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怎麼看待當今社會上的流量明星
首先必須說明各自對「社會」的理解,才能談吧?有人認為有人的地方就是社會,人越多就是大社會。也有人覺得必須是實實在在的有人以及有實際存在價值的圈子文化才是社會。
以上兩種都沒錯,但如果把當今互聯網套入成一個新型「社會」,甚至比喻成「新能源」就實在太搞笑了。
嚴格來說,我國80年代末開始在一線城市出現電腦,在90年代開始使用互聯網。但在相對發展中的地區,是2010年後才開始普及互聯網的。對於一線城市的人口來說,基本是早把互聯網當成生活與工作中的用具,從小孩到70-80歲的人都對互聯網不陌生,大部分都使用互聯網。
所以,大家不會把互聯網與現實生活切割開來理解的。現實認識並喜歡的明星,他上不上網都還是明星。而如果不認為或不認識的人包裝成「明星」,不管此人上不上網、上網的流水量大不大都不一定被定義成「明星」的。
但對於剛接觸互聯網的人可能會認為那是一個全新的領域,甚至認為是很先進的東西,會取替現今的現實社會形態而不是補充社會功能。他們有可能把現實社會認不認識與網路上有沒有人關注等同起來理解了。這類朋友會認為網路上人氣不足就不是明星,網上流水量很大的,哪怕是很普通的人都是流量明星之類的。
這點在微博上比較明顯,其實水量過大過假的人設並不見得討好。很多現實中拍部電影都數千萬片酬的大明星,在上面人設的人氣少得可憐,只因不注重這類平台的表演或分享。而很多上面的流水量明星,現實根本沒人認識和認可,卻被「套紅」了,越來越像上去玩虛擬游戲似的,都是虛擬世界的人。
也有人說這是傳統媒體派水軍上去搞亂、摧毀網路社交媒體的手段,所以特意搞得很亂很假、很難服眾。久而久之就會失去公信力,而公信力與信任感卻是媒體的第一生存條件,否則只會變成毫無價值的廣告集散播出平台,沒生命力的。
其實,互聯網就是一個縮短所有距離的工具,包括了人與人的距離,也包括了時間距離。互聯網上的各類平台,包括衍生出來的手機端,也就是各類不同特色的「社交圈」而已。有的適合購物,有的適合游戲,有的適合獲取資訊及娛樂內容等,目前的發展還未能跳出這幾個大類別。至於在這些平台上產生了受關注的人和事,一點不意外。
但至於是否每個人都把這些不同「地方」受到關注的人當成是「明星」,那要看每個人對「明星」的定義和理解了。就如有人因為唱歌特別好聽,受到數億人喜愛及認可,所以無論從人氣和專業水平來評定,都確實是符合「明星」定義的。那麼,他/她不管在網路平台上還是電視里出現,應該都算是明星的。
又有人因為在集市裡花錢讓所有攤檔都貼了她/他的照片,一時間大家都看到這個人了。換在互聯網上叫刷屏和流量了,再認真看看,沒發現這個人有什麼讓人認可和喜歡的東西,然後大家都散開了。這就是典型的不符合明星走向,但有大流量的例子吧。
想必兩類人都想成為現實中的明星,獲得明星的職業價值與收入,但至於你我他是怎樣定義「明星」的,想必都離不開幾個相同的看法:
1.有過人之處,有比大部分人優秀的地方,例如專業水平,又或者是美貌到西施般無人能敵之類的。
2.有一定數量人認識,在街上喊一下,大家都會知道是說誰的。但在早已過了大家都認識的「巨星時代」的今天,除了已經成名並受到認可的明星們,其他大部分只能說是各個圈子裡的公眾人物罷了。現今還有讓所有人都集中焦點去看她/他的人,幾乎不存在。
3.在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就是明星的網路特性的今天,可以很坦白地說,在網路要出名的門檻太低了,不是太難讓人登上去的「舞台」。在這個起點來說,是流量明星還是不流量明星,其實壓根不是重點。但貼了流量二字後,在網路商業上的招商是可以提高一下標價的,例如拍網劇什麼的。只是可能不流量明星們輕輕一笑說道:「只要我有興趣,隨時可以加流量,甚至明星自己投資拍幾部網劇,但水平和認可度則不是用流不流量來衡量的。」
最近看到某國際品牌的一個網路「笑話」,此品牌先是找了某歌代言其服裝,但因為某歌不是流量明星類,只是現實社會比較多少認識和喜歡,所以又找了某個小男孩來補充內陸網路的代言,據說是流量的。
客觀說,某歌的氣質和代表作以及給人的專業檔次感,都是撐得起這個品牌的定位的。不少人看到香港滿大街都是某歌的代言後,都想去購買,覺得是類同的人和值得被同類化的代表人物。
