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國兩制中的兩制指的是什麼
「一國兩制」的基本涵義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困磨、澳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們作為特別行埋戚政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編輯本段]【基本要點】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點。「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政府一項長期不變的基本國策。這一方針,有以下基本點: (一)一個中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也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前提。 (二)兩制並存。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台灣的資本主義制度,實行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這種考慮,主要是基於照顧台灣的現狀和台灣同胞的實際利益。這將是統一後的中國國家體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創造。 兩岸實現統一後,台灣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系不變。諸如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華僑和外國人投資等,一律受法律保護。 (三)高度自治。統一後,台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它不同於中國其他一般省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擁有在台灣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黨、政、軍、經、財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台灣各界的代表人士還可以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 (四)和平談判。通過接觸談判,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願。兩岸都是中國人,如果因為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見,骨肉相殘,對兩岸的同胞都是極其不幸的。和平統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團結,有利於台灣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全中國的振興和富強。 鑒於兩岸的現實狀況,中國政府主張在實現統一之前,雙方按照相互尊重、互補互利的原則,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和各項交往,進行直接通郵、通商、通航和雙向交流,為國家和平統一創造條件。 和平統一是中國政府既定的方針。然而,每一個主權國家都有權採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中國政府在採取何種方式處理本國內部事務的問題上,並無義務對任何外國或圖謀分裂中國者作出承諾。 這里還應指出,台灣問題純屬中國的內政,不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經國際協議而形成的德國問題和朝鮮問題。因此,台灣問題彎尺陵不能和德國、朝鮮問題相提並論。中國政府歷來反對用處理德國問題、朝鮮問題的方式來處理台灣問題。台灣問題應該也完全可以通過兩岸的協商,在一個中國的架構內求得合理的解決。
Ⅱ 一國和兩制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一國兩制」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香港、澳門茄嫌前和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共產黨為解決祖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問題以及在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中國主權的問題而提出的基本國策。即者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大陸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作為整個國家的主體,同時允許台灣、香港、澳門保留資本主義制度。鄧小平同志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也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構想的創造者。
兩者關系:從「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來看:(1)「一國兩制的前提是一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直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轄,兩者的關系是地方與中央的關系。(2)統一後的中國,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等特別行政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這不是權宜之計,而是長期的方顫清針。兩種制度將長期存在;互相競賽,共同發展。(3)設置的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保障兩制並存的長期穩定。其次,從兩種制度在整個國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來看:大陸有15億人口;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國的主體,佔主導地位;並代表統一後國家發展的歷史方向。香港、澳門、台灣的人口只佔大陸人口的2%,面積約佔大陸面積時0.3%。無論它們的經濟怎樣發展,也不會改變我國的社會主義方向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Ⅲ 「一國兩制」中的「兩制」指的是什麼
「一國兩制」中的「一國」是指奉行一個主權國家的原則;「兩制」是指在奉行一個主權國家的原則前提下,特殊的地區可以施行另一種社會制度,以便達到國家的順利統一.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一國兩制」即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搭納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們作為特別行政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香港於1997年7月1日回歸中國,按《御斗香港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澳門於1999年12月20日知拆沒回歸中國,按《澳門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一方針有以下基本點:(一)一個中國;(二)兩制並存;(三)高度自治;(四)和平談判。
Ⅳ 一國是什麼兩制是什麼
「一國兩制」中的兩制是兩種制度,即一個中國,兩種制度,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一國兩制」的前提是必須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在此基礎上,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同時台灣、香港、澳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這就是「一國兩制團山」。
一國兩制,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之一,是為解決台灣問題,恢復對香港、澳門行使主權,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而提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科學構想[。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是「一國兩制」實踐中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的大事,充分體現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切。
一國兩制」政策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並或或純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衫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地區之中,其一以中國大陸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及民主集中制制度, 其二在香港、澳門皆不實行社會主義;主權移交後保持其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並可以享有除國防和外交之外的事務來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稱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Ⅳ 「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和「兩制」分別指什麼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友擾、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
「一國兩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任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也是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掘告旁用的制度。
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台灣問題都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實現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共同願望。
一國兩制」政策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地區之中,其一以中國大陸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及民主集中制制度, 其二在香港、澳門皆不實行社會主義;
主權移交後保持其原判橡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並可以享有除國防和外交之外的事務來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稱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