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誰能給我介紹各國關於網路的相關規定
網路傳播的負面影響,已經引起各國各界的廣泛關注。人們越來越意識到,進入網路時代以後,一方面,過去在現實空間中遇到的各種道德和法律問題,不可避免地會反映到網路空間中來;另一方面,網路空間又產生了許多現實空間中沒有過的新的道德和法律問題。因此,各國政府都高度重視網路管理,陸續頒布了一系列有關計算機網路的法律法規。 美國是世界上互聯網路最為發達的國家。早在1978年8月,美國佛羅里達州就率先通過了《佛羅里達計算機犯罪法》。該法規涉及了侵犯知識產權、侵犯計算機裝置和設備、侵犯計算機用戶權益等問題,並作出了種種規定。隨後,美國共有47個州相繼頒布了計算機犯罪法。198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禁止利用電子計算機犯罪法》。1987年,國會通過一項方案,批准成立國家計算機安全技術中心,並制定了《計算機安全法》。美眾院司法委員會要求,色情郵件須加標注,使得用戶可以不打開郵件直接將郵件刪除;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商可以起訴濫發垃圾郵件者,並提出索賠要求。1996年2月,美國總統簽署了國會通過的《通訊凈化法》,明確規定互聯網不得向未成年人傳播有傷風化的文字及圖像。這一法案盡管受到健康輿論的廣泛支持,但卻遭到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出版界(包括網上刊物出版界)和電腦界一些組織的反對,聲稱它違反了關於言論自由的憲法修正案,從而引起了一場訴訟。199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這一法案違憲,使它終於未能實行。不過2000年4月美國貿易委員會制定的《兒童網上保護法》卻得到了實施。該法規定商業網站收集年齡在13歲以下少年的個人信息以及這些未成年人進入網上聊天室時必須得到其父母的同意。① 在德國,政府明確表示不能讓互聯網成為傳播色情和宣揚新納粹思想的場所,強調要防止互聯網路受到「污染」,要求經營聯網業務的企業承擔義務,使青少年免受不良信息的危害。1997年8月,德國制訂的《信息和通訊服務法》(即《多媒體法》)正式實施。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對互聯網空間的行為實施全面的法律規范的專門立法,法案確立了傳播自由和責任並重的原則。該法關於網路服務商的責任提到了三點:1.對自己提供的網上信息內容負全部責任;2.對網上提供來自他人的內容只是在一定條件下才負有責任;3.對於僅僅提供了進入通道的網上信息不負責任.。一般認為它將對世界各國的相關立法會產生重要影響。 英國在1996年以前主要依據《黃色出版物法》、《青少年保護法》、《錄像製品法》、《禁止泛用電腦法》和《刑事司法與公共秩序修正法》懲處利用電腦和互聯網路進行犯罪的行為。1996年9月23日,英國政府頒布了第一個網路監管行業性法規《3R安全規則》。「3R」指的是分級認定、舉報告發、承擔責任。1999年英國政府公布了《電子通信法案》的徵求意見稿。這一草案醞釀已久,其主要目的是為促進英國電子商務發展,並為社會各界樹立對電子商務的信心提供法律上的保證。英國廣播電視的主管機關--獨立電視委員會(ITC)宣稱,依照英國1990年的《廣播法》,它有權對互聯網上的電視節目以及包含靜止或活動圖象的廣告進行管理,但它目前並不打算直接行使其對互聯網的管理權力,而是致力於指導和協助網路行業建立一種自我管理的機制。 新加坡政府在1996年3月頒布了有關網路的管理條例,要求提供聯網服務的公司對進入網路的信息內容進行監督,以防止傳播色情和容易引發宗教及政治動盪的信息。1996年7月,新加坡廣播管理局依法對互聯網路實行管制,宣布實施分類許可證制度,以便鼓勵正當使用互聯網路,促進其在新加坡的健康發展,保護網路用戶、尤其是年輕人免受非法和不健康信息傳播的侵害。 在韓國,為了加強對信息通信網的管理,政府的情報通信部2001年出台了《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和確立健全的信息通信秩序》的法規。這一法規明確規定個人信息管理者的許可權和責任,對向第三者泄漏個人信息者將予以重罰。與此同時,這一法規還將加強對淫穢、暴力、犯罪等非法信息流通的管理。 由於網路傳播的國際性,各國政府越來越意識到,要有效地規范網上行為、尤其是打擊網路犯罪,單靠一國立法是遠遠不夠的。各國執法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許多挑戰,只有通過國際條約來解決。為此,歐盟委員會曾於1996年10月通過了《互聯網有害和違法信息通信》和《在新的電子信息服務環境中保護未成年人和人的尊嚴》綠皮書。綠皮書中規定網路主機服務商和檢索服務商應該對其主機和伺服器上的違法和有害信息承擔法律責任。歐盟委員會還建議對互聯網信息建立評級制度,鼓勵開發和採用過濾軟體和評級系統,鼓勵網民報告違法和有害網址。從1998年起,泛歐組織歐洲委員會決定由歐洲犯罪問題委員會下屬的網路空間犯罪專家委員會負責起草《網路犯罪公約》草案,美國也參與了起草。這是國際社會第一個正在草擬的有關計算機系統、網路或數據的犯罪行為的多邊協定。人們預期它會帶來在網路管理方面更多的國際合作。 回顧歷史,人類的傳播活動和新聞事業,總是隨著傳播技術的進步、傳播方式的更新而不斷發展的。而新的傳播技術和傳播方式往往是把雙刃劍,既能帶來新的飛躍也會帶來新的挑戰。