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暴力侵犯了什麼權利
法律分析:網路暴力侵犯的是公民人格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定義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不受侵害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條 人格權禁止性規定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者繼承。
第九百九十三條 人格標識許可使用民事主體可以將自己的姓名、名稱、肖像等許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許可的除外。
第一千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承擔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在報刊、網路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Ⅱ 網路上人身攻擊會犯法嗎
網路上人身攻擊犯法,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1、所謂人身攻擊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2、這種行為法律上稱之為侵犯名譽權,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損害賠償、賠禮道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Ⅲ 網路上攻擊別人會觸犯刑法嗎
網路上攻擊別人是犯法的,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可知,利用網路對他人實施人身攻擊的,是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攻擊者要承擔侵權的責任。所謂人身攻擊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一、我國人身攻擊是什麼罪
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1、所謂人身攻擊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2、這種行為法律上稱之為侵犯名譽權,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損害賠償、賠禮道歉。
如果情節嚴重是會構成誹謗罪的。
二、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網暴現象
生活中網路暴力的表現形式大致上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2、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3、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Ⅳ 網路攻擊屬於觸犯什麼法
法律分析:網路攻擊是指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基礎設施、計算機網路或個人計算機設備的,任何類型的進攻動作。關於網路人身攻擊,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利用網路對他人實施人身攻擊的,是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攻擊者要承擔侵權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Ⅳ 惡意網路攻擊對方犯法嗎
一、惡意網路攻擊對方犯法嗎
1、惡意網路攻擊對方犯法。惡意網路攻擊對方,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利用網路對他人實施人身攻擊的,是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攻擊者要承擔侵權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網路傳別人隱私犯法嗎
網路傳別人隱私犯法。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處罰標准如下:
1、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Ⅵ 惡意網路攻擊對方犯法嗎
是犯法的,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依據國家,的規定內容可知,利用網路對他人實施人身攻擊的,是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攻擊者要承擔侵權的責任。所謂人身攻擊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一、網暴他人違法嗎,怎麼處理?
網路暴力是違法行為,情況比較嚴重的話會被拘留。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網路暴力是暴力形式的一種,是指藉助互聯網這一載體,對一定的人物、事物進行謾罵、抨擊、侮辱、誹謗等,並對當事人的隱私權、人身安全權及其正常生活造成威脅或某種不良影響的行為。網路暴力能對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而且已經打破了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網暴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網路暴力是指在網路上發表具有侮辱性的語言或者圖片,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網路暴力的立案標准有捏造虛假的信息在網路上發布、傳播或者指使他人發布、傳播等。如果虛假的信息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或者轉發達到五百次,就可以認定為《刑法》中情節嚴重,處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網路暴力他人屬於違法行為,若是在生活中存在這樣的情況,故意捏造事實詆毀他人的名譽,情節比較嚴重的,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故意傳播虛假的信息,瀏覽次數超過5000次,轉發超過500次,可以判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