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上參與賭博派出所如何處理
一、網上參與賭博派出所如何處理
1、網上參與賭博派出所會進行拘留、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嚴重的會承擔刑事責任。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網賭怎麼取證
1、網賭的取證,即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收集證據、上下線之間言詞證據;電腦硬碟的數據;通話記錄及簡訊記錄;銀行轉賬明細;
2、偵查機關對於能夠證明賭博犯罪案件真實情況的網站頁面、上網記錄、電子郵件、電子合同、電子交易記錄、電子賬冊等電子數據,應當作為刑事證據予以提取、復制、固定;
3、偵查人員應當對提取、復制、固定電子數據的過程製作相關文字說明,記錄案由、對象、內容以及提取、復制、固定的時間、地點、方法,電子數據的規格、類別、文件格式等;
4、由提取、復制、固定電子數據的製作人、電子數據的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附所提取、復制、固定的電子數據一並隨案移。
② 打麻將派出所交罰款300去哪交
派出所屬的縣級公安局。
打麻將罰款歸派出所進行處理。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派出所所行使的治安處罰權是500元以下罰款,超過500元以上罰款的處罰,都必須上報派出所屬的縣級公安局批准。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罰款、拘留的決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申請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通過作出罰款、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提出。通過作出罰款、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的,該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將申請人的復議申請、罰款或者拘留決定書和有關事實、證據材料一並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復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可根據情況直接交給公安機關的警察,或去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有可能出現滯納金。規定收到處罰通知書之後的15天之內,必須交納罰款,特殊情況可當場繳納。若對處罰有任何異議,可申請行政復議或到法庭提起訴訟,有需要可以聯系律圖的專業律師。
③ 參與網路上賭博怎麼處罰
一、參與網路上賭博怎麼處罰
1、參與網路上賭博的處罰如下:
(1)如果只是一般違法行為,一般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3)認定構成刑事犯罪的,那麼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如何界定賭博
界定賭博從以下幾點:
1、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
④ 參與網路上賭博怎麼處罰
一、網上參與賭博怎麼處罰
1、構成賭博罪的,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二、賭博犯罪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網路賭博罪的規定處罰:
(一)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准5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但是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機關書面等方式的告知後,仍然實施上述行為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軟體開發、技術支持、資金支付結算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明顯異常的;
(三)在執法人員調查時,通過銷毀、修改數據、賬本等方式故意規避調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四)其他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明知的。如果有開設賭場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響對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定的,可以依法對已到案者定罪處罰。
⑤ 參與網路上賭博怎麼處罰
參與網路賭博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分析】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個人建議】
網路賭博是違法行為,在生活中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果一旦構成賭博罪,則需要負刑事責任,賭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般出現問題之後非常難以追回,因此為了更好的避免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關知識,避免產生其他問題,如果你已經泥足深陷,也可以選擇積極舉報他人的賭博,公安機關會根據具體情形予以從輕減輕處罰。
【拓展資料】
網路賭博套路
1、施以小利
雖然大家都知道「十賭九輸」,可很多人偏偏就覺得自己是「天選之子」。犯罪團伙就是利用這種心態,先讓你贏一部分,再讓人一步一步陷入。
2、有去無回
參賭者一開始要通過網銀將賭資轉入指定的賬號,有時候用手機刷二維碼,將錢轉到賭博網站里。由於犯罪團伙設了局,賭徒充值的錢只要進了他們的賬戶,最終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3、無法提現
有的人在某某網站僥幸贏了錢以後,申請提現時就會遇到「網站正在維護」的提示,讓你明天再試。第二天再去提現時,還是說系統維護。如果去找客服,他們就會以各種理由和你拖時間,甚至是直接把你的賬號禁封。
4、虛假人氣
通常新手登錄平台後會發現,有很多人在裡面玩,這種氛圍使他們在心理上陷入集體無意識,覺得法不責眾而產生虛假安全感,無法冷靜思考。其實那些在玩的「人」,多數都是「機器人」。
⑥ 賭博罰款去哪裡交錢
法律分析: 賭博被派出所逮捕之後會按照賭博的具體數額來處理。如果數額只是達到一般違法行為,一般是處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要是再嚴重一些就增加拘留的時長還有增加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 有本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的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⑦ 個人網上參與賭博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個人網上參與賭博的處理方式,對於涉嫌犯罪的情形,是需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的刑事處罰的;對於不涉嫌犯罪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⑧ 個人參與網賭怎麼處理
個人參與網路賭博,如果只是偶然的消遣行為,數額不大的,就不涉嫌犯罪。
小型網路賭博參與者,涉嫌的只是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如果被公安機關發現,可以處以罰款或者拘留的行政處罰。
具體規定為:個人參與網路賭博,如果涉案賭資較大的,可以處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行政罰款;如果涉及的金額較大,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的,就需要接受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並且要繳納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行政罰款。但是,如果個人參與網路賭博,同時將網路賭博當作職業,多次實施違法行為,這時候行為人就涉嫌觸犯刑法規定的賭博罪。需要接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處罰。如果個人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人,接受投注數額較大的,就涉嫌觸犯刑法規定的開設賭場罪,同樣需要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罰。
⑨ 參與網上的賭博怎麼處罰
參與網上的賭博處罰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構成賭博罪的,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賭博網站的會員賬號數可以認定為參賭人數,如果查實一個賬號多人使用或者多個賬號一人使用的,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人數計算參賭人數。
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對於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兌換為虛擬貨幣、游戲道具等虛擬物品,並用其作為籌碼投注的,賭資數額按照購買該虛擬物品所需資金數額或者實際支付資金數額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