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對采購部進行內部審計
由於本審計方案內容較多,現分兩部份上傳,此為第一部份;所撰寫內容為本人總結,不代表(包涵)所有采購內容與采購風險。
具體審計程序、內容與步驟:
一、供應商的選擇與合同的簽訂
審計內容(風險點)
1、篩選供應商沒有按公司的要求與制度,沒有經過主管領導的審查與審批。
2、供應商與預選供應商名單單一,沒有及時評選更新。
3、單獨與供應商的進行談判,談判內容沒有記錄。
4、合同或訂單所列項目、規格與申請部門所列的項目、規格不符,包括數量與價格等。
5、簽訂合同或訂單的條款與談判內容不一致。
6、申請物資采購沒有核對預算項目及庫存材料,簽核手續不齊全。
7、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依據不充分、不合理,與當時的市場價相差較大。
8、采購合同條款缺乏公平、公正,公司處於被動的地位。
9、合同簽訂不按許可權規定執行,有超過許可權簽訂合同的情況。
10、急需物資、零星物品的采購超出批准自購范圍,采購金額違反《管理人員許可權》規定。
11、生產緊急物資(急件)或項目預算外增加的物資(經領導口頭同意的)購入使用後,沒有補辦相關手續。
12、物資采購不是直接從生產廠家購買。
對應的審計程序與步驟:
①、查閱並收集公司關於選擇供應商(采購)的制度及相關的操作流程,抽查所有采購部存檔的供應商名單,確定其是否經領導或關委員會批准;再從系統抽查各類物資材料供應商名單各30個,與核對的供應商名單核對,確定名單在批準的范圍內。
②、抽查各類材料、物資、土建、安裝等供應商的名單,比較歷年來的供應商名單的變化,確定其是否供應商名單較少,比較單一,沒有年度評定與考核,沒有及時引進新的供應商,名單沒有及時更新。
③、從采購部門抽查相關的談判資料50份,查看其是否有談判記錄,是否由采購員單獨與供應商進行談判,談判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全等。
④、從ERP系統抽查各類合同或訂單各40份,根據申請部門填寫的《物資采購申請表》詳列的物資名稱、規格、數量,核對合同或請單上的物資名稱、規格、數量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求提供不符的相關證明與文件。
⑤、了解談判的流程及有關的談判記錄,查看50份合同或訂單日及其相關的談判記錄,對比采購合同或訂單的內容及條款,確保談判內容與合同內容一致;主管領導是否適度參與談判等。
⑥、重點抽查10個大的采購項目,查閱其預算項目核對相應合同所附的明細項目,確定其是否超出預算項目,如果超出預算項目,則跟蹤檢查操作程序及索取有關的批准文件。並查閱倉庫的核查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簽署意見等。
⑦、抽查30價格較大的采購合同,確定價格及供貨條款是否經過審批,查看供應商報價和其他供應商報價的原始資料,核對價格比較審批表,證實價格確定的來源或者經采購領導小組批準的相關文件;檢查采購部的市場價格資料來源的廣泛性與准確性。並抽樣做市場信息調查,與同期同類材料市場價格比較,分析供應商報價的合理性。
⑧、抽查采購合同30份,追溯到與供應商就簽訂合同商談的詳細內容記錄,了解合同起草的過程,有否對所列條款進行研究、審定,或咨詢公司法律顧問。並根據《合同法》分析各具體條款的合理、公平、公正性。
⑨、根據公司有關的許可權表,抽查每類合同各20份,查閱合同的審批人,是否在授權的范圍內,如有超過審批許可權,則要追查其原因,並要求提供相應的授權書等。
⑩、查閱自購的訂購單與《急需物資申請表》上的物資名稱核對是否一致,有否借急用之名采購急需物資以外的設備,查看審批許可權是否按采購流程操作和有關許可權標准規定執行。
⑾抽查《急需物資申請表》有關人員簽批是否符合許可權規定,申購部門領導、采購部領導簽署的意見是否同意「先購買,後補辦手續」,對應簽批日期和補辦請購、訂單日期判斷補辦手續的及時性。
⑿抽查50份通過中間商采購的合同(10000元或以上),詢問不直接向製造商購貨的原因,查詢與製造商直接接洽的證明。如有可能直接向製造商了解購貨價格及已訂合同的價格。
集團公司采購審計方案(二)
"能產生效益的只有采購與銷售"此話說得有點過份,但是也充分說明采購與銷售在公司管理中的重在性。在此,本人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結合現代內審的風險要點,整理集團公司集中采購的審計方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編著。
由於審計方案內容較多,現分兩部份上傳,此為第二部份;所撰寫內容為本人總結,不代表(包涵)所有采購內容與采購風險。