世紀之交興起的互聯網路的情況也是如此。相信經過世界各國政府、組織和進步人類的共同努力,互聯網事業也必定能興利除弊,把人類的傳播活動和世界新聞事業帶進一個全新的時代。 http://www.cmic.zju.e.cn/cmkj/web-wgxws/9/5/2.html 互聯網路的迅猛發展,給人類的信息交流和新聞傳播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是它的發展也帶來某些負面後果,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有: 首先,由於網路傳播具有開放性,任何人都可以在沒有檢查控制的情況下在網上傳播信息,因而為有害信息的傳播帶來極大的方便。特別在一些非正規的網站網頁或個人傳播活動中,各種信息泥沙俱下,良莠混雜。散布虛假消息、謠言傳聞者有之,宣揚迷信、傳播邪教者有之,煽動民族仇恨、助長種族歧視者有之,這些都會危害社會穩定和發展。資料顯示,世界各種邪教組織如日本的奧姆真理教、義大利的末世派等都設有網站,法**組織在全球25個國家都設有網站,光在美國就擁有八十多個網站,還有13種語言版本。至於傳統媒介上常見的色情內容更是網路天地間揮之不去的有害氣體。據卡內基-梅隆大學一個專家組在1995年的調查報告稱,在美國多數家庭電腦連通的網路中,有85%帶有不同程度色情內容的圖片、文章和錄像,電子公告板儲存的數據圖像有五分之四含有淫穢內容。這些都嚴重污染著社會風氣,對青少年成長更有極為不利的影響。 其次,網路傳播具有很強的自由度,發布的言論不易查究責任,因而很容易出現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在網上散布流言蜚語、造謠誹謗他人,損害別人的名譽權,侵犯他人的隱私權,這些現象時有所見。也有的故意在網上製造輿論,傷害法人或自然人的信譽,為不正當的商業競爭或政治斗爭服務。另外,網路服務商為了管理或個性化服務的需要,一般都要求消費者登記自己的有關情況,這里也往往存在收集和使用不當的問題,造成對個人隱私的侵犯。 第三,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網上行為不象現實世界中那樣可觸可摸、有據可查,因而也為某些刑事犯罪帶來了可乘之隙。通過網路詐騙錢財、從事毒品交易、密謀恐怖活動、甚至為賣淫嫖娼牽線,諸如此類的犯罪活動並不罕見。也有些計算機高手,通過網路竊取商業機密、政治軍事情報。還有一些出於種種目的蓄意攻擊破壞網路的「黑客」,嚴重威脅著計算機的安全。據美國軍方一份報告透露,1999年五角大樓計算機網路受到「黑客」攻擊達25萬次之多,其中60%達到了目的。2000年2月7-9日,由美國開始的一起嚴重的黑客襲擊事件,包括Yahoo!(雅虎)、ebay.com(電子港灣)、amazon.com(亞馬遜網上書店)、CNN(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在內的8家世界著名網站遭到有組織的猛烈攻擊,網站運作癱瘓數小時,震驚了全世界。 http://www.cmic.zju.e.cn/cmkj/web-wgxws/9/5/1.html 中國網址導航 www.pronoti.com
⑵ 網路安全法的頒布,對你的網路生活有了哪些積極影響
您好,
出台《網路安全法》,可以補上我國參與國際網路安全治理的短板。
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較為落後,限制了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網路安全合作和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治理。很多國家的政府和行業組織在評估網路安全狀況時,都明確指出中國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能力,因此都不願意和中國政策對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國代表參與相關的規則制定。
特別是在隱私保護、數據跨境和個人信息安全領域等關鍵網路空間國際規則制定的領域,對中國一直或明或暗的排斥。如美歐發布了新的《隱私盾》協議,規定美歐之間加入協議的企業可以自由的傳輸數據。但這些國家卻不願意跟中國簽署類似的數據跨境傳輸協議,認為中國沒有法律保障,不能對數據進行嚴格保護。因此,中國的數據可以向外流通到美歐,但是很多在歐美經營的中國企業,卻不能將相關的數據傳回中國。這不僅提高了企業經驗成本,同時也對我國的國家主權是一種損害。《網路安全法》的發布和實施,可以有效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讓我國能夠有底氣更主動、更積極的參與相應的國際規則制定。
其次,出台《網路安全法》將會激發廣大發展中國家提高網路安全保護的動力。
與發達國家積極立法應對網路安全威脅相反,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在應對網路安全威脅挑戰上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和防禦能力。我國《網路安全法》的出發點和所要應對的問題與很多發展中國家相似,有共同的理解基礎。《網路安全法》制定和頒布,為發展中國家探索網路安全治理做出了良好的示範作用,法理制定過程中的經驗可以被發展中國家借鑒和參考。
