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上通緝與網上追逃有什麼區別
網上追逃和通緝的區別在於,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布,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眾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網上追逃人員的范圍包括司法機關已批准或決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證據證明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逃離居住地、監視地、作案地,經辦案機關抓捕未歸案的,以及從看守、勞改、勞教場所脫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勞教人員。
通緝的對象包括罪該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時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後脫逃的兩種情況。通緝的形式是向有關地區發布通緝令。由縣以上公安機關發布,超出自己管轄地區范圍的通緝令,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是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將被通緝人捕捉歸案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
通緝令中應當盡可能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綽號、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職業、身份證號碼、衣著和體貌特徵、口音、行為習慣,並附被通緝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紋及其他物證的照片。
除了必須保密的事項以外,應當寫明發案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
以上參考來源:網上通緝-網路
② 網逃是什麼意思很嚴重嗎
法律分析:網逃的意思是被公安機關在網路中列入了在逃人員名單。是否會被判刑,則最後要看公訴機關指控犯罪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如果犯罪證據確實充分的,最後就要被法院判刑,否則就不會判刑。網上通緝令是公安內茄升部使用指納正,不對整個互聯網開放。 網上追逃是近幾年來的一種新的追逃形式。其實性質與發布通緝令是並差不多的,發布網上追逃同樣要通過審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唯悔對於被決定採取強制措施並上網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經審查發現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即撤銷強制措施決定,並按照有關規定,報請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刪除相關信息。
③ 網逃是什麼意思很嚴重嗎
如下:
1、網逃,指證據上符合逮捕條件的網上通緝犯。
2、網逃,只說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但證據尚未達到確實、充分的程度,不一定定罪。
3、尚未接觸到案件實質性證據材料,律師是無法確定作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或者量刑辯護的,更沒有辦法作出判決等最終處理結果上的預測。
網逃嚴逗數悉重。公安機關在網上通緝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的,刑事案件就不會受追訴時效的限制,直致在逃人員歸案判刑。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的時候同,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可以進行網上的通緝。
網上追逃和網上通緝一樣嗎?
網路通緝與網上追逃有類似之處,但作用上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通緝主要是通過公開性,讓山乎更廣大的公眾知曉,從而能為司法機關提供線索或者直接由群眾抓捕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則是公安機關內部的協作方式,不需要藉助群眾的力量,只是將原畢雀來的定點尋求幫助,變為廣域的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