知企業登記機關;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關責令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
第十五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義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關責令關閉網站。」
第十六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5.《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年信息產業部令第38號)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等電信業務提供者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禁止行為的,信息產業部或者通信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七十八條(註:現為第七十七條)、《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一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七(註:現為第五十六條)條規定內容的互聯網電子郵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電子郵件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八條(註:現為第五十七條)禁止的危害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活動。」
6.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07年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信息產業部令第56號,2015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3號修訂)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對違反本規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電信主管部門應根據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按照電信管理和互聯網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關閉其網站,吊銷其相應許可證或撤銷備案,責令為其提供信號接入服務的網路運營單位停止接入;拒不執行停止接入服務決定,違反《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註:現為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據《電信條例》第七十八條(註:現為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吊銷其許可證。」
7. 《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第五十二條第一款:「出版、傳播含有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網路出版物的,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刪除相關內容並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或者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吊銷《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通知吊銷其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者責令關閉網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網路出版物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五條:「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網路出版物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內容,不得含有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不得含有披露未成年人個人隱私的內容。」
❽ 網路安全自查報告
為加強網路管理,確保網路安全運行,網路安全自查勢在必行。下面就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網路安全自查報告,希望大家喜歡。
根據上級網路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桃江縣教育局成立了網路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組長曾自強副局長的領導下,制定計劃,明確責任,具體落實,對我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調查。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確保了網路能更好地保持良好運行,為我縣教育發展提供一個強有力的信息支持平台。
一、加強領導,成立了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全系統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具體到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曾自強,副組長吳萬夫,成員有劉林聲、王志純、蘇宇。分工與各自的職責如下:曾自強副局長為我局計算機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吳萬夫分管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劉林聲負責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文件的接收工作。王志純負責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協調、督促工作。蘇宇負責網路維護和日常技術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確保了網路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為保證我系統計算機網路的正常運行與健康發展,加強對校園網的管理,規范網路使用行為,根據《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路管理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桃江縣教育系統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了《桃江縣教育系統網路安全管理辦法》、《上網信息發布審核登記表》、《上網信息監控巡視制度》、《桃江縣教育系統網路安全管理責任狀》等相關制度、措施,確保網路安全。
三、強化管理,加強了網路安全技術防範措施
我系統計算機網路加強了技術防範措施。一是安裝了卡巴斯基防火牆,防止病毒、反動不良信息入侵網路。二是安裝瑞星和江民兩種殺毒軟體,網路管理員每周對殺毒軟體的病毒庫進行升級,及時進行殺毒軟體的升級與殺毒,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三是網路與機關大樓避雷網相聯,計算機所在部門加固門窗,購買滅火器,擺放在顯著位置,做到設備防雷、防盜、防火,保證設備安全、完好。四是及時對伺服器的系統和軟體進行更新。五是密切注意CERT消息。六是對重要文件,信息資源做到及時備份。創建系統恢復文件。
我局網路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對全系統機房、學校辦公用機、多媒體教室及學校電教室的環境安全、設備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內容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消除安全隱患。
根據衡水市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印發《衡水市20xx年網路與信息安全檢查方案》要求,結合實際,認真對我市信息系統安全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網路與信息安全狀況總體評價
今年來,市、局高度重視信息安全工作,把信息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為規范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好信息安全的相關規定,成立了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了管理機構,由專門的信息化公室負責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確了信息安全的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和具體管理人員。
相繼建立健全了日常信息管理、信息安全防護管理等相關工作制度,加強了信息安全教育工作,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我市信息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對查找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了信息安全工作,確保了信息安全工作的有效開展,全市信息安全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二、20xx年網路與信息安全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抓好網路與信息安全組織管理工作。為規范、加強信息安全工作,市領導高度重視,把該項工作列為重點工作任務,成立了由主管市長為組長,分管信息工作的局級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市直單位為成員的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形成了主管領導負總責,具體管理人負主責,分級管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切實把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做好網路與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根據工作實際,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系統安全狀況自查制度、信息系統安全責任制、計算機及網路保密管理等相關制度,使信息安全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落實好網路與信息安全防護管理。健全完善了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保密等管理制度。在計算機上安裝了防火牆,同時配置安裝了專業殺毒軟體,加強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擊、防癱瘓、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網路終端沒有違規上國際互聯網及其他的信息網的現象,單位未安裝無線網路等無線設備,並安裝了針對移動存儲設備的專業殺毒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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