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八定律給我們的啟示是什麼
二八法則不僅在經濟學、管理學領域應用廣泛,它對我們的自身發展也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就是學會避免將時間和精力花費在瑣事上,要學會抓主要矛盾。
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都是非常有限的,要想真正「做好每一件事情」幾乎是不可能的,要學會合理地分配時間和精力。要想面面俱到還不如重點突破。把80%的資源花在能出關鍵效益的20%的方面,這20%的方面又能帶動其餘80%的發展。
二八定律可以解決的問題:時間管理問題、重點客戶問題、財富分配問題、資源分配問題、核心產品問題、關鍵人才問題、核心利潤問題、個人幸福問題等等。
品牌法則
20%的強勢品牌,佔有80%的市場份額。一般來說,第一品牌的市場佔有率比第二品牌高出一倍以上,在行業中是價值最大的品牌。在網路界,三大門戶網站無論是在吸引力方面,還是收入方面都占據網路產業的絕大部分。
「二八定律」之所以得到業界的推崇,就在於其提倡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經營方略,確定了傳媒業的視野。要用好「二八定律」,傳媒業首先弄清楚企業中的20%到底是哪些,從而將自己經營管理的注意力集中到這20%的重點經營要務上來,採取有效的傾斜性措施,確保重點方面取得重點突破,進而帶動全面,取得傳媒經營整體進步。
B. 數字經濟三大定律
數字經濟的三大定律
第一個定律是梅特卡夫法則:網路的價值等於其節點數的平方。所以網路上聯網的計算機越多,每台電腦的價值就越大, 「增值」以指數關系不斷變大。
第二個定律是摩爾定律:計算機硅晶元的處理能力每18個月就翻一番,而價格以減半數下降。
第三個定律是達維多定律:進入市場的第一代產品能夠自動獲得50%的市場份額,所以任何企業在本產業中必須第一個淘汰自己的產品。實際上達維多定律體現的是網路經濟中的馬太效應。這三大定律決定了數字經濟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徵。
C. 信息安全的三大定律是什麼對我們的學習和工作有什麼作用
信息安全的三大定律分別是:
第一定律:摩爾定律,即微處理器的速度每18個月翻一番。這意味同等價位的微處理器速度會變得越來越快,同等速度的微處理器會變得越來越便宜。
第二定律:吉爾德定律,即在未來25年,主幹網的寬頻每6個月增加一倍,其增長速度是摩爾定律預測的CPU增長速度的3倍。
第三定律:麥特卡爾夫定律,即網路的價值同網路用戶數量的平方成正比
確保信息安全產品和系統在設計、研發、生產、建設、使用、測評中保證其一致性、可靠性、可控性的技術規范和技術依據。
D. 網路經濟學中的基本規律有哪些
網路經濟的三大基本定律:
1、網路的最主要設備CPU等的性能18個月增加一倍,而生產成本成比例遞減規律。
2、網路主幹網寬頻速率每6個月增加一倍,網路接入點成比例遞增規律,接入收費逐步趨於零,但永遠不等於零。
3、網路商品的價值與接入點數的平方成正比。
還有其它一些與傳統經濟發展規律不同的規律,基本規律是以上這三個。
E. 網路經濟的邊際效益是遞減還是遞增
摘要 (一)網路經濟中的三大定律。網路經濟存在著「馬太效應」,即強者恆強,弱者恆弱。這最終會強化壟斷,直至贏者通吃。除此之外,網路經濟中還有三大定律,即梅特卡夫法則、摩爾定律、達維多定律。
F. 電子商務 三大定律的名詞解釋
電子商務的三大定律:
1、供應鏈透明定律。
網際網路對於新經濟的主要貢獻,實際上就在於提高商務效率、降低交易損耗、提高供應鏈各環節之間的透明度。
對於電子商務發展過程的粗略觀察後便可以發現,供應鏈透明化的起點,從大部分新經濟實踐者的直覺出發,被人為地定義在供應鏈的最後一個環節,這就是B2C模型。其原因歸納起來大概有以下幾個:其一,供應鏈末端最具有分散化特徵,這給了信息整合一個相當大的空間;其二,從傳統經濟的經驗出發,供應鏈末端的利潤積聚比較大,有可能獲得很高的利潤回報;其三,先期進入電子商務領域者普遍缺乏傳統行業背景,他們只能選擇面向最終客戶的成品銷售方式,而相當一部分後入者在經營思路上受到了他們的影響。
