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違法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網路犯罪具體行為包括:病毒傳播、設置邏輯炸彈、非法入侵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盜用上網賬號和信用卡數據、網路敲詐、侵犯版權和其它知識產權、發布網路虛假廣告、利用網路散發虛假或恐怖信息、傳播淫穢物品等.一些通常被認為不可能通過網路進行的犯罪,如殺人、強奸等直接針對人身的犯罪,現在也有人透過網路途徑間接實施.黑客侵襲、內部人員攻擊、計算機病毒蔓延等種種在新技術條件下的攻擊方式,均會造成網路秘密信息的泄露,破壞網路資源的正常使用以及信息系統的癱瘓,這些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針對網路系統實施攻擊的行為,就是人們俗稱的「網路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Ⅱ 非法利用網路信息罪判刑
法律分析: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認定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只應要求行為人實施了相應的網上行為,即所設立的網站、群組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所發布的信息內容有違法犯罪或者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至於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相應違法犯罪活動,屬於網下行為,不應成為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的構成要件;而且,對於行為人實施了相應違法犯罪活動,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Ⅲ 盜用他人信息屬於什麼罪
一、盜用他人信息屬於什麼罪
1、盜用他人信息屬於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和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以竊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並將其出售或非法提供給他人的嚴重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上述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上述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盜用他人身份信息貸款會坐牢嗎
情節嚴重會坐牢。盜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構成侵犯姓名權的民事侵權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屬於違法行為,將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其次,用別人身份證貸款,屬於貸款詐騙,若情節嚴重,可構成金融詐騙罪,貸款人將面臨牢獄之災。最後,用別人身份證貸款將使得自己名譽受損,人機關機被破壞。因為,無論是偷用別人身份證貸款還是借用別人身份證貸款,都會造成經濟糾紛和信任危機。
Ⅳ 盜竊網路賬號是否構成盜竊罪
法律分析:盜竊網路賬號是構成盜竊罪的,網路賬號被盜可以選擇報警。我國法律對於合法取得的虛擬財產也是會保護的,所以盜取網路賬號也是盜竊。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路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Ⅳ 網路信息犯罪是什麼罪
網路信息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等。
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與安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保護法益使國家安全,即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網路犯罪一共以下幾種:
1、散播某些內容,嚴重違反社會秩序;
2、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3、傳播淫穢物品罪;
4、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5、金融詐騙罪;
6、侮辱、誹謗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Ⅵ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根據刑法第287條之一的規定,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包括三種類型:(1)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情節嚴重的;(2)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情節嚴重的;(3)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情節嚴重的。成立第(1)種類型的犯罪,要求行為人設立的網站、通訊群組客觀上主要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等犯罪活動;行為人設立網站、通訊群組的主觀目的是為了實施犯罪活動;此外還必須情節嚴重。《辦理利用網路犯罪案件解釋》第8條規定,以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而設立或者設立後主要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應當認定為「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成立第(2)種類型的犯罪,要求行為人故意發布違法犯罪信息,並且情節嚴重;成立第(3)種類型的犯罪,要求行為人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發布信息,並且情節嚴重。《辦理利用網路犯罪案件解釋》第9條規定,利用信息網路提供信息的鏈接、截屏、二維碼、訪問賬號密碼及其他指引訪問服務的,應當認定為「發布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Ⅶ 盜竊數據定什麼罪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非法竊取個人信息可以界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Ⅷ 利用計算機網路犯罪罪名
法律分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網路服務瀆職罪;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Ⅸ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是指利用信息網路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或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條新增加的罪名。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3、犯罪主體:一般主體,單位可以構成本罪。4、主觀方面: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