具體審計程序、內容與步驟:
二、采購訂單(合同)的執行方面
審計內容(風險點)
1、采購合同或訂購單重復列印簽批,存在重復購進、付款的風險。
2、供應商沒有按合同規定時間發貨或發貨物不齊全。
3、供應商沒有按合同規定的品牌、生產商或不可外包等條款提供貨物。
4、合同執行進度沒有建立報告制度,沒有報告采購主管。
5、訂單或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條款的變更缺乏依據。
6、合同或訂單的執行不及時及貨款的核對。
7、合同或訂單執行(交貨或完工)期限與約定時間不相符。
8、采購合同或訂單檔案管理不規范,采購員沒有實行輪崗制度。
對應的審計程序與步驟:
①、了解訂購單的錄入、更改、簽批、提交、列印程序,分析每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從系統上抽查每月前50份訂單,合計600份訂單,確定其是否對訂單有重復采購,並向電腦部門提出控制改進的建議。
②、查閱檢查期間每月30份訂單、合同發貨時間以及發貨數量,從系統上核對倉庫收貨入庫時間及入庫數量,與核定時間比較以判斷發貨的及時性、准確性。
③、根據以上②點上所抽查合同,檢查對應的驗收單,核對所購貨物是否為合同中的生產商及品種、品牌,分析了解其不符的原因及過程。
④、檢查采購部門是否建立合同執行制度及反饋制度,采購員是否按規定的時間把合同的執行進度報告給采購主管,主管是否簽署相關的管理意見。
⑤、從系統上抽查所有采購材料補充訂單或補充合同,查看其是否有變更或對應補充合同的依據,依據是齊全,理由是充分,是否有領導的審批手續等。查看確認訂單(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數量、價格變更的情況,然後跟蹤查證變更的有關批文或補充合同等有效證據。
⑥、從ERP系統采購模塊查閱檢查期間三個月材料訂單,核對每一訂單的執行情況以及倉庫明細賬入庫記錄,確保前一訂單執行完畢後,才執行新訂單,不允許有前訂單已付款未提完貨即終止執行,又重新訂立並執行新訂單的情況。
⑦、從質檢驗收部門抽取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100份,根據驗收項目對應的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比較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確定合同簽訂的(驗收)完工時間是否與合同規定的完工交貨時間一致。
⑧、抽查檢查期間土建、裝修合同各20份、物資采購合同50份留存檔案,確定是否按公司規定存檔,存檔資料是否齊全完整。檢查采購部門兩年來員工崗位職責與工作分工,了解其工作范圍是否有變化、員工之間是否實行輪崗制度等。
三、倉庫驗收入庫與貨款付款
審計內容(風險點)
1、倉庫驗收物資時沒有按公司規定驗收入庫。
2、物資材料沒有驗收入庫就直接運到使用部門。
3、物資材料入庫前沒有經過質檢部門抽檢。
4、訂單或合同執行完後不及時對賬、結清貨款。
5、預付貨款不按合同條款辦理,缺乏有效監控。
6、物資采購業務與會計記錄信息不統一。
對應的審計程序與步驟:
①、收集查閱有關驗收制度與流程,了解倉庫的操作規程;再從倉庫實地觀察其實際驗收工作流程,比較實際操作情況與制度規定的差異;重點是觀察驗收時的數量與質量的驗收手續的正確性。
②、檢查該年每月1-5日所有材料的訂單,統計訂購的數量,核對倉庫入庫數量,在訂單規定的期限執行完畢後,訂購數量大於入庫數量的,再從「生產報表」查看輔助材料累計使用量,如果使用量大於購入量的,則到使用輔助材料車間進一步調查了解,查看使用原始記錄,確認輔助材料的購入沒有按流程操作,即驗收入庫。
③、查看質量監督部門的物資檢驗記錄,按類別訂單編號順序抽查各100份,查看抽樣檢驗結果鑒定,判斷是否有漏檢或不檢的現象。
④抽查「應付賬款」明細科目余額10萬元以上的50個客戶、100萬元以上20個客戶,核對應訂單(合同)履行時間和完成時間以及貨款的支付情況,確保每份訂單(合同)貨款兩清。
⑤在「應付賬款」「預付帳款」明細賬上查閱有關預付材料貨款的付款憑證編號,查看付款憑證的付款依據,對應訂單(合同)執行情況來判斷付款的正確性,避免以請示批文預付貨款後,補辦訂單又重復預付貨款。
⑥確定會計記錄的依據與流程。到倉庫抽查材料明細賬,抽查該期(年度)1-11月底各類材料累計購入的數量與價格,與會計賬記錄的數據核對,查明是否是倉庫沒有及時把入庫單、驗收報告單、發票交給會計入賬還是其他原因所致。
B. 采購稽查方法有哪些