但是,即便有以上理由,我們還是能夠發現此種從供應鏈末端開始的透明化過程有著一些不足:第一,他們將直接面對一些非信息類壁壘,如最著名的三個瓶頸:支付、信用和配送,這對於一個廣闊分散的、信用度難以保證的、支付體系不完善的市場來說,幾乎具有難以跨越的特徵;第二,未經組織的客戶需求層次差別巨大、特徵凌亂,這不僅對於信息之外的商業環節是一個挑戰,同時信息流本身的處理也相當艱巨;其三,由於位處供應鏈下游,上游生產的低效和不透明使得B2C的經營者的服務改善永遠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無論是比較購物模式還是集體競價模式都只能部分深入供應鏈,而不可能達到完全意義上的信息高效利用——這就猶如將一張黑紙疊在玻璃後一樣,無論客戶端多麼透明,從供應鏈的下游看去,整個系統仍然是個黑箱。
B2B模式替代B2C模式成為電子商務主流這個事實本身,實際上符合這樣的一個觀點,即信息流整合應當從供應鏈的上游開始而不是相反。但是由於目前產業環境中存在這樣一個現象:越靠近供應鏈上游的基礎產業,如原料、能源等對於參與新經濟的熱情越冷淡,所以我們目前看到的B2B模式仍然集中在供應鏈的下游。
2、商務流加速定律。
電子商務的特徵在於對商務流的高效整合,對於產品(服務)從生產到送達客戶這一過程的簡化和提速將貫穿傳統商務向電子商務轉型的全部歷史。
當然,網際網路作為信息傳送通道的全部功能只能限於信息的整合本身。所以對於商業這種在很大程度上基於物質交換的社會行為,網路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或者說是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
這里就存在一個問題,商務的加速是全� ,而網路對於其貢獻卻是局部的。所以商務重整過程一定是一個多角度重整,其對象群不僅包括基於網路的信息流,還有一系列與之配合的其他項目,如果沒有這些後台體系的完善,電子商務就會流於一句空話。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前瞻性的結論:凡是能夠對商務流的加速產生貢獻的行業,必定會在電子商務體系中獲得良好的發展。比如:配送體系、支付體系、信譽保障體系、安全保障體系、跨國流通結算業務等等。
在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三者中,網際網路實際上完全能夠解決的就是信息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解決資金流,對於物流只有非直接的影響。所以極有可能形成電子商務發展初期的信息整合、中期支付整合和成熟期的物流整合的三部曲。在這三者當中,最終對電子商務的命運起決定作用的是物流整合,這實際上已經脫離了IT技術的層面,而變成了一個管理和經營問題,是從信息革命回歸到傳統商業自我革新的狀態,是一個商業內部的轉變而非外力的重塑(當然不否定外界的影響作用),誰能夠從傳統商業中自發地轉型、提前改造,誰就有可能獲得電子商務的最終果實。
3、中間商擴散定律。
電子商務的扁平化,實際上擠壓的是傳統的中間商。然而由於B2C嘗試的暫時遇挫,使人們認識到必須在傳統商務規則和電子商務理想之間達成某種妥協,這就是B2B興起的一部分外因。
對於長長的供應鏈來說,中間環節眾多,理論上每一個層次之間都有形成B2B的可能,然而信息流傳送的高效性使得B2B形態的中間商具有良好的擴展能力,B2B在兩個方向上(向上和向下)的相互吞食最終會形成具有行業特徵的、階段性的最佳垂直優化。
這種擴散深度和速度不一定相同,因為不同行業之間的初始條件千差萬別,並且跟電子商務的後台整合的程度直接相關。我們唯一可以設想的理想狀態應當是,當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介面完全對接的條件下,中間商會退化為唯一的層次,此時交換環節最少、過程損耗最低、商務效率最高。
G. 請論述網路經濟的三大定律,並分別舉例證明。
三大定律:
一、梅卡菲定律:網路的價值總和等於網路參與成員數目的平方。也就是說加入一些成員可以顯著增加所有成員的價值,在網路經濟里小努力可以得到大收獲。
二、報酬遞增定律:網路的價值會隨著成員數目的增加而急劇膨脹,而價值的膨脹又會吸引更多的成員加入,如此反復循環成功會自我強化,網路會獎賞成功者讓他們更成功,因為它遵循報酬遞增定律。
三、爆炸性成長定律:網路組織在開始培養自身時成長是極小的,一旦建立網路組織後只需注入少量的才智即可得到巨幅的成長。
