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廣告的發布方式
法律分析:
1、主頁形式:建立自己的主頁,對於企業來說,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它不但是企業形象的樹立,也是宣傳產品的良好工具。 2、網路內容服務商(ICP):如新浪、搜狐、網易等,它們提供了大量的互聯網用戶感興趣並需要的免費信息服務,包括新聞、生活、財經等內容。 3、專類銷售網:這是一種專業類產品直接在互聯網上進行銷售的方式。走入這樣的網站,消費者只要在一張表中填上自己所需商品的類型、型號、製造商、價位等信息,然後按一下搜索鍵,就可以得到所需要商品的各種細節資料。4、企業名錄:這是由一些Internet服務商或政府機構將一部分企業信息融入他們的主頁中。如香港商業發展委員會的主頁中就包括汽車代理商、汽車配件商的名錄,只要用戶感興趣,就可以通過鏈接進入選中企業的主頁。
法律依據: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
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葯和煙草的廣告。
第八條 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
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
第六條 醫療、葯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葯、獸葯、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衍生問題:
網路廣告的特點有什麼?同傳統的廣告媒體相比,網路廣告的特徵主要體現以下方面。1.廣泛和開放性。2.實時和可控性。3.直接和針對性。4.雙向和交互性。5.易統計和可評估性6.傳播信息的非強迫性。7.廣告受眾數量的可統計性。8.網路信息傳播的感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