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謠言對社會穩定的危害表現在哪些方面
其一,網上謠言再配上煽動性言論,可能危害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其二,網上侮辱人格、損害名譽、侵犯隱私等言行,有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
其三,網上出現的不正當商業競爭行為,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其四,網上淫穢色情信息毒害青少年心靈,污染社會風氣
㈡ 網路謠言是什麼行為
謠言誤事
小可能是惡作劇,泄憤為之或道聽途說就信了寫在網上
大就有可能要負民事責任
有次網上謠傳某地有什麼自然災害把當地的老百姓嚇的夠嗆,所以大家還是自律些才好。
畢竟上網的還有些事年幼的孩童,孩子們天性好奇,對一些稀奇古怪的消息十分敏感,莫要傳謠言誤導了孩子們
㈢ 網路謠言的特徵是什麼
網路謠言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徵:通過網路傳播,主題誇張,無事實根據。
㈣ 網路謠言常以假亂真,個人識別網路謠言究竟有哪些好方法
我們就介紹一些預防謠言的小技巧,比如說這些謠言通常都會有特殊的“謠言體”,他們喜歡用“中央已經發話了!”,“央視都播了”“國家最高機密”之類的標題,把事情說得特別特別的嚴重,如果你看到了這樣的標題,那麼你就去政府的媒體號去查看,如果沒有這類的消息,那麼就是謠言。
謠言通常都是為了獲取關注度,有一些造謠者他們在製造謠言的時候,通常都會在結尾加上“必須轉!""不轉不是中國人""太神奇了吧”“這必須得讓大家都可以看到”之類的話,這樣子的大多數都是謠言。
以上都是一些非常流行在朋友圈或者是一些社交媒體上面的謠言,請大家記住造謠是犯法的,如果遇到一些非常緊急重要的新聞,一定要到官方媒體去求證,不要急於散播,謠言止於智者,求證了以後再轉也不遲。
㈤ 網路謠言的表現形式
近年來我國頻繁出現的網路謠言大致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政治謠言。主要涉及國內外政府的政策動向、政府行為等,這些謠言多因媒體記者或公眾對政府行動的動機和取向的無端猜測而引發,謠言針對的對象直接指向政府。比如石家莊抵押大樓為三鹿籌款事件、河南內鄉300官員被抓的謠言等等。政治謠言不僅直接影響我國政府在國內外的威信和百姓對政府的信任,還會間接影響我國的外交策略和經濟政策。第二,商業謠言。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問題的謠言、有關企業發展決策取向的謠言以及股市謠言等。隨著問題食品的增多和民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與食品有關的謠言也日漸趨多,而由於股市監管力度的不足,股市謠言也一直橫行網路。比如四川蛆橘謠言事件、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事件等。此類謠言一方面造成民眾社會安全感的流失,另一方面會對企業和生產商未來的發展造成巨大的沖擊。第三,與災難有關的謠言。這一類型的謠言多是在某一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發生之後,由此引發的有關其他相關災難及應對偏方的謠言,它們極具殺傷力,甚至會直接造成社會大范圍的恐慌,進一步引發對某種特殊商品的搶購,造成物資浪費。比如汶川大地震之後的各種地震謠言、非典卷土重來的謠言以及影響期較長的有關2012世界末日的謠言等。第四,與社會傷害有關的謠言。在社會矛盾或問題增多的背景下,各種非正常死亡、惡勢力團伙犯罪事件不斷增多,由此引發的謠言也增多。比如新疆針刺謠言、天門挖腎謠言等,這些都直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會恐慌。第五,有關公眾人物的謠言。此類謠言,主要是傷害了被針對的公眾人物的名譽,影響范圍相對較小。
㈥ 網路謠言的三個特徵都是什麼要如何辨別這些謠言
要知道無論是在疫情比較嚴重的期間,還是在一些大事發生的過程當中,總是會伴隨著一些謠言。要知道對於我們來說是能夠去接受真相的,但是卻不能夠接受,來自於謠言的擺布。而且這些謠言當中,大多數都是帶有一些惡意中傷的。但有的時候正是因為這些謠言的散播速度比較快,所以很難很快的去控制,並且抓到這些謠言散播的源頭。
其實網路謠言的存在,無論是對於官方來說,還是對於個體來說傷害都是非常大的,而這些謠言的散播者也並非一定能夠從中獲利,而是單純擾亂了整個社會的秩序,造成了一些民眾的恐慌。
㈦ 我想問問怎樣才算是網路謠言、造謠
對他人生活造成困擾,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不存在的事件、蠱惑人心,都屬於謠言、造謠。一般都是由網路監警進行評判。
㈧ 如何有效辨別網路謠言
㈨ 網路謠言到底是什麼內容
以捏造、變造、誇大的事實,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廣泛傳播的一種言論,大致分為政治謠言、社會謠言和個人八卦三類。
政治謠言以煽動民眾不滿、製造社會動盪,從而引發內亂,導致政權更迭為目的。政治謠言包括:鎮壓、屠殺、示威、民族仇恨、種族歧視、動亂、暴亂、迫害……
除此之外,政治謠言也包括一些泄私憤的相似言論。
社會謠言主要兩類:一類以煽動資源緊張、製造資源性恐慌從而從中漁利為目的。包括以自然災害、供應短缺、政策緊縮、成本上升、產量下降為借口散發的物資供應緊張言論,內容如:地震、海嘯、暴雨、乾旱、泥石流等導致物資供應短缺(如近兩年的豆你玩兒、蒜你狠、葁你軍……)。
除此之外,社會謠言還有一類純屬為吸引眼球而惡搞的不實言論,比如大橋垮塌、地震、海嘯……
個人八卦也有兩類:一類通常以捏造、變造、誇大個人隱私、行為,滿足民眾獵奇心理,從而達到提高人氣、增加經濟效益為目的,如一些網站媒體發布的XXX明星跳樓死……;
另一類以捏造、變造、誇大個人隱私、行為,詆毀個人聲譽來達到個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一些個人在論壇、微薄等網路媒體上發布的XXX局長貪污、淫亂……
㈩ 什麼情況算是網路傳謠
法律分析:通過網路傳授謠言的,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構成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等的罪名,具體構成什麼罪名,依據謠言的類型而定。網路謠言的主要特徵是虛假,違背科學依據、常識、真實情況,主要依靠不知道真相的網民轉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