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6部門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
【導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通知》,將進一步提高房屋網簽備案數據的使用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與金融、稅務、法院、公安等部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房屋網簽備案信息,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辦理業務提供便捷服務。對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房屋網簽備案數據的,相關部門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交紙質房屋買賣、抵押、租賃合同。
通知強調,要優化住房商業貸款辦理,以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服務。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要以網簽備案合同和住房套數查詢結果作為審核依據,依託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加強貸款審核管理,防範交易欺詐、騙取貸款等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以共享的網簽備案合同為依據,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提取業務。
通知強調,要優化房屋交易納稅申報服務,爭取今年年底前實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與稅務部門網簽信息實時共享,實現房屋交易納稅申報「無紙化」「免填單」。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機關要積極共享房屋租賃信息,實現流動人口管理和租賃房屋管理有機結合、相互促進。人民法院可以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實時查詢房屋買賣、租賃等信息,為辦理司法執行案件提供便利,提高司法案件執行效率。
通知要求,按照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堅持「及時、准確、全覆蓋」的原則,全面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快推進市、縣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聯網,加強城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監測。
2. 住建部: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13日消息,住建部發布《關於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要求,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專家指出,從短期看,此舉對後續全國房地產市場交易和監管有積極作用,有利於提高銷售效率,降低疫情影響。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樓盤數據。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覆蓋所轄行政區域的各類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樓盤表。樓盤表應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編碼等房屋基礎數據。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住房大數據項目組組長鄒琳華表示,政策核心就在於全面採集樓盤信息,這是樓市的基礎大數據,如果全面建成,對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簡化交易手續及避免各類交易欺詐現象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提供自動核驗服務方面,《意見》指出,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動核驗交易主體的身份等信息,逐步實現當事人僅憑身份證件即可完成交易主體核驗。
鄒琳華表示,從長遠看,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信息技術,既有利於加強宏觀市場監測,也有利於更好保護購房者權益。
優化網簽備案服務方面,《意見》明確,推進「互聯網++網簽」。積極推行「互聯網大廳」模式,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快移動服務端建設,實現房屋網簽備案掌上辦理、不見面辦理。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即時備案,當事人完成簽約後,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實現即時備案,生成備案編碼,在樓盤表中自動更新房屋交易狀況信息。
3. 住建部印發房屋網簽備案數據標准 推動全國數據共享共用
近期,為實現全國各地房屋網簽信息系統建設規范化、標准化、便民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印發全國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數據標準的通知》(建辦房〔2020〕14號文),披露了全國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數據標准,以優化升級房屋網簽備案信息系統,推動房屋網簽備案數據共享共用。
《通知》指出,數據標准將涉及40項樓盤表基礎數據、25項交易網簽備案數據、11項應用擴展數據。其中,應用擴展數據指通過共享使用樓盤表數據方便群眾獲得政務服務和公用事業服務所涉及的必要數據,如樓盤表應用擴展涉及辦理暫住證、入學憑證、有線電視過戶單、自來水繳費單等相關文件的名稱。
此外,數據字典對網簽業務、交易者、房屋及付款進行了詳細劃分。其中,業務類別表101項、交易業務證明名稱表10項、登記業務證明名稱表4項;交易者類別表24項、交易者證件名稱表9項、交易者性質表10項;房屋狀態表2項、戶型居室表6項、戶型結構表5項、房屋朝向表8項、建築結構表6項、房屋用途表32項、房屋性質表9項、房屋類型表7項;共有方式表4項、付款類型表2項、貸款方式表5項。
《通知》要求,要確保房屋網簽備案服務不停止,數據採集不中斷,並在數據共享應用時做好保密和脫敏處理。同時,積極拓展互聯網移動端房屋網簽備案業務,逐步實現「互聯網大廳」模式,提高政務服務質量。
4. 住建部:網簽及時備案!加快市縣系統聯網
4月13日,住建部發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要實現網簽及時備案,構建房屋管理平台,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
劃重點:
一是要全面採集樓盤信息,建立健全樓盤數據。
二是提供自動核驗服務,自動核驗交易主、自動核驗房源信息。
三是優化網簽備案服務,推進「互聯網+網簽」。
四是提高數據使用效能,強化信息對接共享。
五是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落實城市主體責任。
具體內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全面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落實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推進房地產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務效能,向各類房地產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化、標准化、便捷化的服務,營造穩定、透明、安全、可預期的良好市場環境,為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提供支撐,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採集樓盤信息
(一)建立健全樓盤數據。樓盤表是房屋信息基礎資料庫,是實施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開展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礎。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覆蓋所轄行政區域的各類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樓盤表。