網路安全是全球性問題,很多專家都用「水桶理論」來形網路空間的安全狀況,只要有一塊短板,整個安全的水平就會下降。發展中國家數量占據了國際社會的主流,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網路安全威脅的能力,是提高全球網路安全水平的重要部分。《網路安全法》頒布之後,我國政府應當專門就《網路安全法》在起草和實施過程中所總結的經驗教訓向廣大發展中國家分享,共同維護全球網路安全。
再次,出台《網路安全法》也有利於全球ICT企業更好的在華經營。
《網路安全法》兩個版本的草案都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相關報道,美國商會和歐盟商會也分別組織了在華的跨國企業積極研究《網路安全法》(草案),並針對草案提交了大量反饋意見,其中有些意見也被吸納進正式文本當中。
網路空間法制化是一個大的趨勢,對很多跨國企業而言,雖然法律提高了成本,但通過合規性可以有效降低運營的戰略風險。《網路安全法》的頒布可以幫助跨國企業更好的做好合規性工作,同時也可以用法律在保護自己在華的經營。
⑶ 結合國家相關政策及具體案例說明網路安全立法有什麼重要性
日益嚴峻的網路信息安全問題,正越來越嚴重威脅著各國及全球的社會與經濟安全,要求各國政府必須立即行動起來,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加拿大頒布了《網路加密法》、《個人保護與電子文檔法》、《保護消費者在電子商務活動中權益的規定》。
美國參議院去年提交了一份有關保護網路安全的法案,要求政府機構實施反黑客計劃,目前正在計劃制定新的法律條文以保護網路安全;1999年7月,美國政府責成聯邦調查局組建了聯邦入侵偵測網路(FIDNET),以監控政府機構計算機系統安全。另外,還計劃2003年建成計算機安全防護系統。今年初,在黑客對美國網站進攻不到一周時間內,美國總統立即主持召開了網路安全會議,尋求對付黑客的策略。美國政府要求國會今年增加20億美元用於提高網路安全,2003年將達到83億美元。美國政府正在修改關於監視電子郵件的法律,以使執法部門能夠更容易地監測互聯網上的通信內容。政府表示,這項法案將增強對合法隱私的保護,因為它要求聯邦調查局在進行互聯網監聽時,要像進行電話監聽一樣,獲得司法部高級官員的批准。主要目的是更好地防治網路犯罪。
日本政府決定2000年度撥款24億日元開發網路安全技術。國際刑警組織的總幹事肯達爾曾宣布,該組織要與美國的AtomTangerine公司商談,建立反計算機犯罪情報網路,以幫助各國政府和公司應付越來越多的計算機及網上犯罪活動。這個反犯罪情報網路一旦建成,就可以收集計算機及網上犯罪活動的情報,特別是犯罪分子即將攻擊的目標和他們可能使用的手段,並將這些情況向各國政府和公司通報,以作防備。國際刑警組織也正在擬定防止計算機及網路犯罪的規章,但是,隨著計算機及網上犯罪行動的日益猖獗,國際刑警組織認為,不僅要制定相應的法律規章,還要進一步採取行動。
歐盟執委會也宣布起草一份作戰計劃對抗網路犯罪行為,並與歐盟成員國及一些上網的公司舉行一系列會談,敲定書面政策。這套政策可能要求執法機關培訓打擊網路犯罪的技術,並著眼於加強歐盟諸國警力跨國合作。
⑷ 歐盟推出「安全星座」計劃發展太空互聯網,這項計劃實施起來有哪些難題
歐盟推出「安全星座」計劃發展太空互聯網,這項計劃實施起來有哪些難題?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索尼CSL和JAXA的協作致力於創建低路軌通訊衛星和無人飛行器中間根據光通訊的信息服務,進而完成平流層的通訊。彼此模擬一個構建在千兆乙太網路線上的、具備自由空間光通訊誤碼率的試驗環境。在這類低品質的環境下,一般互聯網技術通訊沒法進行。但測試數據卻以446Mbps的速率,完好無損地被取得成功傳送。這一結果顯示,自由空間的光通訊也是有很有可能完成類似路面信息服務的高品質和快速通訊。
⑸ 歐盟立法強化數字監管,數字市場法有何作用
歐盟正通過立法等手段加強對社交媒體、電子商務平台等網路平台的監管,以保護和支持自身數字產業的發展,維護自身的數字主權。相信歐盟正在制定的相關立法將有助於遏制不正當競爭,規范歐洲數字市場秩序。
與過去相比,這兩個法案提出的新規在監管和制裁的方式和力度上都有很大不同。中歐數字協會理事長克勞迪婭·維諾蒂表示,未來歐盟將採取事前監管來解決惡性競爭問題,而不是像過去那樣事後起訴和制裁,這將迫使大型互聯網平台提前採取行動。此外,新出台的兩項議案採取不對稱規則,對大型科技企業和中小科技企業採取不同的監管標准,因此大型科技企業將面臨更嚴厲的審查和更多的處罰。由於歐洲本土科技企業大多規模較小,歐盟此舉有利於保護和支持本國數字產業的發展。
⑹ 新頒布的《網路安全法》,你看懂了嗎
《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一條指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首次引入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概念,並規定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作為關乎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福祉的戰略性資源,其重要性顯而易見。重要的互聯網企業(如擁有數億用戶的網路、阿里、騰訊)現在已可被視為基礎信息平台,被列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的可能性極大,一旦這些互聯網企業及其系統出現中斷、癱瘓或其他問題,都將會造成重大損失。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⑺ 歐盟是什麼
