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信詐騙政府部門打擊力度重要還是防範意識重要具體該怎麼做呢
電信詐騙政府部門打擊力度重要還是防範意識都非常重要,沒有孰輕孰重區分。在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同時還要增強人們防範意識,兩者共同進行才會降低電信詐騙頻率。
對於電信網路詐騙等層面,一定要加大打擊力度,而且要提高人民防範意識,減少網路電信詐騙等侵害人民權益行為出現。國家相關部門對於出現此類案件時要加大對贓款的挽損力度。作為公民一定要增強防範意識,避免將錢款轉給其他網路詐騙人員,並且要督促身邊人是否有這種行為,如果有此類行為產生,一定要及時制止或向公安部門舉報。
『貳』 遇到網路詐騙應該怎麼辦
遇到網路詐騙應當立即報警。當事人應當及時保留證據,包括聊天截圖、銀行轉賬記錄等。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會立即立案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叄』 遭遇網路詐騙如何處理
一、遭遇網路詐騙如何處理
1、遭遇網路詐騙處理如下:
(1)保持冷靜、固定證據;
(2)確定損失、盡快報案,可以的話,可列出損失清單,供報案所用;
(3)想方設法、盡快止損,盡快聯系銀行或快遞公司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
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採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採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受害人採取的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網路詐騙防範措施有哪些
網路詐騙防範措施如下:
1、不要輕易泄露個人信息;
2、隨時更改密碼;
3、堤防釣魚網站;
4、多關注信用卡動態;
5、注意上網細節;
6、熟記官方電話;
7、刷卡取現需謹慎。
『肆』 面對詐騙如何應對
法律分析:1、首先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刑事偵察部門、網路安全保衛部門接到報案後,會積極開展偵查工作。希望受害人要保留好證據,比如聊天記錄等,及時提供給公安機關。還提醒大家天上不會掉餡餅,要多留心網路騙子。
2、披露經過。網上交易保障中心等專業網站,作為行業組織或第三方機構,不是國家執法機關,沒有執法權,僅能起到信息披露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伍』 網路詐騙後該如何處理
對於網路詐騙後的處理辦法,建議其當事人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並保存其相關證據,積極協助警方盡快破案,追回被騙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