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遭遇網路匿名誹謗怎麼辦
你可以採取民事訴訟的方式,以對方侵犯你名譽權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如果對方的行為比較嚴重,已經違反了《治安處罰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若尚不夠成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你報案後警方有義務進行處理,可以對其進行罰款、拘留的。但索賠的話你還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2. 網路匿名誹謗怎麼辦
1對於一般的暴露隱私、侮辱謾罵的行為,知道對方是誰的話,就及時和對方聯系。正告對方,停止侵害把帖子刪掉,消除影響;主動賠禮道歉,賠償你的名譽損失。對方不同意的話,你可以向法發帖的網站或者論壇,要求他們把帖子刪掉,以公開聲明的方式,向社會和網友解釋清楚。對方如果不同意,就要拿出證據,說明對方歪曲事實惡意侮辱和誹謗。嚴正指出:網站不停止侵害的話,將進行起訴;並對即將因轉載或者點擊擴大影響的影響,主張名譽損害賠償
2聯系發帖的網站或者論壇,要求他們把帖子刪掉,以公開聲明的方式,向社會和網友解釋清楚。對方如果不同意,就要拿出證據,說明對方歪曲事實惡意侮辱和誹謗。
3不知道對方是誰的情況下,就應及時到派出所報案。正常的情況下,他們會受理。如果遭到推辭,就把《治安管理處罰法》上的規定拿出來和他們理論,條文上規定的很清楚:公然泄露他人隱私、侮辱誹謗的,都是違法的行為。這是他們的職責,無法推脫,也可以向他們的上級反映。警方介入調查後,也會責令網站把涉及侮辱、誹謗的帖子刪掉
4泄露他人隱私或者涉及侮辱、誹謗的新聞、帖子,在網上往往傳播的很快,如果發現影響非常大,就應毫不猶豫地向警方報案。因為,關於誹謗的帖子,如果達到500以上的點擊量,就構成刑事犯罪了。警方立案後,會將發帖人繩之以法,不實的帖子也將被刪除。達到立案標准,涉及刑事犯罪警方一般不會推辭的。
5避免正面還擊。看到別人對自己的污衊,後面跟帖的一個個煽風點火、幸災樂禍,憤怒是可以想像的。這個時候,還是需要冷靜,避免和對方打口水仗。在網路上,也許你一句過激的語言,就會使自己成為眾矢之的;而且,後面煽風點火的人,說不一定是發帖者的自導自演
3. 我在網上被人誹謗了怎麼辦
被別人在網上造謠誹謗,屬於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禮道歉,在侵害名譽的范圍內消除影響。如果造成精神傷害的,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失。如侵權人拒不承擔責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千條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在報刊、網路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4.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如果遭遇網路誹謗該怎麼辦
首先,公民可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後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在此期間,報案人可向受案單位咨詢辦理情況。需要提醒的是,法律規則中的「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是以實際點擊為准,相關統計情況屬於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並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
其次,報案人所需准備的材料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公民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系,確定所需材料後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在網路誹謗案件中,有可能涉及誹謗責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網路服務商、公告板服務商及圖片及文字的作者。此外,誹謗行為可能構成違反民法,誹謗行為人被追究民事責任;也可能違反刑法,構成犯罪,誹謗行為人要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誹謗行為既可能構成侵權(民事的),也可能構成犯罪(刑事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最低管制一個月。
(4)說的話被網路誹謗怎麼辦擴展閱讀:
網上散布謠言可追究尋釁滋事罪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解釋結合信息網路的「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規定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一是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二是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5. 請問被人在網路上詆毀,造謠,該怎麼辦
在網路上被人詆毀造謠,的確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想起那位北大學弟,被學姐誤會,造成社會性死亡事件,還讓人心有餘悸。
遇到這種情況,只能是清者自清,自己想開一點,身正不怕影子歪,用這句話安慰自己,還是管用的。
6. 被網暴侮辱怎麼辦協調無用
網路暴力的解決方式:
(1)收集網路暴力的證據。
(2)向相關部門報案。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3)委託律師維權。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民法總則》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7. 在網上被人造謠誹謗應該怎麼辦
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8. 網上被別人詆毀怎麼辦
如果你知道是誰乾的,那很容易解決,直接報警就行了,也可以告他誹謗。下面是關於誹謗的一些概述及成立條件。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而如果是民事侵權的話,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比如,為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越為惡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泄露並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關於維權方面,如果被侵害人無法確定是誰實施的侵害,可以找網站服務提供者。因為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以,當無法確定誰是侵權人時,可以先找網路服務提供者。侵害後果嚴重的,建議可以找個網路名譽侵害專業的律師咨詢一下該如何維權。
希望通過上面的內容您能對網上被人惡意詆毀的一些相關的問題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建議您找律師咨詢。網上很多這樣的律師原意回答這樣的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