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參與網賭怎麼處理
個人參與網路賭博的,經查實後公安機關會予以行政處罰處理,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涉案比較嚴重的,會處以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1)網路投注贏了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第八條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B. 參與網賭的玩家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網路賭博案件立案後,由公安機關負責案件的偵查工作,對於涉案人員可以採取強拆措施,對涉案的賭資及工具,一般會沒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第一百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偵查犯罪,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嚴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僅憑懷疑就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C. 通過網路進行賭博,犯法嗎怎麼定罪
通過網路進行賭博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網路投注贏了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關於網路賭博犯罪的參賭人數、賭資數額和網站代理的認定:
賭博網站的會員賬號數可以認定為參賭人數,如果查實一個賬號多人使用或者多個賬號一人使用的,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人數計算參賭人數。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對於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兌換為虛擬貨幣、游戲道具等虛擬物品,並用其作為籌碼投注的,賭資數額按照購買該虛擬物品所需資金數額或者實際支付資金數額認定。
D. 網賭贏了5萬提現犯法嗎
一、賭博金額達到5萬怎麼判
賭博金額達到5萬的,會構成賭博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相關法律規定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八條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E. 個人網上參與賭博怎麼處理
個人參與網賭被抓到一般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第八條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F. 公安局怎麼處理網賭的玩家
法律分析:首先賭博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是一般參加賭博的人員,賭資的數額不是很大,也就是500元以下的罰款,當然也可以處5天以下的拘留,注意這里不會又關又罰,只是二選一。賭資數額比較大,就可以處500-3000元的罰款,這時候就必須要拘留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第八條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