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騷擾構成犯罪嗎
很多人都知道被他人騷擾可以選擇報警來處理,不過騷擾他人一般難以認定為刑事犯罪,最多是治安處罰,治安處罰對於騷擾者的警戒作用很小,此時作為被騷擾者可以選擇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維權。網路發達給人們交流溝通帶來便利,同時也會犯罪分子帶來便利,不少人會選擇網上攻擊他人的方式侵害他人權利,其中網路騷擾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現象,作為網路騷擾受害者,你可以選擇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維權,可以要求對方停止騷擾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不過虧猜,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首要解決的是證據問題。例如遭遇他人發帖子進行網路性騷擾,受害者應當首先聯系發布此帖子的網站,提出申請要求證據保全,以免帖子被刪除後失去調查線索。隨後,其可要求發布帖子的網站提供信息發布者的IP地銷凳型址等情況,若網站拒絕提供,則可申請有關部門依法調取;根據信息發布者的IP地址等情況再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若是通過前述調查方法能夠鎖定帖子發布人,那麼便可再具體搜集一些受到騷擾、精神受到傷害的證據,持此類證據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粗型,依照規定。
㈡ 聊天騷擾罪立案標准
騷擾罪立案標准具體如下:
1、寫恐嚇信或是用其他法子要挾他人生命安全;
2、侮辱他人或者編造事實造謠他人;
3、假造事實污衊別人,意圖使別人受到法令追究;
4、屢次發送侮辱或威脅信息,擾亂他人正常生活的;
5、窺看、偷聽或散布別人隱私的。
騷擾行為的處罰標准如下:
1、騷擾行為,情節輕微的不構成犯罪,但要依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的,處隱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被人在網路上惡意騷擾的處理方式如下:
1、要求對方停止侵權騷擾行為,比如打電話騷擾的話就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
2、及時收集證據,比如電話錄音、聊天記錄者森等;
3、報警處理;
4、向法院起訴。被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有實際損失並能證明損失與侵權人行為之間存在因果聯系的,也可以主張經濟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存在侮辱他人或者編造事實造謠他人,以及窺看、偷聽或散布別人隱私的騷擾行為,情節輕微但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處五灶嫌瞎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綜上所述,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必定就需要承擔刑事的責任,對於判刑的標准就會按案件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判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㈢ 發信息騷擾別人違法嗎
發騷擾信息違法。如果只是在網路上進行性騷擾,而沒有採取具體行為的,是不會構成犯罪的,但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會被處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一、性騷擾罪表現形式主要有哪山春幾種:
1、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對方,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
2、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親吻對方臉部、乳房、腿部、臀部、陰部等性敏感部位;
3、設置環境方式:即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
廣義的性騷擾並不限於異性間,對象亦不單指婦女而言;同性間亦可構成性騷擾。
惡意騷擾他人一般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情節惡劣的,會構成尋釁滋事罪。具體是:
1、惡意騷擾他人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襲襲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逗禪耐制。
二、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准則。
2、客觀要件。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為方式具體規定為: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這里的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出於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此多表現為追逐、攔截、辱罵婦女。情節惡劣主要是指經常性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造成其他後果的等等。如果行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裘或者侮辱婦女的,則構成強制猥裘、侮辱婦女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