後來進了商店後,看到附帶著那位流量小男生代言了,居然有人驚呼「我可不是這水平和檔次的人啊,不買了。」 所以啊, 找代言人還真是要小心,否則花了錢反而拉低了消費者的自我定位可不是好事。
也就是說,現今的「明星」定義應該是讓人覺得是同類人的代表,而非偶像時代了。至於流量不流量,讓人感覺是指女生討論每月親戚來探望的數量多少似的,缺乏主流明星的檔次感需求了。
嚴格來說,流量(PV)和收視率(rate)之類的,目前還是有比較大的區別的。常規上在收視率上產生的各類明星,與PV里的流量角色是否等同,可能真要看不同人的不同觀點了。
㈡ 如何評價現在的新生代流量明星
新生代的流量明星層出不窮但是能夠讓大家眼前一亮的非常少,對於現在的流量明星,我有兩個看法以及評價。
可是現在呢?拍戲叫苦連天,而且塑造的角色非常一般,卻拿著天價片酬甚至不惜觸犯法律來偷稅漏稅,顯然這樣的流量明星不可能獲得大家的認同。還是希望有關部門可以制定一些法律,能夠遏制這樣的行為,並且也要提升藝人的素質以及門檻,畢竟作為公眾人物他們影響了很多人。
㈢ 你怎麼看待追星
㈣ 你怎麼看待網紅明星呢
我感覺不管是明星還是網紅,只要有真實的才藝,有粉絲喜歡就可以。隨著現在的網路科技的發展,很多視頻APP火爆了起來,更是有很多APP可以直播,有很多普通人通過自己的歌聲或者特長讓自己有了些名氣。這些人被稱之為「網紅」,因為他們不像明星那樣從電視節目中出道。而是通過網路,利用網路的力量讓自己成為了「網路紅人」。
網紅「拼了命的」往明星的身份轉變,可是還有很多明星卻往網紅的方向走,就拿郭冬臨來說吧。畢業於上海戲劇學院,是中國內地有名的相聲、小品演員,多次參加春晚。可是在某視頻APP上我們發現了他的蹤跡,在APP上他的名字叫「暖男先生」,經常會發一些有趣的段子,增加人氣。
㈤ 明星和網紅的區別是什麼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明星和網紅的定位是不一樣的,所以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包括電影演員電視劇演員唱歌歌手都屬於演藝明星類型。演藝界的明星一般大多數都通過科班( 北京電影學院 ,中央戲劇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上海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等等藝術院校)培養培訓畢業才行,當然沒有經過專業培養培訓的草根明星也有少數,而且稍微有點知名度的明星一般都有經紀人經紀公司或團隊通過包裝宣傳。
最後一點我想說的是:確實網紅只是時代產物,若干年過去人們可能根本不知道有這個人。話說回來網紅也有一些正能量的也值得我們認可學習的。
而對社會對國家有貢獻的又取得卓越成就的明星就不一樣了,也許會流芳百世。這個就是明星與網紅最根本區別。
㈥ 你有喜歡的網紅么你覺得網紅和明星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在這個網路全面覆蓋我們生活的時代,每一個人都會有幾個比較喜歡的網紅。而網紅顧名思義就是在網路上很紅的人,當然這個網路包括了不僅僅是那些以唱歌,跳舞開直播的網紅。各種領域的網紅都有。只是看各人的愛好選擇而已。
還有一位比較喜歡的網紅也是一位醫生,關注他是因為有一次無意中看到他的視頻內容覺得可以嘗試一下。然後發現對自己真的有效果,就一直關注了下去。他發布的視頻內容大部分都是教大家用最簡單的方法治一些皮膚方面的病症。而且他推薦的一些葯物都是便宜且非常實用的。
其實明星和網紅最大的區別就是明星要麼是科班出身的,要麼是選秀出道的。而網紅則是野生的,他們靠著自己本身的一技之長慢慢累積人氣,讓人關注。其實很多的唱跳型的網紅,他們只能存活於網路之上。我們也看到過唱歌的網紅和明星同台翻車的現象,他們離開了自己賴以生存的網路,在現實中完全被明星比了下去。
㈦ 現在很多藝人都是網路主播出身,這有什麼弊端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這個問題值得我們反思。現在很多的藝人都是網路主播出身。藝人的門檻變得越來越低。藝人的平均素質也被拉的越來越低。這樣給我的感覺就是誰都可以做藝人,誰都可以做明星,那還要音樂學院來幹嘛,還要藝術學院來幹啥?