歐洲聯盟
European Communities
西歐國家推行歐洲經濟、政治一體化,並具有一定超國家機制和職能的國際組織。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總稱。又稱歐洲共同市場,簡稱歐共體。
成立和發展 歐洲統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進入高潮。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R.舒曼提出歐洲煤鋼共同體計劃(即舒曼計劃),旨在約束德國。1951年 4 月18日,法、意、聯邦德國、荷、比、盧 6 國簽訂了為期50年的《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條約》。1955年6月1日,參加歐洲煤鋼共同體的 6 國外長在義大利墨西拿舉行會議,建議將煤鋼共同體的原則推廣到其他經濟領域,並建立共同市場。1957年3月25日,6國外長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兩個條約,即《羅馬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 8日,6國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統一起來,統稱歐洲共同體。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 。歐共體總部設在比利時布魯塞爾。1991年 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的《歐洲聯盟條約》 ,(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2年2月1日,各國外長正式簽署馬約。經歐共體各成員國批准,馬約於 1993 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歐共體開始向歐洲聯盟過渡。
成員 歐共體創始國為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 6 國。1973年,丹麥、愛爾蘭和英國加入歐共體,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歐共體。1992年12月召開的歐共體愛丁堡首相會議決定,從1993年起開始與奧地利、瑞典、芬蘭並稍後與挪威就其加入歐共體的問題進行正式談判。1993年10月29日,歐共體布魯塞爾特別首腦會議計劃於1994年3月1日前結束談判,以使4國得以於1995年1月1日加入歐共體。
宗旨和組織機構 歐洲共同體的基礎文件《 羅馬條約 》規定其宗旨是:在歐洲各國人民之間建立不斷的、愈益密切的、聯合的基礎,清除分裂歐洲的壁壘,保證各國經濟和社會的進步,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和就業的條件,並通過共同貿易政策促進國際交換。在修改《羅馬條約》的《歐洲單一文件》中強調:歐共體及歐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實促進歐洲團結的發展,共同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歐共體下設:①理事會。包括歐洲聯盟理事會和歐洲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原稱部長理事會,是歐共體的決策機構,擁有歐共體的絕大部分立法權。由於馬約賦予了部長理事會以歐洲聯盟范圍內的政府間合作的職責,因此部長理事會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稱作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分為總務理事會和專門理事會,前者由各國外長參加,後者由各國其他部長參加。歐洲理事會即歐共體成員國首腦會議,為歐共體內部建設和對外關系制定大政方針。1974年12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決定,自1975年起使首腦會議制度化,並正式稱為歐洲理事會。1987年7月生效的《歐洲單一文件》中規定,歐洲理事會由各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主席組成,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馬約則明確規定了歐洲理事會在歐洲聯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②委員會。歐共體委員會是常設執行機構。負責實施歐共體條約和歐共體理事會作出的決定,向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處理歐共體日常事務,代表歐共體進行對外聯系和貿易等方面的談判。