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息安全里的「五禁止、十不得」是什麼
② 網路安全十不準的內容
1、不準明文存儲任何主機、終端、應用等賬戶口令;
2、不準私自開通互聯網出口;
3、不準違規接入信息系統和設備;
4、不準使用外來U盤,不準打開不明郵件;
5、不準安裝不明軟體;
6、不準開放高危埠(臨時使用也不允許);
7、不準使用公司內外網搭建無線熱點;
8、不準明文傳輸公司敏感信息,不得將公司敏感數據帶離公司辦公場所;
9、不準遠程連接(維護)公司主機、終端、應用系統;
10、不準交叉混用內外網辦公終端,公司設備不準接入第三方
③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互聯網安全技術防範工作,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是指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防範違法犯罪的技術設施和技術方法。第三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負責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並保障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功能的正常發揮。第四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公開、泄露用戶注冊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依法使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不得利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五條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對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准。第七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應當落實以下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防範計算機病毒、網路入侵和攻擊破壞等危害網路安全事項或者行為的技術措施;
(二)重要資料庫和系統主要設備的冗災備份措施;
(三)記錄並留存用戶登錄和退出時間、主叫號碼、賬號、互聯網地址或域名、系統維護日誌的技術措施;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落實的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第八條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
(二)使用內部網路地址與互聯網網路地址轉換方式為用戶提供接入服務的,能夠記錄並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路地址和內部網路地址對應關系;
(三)記錄、跟蹤網路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路安全事件等安全審計功能。第九條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在公共信息服務中發現、停止傳輸違法信息,並保留相關記錄;
(二)提供新聞、出版以及電子公告等服務的,能夠記錄並留存發布的信息內容及發布時間;
(三)開辦門戶網站、新聞網站、電子商務網站的,能夠防範網站、網頁被篡改,被篡改後能夠自動恢復;
(四)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布信息審計功能;
(五)開辦電子郵件和網上簡訊息服務的,能夠防範、清除以群發方式發送偽造、隱匿信息發送者真實標記的電子郵件或者簡訊息。第十條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的單位和聯網使用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
(二)在公共信息服務中發現、停止傳輸違法信息,並保留相關記錄;
(三)聯網使用單位使用內部網路地址與互聯網網路地址轉換方式向用戶提供接入服務的,能夠記錄並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路地址和內部網路地址對應關系。第十一條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安裝並運行互聯網公共上網服務場所安全管理系統。第十二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依照本規定採取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準的聯網介面。第十三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依照本規定落實的記錄留存技術措施,應當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記錄備份的功能。第十四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不得實施下列破壞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行為:
(一)擅自停止或者部分停止安全保護技術設施、技術手段運行;
(二)故意破壞安全保護技術設施;
(三)擅自刪除、篡改安全保護技術設施、技術手段運行程序和記錄;
(四)擅自改變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用途和范圍;
(五)其他故意破壞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或者妨礙其功能正常發揮的行為。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至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④ 集團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的網路安全紅線
網路安全紅線是指任何單位散空和個人不得違反的網路安全底線和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不得入侵、攻擊或破壞他人計算機系統或網路設備;
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不得傳播淫穢、暴力、恐怖主義、種族歧視等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的信息;
不得泄露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等重要信息;
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例如不得進行網路賭博、傳銷、非法集資等活動;
不得利用網路傳播虛假信息、謠言、誹謗等擾亂襲衫社會秩序和公共道德的言論;
不得濫用管理許可權、濫用個人權利,例如非法搜集、使用、泄露他人信息等。
對於任何單位和個人來說,遵守網路安全紅線是維護網路安全、保障國家安全和沖禪瞎人民利益的基本要求和責任。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對網路安全法律法規和規范的學習和認知,積極防範和應對各類網路安全威脅和風險,共同維護良好的網路安全環境和秩序。
⑤ 請寫出《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的內容
一、原文
《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
要善於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
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
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
要維護網路安全,不破壞網路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二、內容解讀
1、要善於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
意思是:將網路作為課外學習的一種新工具和了解大千世界的新途徑,不接觸不瀏覽有關色情、憤恨、暴力、邪教或者慫恿進行非法活動等一適當的內容,如果已接觸了這些不良信息,要及時告訴父母和老師以取得幫助。
2、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
意思是:在通過網路進行交流時,仍要禮貌待人,不使用臟話;要態度誠懇,不欺詐他人;要遵守禮節,不隨心所欲。總之,要尊重他人,自己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3、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
意思是:不要透露有關家庭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等;不要輕易相信別人;在沒有得到父母的同意前,不要約會網上的朋友;不要與日俱增惡意挑釁;不參與不良的網上游戲等。遇到令自己不適的信息時,不要回復並馬上告訴父母和老師。
4、要維護網路安全,不破壞網路秩序。
意思是:要敢於擔當「網路安全小使者」的責任,在保證自己不參與違背道德、法律活動的前提下,對於周圍的小夥伴有不良行為者,要加以勸阻說服或告訴家長和老師。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意思是:要培養自我約束的能力。制定一些上網規則,把它貼在計算機附近,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每次連續上網時間不超過1小時,要堅持做眼保健操;要制定學習計劃,不盲目上網;要堅持戶外運行,保證健康體魄。
(5)網路安全紅線三嚴禁擴展閱讀
豐富多採的網路世界,為廣大青少年益智廣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條件。不過面對良莠不齊,泥沙俱下的網上咨訊,年輕一代的辨別和自律能力就顯得尤其重要了。為增強青少年自覺抵禦網上不良信息的意識,團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國務院新聞辦、全國青聯、全國學聯、全國少工委、中國青少年網路協會向全社會發布了《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
2001年11月22日上午,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全國青聯、全國學聯、全國少工委、中國青少年網路協會在人民大學聯合召開網上發布大會,向社會正式發布《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10時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許嘉璐宣告《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正式發布。這標志著我國青少年有了較為完備的網路行為道德規范。
⑥ 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法律分析:一、嚴禁涉密計算機聯接互聯網。
二、嚴禁私人計算機聯接涉密網。
三、嚴禁涉密移動載體存儲私人信息。
四、嚴禁私人移動載體存儲涉密信息。
五、嚴禁存儲或曾經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移動載體聯接互聯網。
六、嚴禁在聯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或傳遞涉密信息。
七、嚴禁計算機在涉密網和互聯網之間交叉聯接。
八、嚴禁移動載體在涉密計算機和聯接互聯網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九、嚴禁私人手機、數碼相機、播放器等電子設備聯接涉密計算機。
十、嚴禁以軍人身份在互聯網上開設博客、聊天交友、應聘求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⑦ 我國在涉及網路信息安全方面的條例和辦法有
主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梁巧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另外,國家為保障網路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網路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路空間的秩序,並讓網路價值最大化。例如: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瞎讓國電子簽名法》
4、《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5、《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
6、《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7、《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8、《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7)網路安全紅線三嚴禁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
《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
《網路安全法》提出制定網路安全戰略,明確網路空間治理目標,提高了我國網路安全政策的透明度。
《網路安磨渣局全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完善了網路安全監管體制;強化了網路運行安全,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完善了網路安全義務和責任,加大了違法懲處力度;將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
⑧ 中國對網路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對網路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