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詆毀他人名譽怎麼處理
通過網路侵犯名譽權的,被侵犯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和侵權者協商,要求侵權者承擔侵權責任。例如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要求網路服務商刪除侵害名譽權的信息,並且提供侵權人的信息,採取必要制止侵權行為,否則可要求網路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侵害名譽權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侵權人違法責任。侵犯名譽權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侵權人刑事責任。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網上被惡意人身攻擊怎麼處理?
1、保留所有證據,無論是語音還是文字新聞,拍照,錄音錄像保存。去公證機構做證據公證,這樣即使對方刪除或有證據。
2、投訴舉報,通知平台舉報電話:12377(中國互聯網違法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無論在哪個平台被罵,都可以直接聯系管理層。明確告知您遭受辱罵,要求平台刪除相關信息。
3、報警起訴:虐待他人屬於侵權行為,可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處理。還可以提交證據,提起侵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㈡ 網路污衊誹謗怎麼處理
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告訴的污衊誹謗,法律才進行處理。 3、利用網路實施的污衊誹謗,將按照侮辱罪進行處罰。
【法律分析】
在網路誹謗案件中,有可能涉及誹謗責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網路服務商、公告板服務商及圖片及文字的作者。此外,誹謗行為可能構成違反民法,誹謗行為人被追究民事責任;也可能違反刑法,構成犯罪,誹謗行為人要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誹謗行為既可能構成侵權(民事的),也可能構成犯罪(刑事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最低管制一個月。值得一提的是,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而為他人提供資金、場所、技術支持等幫助,與他人共同完成相關犯罪活動,符合誹謗、尋釁滋事等犯罪構成要件的,應承擔相應刑責。如果對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相關犯罪活動不明知,即使客觀上起到了幫助作用,也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十六、 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