應該是審計問題,審計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具體過程、內容、方法可參考《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2號-物資采購審計》
源頭審計法是始終把握問題的根源而不被表象所左右。如一般物資采購的公允價格信息源是市場,在招標采購審計中,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審查是否履行了規范的招標程序,還應關注招標與市場價的差異,關注結算價與中標價之間的差異,關注中標人的實質性運作。
全面審計法是對物資采購涉及到的每一個環節、每一項資料和資料的每一個方面進行全面審計的一種方法。優點是細致、審核質量高,缺點是效率低、成本高。
簡單審計法是在審計力量不足或者有特殊要求時,僅針對物資采購價格或者物資采購的其他某一方面實施審計的方法。
重點審計法是針對重點物資(如采購數量大、單價高)、敏感性物資、問題較多物資的采購進行重點審查。
C. 如何進行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就是對被審計單位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的審查和評價活動,對促使被審計單位加強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建設,防範采購業務風險具有重要意義。企業應當建立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審計制度,明確審計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內部審計部門或人員應通過實施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檢查采購與付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審計依據
采購業務控制審計依據除了國家關於采購業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企業制定的采購業務管理制度及其《企業內部控制手冊》有關采購業務部分的內容外,還應包括國家、行業協會、被審計單位有關審計方面的規范及標准等。
審計目標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目標,就是保證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並促使企業預防和控制采購業務風險,具體包括:
(1)證實采購業務管理內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
(2)證實各項采購業務收付是否合法、合規。
(3)證實所記錄的購貨都已收到物品或已接受勞務,並符合購貨方的最大利益。
(4)證實已發生的購貨業務均已記錄。
(5)證實所記錄的購貨業務估價正確。
(6)證實購貨業務的分類正確。
(7)證實購貨業務按正確的日期記錄。
(8)證實購貨業務被正確記入應付賬款和存貨等明細賬中,並被准確匯總。
審計內容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內容,因審計主體、審計要求及其審計方式的不同而不同。採用傳統的全面審計方式,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是審查和評價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等兩個方面,范圍包括購買、付款等采購業務。採用以風險為導向審計方式的,審計人員應以采購業務風險為導向,審計已經設計完成的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及其相關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執行,是否有效控制了采購業務風險;已經設計有效的采購業務各控制點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實施,是否有效防止了各控制環節的風險;是否根據業務、環境等的變化持續改進采購業務內部控制等。