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線上開庭怎麼開
【法律分析】
互聯網法院開庭方式:
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原告向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的,互聯網法院會對案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在線上組織當事人開庭審理案件,在線上進行質證、證據交換等工作。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
(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
(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八條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
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互聯網法院組織在線證據交換的,當事人應當將在線電子數據上傳、導入訴訟平台,或者將線下證據通過掃描、翻拍、轉錄等方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後上傳至訴訟平台進行舉證,也可以運用已經導入訴訟平台的電子數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B. 網路法庭怎麼開庭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原告向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的,互聯網法院會對案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在線上組織當事人開庭審理案件,在線上進行質證、證據交換等工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八條 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第九條 互聯網法院組織在線證據交換的,當事人應當將在線電子數據上傳、導入訴訟平台,或者將線下證據通過掃描、翻拍、轉錄等方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後上傳至訴訟平台進行舉證,也可以運用已經導入訴訟平台的電子數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C. 如何申請網上開庭
【法律分析】:當事人如果要申請網上開庭,可以向起訴的法院提出口頭或者書面申請,如果有管轄權的法院具備網上開庭的條件,根據國家疫情防控的需要,會同意當事人網上開庭的申請。一般而言,訴訟參與人如果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或受到醫學觀察,或者遇到因為疫情防控而導致的交通封閉等原因,無法參加訴訟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開庭或者網上開庭。各級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具備網上開庭條件的,一律採用網上方式開庭。具備網上開庭條件的法院,收到網上開庭申請後應當及時通知訴訟參與人變更開庭方式或傳票告知確定的開庭時間及方式,並明確網上開庭相關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D. 被告怎麼申請網上開庭
法律分析:法官創建完庭審類型的庭審後,會給參會人員發送簡訊通知,提示參會人下載指定的客戶端,進行登錄。當事人可使用簡訊中告知的會議號進行登錄,登錄後直接進入到視頻庭審頁面。如果之前你是通過賬號密碼登錄的APP,那麼需要在庭審列表中選擇已預定的開庭案件,點擊即可進入庭審頁面;通過會議號登錄的話可以直接進入庭審頁面,根據指引完成網上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 網上開庭怎麼開庭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4
F. 怎麼申請網上開庭
【法律分析】:目前為止並沒有具體條件,如果不方便線下出庭或者由於其他因素不能到場,可以由律師進行代寫申請,如果當地法院同意就能夠進行網上開庭審理了,而法院是否同意是根據每個地區具體情況以及案件特殊性來進行決斷並沒有唯一標准。網上開庭的方式有三種,包括電腦,手機APP以及小程序等等。正式開庭之前需要通過自己的賬號登錄系統並且對自己這一方的圖像、聲音、功放進行一一檢測,都沒有問題之後就可以進入下一個環節了。正式庭審開始之後,畫面會連接多個視頻畫面,並且每個畫面上都備注有名字以及角色,整個庭審過程中和線下相同,雙方當事人需要在視頻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與此同時雙方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材料以及對方材料進行舉證辯論。如果有新材料可以及時進行上傳。庭審結束之後,雙方當事人需要在庭審筆錄中進行電子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G. 如何網上開庭
法律分析:法官或書記員使用系統預約開庭,錄入各方訴訟參與人信息,系統會自動發送簡訊到參與人手機上。訴訟參與人可以根據簡訊提示自行准備庭審環境,通過預約碼直接登錄系統參與庭審。當事人登錄時,系統會應用人臉識別技術,將遠程當事人的人臉畫面與公安部人臉圖像資料庫進行分析比對,通過AI技術確認其身份後方可進入庭審畫面,保證當事人本人出庭,確保庭審公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互聯網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准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
H. 申請網上開庭容易嗎
需要和法官協商,案情、設施都是關鍵因素,其他還要看法官是否可以安排。
如果當地法院同意就能夠進行網上開庭審理了,而法院是否同意是根據每個地區具體情況以及案件特殊性來進行決斷,並沒有唯一標准。
網上開庭也有許多注意事項,當我們收到網上開庭信息提醒之後,為了保證整個網上庭審更加高效,因此至少在開庭前一天完成電腦或者手機設備的調試工作,檢查攝像頭以及語音功能是否正常。
I. 網上怎麼開庭審案
法律分析:點擊該平台首頁上的「智慧庭審」,即可進入「雲法院-智慧庭審」界面。輸入庭審碼後即可直接在線使用。智慧庭審用於將案件轉至線上進行審理,通過遠程庭審和語音設備,方便當事人參與庭審,提升庭審效率。若無庭審碼,可點擊「馬上申請適用」圖標,填入申請試用的法院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或手機號,即可提交申請。申請法院的選擇范圍包括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級法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台(以下簡稱訴訟平台),作為法院辦理案件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的專用平台。通過訴訟平台作出的訴訟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所需涉案數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網路服務提供商、相關國家機關應當提供,並有序接入訴訟平台,由互聯網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台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J. 網上法庭開庭怎麼開
法律分析:當事人如果要申請網上開庭,可以向起訴的法院提出口頭或者書面申請,如果有有管轄權的法院具備網上開庭的條件,根據國家疫情防控的需要,會同意當事人網上開庭的申請。一般而言,訴訟參與人如果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或受到醫學觀察,或者遇到因為疫情防控而導致的交通封閉等原因,無法參加訴訟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開庭或者網上開庭。各級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具備網上開庭條件的,一律採用網上方式開庭。具備網上開庭條件的法院,收到網上開庭申請後應當及時通知訴訟參與人變更開庭方式或傳票告知確定的開庭時間及方式,並明確網上開庭相關事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互聯網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准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