(二)優化流程精簡材料。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房屋面積管理工作,落實房屋面積測量規范標准要求,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捷、高效的預(實)測繪成果審核服務。建立樓盤表所需材料,能夠通過部門間共享獲取的,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能夠獲取電子材料的,不再收取紙質要件。
(三)統一數據標准規范。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統一的數據標准要求建立樓盤表。樓盤表具體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編碼、建築面積、房屋用途、土地用途、房屋性質、房屋所有權人、交易狀況等房屋基礎數據。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範文本的內容應當包含建立樓盤表必需的數據指標。
(四)動態更新樓盤表信息。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開展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現售備案、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交易資金監管、物業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房屋徵收等業務產生的,或者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的交易狀況和權利狀況相關信息,應當及時載入樓盤表,實現樓盤表信息動態更新。
二、提供自動核驗服務
(五)自動核驗交易主體。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推動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與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自然資源、法院等部門和單位相關信息系統聯網,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動核驗交易主體的身份、婚姻狀況、稅收、社會保障、市場主體登記、不動產登記、失信被執行人等信息,逐步實現當事人僅憑身份證件即可完成交易主體核驗。
(六)自動核驗房源信息。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通過比對樓盤表實現房源信息真實性核驗。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逐步實現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自動核驗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或者現售備案,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按政策未滿足上市交易條件等限制交易或者權利負擔的情形。
三、優化網簽備案服務
(七)推進「互聯網+網簽」。積極推行「互聯網大廳」模式,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區塊鏈等技術,加快移動服務端建設,實現房屋網簽備案掌上辦理、不見面辦理。優化窗口服務,做好「一窗受理」,提供房屋交易、繳稅和登記集中辦理、一次辦結服務。
(八)延伸埠就近辦理。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房屋網簽備案埠延伸至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金融機構,方便房屋交易主體就近辦理、當場辦結。新建商品房買賣,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買賣合同時辦理網簽備案;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買賣,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時辦理網簽備案;金融機構提供房屋貸款的,可由金融機構為當事人辦理房屋買賣合同、抵押合同網簽備案。
(九)實現網簽即時備案。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統一標準的房屋網簽備案流程和辦事指南。當事人僅需錄入交易合同必填欄位,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即可自動比對核驗樓盤表信息及交易主體資格,自動生成合同文本。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即時備案,當事人完成簽約後,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實現即時備案,生成備案編碼,在樓盤表中自動更新房屋交易狀況信息。
(十)保障交易便捷安全。當事人申請變更、注銷網簽備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及時辦理,在變更、注銷網簽備案前,不得重復辦理同一套房屋的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用於有關工程建設,納入監管的存量房交易資金應在房屋轉移登記完成後立即劃轉,不得挪作他用。
四、提高數據使用效能
(十一)強化信息對接共享。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職能過程中,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數據,不再要求當事人重復提交。加快將房屋交易網簽備案信息與國家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對接,及時交換數據信息,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十二)拓寬數據應用范圍。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推送房屋網簽備案數據,方便稅務、金融、住房公積金、自然資源、公安、民政、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統計、法院等部門和單位及相關公共服務部門利用,為當事人辦理稅務、貸款、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市場主體登記、強制執行等業務和公共服務提供便利,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五、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
(十三)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各地應當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建立以房屋網簽備案數據為基礎的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為房地產市場調控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依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及時完善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按照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規范要求,統一流程開展房屋網簽備案工作,及時獲取和上傳交易數據,實現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網簽備案全覆蓋。提高房屋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價格監測,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十四)構建房屋管理平台。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以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為基礎,整合資質許可、房屋面積管理、房屋預售、交易資金監管、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監管、房屋徵收、信用管理等系統,加快建設具有自動核驗、便捷查詢、統計監測等功能的房屋管理基礎平台。按照統一的數據創建、採集、檢查、存儲和傳輸標准,實時更新房屋信息。