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是檢查企業是否在采購與付款業務中存在不相容崗位混崗的現象,對不相容職務是否真正做到了分離;檢查企業的重大采購與付款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檢查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形成及支付的正確性、時效性、合法性,檢查單位有無利用這些賬戶從事不法活動的行為;檢查采購與付款業務中產生的各種單據、憑證和文件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是否齊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審計程序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程序程序包括采購業務內部控制有效性調查、初步評價、風險評估、控制測試、評價缺陷、審計評價、形成意見等。
(一)調查了解
調查了解,就是調查了解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基本情況,是對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實施階段的首要環節。采購業務調查這項工作是在內部控制審計總體工作的准備階段的基礎上進行的,涉及具體內容很多,因單位的不同而不同。對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調查了解的方法有文字敘述法、調查表法、流程圖法、控制矩陣法等。這些方法各有其特點,經常綜合運用。實際審計工作中,為提高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效率,調查了解工作應同采購業務現場測試工作一並進行,不宜為滿足調查而走形式。
(二)風險評估
按照風險導向審計理論,審計人員進行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應當以風險評估為基礎,選擇擬測試的控制,確定測試所需要收集的證據。采購業務風險評估,就是識別、分析、評價采購業務方面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采購計劃安排不合理,市場變化趨勢預測不準確,造成庫存短缺或積壓,可能導致企業生產停滯或資源浪費。
(2)供應商選擇不當,采購方式不合理,招投標或定價機制不科學,授權審批不規范,可能導致采購物資質次價高,出現舞弊或遭受欺詐。
(3)采購驗收不規范,付款審核不嚴,可能導致采購物資、資金損失或信用受損。
D. 企業內審都審查什麼內容尤其是關於采購部的。
1、對公司有關采購制度、規章及相關單據進行評估,可以找出審計重點,同時也可以為是否需要完善采購控制制度進行分析;
2、根據第一步的結論,與有關人員訪談,同時結合制度要求和訪談中了解的問題點,逐一抽樣檢查實際工作中對於原有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改善建議;
3、針對采購全流程已經在第二步基本上完成初步審核,對於其中發現的重點突出問題進行仔細研究,找出「原始」症結處;
4、綜合考慮詢價、議價過程及潛在供應商收集、物資數據維護及保密、采購物品的交換及時率及品質異常率、庫存周轉率等事項;
5、加強采購人員素質提升,同時明確采購人員自律聲明及采購協議中的廉潔條款、舉報機制;
6、了解其他部門對於采購部門提出意見中,有關退貨、品質等事項的次數和貨物的數量問題,以便發現采購人員舞弊跡象。
拓展資料: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對稱。由部門、單位內部專職審計人員進行的審計。目的在於幫助部門、單位的管理人員實行最有效的管理。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配合並互為補充,是現代審計的一大特色。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可為外部審計提供可信賴的資料,減少外部審計的工作量。在中國,內部審計不僅是部門、單位內部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作為國家審計的基礎,被納入審計監督體系。
E. 請教ISO內審怎麼審查
交流一下:
1、了解內審的目的意義,做到方向明確:內審是從企業內部進行的自我審核,通過對各過程運行情況的調查取證,判斷體系運行的適宜性有效性符合性,及時發現管理的強項弱項,以實現持續改進;
2、了解內審的方法,做到有條不紊:根據公司制定的內部審核控製程序,有序開展各項工作;
3、組織有能力的內審員,得到成功的保障:培訓選擇內審員,提高他們的能力,保證內審工作的質量;
