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了四大主體的責任義務,四大主體具體是()
四大主體具體是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1、出台《草案》,並且在未來在這部高規格法律下完善相應的配套體系和制度,並體現其可操作化和可執行性。除此之外,還需要若乾的細則出台,比如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由國務院哪些部門組織制定,牽涉哪些行業;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哪些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需要予以明確等等。
3、「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企業更要樹立一定的責任感,積極按照法律條款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4、網路使用者即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具體條款細化為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還要增強法律意識。
② 誰有網路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最高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可以判刑的
還是比較嚴重的
③ 哪條法律規定信息網路安全事件的主要責任人
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是針對機關外的攻擊人和惡意傳播人而言的。
第三十六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要追究內部責任,那麼就要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了
④ 為什麼要簽署網路信息安全責任書
網路與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明確互聯單位、接入單位、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互聯網信息與網路安全,營造安全和諧的網路環境,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有關法規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單位應認真落實以下責任: 一、自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有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責任單位警告、罰款、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等行政處罰。 二、不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從事犯罪活動。 三、不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四、不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五、建立安全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單位網路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設立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對發布的信息進行實時審核,發現有以上二、三、四點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報告。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單位網路中含有以上第二點內容的地址、目錄或關閉伺服器。 八、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網路資源或終止經營活動,應及時到屬地公安機關網安部門辦理有關備案變更手續。 責任單位: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篇二:網路信息安全責任書 xxx網路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網路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嚴防網路安全事故的發生,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網路信息環境,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有關法規規定,特製定本責任書。 一、不利用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從事犯罪活動。
二、不利用互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三、不從事下列危害網路信息安全的行為:1.製作或者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 2.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本部門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工作,對發布的信息進行實時審核,發現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xxxx報告。在工作中,服從監督,對出現重大事故並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並將依法追究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五、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簽訂本責任書的責任人工作如有調整,繼任者承擔本責任書的責任。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責任單位: 負責人: xxxx年xx月xx日篇三:2013年信息安全責任書(正式) 2013年信息安全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化工作會精神,進一步強化全員信息安全意識,落實信息安全責任,確保企業信息安全「50200」目標的實現,決定與計算機使用人員簽訂2013年信息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重大網路及信息安全事件為零;重大病毒或木馬感染事件為零;網路或黑客攻擊事件為零;重要信息泄漏事件為零;數據丟失事件為零。信息安全培訓計劃完成率100%;信息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二、責任期限: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工作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相關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及信息安全規章制度。 2、不擅自安裝、拆卸、更換、維修或移動計算機、列印機、網路設備等信息化設施;不擅自重裝操作系統;不擅自使用他人的計算機。 3、不擅自更改企業所分配ip地址,不盜用他人ip地址。 4、不擅自使用代理伺服器,不擅自將無線ap、路由器、交換機、hub及撥號上網等網路設備接入企業網路中。 5、不擅自卸載公司和企業開發的應用軟體;不擅自安裝和使用盜版的辦公軟體、應用軟體;不擅自安裝、下載和使用如:游戲、炒股、聊天、視頻、迅雷、電驢、pplive、 p2p等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6、不得故意製作、傳播病毒、木馬等破壞性程序;不得攻擊企業網路設備和他人的計算機;不得訪問不信任、不安全的站點;不隨意接收、打開來路不明的文件或郵件。 7、不得把u盤、光碟、移動硬碟、照相機、手機等移動存儲介質接入企業信息設備中。
8、不得利用企業網路訪問非法網站;不得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以下內容的信息: a.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b.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及企業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c.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d.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g.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9、計算機要設置登陸、屏保及應用系統密碼8位以上(建議英文字母與阿拉伯數字混合使用),定期更改密碼,密碼更改周期不超過90天。嚴格管理好密碼,不得泄露口令和密碼。 10、涉密計算機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擅自安裝各類軟體;涉密計算機不得使用無線滑鼠、無線鍵盤及其它無線設備;涉密計算機不得與internet網聯接。不得泄露國家及企業重要信息。 11、雷電期間、下班、節假日及辦公場所無人值守時,要關閉信息化設備並切斷信息化設備電源。 12、工作期間,或遇雷電,發現信息化設備有異味、異聲及冒煙等現象,立即關閉信息化設備,同時切斷信息化設備電源,並立即向信息主管部門報告。
⑤ 人大如何承擔好維護網路安全的責任
我國的互聯網,在國家大力倡導和積極推動下,在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使人們的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方式已經開始並將繼續發生深刻的變化,對於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服務信息化進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如何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為了興利除弊,促進我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作如下決定:
一、為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二)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遭受損害;
(三)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中斷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服務,造成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二、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或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二)通過互聯網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四)利用互聯網組織邪教組織、聯絡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三、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銷售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服務作虛假宣傳;
(二)利用互聯網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三)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四)利用互聯網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擾亂金融秩序的虛假信息;
(五)在互聯網上建立淫穢網站、網頁,提供淫穢站點鏈接服務,或者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四、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五、利用互聯網實施本決定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列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六、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七、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在促進互聯網的應用和網路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路的安全防護能力。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依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各種違法活動,為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採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並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利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⑥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⑦ 網路安全包括哪幾個方面
網路安全由於不同的環境和應用而產生了不同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系統安全
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於電磁泄露,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2、網路的安全
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存取許可權、方式控制,安全審計,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3、信息傳播安全
網路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於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後果,避免公用網路上大雲自由傳輸的信息失控。
4、信息內容安全
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洞進行竊聽、冒充、詐騙等有損於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7)網路安全責任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性問題關繫到未來網路應用的深入發展,它涉及安全策略、移動代碼、指令保護、密碼學、操作系統、軟體工程和網路安全管理等內容。一般專用的內部網與公用的互聯網的隔離主要使用「防火牆」技術。
「防火牆」是一種形象的說法,其實它是一種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的組合,使互聯網與內部網之間建立起 一個安全網關,從而保護內部網免受非法用戶的侵入。
能夠完成「防火牆」工作的可以是簡單的隱蔽路由器,這種「防火牆」如果是一台普通的路由器則僅能起到一種隔離作用。
隱蔽路由器也可以在互聯網協議埠級上阻止網間或主機間通信,起到一定的過濾作用。 由於隱蔽路由器僅僅是對路由器的參數做些修改,因而也有人不把它歸入「防火牆」一級的措施。
⑧ 網路安全管理崗位職責
防止員工上班期間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防止數據泄漏風險問題,這些是針對於企業管理方面來說的,可以用域之盾進行屏幕監控了解員工上網行為,或者是通過行為管理限制員工通過電腦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限制員工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行為、禁止其使用或下載新的應用程序,禁用私人聊天工具,防止U盤拷貝和限制文件外發都是能夠管理的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