委員會由17人組成 ,法國、德國、英國、義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員國各1人。主席由首腦會議任命,任期 2 年;委員由部長理事會任命,任期 4 年。③歐洲議會。歐共體監督、咨詢機構。歐洲議會有部分預算決定權,並可以2/3多數彈劾委員會,迫其集體辭職。議員共有 518 名,法國、德國、英國、義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蘭25名,比利時、希臘、葡萄牙各24名,丹麥16名,愛爾蘭15名,盧森堡6名。議長任期2年半 ,議員任期 5 年。議會秘書處設在盧森堡。每月一次的議會例行全體會議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特別全體會議和各黨團 、委員會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④歐洲法院。歐共體的仲裁機構。負責審理和裁決在執行歐共體條約和有關規定中發生的各種爭執。⑤審計院。歐共體審計院成立於1977年10月,由12人組成,均由理事會在徵得歐洲議會同意後予以任命。審計院負責審計歐共體及其各機構的帳目,審查歐共體收支狀況,並確保對歐共體財政進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為盧森堡。
此外,歐共體還設有經濟和社會委員會、歐洲煤鋼共同體咨詢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等機構。
經濟實力 歐共體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力量。12國面積為236.3萬平方千米,人口3.46億。1992年歐共體12 國國內生產總值為 68412 億美元(按當年匯率和價格)。歐共體是世界上最大的貿易集團,1992年外貿總額約為 29722 億美元,其中出口14518.6億美元,進口15202.7億美元。
主要活動 在內部建設方面,歐共體實行一系列共同政策和措施。①實現關稅同盟和共同外貿政策。1967年起歐共體對外實行統一的關稅率,1968年 7 月 1 日起成員國之間取消商品的關稅和限額,建立關稅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 年加入後,與其他成員國間的關稅需經過10 年的過渡期後才能完全取消)。1973年,歐共體實現了統一的外貿政策。馬約生效後,為進一步確立歐洲聯盟單一市場的共同貿易制度,歐共體各國外長於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國實行的6400多種進口配額,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護低科技產業的措施。②實行共同的農業政策。1962年7月1日歐共體開始實行共同農業政策。1968年 8 月開始實行農產品統一價格 ;1969年取消農產品內部關稅;1971年起對農產品貿易實施貨幣補貼制度。③建立政治合作制度。1970年10月建立。1986年簽署,1987年生效的《歐洲單一文件》,把在外交領域進行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歐共體條約。為此,部長理事會設立了政治合作秘書處,定期召開成員國外交部長參加的政治合作會議,討論並決定歐共體對各種國際事務的立場。1993年11月 1 日馬約生效後,政治合作制度被納入歐洲政治聯盟活動范圍。④基本建成內部統一大市場。1985年 6 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批准了建設內部統一大市場的白皮書,1986年 2 月各成員國正式簽署為建成大市場而對《羅馬條約》進行修改的《歐洲單一文件》。統一大市場的目標是逐步取消各種非關稅壁壘,包括有形障礙(海關關卡、過境手續、衛生檢疫標准等)、技術障礙(法規 、技術標准)和財政障礙(稅別、稅率差別),於1993年1月1日起實現商品、人員、資本和勞務自由流通。為此,歐共體委員會於1990年 4 月前提出了實現上述目標的282項指令。截至 1993 年12月10日,264 項已經理事會批准,尚有18項待批。在必須轉化為12國國內法方可在整個聯盟生效的219項法律中,已有115項被12國納入國內法。需轉化為成員國國內法的法律,平均已完成87%。1993年1月1日,歐共體宣布其統一大市場基本建成,並正式投入運行。⑤建立政治聯盟。1990年 4 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和聯邦德國總理科爾聯合倡議於當年底召開關於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同年10月,歐共體羅馬特別首腦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政治聯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歐共體有關建立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開始舉行。經過 1年的談判,12 國在1991年12月召開的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上通過了政治聯盟條約。其主要內容是12國將實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並將最終實行共同的防務政策。