(十五)強化信息安全防護。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網路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信息系統分級保護制度,嚴格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網路安全防護,把數據安全納入房屋管理基礎平台建設和使用的全周期,在業務辦理、數據維護和數據共享等關鍵環節嚴把安全關。
(十六)加快市縣系統聯網。各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市本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向所轄區縣擴展,全面覆蓋所轄行政區域,按要求接入全國房地產市場監測系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落實監督指導責任,指導所轄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完善網簽備案系統建設。推進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全國聯網,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全國房地產市場資料庫。
實施個人不動產全國聯網,也意味著在未來如果一個人擁有的房產數量會在大數據的監視下無所遁形。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遏制住部分買房人的炒房心理。
5. 住建部:建立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滯後將定期通報
住建部發文要求各地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對服務平台建設滯後的地方,住建部將定期予以通報。
5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的通知》,《通知》指出,服務平台建設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的基礎性工作,對滿足繳存職工多樣化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切實轉變觀念,提高服務意識,增強緊迫感,以「互聯網+」為導向,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加快服務平台建設,完善服務平台功能,豐富線上業務辦理種類,有效提高離櫃率,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便捷度。
《通知》要求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同時合理確定資金投入。
《通知》指出,服務平台建設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中心要成立服務平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一把手牽頭負責,集中技術部門和業務部門骨幹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關鍵環節和完成時限。同時,綜合考慮服務對象規模、管理運作的資金量、日常服務量等因素,在廣泛調研、論證比較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建設費用,實現節約集約化建設。
此外,《通知》明確,管理中心要按照線上業務特點,梳理確定服務事項清單,制訂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服務平台操作手冊,明確線上業務審核規則和評價指標。進一步優化線上服務流程,精簡服務環節與要件,縮短辦理時限。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不斷擴大數據共享范圍。
妥善對接政務平台也是要求之一。省、自治區或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將服務平台納入當地政務平台統一管理的,管理中心要積極做好對接工作,梳理擬納入政務平台的服務事項,與政務平台管理部門明確管理、服務和安全運行維護等職責。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各管理中心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大與省級相關部門協調力度,積極推進信息共享。對服務平台建設滯後的地方,住建部將定期予以通報。
以下為全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快建設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號)和《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導則》印發以來,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認真貫徹落實,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建設,提升了住房公積金服務效率。但仍有部分管理中心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服務平台建設滯後、綜合管理系統不健全、線上業務種類少、風險防控能力弱、推廣使用力度小等問題,服務平台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規范服務平台建設和使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設服務平台重要意義
服務平台建設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的基礎性工作,對滿足繳存職工多樣化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切實轉變觀念,提高服務意識,增強緊迫感,以「互聯網+」為導向,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加快服務平台建設,完善服務平台功能,豐富線上業務辦理種類,有效提高離櫃率,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便捷度。
二、全面加強組織領導
服務平台建設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中心要成立服務平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一把手牽頭負責,集中技術部門和業務部門骨幹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關鍵環節和完成時限。根據線上服務特點,優化內部組織架構,組建專門的運營管理部門。重點抓好梳理服務事項、優化服務流程、建設綜合管理系統和建立安全保障機制等關鍵環節。對服務平台承建單位明確提出建設需求、工作要求,跟蹤考核工作進度和質量,嚴格項目評審。服務平台建設效果不符合《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導則》要求的,管理中心應督促承建單位及時改進。
三、合理確定資金投入
要堅持以繳存職工需求為中心、以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導向,按照經濟適用原則,充分運用成熟、穩定、安全的技術手段,立足現有信息化設施,推進服務平台建設。綜合考慮服務對象規模、管理運作的資金量、日常服務量等因素,在廣泛調研、論證比較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建設費用,實現節約集約化建設。獨立運作的分中心和管理部,原則上要接入和使用所在設區城市管理中心服務平台,減少重復投資,降低建設和運行維護成本。有條件的省、自治區,可集中組織建設部分服務渠道。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各地管理中心要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將服務平台建設、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評測等費用列入專項經費預算。
四、嚴格規范線上服務
管理中心要按照線上業務特點,梳理確定服務事項清單,制訂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服務平台操作手冊,明確線上業務審核規則和評價指標。進一步優化線上服務流程,精簡服務環節與要件,縮短辦理時限。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不斷擴大數據共享范圍。充分利用管理中心自有數據和外部共享數據,加快實現後台自動審核比對,滿足在線快速審批要求,提升在線服務效率。明晰服務工作相關崗位職責,嚴格設置服務平台管理和業務審核許可權,規范線上操作行為。強化服務進度查詢、辦結時限監控和線上服務評價等功能,精準把握繳存職工訴求,及時化解服務工作中的堵點和痛點,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統一管控各類渠道
