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上欠條怎麼打
法律分析:1、應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2、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3、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4、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 網上如何打欠條
在網上打的欠條應包括下列內容:債權人、債務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欠款的數額、幣種、時間;欠款的原因;歸還的時間、還款的利息、還款的方式;以及當事人的簽名等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3. 借錢如何打借條
個人借款打借條,要有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金、爭議解決方式、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 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貸款金額,包括文字和數字金額。 3.貸款的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年、月、日和確定的貸款期限。 4.具體還款日期。 5.貸款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應付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6.償還貸款本息的年、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7.借款人應有自己的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 擴展信息: 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名,表明債務人已欠債權人借據所註明的金額。錢退回後,出票人收回票據,票據無效或被撕毀。這是一種書面證據。通常用於日常生活和企業管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借據是一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字,表示債務人已欠債權人欠條上註明金額的債務。
4. 在網上怎樣打借條有哪些流程啊
具體操作如下:
1、應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
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2、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
3、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4、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
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借條的有效期:
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5. 貸款的錢借給別人怎麼寫借條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2、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4、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