此外還實行了共同的漁業政策、建立歐洲貨幣體系、建設經濟貨幣聯盟等措施。
在對外關系方面,歐共體同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建立和發展了關系。至1993年,已有 157 個國家向歐共體派駐外交使團,歐共體委員會也已在 107 個國家及國際組織所在地派駐代表團。歐共體同其中的絕大多數國家締結了貿易協定、經貿合作協定或其他協定,並與一些地區性組織建立了比較密切的關系。歐共體於1975年 5 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關系。
歐盟的主要出版物 有:《歐洲聯盟公報》、《歐洲聯盟月報》、《歐洲文獻》、《歐洲新聞—對外關系》和《歐洲經濟》等。
歐盟的會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掛,會旗為天蘭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表示歐洲聯盟12個成員國。製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同一性的印象。
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蘭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象徵著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圓圈中間為各成員國國名。
⑻ 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什麼和國家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共有七章七十九條,內容十分豐富,奠定了中國網路安全保護和網路空間治理的基本框架,是引導我國網信事業沿著健康安全軌道運行的指南針,具有里程碑意義。
《網路安全法》集中體現了網路空間各利益相關方普遍關心的問題,確定了網路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監管等多項法律規范和制度,這些規范和制度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協調,形成了一個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的閉環系統。
通過這些法律規范及制度,《網路安全法》確定了相關法定機構對網路安全的保護和監管職責,明確了網路運營者應履行的安全義務,平衡了涉及國家、企業、公民等多元主體的網路權利與義務關系,清晰地協調了政府管制和社會共治網路治理的關系。
形成了以法律為根本治理基礎的網路治理模式,結構合理嚴謹,規定銜接配套,語言清晰准確,並對網路安全涉及的主要詞語進行了文意解釋,為建立網路空間治理系列基礎法律保障體系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
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代表中國政府向全世界發出了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並提出了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的四項原則:尊重網路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
習主席提出的「全球互聯網治理四項基本原則」具有深刻的國際法意義,首先,只有各國的網路空間主權得到相互尊重,維護網路空間和平才有可能實現;其次,只有網路空間實現了和平安全,方能促進各國網路空間的開放合作。
再次,各國網路空間開放合作的基礎,必須構建良好的網路空間秩序。習主席提出的上述原則根植於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不但反映了互聯網時代各國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價值取向,而且也反映了互聯網時代「安全與發展」為一體雙翼的主潮流。
⑼ 歐盟實施「最嚴數據信息保護條例」對中企有何影響
6至7日,60餘家中國企業負責人聚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參加「個人信息保護:中歐進展與企業合規」公益培訓。
培訓中,何延哲就企業如何對個人信息進行規范收集、保存和存儲作出梳理,並闡釋了企業提升數據安全能力的方法。
數據安全資深從業者方興表示,數據時代來臨後,許多中國企業存在把數據安全理解為信息載體安全,重視數據訪問安全而忽視使用安全,重視事前保護而忽略溯源追責體系等通病。
他強調,全知的數據時代需要整體的安全視角,只有從授權、用途、量級、法律規范等多種角度動態追蹤和分析風險,才可剔除數據在流動過程中埋下的隱患。
此外,多位嘉賓還就「GDPR與個人信息安全規范異同」「數據安全與企業內控」「中外合規產品設計實例與輿情」等主題進行分享。
主辦方介紹,培訓獲得了相關企業的一致好評,未來將每月舉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