4、進行合理的內審方案策劃,做到重點突出、預防可控: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適時安排審核。根據以往審核中出現的問題,如上次外審或內審過程中發現的弱項進行重點關注,對影響公司的關鍵崗位和領域進行重點審核等,同時制定各種預案,預防各種意外出現,保證審核計劃的全面完成;
5、重要的是進行好審核的後續工作,這是工作的最終目的:審核後的不符合改進與跟蹤驗證是內審後的最重要的工作,要求不符合區域的單位負責人進行改進;
6、系統性的工作可以提高效率與有效性。內審結果結合管理評審等改進公司的工作。
供參考。
F. 內部審計-審計部對采購收受傭金怎麼查
貴單位,貪污的情況好嚴重呢,也說明處罰力度不夠。還沒做到殺一警百,象我之前的單位(那時我不是做內審的)之前一個分公司的貪污了,事情公司財務內部很多人也知道。結果不了了之,隨後一年過去了另一個出納又辭職了,平時月結盤點、銀行對帳之類的都沒問題。結果別人走後幾個月又鬧出別人的帳有問題:L :L
一般企業對於這樣的問題都覺得是件大事,所以不能少看。可以適當的增加你們財務部門的審批流程和對資金管理的方法,以及應收、應付對帳。從各方法入手杜絕有貪污的情況出現。
在車間、倉庫、采購、財務部門晃悠,對企業流程深入了解和熟悉。
內審必須深入業務流程,最好能實際操作才最好。
G. 如何對采購部進行內部審計
1、對公司有關采購制度、規章及相關單據進行評估,可以找出審計重點,同時也可以為是否需要完善采購控制制度進行分析;
2、根據第一步的結論,與有關人員訪談,同時結合制度要求和訪談中了解的問題點,逐一抽樣檢查實際工作中對於原有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改善建議;
3、針對采購全流程已經在第二步基本上完成初步審核,對於其中發現的重點突出問題進行仔細研究,找出「原始」症結處;
4、綜合考慮詢價、議價過程及潛在供應商收集、物資數據維護及保密、采購物品的交換及時率及品質異常率、庫存周轉率等事項;
5、加強采購人員素質提升,同時明確采購人員自律聲明及采購協議中的廉潔條款、舉報機制;
6、了解其他部門對於采購部門提出意見中,有關退貨、品質等事項的次數和貨物的數量問題,以便發現采購人員舞弊跡象。
H. 內審員審核的檢查方法有哪些
內審員審核的檢查方法:問、聽、查、看。具體說:問就是詢問受審核對象,聽就是聆聽受審核對象的回答,查就是檢查現場的記錄等證據,看就是看現場的實際情況,如5S、設備現狀、人員操作方法等。
內審員:全稱叫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員,通常由既精通ISO9000國際標准又熟悉本企業管理狀況的人員擔任。按照ISO9000標準的要求,凡是推行ISO9000的組織每年都要進行一定頻次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內部質量體系審核由經過培訓的有資格的內審員來執行審核任務。所以,凡是推行ISO9000的組織,通常都需要培養一批內審員。內審員可以由各部門人員兼職擔任。
ISO內審員是指經過ISO標准要求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了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的一種資格,一般由國家認監委認可的有ISO相關體系咨詢資質的機構培訓並考核,合格者才可以擔任。它只適用於企業(單位)的內部審核,熟悉企業運轉流程及管理職責許可權,可以勝任質量管理體系對企業本身自我完善、自我管理的一項基本手段和要求,擔任的是內部管理評審,查漏,監督,以及提出整改方案的職責。
相對於內審員的是國家注冊審核員。一般這種資格要經過更為嚴格的培訓考試和實習期,也就是累計審核時間達到一定數量。而且需掛在具有國家認可委認可的具備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可分為兼職和專職。
一般企業進行體系認證,先組織內審員對自己的企業進行審核,以確定體系運行是否有效,對審核中發現的不合格、薄弱環節進行整改,再由認證機構派出審核組對企業進行審核,從而獲得認證資格。
I. 對采購部內部審計需要哪些資料
首先,所有審計需要的資料:
1、單位簡介、工作總結;
2、單位執行的制度;
3、財務報表、賬簿及憑證。
其次,采購部內部審計需要的資料:
1、采購業務流程、采購審批流程、簽訂合同許可權;
2、采購招標文件;
3、采購合同、協議及其管理台賬;
4、供應商管理台賬;
5、審計期間存貨的盤點資料;
6、債權債務余額明細及相關說明。
其餘的諸如采購(調料)請求資料、市場詢價資料、貨物檢驗資料等。
采購審計的重點是業務流程是否合規、價格是否合理、質量是否有保證以及是否存在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