這樣對下一代影響會很大。會對小孩兒的價值觀有不良的影響。以至於影響社會的安定發展。無規矩不成方圓。我覺得應該提高藝人的門檻,網紅就只能是網紅,永遠不能成為藝人。如果想要成為藝人,那就去考取專業的知識專業的文憑。靠真本事走到自己想要的位置。這樣才會讓很多人信服,更能教育下一代要努力學習。
㈧ 趙麗穎談網路評價,網路評價對明星有什麼影響
趙麗穎是娛樂圈非常有名的女演員,她曾經在多部影視作品裡面有過出色表演,並且受到人們的認可,自己也擁有眾多粉絲。趙麗穎在得到大眾認可之前,曾經遭受過不好的網路評價,她在接受采訪的時候談到網路評價這個問題,心態已經非常平和,並且表示對網路評價能夠客觀對待。那麼網路評價對明星有什麼影響呢?網路評價會影響明星的聲譽,網路評價會影響明星的事業,明星面對網路評價應該強心臟,客觀面對評價。
一、網路評價會影響明星的聲譽,如果有不好的評價會讓明星遭受輿論壓力。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很多人都能在社交媒體上面發表自己的看法,但是這些看法有很強的主觀意願,並且有很多網路評價受到水軍的影響,對待同一件事很難有客觀評價。明星遇到網路評價會影響自己的聲譽,不好的評價會讓明星遭受輿論壓力,遭受到網路暴力,對明星本人內心是一種考驗。
大家對網路評價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㈨ 你怎麼看待明星
明星就是給大家提供娛樂的群體,人設包袱很重。
有時候明星的正能量也是一些追星族的精神支柱,她們會想為了偶像變好。但有的明星有一些不良行為,我們就不盲從不跟風就好了。
明星涵義變化:
「明星」作為指稱符號在前現代社會就已經出現,開始是指啟明星,後引申指眾星,並無對著名演員、運動員的喻指之義。
「明星」作為一個現代性文化概念,其首次使用是在1896年秋法國的梅里愛和路羅斯創立電影製片公司之時。其廣泛流行則應該是世界上第一個電影明星一一弗洛倫斯·勞倫斯(也稱佛羅倫薩·勞倫斯)。
當音樂進入商品領域,成為可交換的價值,經濟利益的驅動立刻使競爭在音樂演奏者之間毫不留情地展開。明星,就是在這樣的競爭背景一下誕生了。
國際互聯網登陸中國十多年以來,隨著網路技術的不斷進步和互聯網的逐漸普及,「網路明星」現象逐漸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網路明星「在通過互聯網成名之前都屬於典型的草根階層。
㈩ 對於流量明星和粉絲經濟,你有什麼看法
過去的娛樂圈是誰有實力誰成功,誰有實力誰出名,誰有實力誰獲得的工作更多。而如今的娛樂圈則變成了流量明星的天下,很多劇組節目組在選擇工作合作對象的時候都會選擇一些粉絲比較多的明星。或許這些明星的專業素養並不是很強,或許他們的能力並不是特別的突出,但是只要他們的背後有著很多的粉絲,並且這些粉絲願意為了這些偶像花錢就足夠了。對此我本人表示非常的難以接受,而且深深的唾棄這樣的行為。
集資打榜在以往選秀節目只需要通過發簡訊的方式投票,而如今大家除了簡簡單單的投票之外,還可以購買買票或者是在網路上購買一些網票。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粉絲都選擇集資替自己的偶像打榜,這樣集資而來的金錢最終還是都流入到了資本家的腰包,所以說才會變成這個樣子。對此很多網友都覺得非常的難以接受,並且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的制止這樣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