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詐騙立案標準是多少
我國沒有網路詐騙罪這個刑事罪名,對於網路詐騙的行為,一般是規定在詐騙犯罪當中,作為詐騙犯罪的一種特殊情節處理,立案標准與詐騙罪一致。
在我國,網路詐騙近期受到高度關注,受理網路詐騙的金額標准在2011年和2016年分別有過規定,因此實施詐騙行為的時間不同適用的法律也就不同,受理網路詐騙的金額標准也就不同。
在2016年《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實施以前,由各省確定的立案數額,實施以後,以3000元為「數額較大」可以立案追訴。
因此2011年4月8日到2016年12月20日這個時間段之內實施的電信詐騙,仍然以各省確定的立案數額為准;2016年12月20日以後實施的電信詐騙,以3000元為立案標准。
同時,在涉案金額難以確定時,以簡訊、電話數量或者互聯網上發布的詐騙信息瀏覽量也可以作為立案標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② 網路暴力怎麼立案
法律分析: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③ 網路暴力到什麼程度可以起訴
網路暴力起訴的關鍵點在於誹謗信息被點擊、瀏覽、轉發等數量。
根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定網路誹謗入罪標准: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④ 被同班同學網暴了,要報警嗎
網路暴力可以報警嗎
網路暴力可以報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的網路暴力,已經到達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是可以報警處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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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可以立案: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⑥ 網路暴力立案標準是什麼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⑦ 網路暴力程度大概立案標准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⑧ 17.4%青少年遭受過網路暴力,我們在遇到網路暴力的時候該怎麼辦
專家表示17.4%青少年遭受過網路暴力的傷害,我們遭遇到網路暴力的時候應該這樣做:
一、調整好自己的心態
網路暴力其實就是人們在互聯網賬號上發布的具有侮辱、傷害、煽動或者不符合事實的各種文字視頻等信息,這種暴力會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心理壓力,嚴重的還會導致被網暴的對象出現抑鬱、輕生等嚴重後果。
因此我們遭遇到網暴的時候一定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不要被負面言論等影響自己的心情,保持情緒方面的平穩,避免自己鑽牛角尖。
⑨ 網路暴力的立案標准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如下:
1、利用信息網路實施暴力行為;
2、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
網路暴力根源很多,網民的匿名性,網路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約束,一些網民的素質原因,社會的不公,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滯後等。網路暴力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表現為在網路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的不實言論,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第二百八十七條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