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怎麼處理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的判刑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是指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等行為,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㈡ 網路犯罪會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對我國網路安全問題工作增加了更多詳細的規定,但是更多的處罰規定是行政處罰性的,因此有嚴重情節還需要刑法的規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章,即第五十九條到第七十五條規定了相關網路犯罪的法律責任,再次就不一一列舉了;但想要提醒大家本法第六十七條所規定的有關通信群組的問題,即使不是為了犯罪而建立的群組,在現代社交需求下,通信群組的建立者需要對群內的安全承擔起義務,否則發生網路詐騙等網路犯罪問題,通信群主很可能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和第二百八十六條對網路安全進行的網路犯罪進行了處罰規定;同時《刑法修正案(七)》和《刑法修正案(九)》對以上兩條增加了補充條款,《刑法修正案(九)》也對第二百八十七條增加了補充條款。 除了上述內容,關於網路犯罪的處罰還有很多,刑法通過修正案進行補充,也說明了網路犯罪是變化多樣的,需要實時更新相關救濟措施。《刑法》第17條
㈢ 網路犯罪怎麼判刑
【法律分析】
網路犯罪多種多樣,刑事處罰也不盡相同。如網路詐騙,應當按照詐騙數額判刑。當詐騙公私財物且數額較大的時候,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當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時候,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當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計算機網路為媒介實施的犯罪不同於前面說到的兩個罪名,犯罪人員實施犯罪行為的目的不在於損壞計算機系統或者非法篡改信息,其目的多為侵害公私財產,常見的犯罪類型有:利用計算機實施詐騙罪;利用計算機實施非法經營罪;利用計算機實施侮辱、誹謗罪。這些罪行的實質仍然是詐騙、非法經營罪和侮辱誹謗,所以對這些行為仍以原本的罪名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㈣ 請問信息網路犯罪應該怎麼處罰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是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㈤ 網路犯罪怎麼判刑
網路犯罪多種多樣,刑事處罰也不盡相同。如果網路詐騙,應當按照詐騙數額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㈥ 涉嫌網路犯罪被抓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
網路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路進行的犯罪,網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危害網路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網路犯罪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藉助於網路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既包括行為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路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體指令。網路系統或產品加密等技術及法律規定上的漏洞在網路內外交互實施的犯罪,還包括行為人藉助於其居於網路服務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網路系統實施的犯罪。同傳統的犯罪相比,網路犯罪具有一些獨特的特點,即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范圍廣;互動性、隱蔽性高,取證困難;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網路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