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造謠如何收集證據
別人造謠,受害人可以收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據,包括如下: 1、造謠的書證; 2、造謠的物證; 3、證人證言; 4、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6、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悔彎筆錄碧判悶;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事訴訟法》沖孝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Ⅱ 被造謠誹謗怎麼證據怎麼拿證據說明
被人造謠誹謗又拿不到證據的處理:可提起名譽權侵權之訴,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由其立案進行調查,並給予造謠誹謗人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Ⅲ 網路誹謗證據怎麼收集
網路誹謗證據的收集:可以收集與誹謗內容相應的反駁證據,誹謗內容的網路截圖或者聊天記錄截屏,也可以向公安局投訴反映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收集,然後公安機關會對誹謗人的身份住址信息進行核實,鎖定誹謗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Ⅳ 起訴造謠者需要什麼證據
依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 刑事犯罪 的 證據 包括物證、書證、視聽材料等,如果是通過網路造謠的,當事人慶殲可以通過網路截圖的方式收集證據。證據內容要能夠證明侵權者採取捏造、誇大、扭曲事實的方法對被害人實施言辭上的人身攻擊。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譽塵沖,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兄銀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Ⅳ 造謠誹謗罪怎麼取證
1、收集口供、錄音、書面證據等等,證據之間需要相互印證,排除合理懷疑。
2、關於誹謗罪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收集證據,針對這類犯罪的特殊性,往往當事人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的難題,證據的收集一般比較困難, 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3、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4、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5、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團禪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6、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d.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屬於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為: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7、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為,其監護人有賠償責任。
8、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塌悄塵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運搭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Ⅵ 被別人造謠拿不到證據怎麼辦
可以報警,讓公安機關幫忙尋找 證據 。公安機帶侍桐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 自首 的材料,會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 立案偵查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 立案 ,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衡腔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野者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蠢坦,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談瞎於自己 管轄 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頌攔薯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Ⅶ 怎樣取證別人造謠誣陷
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證據多由受害人自己收集。最為方便快捷的是視頻音頻資料的收集,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並散布受害人的虛假事實時蘆豎歷,可以用手機或其他錄音設備偷纖祥偷進行陪搜錄音錄像及拍照;邀請聽到的人作為證人,跟他們聊天時可以將話題引入你需要的內容,並進行錄音固定成證據;收集加害人散布謠言的文字材料;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體表現和事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