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導則》要求,建設服務平台綜合管理系統,有效管控各服務渠道,及時掌握服務情況。通過綜合管理系統,確保各服務渠道協同一致,實現服務對象一個渠道注冊,全渠道登錄。綜合管理系統應有效調節各電子渠道服務量,在線上服務並發高峰期,及時引導服務申請在不同渠道間合理分流。強化綜合管理系統運行績效分析功能,深度分析渠道運行、業務辦理、用戶信息、咨詢投訴熱點等指標,為持續改進服務提供數據支撐。
六、妥善對接政務平台
省、自治區或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將服務平台納入當地政務平台統一管理的,管理中心要積極做好對接工作,梳理擬納入政務平台的服務事項,與政務平台管理部門明確管理、服務和安全運行維護等職責。通過與政務平台對接,更好地利用部門共享數據,開展業務信息聯網核查,提升線上服務效率。通過政務平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納入服務平台統一管理。管理中心要以服務平台作為住房公積金線上服務主渠道,不得以政務平台替代服務平台建設,不得取消已建成並被繳存職工廣泛使用的電子服務渠道。按照國辦公開辦函〔2018〕89號文件要求,住房公積金12329服務熱線可與城市政務服務熱線實現並行接聽、聯動服務,但不得取消。
七、強化安全保障機制
管理中心要嚴格執行國家信息系統安全規范,落實物理環境安全、網路安全和數據保護安全等各項措施,加強服務平台運行監測和風險分析,藉助第三方安全測評機構定期進行信息安全評測,及時排除風險隱患。管理中心要與承建單位和運營服務商簽署協議,明確各方在平台建設、維護和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切實加強數據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數據備份,定期校驗備份數據有效性、完整性。建立健全電子檔案,完善相關制度標准,加強線上線下各類業務票據、數據、資料管理。通過訪問控制、數據脫敏、操作日誌和系統留痕等措施,做到防泄漏、防竊取、防篡改,確保數據安全。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管理中心原則上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原始數據信息。用戶登錄服務平台各渠道時,應提醒其不得將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提供給非官方的第三方機構。管理中心與相關部門實現數據共享時,要簽訂安全協議,明確數據安全責任。基於繳存職工信息與第三方合作提供增值服務的,必須經繳存職工本人授權,明確法律責任。綜合管理系統應採用松耦合的方式與管理中心業務系統對接,確保安全穩定。
八、加大監督指導力度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各管理中心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大與省級相關部門協調力度,積極推進信息共享。對省級統建的服務平台或服務渠道,加強管理和運行維護。通過召開服務推進會、組織驗收、舉辦人員培訓等方式,推進服務平台建設。對服務平台已建成的管理中心,組織開展自評和驗收。對已驗收的管理中心,督促其按照驗收意見及時整改,並做好推廣、使用工作。重點督導未完成服務平台建設的管理中心加快工作進度。督促管理中心認真填報服務平台建設使用情況報表,嚴格審核填報數據的及時性、完整性和准確性。填報情況將作為我部評價各地服務平台建設使用情況的主要依據。對服務平台建設滯後的地方,我部將定期予以通報。
6. 住建部等六部門: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
央視新聞7月14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通知》,明確指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與金融、公積金、稅務、法院、公安等部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房屋網簽備案信息,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辦理業務提供便捷服務。對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房屋網簽備案數據的,相關部門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交紙質房屋買賣、抵押、租賃合同。
同時,《通知》強調,優化住房商業貸款辦理,以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服務。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要以網簽備案合同和住房套數查詢結果作為審核依據,依託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加強貸款審核管理,防範交易欺詐、騙取貸款等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以共享的網簽備案合同為依據,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提取業務。
《通知》強調,優化房屋交易納稅申報服務,爭取今年年底前實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與稅務部門之間網簽信息實時共享,實現房屋交易納稅申報「無紙化」「免填單」。提升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水平,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公安機關要積極共享房屋租賃信息,實現流動人口管理和租賃房屋管理有機結合、相互促進。人民法院可以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實時查詢房屋買賣、租賃等信息,為辦理司法執行案件提供便利,提高司法案件執行效率。
《通知》要求,按照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按照「及時、准確、全覆蓋」的原則,全面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快推進市、縣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聯網,加強城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監測。進一步優化窗口服務,做好房屋網簽備案「一窗受理」,積極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對接,逐步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異地可辦。
(原題為《6部門: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
7. 住建部:推動房屋網簽備案數據共享共用
人民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孫紅麗)為實現各地房屋網簽備案信息系統建設規范化、標准化、便民化,推進房地產市場監測「一張網」建設,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印發《全國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數據標准》(以下簡稱《標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標准》要求,優化升級房屋網簽備案信息系統,推動房屋網簽備案數據共享共用。要確保房屋網簽備案服務不停止,數據採集不中斷,並在數據共享應用時做好保密和脫敏處理。
同時,積極拓展互聯網移動端房屋網簽備案業務,逐步實現「互聯網大廳」模式,提高政務服務質量。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數據標準的建立,使得後續各地房地產交易部門會加快系統建設,基於此類統一標准形成數據系統。包括樓盤基礎數據、房屋買賣租賃和抵押等交易數據將進入此類網簽備案信息系統,這成為最基礎的數據來源。通過住建系統大數據的建設,既吻合了中央新基建的發展導向,也為後續住建部掌握地方樓市交易、精準調控和規劃等創造了積極的條件。
8. 如何加強組織間信息共享
一,轉變以往的保守自閉思想,增強與各組織見的聯系互動;二,建立信息平台,加強信息共享聯系聯絡,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四;充分利用網路、微博等新媒體,堅強信息共享的交流,敞開自己的大門,接納各方的信息。
9. 建設計算機網路的主要目的是實現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對不對
正確的
建設計算機網路的主要目的是實現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