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去哪辦理
法律分析:如需要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當地的文化行政部門在2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如果批準的,文化行政部門會向當事人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法律依據:《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申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續辦。
㈡ 網路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具體流程是什麼呢
辦理條件
一、 申請網路經營許可證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二、 從事網路經營活動的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與資金實力。
三、 互聯網經營必須保證客戶的信譽。
四、 有網站經營的相關發展計劃。
五、 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 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七、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 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九、注冊資金的現金入資建議佔有80%以上。
十、申請網路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不得為外資公司或帶有外資背景(包括港資,台資)的公司。
辦理流程
1.自審公司申請條件
2.書寫申請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審批
4.審批通過領取證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網路經營許可證(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初步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的,向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者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對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書面通知申請者補齊,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者將材料補齊後,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在15日內向ICP申請者發出受理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通知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㈢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在哪裡
去當地電信管理機構辦理。
根據相關規定,網路經營許可證應當去當地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進行辦理。
網路文化許可證,簡稱是文網文。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也就是說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網站和APP都是需要辦理網路文化許可證的。
㈣ 武漢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在哪裡辦
武漢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在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辦理。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如下:
1、申請主體為合法設立的企業;
2、公司經營范圍含互聯網文化活動和產品相關內容;
3、具備相應的互聯網文化合法的來源渠道以及運營能力;
4、有相關從業資格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5、有開展業務所需的基本的設備和場所;
6、不能有外資參股;
7、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企業需到中國文化市場網上,提交材料,等待系統審核通過;
2、向所在地的文化局提出申請,報送省文化局;
3、經過省文化局審批提供後,直接報送至文化部;
4、經文化部復審後,提出審批建議,或直接審批;
5、審批後返回省文化局,下發文網文證書。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
(一)互聯網文化產品的製作、復制、進口、發行、播放等活動;
(二)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發送到計算機、固定電話機、行動電話機、電視機、游戲機等用戶端以及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供用戶瀏覽、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三)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
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以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㈤ 網路經營許可證去哪裡辦理
一、定義經營性網站必須申請ICP經營許可證,經營性網站是指網站所有者為實現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廣告、設立電子信箱、開展商務活動或向他人提供實施上述行為所需互聯網空間等收費活動的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並擁有向域名管理機構申請的獨立域名的電子平台。非經營性網站只需辦理ICP備案。常規來說,通過網路進行收費的網站,都必須辦理經營性ICP。對於網站來說,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也是給付費用戶相關的保障體系。根據多年的市場調查情況表明:辦理了經營性ICP的網站運營和收費情況普遍高於沒有辦理經營性ICP的網站。二、條件: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2、有與開發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4、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5、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三、受理機構:國家工信部和各省工信廳。
㈥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去哪辦理
法律分析:攜帶個人身份證等其他證明文件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㈦ 網路經營許可證在哪辦理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網路經營許可證應當去當地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進行辦理。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七條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當持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㈧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在什麼部門辦理
申請辦理文網文資質許可證的條件:
一、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
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8名以上業務管理人員和業技術人員;
四、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設備、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
五、不低於100萬元的注冊資金,其中申請從事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應當具備不低於1000萬元的注冊資金;
申請辦理文網文資質許可證提交的資料:
一、申請書(詳見文章下方推薦);
二、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五、工作場所使用證明文件;
六、業務發展報告(詳見文章下方推薦);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