H. 數字經濟對國際商法和國際貿易的影響
數字經濟對國際商法和國際貿易的影響:中國已經加入WTO,中國經濟也在不斷融入世界經濟,面對日益繁榮的對外貿易貿易摩擦也不斷的發生,學習商法能提高自己在做貿易中的法律意識,更能規范貿易中的各種糾紛。
數字經濟受到三大定律的支配:
第一個定律是梅特卡夫法則:網路的價值等於其節點數的平方。所以網路上聯網的計算機越多,每台電腦的價值就越大,「增值」以指數關系不斷變大。
第二個定律是摩爾定律:計算機硅晶元的處理能力每18個月就翻一翻,而價格以減半數下降。
第三個定律是達維多定律:進入市場的第一代產品能夠自動獲得50%的市場份額,所以任何企業在本產業中必須第一個淘汰自己的產品。實際上達維多定律體現的是網路經濟中的馬太效應。這三大定律決定了數字經濟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徵。
數字經濟背景介紹:
信息經濟的另一種稱謂。旨在突出支撐信息經濟的信息技術二進制的數字特徵。是一種互聯網經濟。正如美國復合技術聯盟主席D.塔帕斯科特1995年出版的《數字經濟——聯網智力時代的承諾和風險》一書所說明的那樣。
信息技術的數字革命,使數字經濟成了基於人類智力聯網的新經濟。1998年4月15日,美國商務部公布了以《浮現中的數字經濟》命名的第一份研究報告,著重分析信息這一核心資源對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決定性作用。
嗣後,這樣的研究報告又按年連續出了多本。這些報告均以分析信息產業、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有關信息經濟的發展為內容。數字經濟的概念被越來越多的人士所接受。數字經濟的發展是同信息技術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分不開的,也是同傳統經濟的逐步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發展分不開的。
I. 網路的價值(上):從梅特卡夫及其定律說起
買賣雙方的「連接」、「互動」,直至達成「價值交換」,是所有交易的基本模型。
互聯網之所以特別重要,就在於,它作為基礎設施,革命性地改善和提升了「連接」的速度、廣度、便捷度,並將實體之間面對面的「互動」遷移和拓展到虛擬空間,進而對「價值交換」的參與者和實現路徑帶來根本影響,最終為一系列商業模式的創新提供了可能。
網路是這些創新模式的主幹,衡量網路的價值,就是對承載這些模式的商業組織進行價值評估和價值管理的基礎,也就是在互聯網領域進行投資、經營的基礎。
關於網路價值的有關理論中,最為知名的當屬梅特卡夫定律。梅特卡夫定律,與摩爾定律、吉爾德定律,也常被合稱為「互聯網三大定律」。
1. 梅特卡夫其人:互聯網大咖中的大咖
羅伯特·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1946年生於美國紐約,互聯網領域超級大牛,名副其實的「多面手」。
此人是絕對的「 學霸 」。他以電機工程和工業管理兩個學士學位畢業於麻省理工學院,最後又在哈佛大學取得博士學位。
很快,他成長為 發明家 。27歲左右,在施樂公司(Xerox PARC)工作的梅特卡夫發明乙太網(Etherne,當今區域網採用的最通用的通信協議標准)。作為「乙太網之父」,他於2005年獲得美國總統親自頒發的全美科技獎章。
學霸兼發明家的人生之路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據說梅特卡夫第一次在哈佛大學宣讀畢業論文時,被認為理論性不夠,不予通過。也不知是不是這次打擊,將梅特卡夫從理論家推向了實踐之路?總之,最後的事實是,當年這份答辯未獲通過、內容與乙太網有關的「干貨」,成為梅特卡夫後來申請專利和開辦企業的不竭源泉。
秉持將乙太網產業化的信念,梅特卡夫33歲時開始創業。他創立網路公司3Com,迅速獲得眾所周知的巨大成功。而 「梅特卡夫定律」,也就誕生於這段時間。是的,你沒看錯,定律誕生於梅特卡夫叱吒商場而非潛心研究之時。
大約十年後,已經功成名就的 企業家 ,「急流勇退」,去做了專欄作家。他從3Com退休,開始其作為行業期刊《InfoWorld》(信息世界)出版人兼高科技 專欄作家 的生涯。
