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知識產權權利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網路知識產權侵權的保護方法:
1、通過版權登記、商標注冊等相關法律手段進行保護;
2、通過文件加密、授權許可等技術手段進行保護;
3、網路知識產權侵權的其他保護方法。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⑵ 論網路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一、侵犯網路隱私權的方式
網路隱私的侵權者往往出於各自的目的,運用各自的手段,對網民的隱私收集甚至盜取。這些侵權行為的方式主要有:
1、個人的侵權
個人未經授權在網路上宣揚、公開、傳播或轉讓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未經授權截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未經授權打開他人的電子郵箱或進入私人網上信息領域收集、竊取他人信息資料。
2、網路經營者的侵權
某些網路經營者把用戶的電子郵件轉移或關閉,造成用戶郵件內容丟失,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泄露;未經用戶許可,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對他人發表在網站上的較明顯的公開宣揚他人隱私的言論,採取放縱的態度任其擴散,未及時發現並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刪除或屏蔽;未經調查核實或用戶許可,擅自篡改個人信息或披露錯誤信息;未經用戶許可,不合理的利用用戶信息或超出許可范圍濫用用戶信息,將通過合法途徑獲取的信息提供給中介機構、廣告公司、經銷商等用來謀利,造成用戶個人信息的泄漏、公開或傳播。
3、商業公司的侵權
某些專門從事網上調查業務的商業公司使用具有跟蹤功能的cookie工具,瀏覽、定時跟蹤、記錄用戶訪問的站點,下載、復制用戶網上活動的內容,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資料,建立用戶信息資料庫,並將用戶的個人信息資料轉讓、出賣給其他公司以謀利,或是用於其他商業目的。
4、軟硬體設備供應商的侵權
個別軟硬體廠商在自己生產、銷售的產品中專門設計了用於收集用戶信息資料的功能,致使用戶隱私權受到不法侵害。如英特爾公司就曾經在其處理器中植入「安全序號」,監視用戶之間的往來信息,使計算機用戶的私人信息受到不適當的跟蹤、監視。
5、其他形式的侵權
某些網路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通過網路中心監視或竊聽網內的其他電腦等手段,監控網內人員的電子郵件或其他信息,一定程度上也對網路用戶的個人隱私造成了侵害。
二、如何認定侵犯隱私權
作為人格權之一,侵犯隱私權責任的構成也同侵犯其他權利一樣,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觀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等四要件。
1、主觀具有過錯
侵害隱私權因屬於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
2、違法行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因直接違反法律規定抑或違反社會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使得該行為具有違法性質。隱私權是絕對權,具有普遍的對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負有不侵犯他人隱私的義務,違反這種義務進行的行為均被納入侵犯隱私行為之列,除非有正當合法抗辯事由存在,通常這種侵害行為以作為形式表達,並不必以公開他人隱私為要件。結合行為類型的多樣性與隱私內涵的發展性,基本可以概括為兩類:侵擾私人空間的行為與侵害私人信息的行為。
3、損害結果發生
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並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襪吵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並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後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民法典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後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並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
4、具備因果聯系
民法典上因果關系告虧侍在於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性,侵害隱私權的後果表現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與私域生活的侵擾,這一事實乃侵害行為所致,換句話來說,權利主體因該不法行為遭受人格利益受損。就非財產性利益受損與行為方面還是比較容易把握的,出問空唯題的地方是財產利益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有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則須藉助一定的方法,通常從以下兩方面把握:時間上有無順序性,侵害行為是否客觀存在。
三、隱私權法律保護方法哪些
根據我國現行立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隱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確保護的一項人格利益,因此構成侵害隱私利益的,行為人就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
綜觀各國對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在民事領域對隱私權的保護方法有三種:
1、直接保護方法。法律承認隱私權為一項獨立人格權,當公民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可以以侵害隱私權作為獨立的訴因尋求法律保護與救濟。這就是隱私權的直接保護方法。如美國、德國。
2、間接保護方法。法律不承認隱私權為一項獨立人格權,當公民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不能以侵害隱私權作為獨立的訴因尋求法律保護與救濟,而只能將這種損害附從於(或稱「寄生」於)其他訴因(如名譽損害、非法入侵等)尋求保護與救濟。這就是隱私權的間接保護方法,如英國。
3、概括保護方法。在民法或相關法律及判例中籠統地規定保護人格權或人格尊嚴,不列舉具體內容,在實踐中仍然保護個人隱私權,如日本。
網路侵犯隱私權主要包括個人的侵權、網路經營者的侵權、商業公司的侵權、軟硬體設備供應商的侵權以及其他形式的侵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⑶ 網貸如何尋求法律保護
法律分析:只要網路貸款沒有違反法院的規定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網路貸款的利率高於法律的規定,超出部分是不受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汪汪槐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陵游,適用有關該債困友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⑷ 當我們遭受網路暴力時,怎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我們遭受網路暴力時,首先不要害怕,冷靜對待,然後選擇正確的方式來處理。
一、首先我們了解一下什麼是網路暴力
網路暴力是一種暴力形式,它是一類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言論、圖片、視頻的行為現象,人們習慣稱之為「網路暴力」。
4、可以憤怒,但不要害怕,也不要過度自責,尤其不要去針對鍵盤俠的指控反省自己,或者去解釋。普通人沒有經受專業的危機公關訓練,容易在慌亂中發言讓鍵盤俠摳更多字眼,做更多文章。
5、不要因為別人的攻擊而讓自己陷入情緒不好的狀態,可以選擇過濾掉一些信息,讓自己保持正常的情緒。
⑸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如果你遭遇網暴了,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嗎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在網上遭遇了網暴,我們要學會這樣保護自己。
網路是一個發言非常自由的平台,由於這個平台非常的開放和自由,於是很多人在網上充當著網路噴子的角色,在網路上說話口無遮攔,非常的沒有素質,而且很多人心裡非常的變態,會在網上懟人進行網路暴力,網路暴力的意思就是說發起人生的攻擊,發起言語的攻擊,雖然說見不到人,但是對方發表的言語非常的難聽,已經危害到個人身心的發展。對於這種網路暴力,我們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首先第1點在網上一定要保護好個人信息。第2點一定要及時找家人或者朋友尋求幫助。第3點一定要直接舉報。第4點,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三、嚴格處罰網路暴力的人。
網路暴力的人跟現實中暴力的人是一模一樣的,都是以辱罵和侮辱人格為主要方式,對各路人士進行長期的騷擾,對於有網路暴力的人,一定要有相關的證據,然後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再拿起法律武器攻擊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做到觸發網路暴力的人,同時也希望各大平台能加大力度懲罰這一些網路暴力。
⑹ 網路版權的保護途徑有哪些
網路版權的保護途徑老遲如下:
1、技術措施技術是網岩祥絡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加快技術創新並予以發展性應用。用技術控制網路作品的使侍棗李用與傳播是數字領域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法律手段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3、國家為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作品的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⑺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有什麼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具體如下:
1、技術保護措施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鏈差絡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用技術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
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3、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
《中華人民棚衡皮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攔碼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⑻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包括技術措施和法律手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圓脊漏,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數據技術所產生的利潤空間和驅動力使得網路作品的非法復制與盜用有了野岩經濟學的合理性。通橘爛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既要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來規范作品網上傳輸行為;既可以通過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又可以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