自從當上作家,這位「文武雙全」的大神就從「預言家」逐步過渡到「大嘴巴」。其中登峰造極的案例是,1995年,互聯網風潮乍起,梅特卡夫在專欄里預測,互聯網會在很短時間內成為一顆耀眼新星之後於1996年遭遇災難性崩潰。他還雄辯地列舉了當初讀來洞見深刻現在想想純屬杞人憂天駭人聽聞的十大原因。高人做事,總是不同凡響。這一回,出於擔心自己的預言吸引不了眼球,梅特卡夫承諾,假如預測失准,他就吃下自己的文章。結果是,1997年,梅特卡夫淪落為「吃紙一族」。
朋友圈有一篇廣為傳播的文章——「投資是人生的最後一份職業」,頗具意味的是梅特卡夫也以實際行動為這一規律作出註解。步入21世紀,年過半百的他成為 投資家 ,介入股權投資領域,作為Polaris Venture Partners(北極星創投,美國十大風險投資公司之一)一員,專注於高科技創業投資。同一時期,他還是大學的教授、創新總監。
縱觀其求學和職業生涯,梅特卡夫始終致力於網路的理論研究、技術開發和商業實踐,是在互聯網領域做出了開創性、綜合性貢獻的時代標志性人物。根據本文的線索,還可以從其他公開文獻中獲得更多關於其成長和發展軌跡的諸多信息,這些對於我們學習和領悟互聯網的歷史和邏輯都有特別的意義。
2. 梅特卡夫定律的緣起:一份銷售策略
1980年左右,初創期的3Com公司主營一種網卡。銷售人員向潛在客戶反復宣傳網卡功能後,業績仍不見起色。畢竟,在那個年代,持有電腦的公司尚且鳳毛麟角,對聯網感興趣的更是少之又少,何況上網還需要「高額」的接入費用。
輪到主持公司市場營銷管理的梅特卡夫,發揮其非凡的邏輯思維能力和創新天賦了。
他告訴銷售人員,必須轉換一種「忽悠」方式,不能只是跟人們講網卡有什麼用,而要著重強調,網卡越多會越有用,所以消費者要多買。梅特卡夫給每位銷售人員一組幻燈片,下圖就是梅特卡夫展示的當年幻燈片內容之一。
翻譯成中文就是:
上圖很直觀地講明一個道理:隨著聯網的計算機數量增加(N越大),網上客戶獲取的價值會加速增長,跟N2成正比;而購買成本是線性變化的,跟N成正比。達到某一個臨界點後,價值超過成本。換句話說,客戶之所以當前感覺到網卡和網路沒有啥作用、買著不劃算,那是因為網卡還少、網路的規模尚小,一旦購入的網卡增多,購買者獲取的價值也隨之快速增大,凈收益將得以顯現,所以,結論就是:多買一點吧!這個銷售策略果然推動3Com公司銷售業績有效改善。
一直沒有人把這張幻燈片展示的內容稱之為定律。直到1993年,《吉爾德科技月報》的出版人喬治·吉爾德(George Gilder),慧眼識珠,把梅特卡夫十幾年前講的前述道理,正式命名為「梅特卡夫定律」,並稱這項定律對後來「新經濟」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吉爾德是誰?此人被譽為「數字時代三大思想家之一」,在命名梅特卡夫定律之前,他還是大名鼎鼎的「摩爾定律」的命名者。他的工作之一,似乎就是發現這些已經被別人發現但未被有效推廣的「定律」,並為之正名。
3. 梅特卡夫定律的准確內容和基本理解
梅特卡夫定律表述為: 網路價值隨著用戶數平方的增長而增長,即與用戶數平方成正比。 梅特卡夫本人2013年的表達原文是「 The value of a network grows as the square of the number of its users——V∝N2 」。很多中文版的譯文中直接將網路價值等價於節點數的平方,是錯誤的,梅特卡夫只提及了一個相對比例關系,並沒有指出網路價值的絕對數值。該定律的表述本身也有一個進化過程。當年首次發表時,「網路」還局限於「通信網路」,「用戶」也表述為「兼容的網路設施」。如今,「網路」已不囿於計算機網路,可以擴展到市場網路、社交網路等,所以梅特卡夫定律的應用范圍也不斷擴大。
對梅特卡夫定律的理解,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網路效應」,可以分解為兩個遞進的層次:
第一,規模是網路價值的基礎。 網路上的「節點」即用戶越多,網路的整體價值越大。
第二,規模對網路價值的影響具有外部性。即規模越大,單個存量用戶獲得的效用越大。 隨著新節點的接入,網路價值非線性增長,對原來的節點而言,從網路獲得的價值也會越大。一般的資產,分享者愈多,個體所得愈少。網路則不同,根據梅特卡夫定律,由於網路價值與N2成正比,價值增幅超過節點數增幅,所以,網路系統內節點越多,單個節點可以分享到的價值反而愈大。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